浅析我国农村社会治理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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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

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

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近年来,乡村治理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差异逐渐显现,农村治理体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本文将从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角度进行研究,探讨其历程、特点和现状,以期为今后乡村治理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参考。

一、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1. 建国初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国初期,中国农村社会基础薄弱,农民自身组织能力有限。

为此,中国政府大力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成立了农村人民公社,将农民组织起来,实行集体化经营。

这一时期,乡村治理体制以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政府在农村治理中起到主导作用。

2. 1978年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1978年以后,中国农村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体制改革,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一制度的推行,强调了农民的经济权益,使农民成为土地的实际所有者,从而拉开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序幕。

在乡村治理中,政府逐渐放权,给予农民更多的自主权,农村治理主体逐渐由政府转向农民。

3. 20世纪90年代至今:乡镇政府责任制改革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进一步推动了乡镇政府的责任制改革。

乡镇政府由原来的计划指令型管理模式,逐渐转变为市场导向型管理模式。

乡村治理中,政府减少行政干预,加强公共服务,鼓励农民自主发展。

乡镇政府责任制改革的目标是提高政府的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乡村治理体制的特点1. 多元化:乡村治理主体多样化,包括政府、基层组织、农民自治等。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乡村治理主体也有所差异。

2. 协同性:乡村治理需要政府、基层组织和农民自治相互协作,共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 弹性:乡村治理体制需要根据不同乡村的特点和需求,灵活调整和变化。

不同地区的乡村治理体制会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革和发展。

三、乡村治理体制的现状与问题1. 农村空心化问题: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农村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

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回顾

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回顾

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回顾我国现阶段的农村治理是村民自治,乡镇政府组织、协调、指导公共事务的模式。

这种治理模式是历史的选择,是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本文通过对农村治理模式进行回顾,将我国农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并对每一阶段的治理特征进行总结,从而加深对我国农村治理的认识,为当代农村治理研究提供借鉴。

标签:农村;治理模式;政社合一;基层政权;特征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农村占据了绝大部分。

因此,了解当前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对社会治理来说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对任何事物的探知都必须追本溯源,本文通过回顾新中国建立以来的农村治理现状来探讨各个时期我国农村治理模式的特征。

二、我国农村治理模式变迁(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基层政权治理模式1. 农村基层政权的建立与巩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与土地改革紧密联系。

土地改革将农村分化为地主、富农、贫农等各个阶级,并将地主和富农视为斗争对象,强制性地把地主和富农的资产没收用来济贫,为农村基层政权的出现提供了现实条件。

1950年12月,政务院相继颁布了《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区人民政府及区公所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和《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之后,《关于人民民主专政建设工作指示》也随之发布。

在这些法律文件的规范和指导下,我国农村的区、乡人民政府都普遍建立起来。

当时在行政村或乡政府以下,还有大小不等、形式不同、名称不一的村级组织,与当时的总体形式相一致,这些村级组织具有较强的行政性,直接受乡政府或行政村的领导与支配。

这个时期的农村一般都只在乡一级才会设立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但是在党员人数较多的行政村或自然村,也会建立党小组。

在东北、华北和西北的广大解放区,土地改革在全国解放时已基本完成,基层党组织也基本建立,党在农村有了很大发展,党的覆盖范围已经突破乡一级,渐渐向人数众多的行政村发展。

浅析乡土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转变过程

浅析乡土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转变过程

浅析乡土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转变过程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制度的革新和现代化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或是本土制度的时代进步,或是制度的移植。

民主,自由,法治,平等成为现代法治的显著特征,很多国家也在经历着由乡土文化向法治文明的演变。

从地理环境上看中国背靠最大的大陆也面向最大的海洋,为内河文明或者说农业文明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同时也产生了内陆的思想观念和习俗。

探究中国乡土文明走向必须要探究中国独特的乡土观念,和特定的土壤上产生的礼治社会秩序。

从“亲亲尊尊,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到儒家提出的“德主刑辅,依礼治转向人治”的社会。

一个社会或者国家的体制或者治理模式可以从其主流的思想或者阶层来研究,中国几千年的农村可以用一句话:“千古未变,一潭死水”来形容,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静态的农业文明。

几乎可以说是排斥商业贸易的,这也是中国落后和社会转型之慢的重要的原因。

费孝通《乡土中国》一书中论述到乡土文明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精神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规矩的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从中可以得出中国是乡土社会同时也是熟人社会,或是人情社会。

