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年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资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做强做大的需要,完善和规范用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用原则
(一)岗位需要的原则;
(二)工作胜任的原则;
(三)先考察后聘用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或部门的聘用人员。
第二章聘用人员的形式
第四条聘用人员的形式
(一)返聘;返聘人员是指公司从社会上聘用的正式退休人员。
(二)外聘;外聘人员是指公司从外部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
第三章聘用人员的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三)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专业、技能特长;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1)必须是属于相关紧缺专业、在公司无可替代的;
(2)必须是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业务技能;
(3)必须是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四章招聘程序及用工性质
第六条用人单位提出特殊用工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由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党群工作部和用人单位共同招聘。
第七条根据招聘结果,择优录用,由公司签发聘用证书,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备案。
第八条公司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协商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第九条与被聘用的返聘人员、外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
第五章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
第十条劳动报酬标准
(一)返聘、外聘人员的劳动报酬,聘用人员劳动报酬按年薪制定标准,按月造发,具体标准以公司制定的聘用人员薪酬标准为准。
第十一条劳动报酬标准的确认
(一)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由所属单位领导、公司党群工作部、企管部、工会、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公司所属各单位所聘用副科级及以上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由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确认。
(二)公司机关和公司所属各单位所聘用的一般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由公司分管领导及所属各单位一把手确认,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劳动报酬的支付
(一)返聘及外聘人员
1、劳动报酬依据本人的出勤和聘用协议的约定按月支付。日劳动报酬标准按月计薪天数分之一计算,本人当月出勤在当月计薪天数的一半及以上时,每缺勤一天扣一个日劳动报酬;本人当月出勤在当月计薪天数的一半以下时,每出勤一天按一个日劳动标准计发。
2、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以确认的劳动报酬标准为基数,由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
3、聘用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以确认的劳动报酬标准的70% 为基数,由用工单
位按有关规定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或病伤救济费,医疗期满仍不能正常工作的,按《聘用协议》约定办理。
4、聘用人员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按出勤支付劳动报酬。
社会活动包括:
①出席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②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③出席人民法庭见证人;
④《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活动占用的时间;
⑤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聘用人员请事假期间不支付劳动报酬。
5、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加班的,其加班时间以其确认的劳动报酬标准的70%为基数,按
加班性质和不同比例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聘用人员不计发加班的劳动报酬。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凡是被聘用的社会员工都由员工本人自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公司不再给其统一缴纳。
第十二条返聘人员不再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也不再享受公司在岗员工的福利待遇。
但在聘用期间发生工伤时,由用工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受聘人自行决定办理方式,并由本人负责向参保单位缴纳全额社会保险费用(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费用)。外聘人员不享有公司同类在岗人员的福利。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聘用人员提供与公司同岗位员工相同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聘用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安排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供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并做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章聘用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聘用人员的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以内,一般应掌握在当年三月至当年的十二月底,聘用期满聘用协议即行终止若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则用工单位应再次向公司申报,并对续聘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对工作业绩表现突出优秀者,应给予适当增加劳动报酬标准。
第十七条聘用人员均统计在其他从业人员,其劳动报酬统计在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项下。
第十八条聘用人员应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政治学习。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二0 一0 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附:聘用人员审批表
聘用人员审批表
注:本表在试用上岗前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不得代填),贴一寸彩色相片,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