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现金结算,优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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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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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现金结算是网络会计下的产物。它将原来的现金收付方式变为用银行卡转账方式,主要通过POS机刷卡、网络银行结算、公务卡结算方式进行结算。财务人员在办公室即可实现资金的划转和报销。因此无现金报账方式的优点显而易见。

1、优化财务报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缓解报账人员排队拥挤的现象,缩短了报销人员的等待时间。随着高校跨越式发展,经济总量不断增长,财务报销业务日益繁忙,师生员工普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办理完业务。使用无现金报账,能有效地改善此现状。

2、减少相关的现金风险,加强内控机制。采用无现金报账,可以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减少现金流量,保障资金流动安全,规避涉及现金的各类风险,如出纳配款的差错风险、保管现金的风险以及假钞风险等,同时也减少了前来报销的师生员工携带和保管现金的风险。

3、不必提前预约现金,随时确保教学科研业务顺利进行。由于无现金结算不涉及现金,是通过财务系统与银行网络对接实现资金划转,所以采用无现金报账则无须预约,支取大额现金报销款项直接打入银行卡,确保教学科研业务的顺利进行,师生员工无须事先预约现金,可以直接到财务办理报销业务。

4、推进资金结算方式的变化。无现金结算方式是目前机构等单位已经普遍采用的先进的、安全的结算方式,是财务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已在实施的高校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深得广大师生的欢迎和支持。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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