人与人之间彼此都是熟悉的,家与家之间的交往靠的是“礼尚往来,人情交往,和礼法规制下的道德约束,而不是法律。

因此即使发生矛盾和纠纷靠的是乡绅的调节和家族中的长者的裁决,无诉主义便是民众最先的选择,只有迫不得已才引入政府的调节或审理。

数千年如一日世代的延续,从习惯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抽象的普遍的原则。

只要能生存下来便是死般的宁静,只要心安个人的个别损失是可以忽略的。

乡土中国是儒家思想主导下静态的文明也是封闭状态下的农业文明。

基于空间和地缘限制,乡土社会不流动性强。

乡土社会的不流动性重要体现在:首先,主要靠种植业为谋生方式,乡土社会的人们生存方式简单。

其次,乡土社会的人们受地缘限制人口流动性小。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乡村治理模式是指在乡村地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乡村事务进行管理和协调的模式和方式。

随着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凸显,乡村治理模式也在不断变迁和发展。

本文将从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和发展趋势两个方面,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1. 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在中国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中,乡村的治理主要由乡村长老、村民代表和地方政府人员共同参与,主要采取“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村民自治”等方式,乡村发展问题主要由村民自己商议解决,政府只在特殊情况下介入。

这种模式下,乡村治理主要依靠乡村自治形式,缺乏法治和专业性,故往往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2. 政府主导乡村治理模式20世纪后期,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凸显,中国政府开始推动新农村建设,乡村治理模式逐渐由传统的村民自治向政府主导型转变。

政府加大对农村事务的干预和投入,加强了对农村事务的管理和协调,推动了农村治理模式的现代化。

但是在实践中,政府主导的乡村治理模式,往往会出现过度行政化、农村事务过度依赖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等问题。

3. 社会参与型乡村治理模式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乡村治理模式逐渐向社会参与型转变。

社会参与型乡村治理模式强调社会力量在农村事务中的作用和地位,注重发挥农村社会组织、专业团体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更加重视乡村民主决策和自治管理,促进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的平衡。

1. 向法治化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乡村治理模式将更加向法治化发展。

法治化是现代社会的一种重要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法治化乡村治理模式将倡导依法治理,强化法治意识,加强乡村基层法治建设,更好地维护农村社会秩序和村民权益。

2. 促进政府和市场的协同未来的乡村治理模式将更加注重政府和市场的协同,发挥各自的优势,解决农村事务中的矛盾和问题。

政府将加强对农村事务的监管和指导,为市场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和政策支持,引导市场资本向农村领域倾斜,推动农村产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乡村治理模式是指针对乡村地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处理的一种模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和发展,乡村治理模式也在不断地变革和发展,下面将从历史发展、需求变化和发展趋势三个方面对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从历史发展来看,乡村治理模式经历了多次演变和变革。

在农耕社会时期,乡村治理主要依靠家族自治和地方社团的组织来完成。

到了封建社会时期,地主势力逐渐掌握了乡村治理权力,实行“乡村官治”模式。

到了近代,乡村治理模式逐渐向以政府为主导的乡村治理模式发展。

而在当代,乡村治理模式又面临着个性化、多元化的发展。

从需求变化来看,乡村治理模式也在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

在传统农耕社会时期,乡村治理模式主要是以土地经营和农业生产为核心,以维护家族利益和地方秩序为目标。

而到了现代,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民权益问题的凸显,乡村治理模式逐渐从农业生产导向转变为农民农业生活全面发展的模式。

人们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健康健康、教育文化等需求也逐渐增多,这就要求乡村治理模式在提供基本农业服务的更加关注乡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从发展趋势来看,乡村治理模式将向着深化政府与农民合作的方向发展。

乡村治理需要政府提供支持和保障,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同时也需要农民积极参与和管理乡村事务。

政府应加大对乡村治理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形成政府与农民互动、共治的新模式。

还需要推动农村社会组织建设,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增强农民自治能力,实现乡村治理的有效参与和民主化。

乡村治理模式是根据社会发展变革和需求变化而不断演变和发展的。

未来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将是政府与农民合作的方向,加强农民参与和自治能力,推动乡村治理模式的民主化和社区化发展。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一、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政策变化、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转型等。

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来看,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1. 传统乡村治理模式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乡村治理模式主要是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以乡、村两级政府为主导,依靠行政命令和政策指导来推动乡村的发展。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主导、决策集中、资源配置不均衡,缺乏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的机制。

2. 经济发展导向模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模式开始向经济发展导向转变。

政府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

这一阶段的乡村治理模式主要侧重于经济发展,忽视了社会民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治理问题。

3. 社会治理导向模式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和农民意识的觉醒,乡村治理模式开始向社会治理导向转变。

政府逐渐意识到要解决乡村发展中的诸多问题,需要依靠村民自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推动乡村治理的民主化和社会化。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注重社会参与、民主决策、法治化管理,促进了乡村治理结构的多元化和专业化。

