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财务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确保PPP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现结合PPP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2、监管目的是防止施工单位抽逃工程资金,导致工程不能正常开展。
第二章监管对象、范围和形式
1、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对象是主体工程合同标段施工单位。
2、工程资金监督管理范围包括:项目管理公司的各项工程资金。
3、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形式是由项目管理公司、承包人、结算银行(由项目现场管理机构指定的结算银行)三方签订“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确保工程资金安全。
第三章监管职责和内容
1、项目管理公司对工程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1.2建立、完善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组织承包人、结算银行签订“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协1.3.
议”;
1.4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各项工程款;
1.5审查承包人材料采购、分包工程款的支付等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1.6每年度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
1.7抽查结算银行对工程资金协助监督情况;
1.8负责协调、解决承包人和结算银行由于资金使用等相关问题发生的争议。
2、项目管理公司对工程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2.1承包人是否只在指定结算银行开设工程资金结算户;2.2承包人是否将承诺的自带资金及其与项目有关的银行贷款资金汇入其在结算银行开设的结算账户;
2.3承包人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2.4承包人结算帐户资金是否存在抵押、担保行为;
2.5承包人是否执行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相关规定,是否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督促分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
2.6承包人是否在未经项目现场管理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向上级单位汇缴管理费、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租赁费等款项;
2.7结算银行是否及时向项目现场管理机构通报承包人在工程资金使用中的异常现象;
2.8结算银行是否存在无故压票、拖延支付工程资金情况。第四章监督与考核
1、项目管理公司应定期、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年度进行考评。
2、承包人在工程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项目管理公司可采取暂缓工程资金拨付或停止工程资金拨付,要求承包人及时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2.1承包人转移、挪用工程资金累计50万元以上;
2.2承包人隐瞒开户、私设账户逃避资金监管;
2.3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
2.4承包人的债务纠纷导致法院冻结(或强行扣划)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资金;
2.5其他违反“承包人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协议”的行为。
3、项目管理公司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考核结果分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1未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况的承包人评定等级为“良好”;
3.2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况之一,并及时整改的承包人评定等级为“合格”;
3.3发生第十一条所列情况之一,未整改的承包人评定。等级为“不合格”
4、项目管理公司可结合实际制订考评细则,每年度将其评定结果纳入对承包人的履约考核范畴。
第五章附则
1、本办法由项目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