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建筑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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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平面系数(
K值)=使用面积(建住筑宅面为积居住
面积)
100%
辅助面积系数=辅助面积 建筑面积
100%
结构面积系数=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
100%
有效面积系数(
K
)=有效面积 1 建筑面积
100%
(3)建筑密度指标=建筑基底总面积(占地 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
(4)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总面积
3、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 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自然层结构底板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回廊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大厅建筑面积=a×L 回廊建筑面积=(L+a-2b) ×2×b×5层
回廊?走廊?
指有遮荫挡雨顶盖的人行通道。 如:内走廊、外走廊、长廊、回 廊、檐廊等。
(二)建筑面积的作用 1、建筑面积是确定建设规模的重要指标 2、建筑面积是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 *场地平整= 底 层 建 筑 面 积 + ( 2 × 外 墙 外 边 线 长 度 +
16) *地面面积=底层建筑面积-主墙横截面面积之和 *室内填土=(底层建筑面积-主墙横截面面积之和)
×填土厚度 *地坪垫层=(底层建筑面积-主墙横截面面积之和)
钢架
2.2m 2.2m
2.2m 2.2m
6、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层 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m者应计算1/2面积。
7、建筑物外有维护结构的门斗、落地橱窗、挑 廊、走廊、檐廊等,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建筑面积。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 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 平面积的1/2计算。
(二)多层建筑的建筑面积计算 1、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 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2、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
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 面积;净高在1.2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三)其他建筑面积的计算 1、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仓库、商店、车 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 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 (不包括采光井、防 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 应计算1/2面积。
2、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 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 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按维护结构外围水平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维护结 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 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 坡地吊脚架空层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建筑物间有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 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 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维 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 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5、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 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 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 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X垫层厚度 *平屋面保温层=单层建筑面积×平均厚度 3、是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算的主要依据。
4、建筑面积是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1)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造价和各项消耗指标: 单方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建筑面积(元/m2)
单方工(料、机)耗用 量=单位工程工(料、机) 耗用量 建筑面积
(2)建筑平面系数指标体系
(三)建筑面积计算的原则 总的原则:本着凡在结构上、使用上能
形成具有一定使用功能的空间,并能单独 计算出其水平面积及其相应消耗的人工、 材料和机械用量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均应计 算建筑面积,反之,不计算建筑面积。
二、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1、单层建筑百度文库的建筑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 楼板或吊顶底面之间 垂直距离
(3)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局部楼层 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 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S=A×B+a×b
第二节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建筑面积概述
(一)建筑面积的概念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外围结构水 平投影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 助面积、结构面积。
建筑 面积
使用面积
辅助面积 结构面积
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居住面积
民用住宅中的使用面积
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的净面积 楼梯间|走道
墙、柱等构件所占面积
10、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 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高度是指室内地面 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 楼面的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 积;净高在1.2m~2.1m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 算面积。
门斗?阳台?挑廊? 檐廊?
8、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 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9、建筑物顶部有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 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 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S=16X(6.0+4.0)X6+ 4.0X4.0 =976.0㎡
单独放在屋面上的钢筋混 凝土水箱或钢板水箱不计 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