二、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从以上对乡村治理模式变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村民自治的强化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之一是村民自治的强化。

在传统模式下,村民自治体系存在着管理不规范、运作不畅等问题,政府干预过多。

而现在的发展趋势是逐步强化村民自治,鼓励村民通过选举产生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等组织,参与农村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2. 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乡村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之二是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

政府在推动乡村治理中需要依靠社会组织的参与和支持,鼓励发展乡村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乡村合作社等,承担起一部分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形成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治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我国乡村治理的发展历程探析

我国乡村治理的发展历程探析

我国乡村治理的发展历程探析作者:向渝来源:《世界家苑》2018年第11期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中国乡村社会传统的“乡绅治理”就是上千年来基层自治的实践。

在近代因为国家受到帝国主义侵略,政府仅为了汲取乡村社会资源而将权力深入到基层,并没有完全将国家权力进入乡村。

而中国共产初心为人民,团结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在革命时期把农村作为革命根据地建设,以及建国后对乡村的治理。

关键词:乡村;治理;发展历程一、封建社会的乡绅治理在封建社会,乡绅由一批在乡村具有影响力的人物构成,包括卸任的官僚、暂居乡里的官员、有文化的地主、有名望的宗族元老等。

在高度中央集权的封建社会,皇帝拥有着最高的权力,但在中国各地农村却有一些独特的信仰。

封建社会建立的是政治权力和文化权力相兼容的统治秩序,但这种秩序始终未能深入到农村地区,“皇权不下县”正是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

乡绅治理正是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产生,乡绅在国家权力介入乡村社会发挥着特殊的整合与治理功能。

首先,乡绅治理可以促进基层自治。

在信息传播不便的古代,乡绅联系着村民和官员,由乡绅组成的阶层委员会既可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又能将上级交代的任务落到实处。

其次,乡绅治理可以节约行政成本。

乡绅多是当地人贵族,不在乎国家俸禄可以全身心投入到乡村管理中,既能最大限度为中央提供支持,又能带领当地村民创造财富。

最后,乡绅治理可以凝聚乡村力量。

乡绅多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在乡村的自我管理过程中带有很强的伦理色彩,形成了一個地方的乡规民约,对加强乡村的团结、村民的自我认同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现代社会,乡绅已退出历史舞台,但乡村依然存在。

回顾数千年的历史,乡绅治理是乡村稳定与发展的重要原因,乡村自治的模式依然是基层自治的必然选择。

现代社会不同于封建社会的“人治”,在汲取优秀的传统基层治理经验的同时,又要将法治思想融入其中,避免权大于法的现象。

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

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

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一、引言乡村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和村民共同参与,协调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事务管理与决策过程。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乡村治理体制在建国以来发生了深刻的演变与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并分析其中的问题与挑战。

二、新中国乡村治理体制的建立与初步发展(1949-1978年)建国初期,由于历经长期的国内战争和社会动荡,我国乡村经济状况严重落后,农村社会秩序脆弱。

为了改善农村状况,新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建立乡村治理体制。

这期间,政府推行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建立了农村人民公社制度,并逐渐发展了农村基层组织,如农业合作社和农民自治组织。

这一时期,乡村治理体制起到了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维护的重要作用。

然而,在初步成功的同时,新中国乡村治理体制也面临了诸多挑战和问题。

农村人民公社制度集中力量过于强调,导致部分地区泥土改良和农业发展受到阻碍,农民创造力受到压抑。

同时,由于制度过于僵化,缺乏积极的激励机制和灵活的决策机制,农民对地方政府的参与感不强,治理效果有限。

三、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深化与创新(1978-2000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改革逐步深入,乡村治理体制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在此期间,农村经济逐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乡村基层组织逐渐实现了由集体至股份合作社,再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转变。

此外,政府将一部分决策权下放至基层村民自治组织,鼓励农民参与决策和管理。

乡村治理体制的深化与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乡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社会事务得到更加有效的管理和解决。

此外,政府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了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业结构的调整。

然而,乡村治理体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部分地区的村民自治组织权力过分集中,导致权力滥用和村务管理不透明。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乡村治理已经成为了一个热点问题。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
迁及发展趋势饱含了许多重要的思考和探索。

1. 传统农村治理模式。

传统的农村治理模式是以家族为核心的,由家长和族长担负
起村庄内事务组织的角色。

但是,这种模式的弊端也十分明显,比如缺乏民主、法治意识、缺乏公平和效率等。

2. 建制化治理模式。

20世纪80年代之后,国家将“三资”管理机制推向乡村,建立了村委会等基层政权,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建制化治理模式”。

