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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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注意事项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是为确定水土流失型式、水土流失强度、持续时间等要素服务的,并为拟定水土流失预测方法或计算公式而奠定基础。为此,需分析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3.2.3.1具针对性

很多水土保持方案对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的分析,只是广义地从造成水土流失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进行笼统的分析,较少针对具体工程以及建设特点。因此,应以具体项目的各单项工程施工工艺和时序为着眼点,分水土流失类型、分单元和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分析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和环节。

3.2.3.2应突出重点

应针对具体工程所处的地形地貌和项目区自然条件,以及工程布局、施工时序和施工工艺的特点,明确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主要环节、重点地段(区域)和时段,对于影响因素和环节的分析,并做到重点突出。

3.2.3.3需联系水土流失预测进行分析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和环节的分析,是水土流失预测的基础,因此分析工作应紧扣水土流失预测的每一个环节,并为水土流失类型的确定和预测参数的选取,以及预测单元和预测时段长度的确定提供依据。

3.4.1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分析

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往往具有潜在性,因此单从前面的量化预测还不能全面反映危害的程度,还必须对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定性预测与分析,在综合定量与定性分析的基础上,为下一步的防治措施体系布设和水土保持监测提供依据。

对于水土流失危害的预测分析,应着重从可能造成的土流失危害的形式、程度和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应具有针对性,不能教条地挪用其它项目的分析结果。根据有关规定和以往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3.4.5.1 对土地资源和土地生产力可能造成的影响分析

(1)对土地资源可能造成的破坏分析

①工程建设(如高填、深挖等),是否会引发坍塌等重力侵蚀而使原有土地资源遭受破坏。

②工程建设中如有新筑护岸工程,护岸工程会因设计标准变化或河流流向发生改变,而使其它河段岸坡遭受的冲刷力加大,冲刷是否会造成塌岸,进而使原有土地资源遭受破坏。

③对于矿业工程或隧道开挖等工程,是否因地下矿藏开采和隧道挖掘会产生沉陷、坍塌等地质灾害,进而使原有土地资源遭受破坏。

④对于部分工程乱堆弃渣、乱修临时建筑物或挤占耕地所造成的土地浪费等,应进行分析。

(2)可能降低土地生产力的分析评价

①土壤生产力的高低与土壤理化性质密切相关,工程建设产生的遗留物,可能会影响土壤含水量、透水性、抗蚀性、抗冲性及土壤碳化合物含量(SOC)、表层土壤厚度(TSD)、营养物质状态、土壤形态和内部组织等理化性质,使土地生产力降低。

②某些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会加重周边地区水土流失的发生,不仅会破坏土壤中抗侵蚀颗粒的物理特性,使土壤有机质发生迁移,进而使土壤易遭受侵蚀,还会降低土壤保水性、增加土壤容重,可能引起土地沙化、资源退化。

③某些工程由于排水系统不健全(如排水设施设计标准过低等),暴雨季节可能造成地面积水,出现排洪不畅甚至内涝成灾,久而久之就可能形成涝渍,致使土地盐碱化或沼泽化,降低土地生产力。

④铁路、公路和管道等大型线状工程建设项目,在穿越的农田路段,尤其路堤、桥梁或交叉点等工程的施工,降雨侵蚀产生的泥沙会直接进入农田,形成“沙压农田”;矿区洗煤场排污水、冶金化工工程的排污水和矿井排污水等会污染耕地。

3.4.5.2对河道行洪、防洪的影响

开发建设项目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直接倾倒于沟道、河道,会直接导致河流泥沙含量显著增加,淤积抬高河床,严重影响航运,造成洪涝灾害,频繁出现“小洪水、高水位、多险情”的严峻局面。因此,水土流失危害还应考虑对河道的行洪、防洪影响分析。

(1)如在沟道或河滩地堆放弃土、弃渣,首先要分析是否采取了拦挡措施,如果考虑了拦挡设施,还应分析设计标准是否满足防洪要求,如与防洪标准存有差异,就应针对差异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

(2)如论证后同意在河道或河滩地弃渣(土),并在主体设计中已考虑了拦挡设施,还应核查措施的实施时间,如果防护标准比河流防洪标准低,应根据弃土弃渣的体积和平面布置、防护形式、防护标准及失事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是否会阻断河流,是否造成大的水

土流失危害或突发性灾害。

(3)桥梁、跨河工程,应了解桥台周边是否采用了围堰或其他防护措施,泥浆堆放位置是否合适,围堰的修筑和拆除、泥浆排放会造成多少水土流失,对河道有什么影响,都应做细致的分析评价。

(4)对于港口、码头及相关护岸工程,除掌握相关工程的设计标准能否满足实际需要外,还应了解工程的施工工艺、时序以及临时堆土场地等,若施工工艺不当或者未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就可能造成部分土壤或弃渣直接进入河流、港湾,淤积河道或港湾,产生危害。

(5)新建工程下游如有水库、引水灌溉等水工程,还应分析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对下游水工程水质、水位、水流向及使用寿命等的影响。

(6)对于部分改河、护岸等工程,还应注意工程建设是否会改变原河道纵比降和水流方向,从而产生冲刷河岸、河堤、滩地甚至危及村庄等危害,冲刷使河床形态发生变化还会引发其他的灾害。

(7)对于从河道大量取沙的工程建设项目,不仅使河槽景观变得混乱、破碎,而且挖沙取料直接破坏河床,影响了原有河床形态的平衡与稳定,还会影响正常的行洪和两岸大堤的安全,部分河段的灌溉能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3.4.5.3 对可能形成泥石流的危险性评价

开挖面大,具有大开大挖特点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会极易影响区域的地质环境,降低岩土稳定性,引发地质灾害。

(1)高速公路及铁路工程一般建设规模大,建设过程中往往形成高边坡和大量弃渣堆积体,由于开挖路基或拓宽路面时破坏了原山体坡面支撑,使上方坡面坡度变陡,基岩或土体失去原有稳定性,或新形成的不稳定土(渣)堆积体,遇到大暴雨、连阴雨或轻微地震,就可能产生山体滑坡甚至泥石流,从而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因此,应针对工程建设的地质情况,并根据形成高边坡和松散堆积体的实际情况对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与评价。

(2)采矿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岩土剥离物,岩土剥离物堆积体除发生面蚀、沟蚀外,还会产生沉陷、沙砾化面蚀、土沙流泻、坡面泥石流等侵蚀方式,进而对周边河道、水渠和设施造成威胁。对此类危害及隐患,应在调查基础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3)如渣场原占地类型为耕地、林地、荒草沟谷地,弃渣堆放等于再塑了原地貌,形成较陡边坡,改变了原地表坡面的产、汇流条件,若排水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会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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