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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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

验收、运输和贮存管理制度

原辅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厂对采购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价格合理,交货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使用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采购。

三、职责

技术部指定所需采购物资的质量标准或要求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生产部根据技术部提出的工艺要求做小批量生产试验;副厂长负责对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审批;厂长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和批准。

四、工作程序

1、采购应及时收集填制《供应商调查表》,内容包括:

供应商的名称、产量、供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供

货情况等方面的资料,由主管人员汇总分门别类建立

档案。供应商的档案包括:

A、法人资料、资质、资信等;

B、产品的质量状况;

C、价格与交货期;

D、历史业绩等。根据这些做出《合格供应商名单》。

2、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A、货检员对供应商每次供货时进行抽样检验。

B、供货商每次供货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按本厂《不合格

品控制秩序》执行,如交货期交货数量等没按合同进

行时,可由采购员对供应商提出警告,严重时发出暂

撤销供应商关系的通知。

3、采购资料

对主要原辅料的采购由采购部门根据订货合同对原材料的需求量要求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注明

品名、规格数量、采购依据等报厂长批准。在《合格

供应商名单》上选择供应商并与之取得联系,拟制采

购合同,《采购合同》的拟制必须符合国家《合同

法》有关规定,《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保管。

4、采购产品的验证

采购产品的验证按《原辅料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执行。采购产品出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处理。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

行生产许可证的坚决采购有QS标志的产品,质量检

验科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拒收,合格的办理手续入库。

原辅料包装材料的验收

从合格供应商采购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采购产品进厂后质检部进行验收的同时还需对供应商名称,货证是否相符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具体控制如下:

1)、国产采购产品(即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在按照《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包装材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各种原辅料包装材料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进行验收的同时,还要按照下述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相关检验,验证内容的记录。

采购产品进厂时要严格控制其验收检验过程,供应商必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如在发证范围)

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如供应商未提供或证明内容与规定不符时,应视情况对其采购产品拒收或单独存放。待证明材料重新提供后再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库手续;来自非合同供应商的货物拒收;到期未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要求内容不符,应停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直到

提供资料齐全为止;连续三次发生偏差的供应商应停

止其合格供应商资格;运输车辆是否卫生;外包装是

否有破损,有油污等;验证货物是否相符,货证不符

的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标识是否清楚、正

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存放;

必要时由质检部抽样检测有关理化、微生物项目,合

格后方可使用。采购部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

评。

2)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储存;

原辅料包装材料应在专用库房中分类储存,具体要求见《原辅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包装材

料标准及检验和试验方法》中有关储存的要求。

5、采购产品的质量跟踪

采购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正式供货方进行质量跟踪并填写《质量跟踪报告》,对质量下降的供应商由

采购部门及时反映给供应商,并限期整改,到期无改

进的供应商,报副厂长批准取消其供货资格。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

1、首先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资质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确定为合格供方的方可购进其食品添加剂;

2、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销售者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食品必须添加是食品用途的添加剂,添加剂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二、进货查验管理

1、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生产、技术部应先审查其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索取其有关资质证明(三证一报告),填写索证记录。

2、购进的食品添加剂验收时,质检部必须索要本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企业同产品近期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的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3、购进的食品添加剂能自检的,质检部除索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或供应单位公章)、检验报告单外,还需抽样检验,合格后出具原材料检验结果报告单;不能自检的由质检部出具参考检验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凡是本厂质检部未出具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的,一律不得入库、不得使用。

三、存储和使用管理

1、食品添加剂实行专库、专人管理,仓库依据质检部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结果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得入库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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