3. 公共治理模式。

21世纪初期,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村社会治理模式
逐渐发生了变化,逐渐从行政治理向公共治理转变。

以社区为单位,民主协商、群众自治、法治保障等逐渐成为了指导思想。

发展趋势:
1. 增强农村民主。

民主是公共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村治理也不例外。

增强
农村民主,允许农民更多地参与决策和管理,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向。

2. 提高乡村人才素质。

乡村治理需要一支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也需要大量的尖端
人才参与其中。

提高乡村人才素质,是乡村治理能否顺利转型升级的基础。

3. 建设智慧农村。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在智慧城市的基础上,智慧农村也逐渐进
入人们的视野。

智慧农村能为农民提供更多便利的服务,推动乡村治理的现代化。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是一篇很有意义的话题。

只有不断地深入思考和探索,才能找到乡村治理的新路径,为农村的发展和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4年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范文

《2024年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范文

《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篇一一、引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经历了深刻的变革。

从传统的宗族与村社管理,到国家行政力量的逐步介入,再到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国家的发展战略紧密相连。

本文旨在回顾和探讨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历程,分析其发展特点及影响,为今后的乡村治理提供参考与借鉴。

二、乡村治理体制的初期演变(1949-1978年)在建国初期,农村地区以土地改革为核心进行了一系列政治与经济变革。

集体化时期的农业合作社与人民公社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形式。

这一时期的乡村治理体制以国家行政力量为主导,强调集体主义和计划经济。

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村的各项事务由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组织进行管理。

这种体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但也存在着决策不够民主、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乡村治理(1978-2000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乡村治理体制逐渐走向市场化与多元化。

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得到明确,农村经济的活力得到释放。

同时,乡村治理开始注重民主与法治,村民自治制度逐渐确立。

在这一时期,村民委员会成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负责农村的各项事务管理。

此外,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和农村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乡村治理的多元化和复杂性日益增强。

四、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2000年至今)进入新世纪以来,乡村治理体系逐渐完善。

国家在坚持村民自治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乡村治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例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一村一品”等特色产业发展模式等。

同时,国家还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战略等,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此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乡村治理也逐渐实现了现代化转型。

五、乡村治理体制的发展特点及影响1. 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在乡村治理中,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引入市场机制,激发农村经济的活力。

乡村治理的变迁及有效治理路径选择

乡村治理的变迁及有效治理路径选择

乡村治理的变迁及有效治理路径选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乡村治理也在不断发生变革。

乡村治理的变迁是一个历史过程,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发展过程,也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转变过程。

乡村治理的变迁是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背景下的政策制度、社会和文化变迁的结果。

而在这样一个过程中,也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有效治理路径。

所以,本文将从乡村治理的变迁出发,探讨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选择。

一、乡村治理的历史变迁乡村治理是指乡村社会对乡村事务的自我管理和社会治理活动。

在中国古代,乡村治理主要是依赖宗法制度,通过家族、乡贤等群体进行自我管理和社会治理。

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土地制度改革和城市化进程,乡村治理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1.在改革开放初期,乡村治理的变迁主要体现在农村经济制度的改革。

1982年,中国开始进行土地承包改革,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了稳定的土地资源,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度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2.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村治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的需求,城乡发展差距、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不完善、人才流失等问题成为了乡村治理的新挑战。

3.当前,我国乡村治理正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要求加强乡村治理能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高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二、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选择乡村治理的变迁是一个历史的必然,而选择有效的治理路径,将直接影响到乡村治理的成效和未来发展。

那么,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选择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政府引领和部门协同。

政府是推动乡村治理变革的主体,应当发挥政府在农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通过统筹协调、激励约束等方式,推动各部门形成合力,推动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的转变。

2. 引导农民自治和自我管理。

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应当从政府导向向公民自主转变,鼓励农村社会组织、乡村居民自治组织等发挥更大作用,在基层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达到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的。

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

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

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近年来,乡村治理问题备受关注,成为社会发展的热点议题。

乡村治理体制作为组织和管理乡村社会的重要基础,其演变与发展对乡村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本文将以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为主要研究对象,探讨乡村治理体制变迁的原因、特点以及对乡村发展的推动作用。

建国初期,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基础薄弱,乡村治理体制主要以农村人民公社为单位,社员共同劳动、共同生产、共同分配。

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村社会秩序、经济发展和资源分配的问题,但也存在着集体主义过于强调、资源配置不合理等弊端。

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农村改革,取消人民公社,实行土地承包制度。

农民可以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实行由农民自愿组成的农村经济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这一改革使得农民具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有利于调动农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农民收入逐渐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同时,信息化和现代化的进步也对乡村治理体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出现,让农村居民可以更便捷地获取信息,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

