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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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单位档案管理,明确职责,理顺程序,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档案实用性和有效性,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和完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本单位在公务和业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办公室是档案管理工作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并对各科室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归档
第四条本单位档案归集范围主要包括各种文字、图表、声像、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光盘、照片及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实物。
第五条本单位属于档案归集范围的资料,均应归档统一管
理。
第六条职工参加会议和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回到本单位后,应将相关资料全部移交所在科室档案管理员,由科室档案管理员整理后移交办公室。
第七条列入办公室统一管理档案的各种文件资料,应在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办公室。
第八条每年7月和次年1月,对半年度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整理。每年2月,对上一年度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各科室档案管理员应在每年7月15日和次年1月15日前,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立卷归档。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第九条立卷归档总体要求
1、以本单位文件为主,上级文件与本单位文件(除请示、批复外)分开立卷。
2、以同类问题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遵循文件形成的规律和特点,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方便查找。
3、按文件形成年限立卷。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