这种“农村网络社会治理”模式为乡村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治理效能。

当前,乡村治理体制更加注重农民的参与和自治。

乡村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为乡村治理的基层组织。

他们按照法律法规和农村自治章程,依法经营农村公共事务,维护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乡村社区和村民自治各具特色,注重依法治理和法治保障。

一些地方政府鼓励农村社区和村民自治成立自己的综合治理机构,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和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农村社区和村民自治能力不足,一些地方的乡村治理机制运行不够规范,治理工作不到位,导致乡村社会秩序混乱、资源浪费等问题。

此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也需要得到解决。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世界各地的乡村治理模式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可以从许多方面来解释。

本文将探讨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发展趋势。

1、从传统到现代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是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的,以家族、宗族等血缘关系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形式。

这种模式具有一定的自我完善、自我调整和自我控制能力。

但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加速,农村社会结构开始和城市接轨,家族关系松动,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

农民对治理问题的需求也产生了变化,这使得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显得无法满足现代农村的需要。

2、从政府主导到社会参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实行了农村改革政策,乡村治理体系也发生了变化。

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强,过去的家族、宗族等传统社会机制被淘汰,代之以由政府主导的乡村治理机制。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意识的觉醒,社会参与程度开始逐渐增强,逐渐构建起更加多元、开放、平等、协同的乡村治理模式。

3、从分权到权责合一以前的乡村治理模式中,职责分配不明确,有时不同部门之间出现协调不力的情况,一些责任被拖延或弃权。

随着社会发展和制度的逐渐完善,现代乡村治理模式更加强调权责合一,相对权力与责任的分离问题得到解决,基层干部在农村治理过程中应该落实好职责,责任和任务。

1、发展社会服务功能乡村治理的重点已经由单纯的管理转向了社会服务,这就意味着乡村治理不再只是公共服务的补充,而是成为了社会治理体系的综合治理的一部分。

乡村治理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服务职能,如健康、养老、文化等方面。

2、强化社会参与现代乡村治理应该走向多元化和立体化,强化社会参与,增强公众的参与和协调作用。

它不仅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合作,也需要促进不同乡村领域的交流、协调和合作。

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乡村社会建设。

3、建立公共参与平台乡村治理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公共参与平台,这个平台应该是一个透明、公正、公平、实用、有效的治理平台。

公众应该有充分的信息渠道和参与技能,可以更好地理解、参与和影响决策过程。

乡村治理的变迁及有效治理路径选择

乡村治理的变迁及有效治理路径选择

乡村治理的变迁及有效治理路径选择乡村治理是指在农村地区针对村庄社区及其居民的政治、经济、社会管理和服务,是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居民幸福的基础。

近年来,中国乡村治理发生了许多变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乡村治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改变。

本文将对乡村治理的变迁进行分析,并探讨有效的治理路径选择。

一、乡村治理的变迁1. 传统乡村治理模式的瓦解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通常是由村级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共同管理村庄事务,村民议事会作为重要决策机构。

但是随着农村人口外流、村庄规模扩大、社会结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传统乡村治理模式逐渐出现了问题,村干部的管理能力受到质疑,村民自治意识逐渐淡化,村庄内部治理难以顺畅进行,导致一些村庄面临治理困难。

2. 政府介入加强为了解决传统乡村治理模式的问题,政府开始加强对乡村治理的介入,成立了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对村庄事务进行管理和指导。

政府介入的加强一方面提高了乡村治理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弱化了村民自治的意识,导致村庄治理面临新的挑战。

3. 农村居民需求多元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变革,农村居民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满足于传统的农业服务和基本管理,需要更多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服务。

这就要求乡村治理从单一的管理向多元化的服务转变,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二、有效治理路径选择1. 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为了提高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和自治性,应该加强村级自治组织的建设,促进村务公开、村民参与、村民自治,建立健全的村民议事会和村委会,实行民主选举和村务公开制度,使村庄事务能够更好地由村民自己管理和决策。

2. 完善政府引导和监管政府在乡村治理中应该更加注重引导和监管的作用,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同时监督和评估村庄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农村治理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3. 多方合作共治多方合作是乡村治理的重要路径选择,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居民应该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合力。

乡村治理的变迁及有效治理路径选择

乡村治理的变迁及有效治理路径选择

乡村治理的变迁及有效治理路径选择乡村治理是指通过政府、社会组织和居民等多方合力来协调、管理和解决乡村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的过程。

乡村治理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利用等等。

随着我国农村改革开放以来的稳定和快速发展,乡村治理也发生了一系列变迁,并且提出了一些有效的治理路径选择。

乡村治理的变迁表现为政府在农村管理中的角色转变。

过去,政府在乡村的管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几乎在所有方面都有参与。

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和农民自主权的增强,政府的角色被逐渐转变为促进和服务。

政府转变为提供公共资源和服务、制定规则和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角色,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更加灵活和多样的方式。

乡村治理的变迁还表现为社会组织参与的增加。

农村社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成为政府和居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组织农民参与决策、提供服务和资源、推动社会公平和公正等方式,促进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政府应该积极鼓励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乡村治理的变迁还表现为农民个体自主权的增加。

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民的自主权得到了增强。

农民可以依法自主选择经营方式、种植作物和养殖方式;可以自主决策农田流转和土地利用;可以自主参与决策并管理自己的村庄事务。

农民个体的自主权的增加有助于提高农村治理的效能和公正性。

为了实现乡村治理的有效性,我们可以选择以下几条路径。

要积极发展乡村社会组织。

乡村社会组织能够更好地代表农民的利益,提供服务和资源,增强乡村自治能力。

政府应该加强对乡村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资源,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要加强乡村基层治理体制建设。

乡村基层治理体制是乡村治理的核心和基础。

需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委会的选举和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政府要提供政策和法律的支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能力和素质。

社会变迁进程中乡村社会治理的转变

社会变迁进程中乡村社会治理的转变

社会变迁进程中乡村社会治理的转变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伴随着乡村社会的变迁,乡村治理体制也经历了由人民公社向“乡政村治”模式的转变。

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将农民组织起来,采用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农民的社会流动渠道狭小,流动率较低。

改革开放之后,一方面,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发生了重大改变,人民公社制度逐渐被“乡政村治”体制所取代,村治制度的推行使农民在规范层面上获得了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多项民主权利。

另一方面,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可以独自安排自己的生产生活,农民不用完全束缚在土地上,于是一部分农民走进乡镇企业或者到城市打工。

与此同时,国家也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改革及政策调整,比如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放松户籍管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民的自由流动,到2000年前后农民到城市打工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除了社会整体的变迁之外,农民的个体生命历程也将面临着代际更替。

以外出务工的农民为例,已经有第一代与第二代的区分。

前者在城市努力打拼,只为完成供子女上学、为父母养老、回乡盖房子等生命中的重要任务,在任务相继完成的同时他们也逐渐衰老。

第二代农民工基本上都是从学校直接出来进入打工市场的,他们对农村并不了解,也没有务农的技术和经验,他们的农民身份更多是户籍意义而非产业意义上的。

因此,第二代农民工与父辈已经完全不同,他们对农村没有认同感和归属感,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不愿回到农村去安家立业,他们有完全不同父辈的社会诉求①。

此外,伴随着社会变迁及代际更替,农村文化在革命文化、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碰撞交融中流失重建,精华文化和糟粕文化在互动中纠缠不清,农民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多元化甚至混乱的趋势。

基于上述现实情况,我认为,乡村社会治理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发生一些转变。

乡村社会治理主体:从“一元”向“多元”转变人民公社时期,乡村各级党政组织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是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一元”主体。

一、乡村治理的历史演变

一、乡村治理的历史演变

一、乡村治理的历史演变近代以来,中国最有活力、变化最快的是乡村基层社会,而促成乡村变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乡村外部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即国家权力不断深入乡村,企图加强其对乡村社会控制。

此种尝试与努力始于清末新政,贯穿于整个近现代历史,对于建立现代国家制度影响深远。

(一)建国前的乡村治理沿革1、封建时代的“乡绅治理”有学者认为,中国封建时代的国家行政机构止于县级,这是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介入与乡村社会自治权力之间的动态平衡点。

介于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乡绅发挥着特殊的整合与治理功能,满足国家从乡村社会提取赖以生存的各种资源和乡村社会对公共权威提供的秩序与安全的需要。

乡绅必须有能力促进地方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必须有一系列利益综合的规则保持共同体的内聚,才可以在强制之外获得社会服从的力量。

乡绅治理地位的获得与稳固,需要一系列制度性力量的支持。

在文化与意识形态制度方面,传统国家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建立在对经典的理解之上。

文化与意识形态整合的力量以科举制度为基础,治理地位与持有功名密切相关。

乡绅治理正是从这里获得了文化与意识形态上的支撑,他们在国家权力不及之处实行统治,并得到国家认可,他们坚持从道义上赢得权威并通过捍卫传统道德学说来体现这种权威。

换句话说,他们是出于提高社会地位、威望的考虑并承担相应的社会公共责任,而非单纯为了追求自身财富,这也是美国学者杜赞奇所谓的文化网络中绅士出任乡村领袖的主要动机。

在土地制度方面,土地主要由家族所有而非严格归个人所有,以保证乡村公共事务的必要开支不必因“私人”财产而受到限制。

历史研究发现,在中国南方的某些省份,私人地主的势力远不及“集团地主”——即集体性的土地占有者。

集团地主控制的生产资料,其收益的固定部分被规定在某个范围内公共分享,如“学田”、“庙田”、“族田”等。

为了保证这种“集体产权制”,还有一系列相关制度,如未经同意,私自出卖、瓜分族田会严重触犯族规,未征求宗族意见出售土地会被宣布无效等等。

浅析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演变进程

浅析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演变进程

28作者简介:王斯洋(1987— ),女,汉族,陕西安康人,硕士。

主要研究方向:党史党建。

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从创新社会治理的体制、格局再到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设和发展理念,在这种治国理念的指导下,基层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就显得尤其重要,基层社会治理可以说是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在“十四五”时期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更要被激发,由此可见,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一、改革开放之前对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社会治理是整个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对社会领域事务的管理。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当时为了实现资源的集中配置,通过引导农民走合作化自由道路,于1958年中国农村普遍实行了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的建立标志着中国管控型基层社会治理的正式形成。

人民公社作为农村基层单位,既是集体经济组织,也属于基层政权组织,在组织生产生活的同时进行管理农村的事务。

1961年6月15日,中央工作会议修订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明确规定农村人民公社是“政社合一”的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权在农村中的基层单位;并且确立了人民公社组织体系,强调以生产大队的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三级集体所有制,是现阶段人民公社的根本制度。

随着国家和社会高度一体化的组织有机体逐渐生成,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达到集大成的程度,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和要素配置逐渐完善。

因此从1949年到1978年,我们国家在一段时期内对于社会的管理基本上都会用国家管理或者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概念来概括,这段时期的主要特点是政社合一、村社合一,对于新中国的基层乡村社会治理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改革开放以来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调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管理权力的下放,导致我国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关系的逐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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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农村社会治理演变过程
作者:刘子靖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年第01期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政府为农业提供了大量的补贴,中国社会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的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时机也逐渐成熟。

但是从治理体系来看,不难发现真正的社会治理确是“社会公正”的维护机制。

因此,要想彻底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必须首先调整我国现行的农村治理方式,通过农村治理方式的调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切实让基层政府参与进来,以农民为主体开创农村治理新格局。

[关键词]农村;社会治理;演变
[中图分类号]D625 [文献标识码]A
1 古代农村治理方式的演变
1.1 春秋战国时期的农村治理方式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形成时期。

这一时期的土地私有化进程突飞猛进,一家一户的自耕农逐渐成为了基层社会经济的主体,并且在战国末年,原来名称各异、层次不一的地方行政组织也已经演变为里、乡两级。

春秋战国时期,在乡里组织之下设立了什伍制度,用以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各国统治者为了增强国力,在争霸战争中取得优势,纷纷加强了对基层社会的控制,因此这个时期的农村治理也更加精细,不仅在乡里制度下设立什伍制度,有些诸侯国还推行什伍连坐制度。

在这一时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农村治理的职位,如“三老”和“啬夫”。

1.2 秦汉时期的农村治理方式
秦汉时期的农村治理方式与先秦有了很大的不同。

秦汉时期是我国封建制度形成的时期,秦朝建立了统一的封建帝国,在地方推行郡县制;汉朝初,总结了秦二世的经验教训后,实行郡国并行的地方治理制度。

但是在分封的诸侯王势力不断扩大之后,为了巩固中央集权,不得不采取了削藩的措施。

不仅如此,秦汉在乡里什伍制度的基础上又建立了严格的户籍制度,并确立了规范的户籍申报和审查制度。

在宗法治理方面,东汉形成了“选士而论族姓阀阅”的传统。

因此,秦汉时期是宗族实力逐步发展,趋于强盛的时期,其在秦汉时期的农村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3 魏晋南北朝的农村治理方式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的多民族融合时期,整个国家处于分裂状态。

各个地方政权在继承了秦汉形成的农村治理方式的基础上,也结合自己民族的习惯和社会现实形成了许多各有特点的农村治理方式。

1.4 隋唐的农村治理方式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制度逐步趋向成熟的阶段,也是我国封建制度急剧转型的关键时期,其农村治理方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隋朝和唐初的农村治理方式主要继承了南北朝时期的农村治理方式。

唐代中期后,我国农村治理方式发生重大改变,一是秦汉时期主要承担农村治理的乡里制度在这一时期的地位显著下降。

二是对农民人身的控制减弱。

三是宗族势力遭到了极大地削弱。

1.5 宋朝的农村治理方式
宋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政治、经济、文化最繁荣的时代,宋初的农村治理方式相较于唐代更加趋于完善。

宋初任然沿用乡里制度作为国家政权治理农村的主要结构,但是此时的乡里组织较唐朝的建制更大,更强调以地域为单位设立。

王安石变法推行保甲制,保甲的首领都不是国家的官吏,且不领薪水,反而要承担本县差役,保甲制的变化,标志着国家政权正式从乡村社会的直接管理中退出。

在户籍制度方面,由于宋代商品经济十分繁荣,所以确立了以财产为主兼及人丁的管理模式,这表明宋朝对农民人身管理的放松。

1.6 元朝的农村治理方式
元朝是我国历史上比较特殊的一个时期,由于其是游牧的蒙古族入主中原建立的政权,其本身缺乏治理农耕社会的经验,加之其又采取民族歧视和民族隔离的政策,使得汉族士大夫很难进入权力核心。

因此,其入主中原之后,虽然汲取了许多汉族社会的治理经验,但是其社会治理方式仍然有很强的游牧民族的特色。

纵观元朝的农村治理方式,缺乏整体规划,管理的效率也相对低下。

1.7 明朝的农村治理方式
明朝的乡里制度较为复杂,它既继承了前朝的制度设计,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和创新。

明朝的乡里更多的是一级区划,不设政权机关。

明朝早期的政权对农村的治理主要是通过甲制度来推行的。

随着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土地兼并的不断扩大,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大,里佳人口流失严重,这就使得国家可征收的钱粮赋役减少,明朝推行一条鞭法的赋税制度改革来改变这种状况,农村基层政权也从里甲制逐步向保甲制过渡。

除此之外,明朝政府还积极支持宗族制定乡约和族规来参与到农村治理当中,并且明朝的宗族规约还赋予了族长处理族内争端的司法权力。

1.8 清朝的农村治理方式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并建立政权的朝代。

清代除了继承明朝以来的自然村落的形态之外,又采用明人的里甲制,作为赋役征收的机构,此外又采取了宋代的保甲制,以维持地方治安,又在地方实施元代的社制,作为劝农的组织。

同时又设立宋以来的乡约法,以宣传教化。

清朝作为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其前期的农村社会治理方式一方面大量继承了历朝历代的农村治理经验,如里甲制度、保甲制度、乡约制度、户籍制度、注重教化、重视宗族的力量等;另一方面因为顺应历史发展的需要进行了具体的调整,如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的政策推行后,停止人丁编审,放松对农民的人身束缚。

2 近代中国的农村治理方式的演变
2.1 民国时期的农村治理方式
民国时期是中国社会由传统型社会向现代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中国的农村治理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国民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对农村继承社会的治理。

在政权方面,国民政府虽然秉承孙中山先生的遗志,颁布了大量的基层治理法规,意图在农村地方实行自治,但由于国家长期处于战争状态,从某种角度讲,国民政府并没有真正的控制整个中国,因此其推行的政策很多都是徒有其名,无法落实。

2.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农村治理方式
建国前,中国共产党主要工作和生活区域都在农村,并且农民也是党组织最可以依靠的力量,因此当时的农村治理就成为党的中心工作之一,其在自己管辖的行政区域内积极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农村治理经验。

其开创的以党组织为核心、以基层政权和农民组织为依托的农村治理模式打破了传统中国社会的农村治理模式。

其进行农村治理的有益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继承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现代中国农村治理方式的演变和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治理的发展相继经历了乡村治理模式的初步自探阶段、国家自上而下的推进阶段、国家规范和农村基层民主深入发展的三个阶段。

3.1 国家与农村社会治理边界日趋明显化
改革开放以前,“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基本上垄断了农村社会几乎全部的资源,严格的行政控制导致农村社会经济失去了应有的自治发展空间。

1978年,改革开放首先在农村吹响号角,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如破竹般袭来,农村逐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模式。

3.2 农民作为政治权利主体的身份意识逐渐明朗化
改革开放以来,高度的自由经济使得村民对土地的依附性和对行政的依附性被打破,农民成为独立经营的主体。

“和谐社会”的理念和市场经济带来的平等、竞争、合作的价值观念以及对追求个人利益合理性的肯定,强化了农民对自身政治权利主体身份的认同,组织起来的农民逐渐成为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中的重要单元,而这正是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得以开展并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条件和社会基础。

3.3 政治权威的合法性来源逐步法理化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权威的合法性基础都是法理型的政治。

4 总结
逐渐演变的农村治理方式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中国农村的发展。

但是,由于种种因素,中国农村社会的治理方式也面临诸多挑战,必须适时地进行变革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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