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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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集团《煤矿事故典型案
例汇编》
二O一五年
目录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0)
第二章瓦斯事故 (11)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4)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5)
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28)
第四章运输事故 (29)
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 (29)
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
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 (30)
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 (31)
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 (32)
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33)
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34)
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 (35)
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35)
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 (37)
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 (37)
第五章水害与火灾事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伟峰煤业“7、31”透水事故 (39)
第二节开元公司“11、21”瓦斯燃烧事故 (40)
第三节长沟公司“7、24”火灾事故 (40)
第六章选煤厂事故 (42)
第一节二矿“1、30”事故 (42)
第二节二矿“10、17”事故 (43)
第三节二矿“3、12”事故 (43)
第七章其它事故 (44)
第一节二矿“10、31”安装事故 (44)
第二节二矿“1、20”拆架崩伤事故 (44)
第三节五林井“5、26”重伤事故 (45)
第四节开元公司7.30事故 (47)
第五节新景矿“7、16”起吊事故 (47)
第六节二矿“3、29”事故 (50)
第一章顶板事故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2月19日早六点班,新元公司综采一队出勤53人。
跟班队长李某与工长苏某对当班工作任务作了具体安排。
人员到达310101工作面后,跟班队长李某、跟班安监员梁某巡查时都发现了56#到58#支架处的顶板不好,需要维护,但都没有及时安排处理。
按照班前会的安排先在进风顺槽放顶。
中午13点左右,跟班队长李某安排工长苏某带人对工作面56#---58#液压支架处的顶板进行维护。
当时该处的空顶较高,苏某在未采取临时支护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爬到支架上用木头构顶支护顶板,姜某与朱某负责给支架上的苏某递送木料,崔某等人负责往工作面运送木料。
在姜某、朱某给苏某递了三根木料的时候,55#—58#架处煤帮空顶处发生塌顶,冒落下来的煤与矸石将姜某全身埋住,同时埋住了朱某的双腿。
跟班队长李某等立即赶来组织人员把姜某抢救出来,姜某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工作面构顶时没有采取临时支护等防范措施,操作人员违章进入煤帮空顶区作业,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管理混乱,没有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与技术措施组织生产,作业现场发现隐患没有及时处理,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全生产责任制、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力,工人安全保护意识差,就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
4、业务部门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作业现场存在违章行为不能及时予以制止或消除,就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工长苏某未执行敲帮问顶,在未进行临时支护的情况下带头违章进入空顶区作业,就是对自己,对员工生命的不负责任。
因此首先要通过加强职工岗位操作、规程措施与安全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职工的自保互保安全意识与岗位操作技能水平,增强对安全隐患的认识,才能真正做到正规操作,安全操作。
这起事故反映出个别队干、安监员等基层管理人员明知工作面有重大隐患,却不在现场把关,导致工长带头违章,引发事故。
因此要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执行跟班巡查与走动式管理,把握工作面现场的重点,难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决策、组织处理,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制止违章作业。
四、防范措施
1、人员进入煤帮作业前,必须支设可靠的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2、落实现场管理人员的跟班带班职责与隐患排查制度,重点抓好关键与安全薄弱环节的跟班管理。
3、加大对员工安全教育与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
4、加强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
五、事故点评
1、思想认识不到位。
班前的安全预想工作安排不细,预想不周,加上现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意识到冒顶区的危险程度,对违章作业视而不见,忽视了安全隐患对自身安全构成的危险,自保互保意识差,蛮干,图省事。
2、技术管理不到位。
构顶措施贯彻执行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掌握操作标准与程序,构顶前未检查煤壁及顶帮情况,也未及时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存在随意性,盲目性。
3、现场管理不到位。
跟班队干班前会虽然做了安排,但下井进入工作面后未及时安排处理冒顶区域,造成冒顶区顶板空顶时间长,加剧了煤壁的塑性破碎程度,为后面的事故埋下了伏笔;处理重大隐患没有跟班队干与安监员现场监督指挥与把关,当班工长在未进行敲帮问顶与采取临时支护的前提下,带头进入空顶区违章作业。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年11月8日八点班,长沟公司采煤队出勤38人。
工长雷某安排周某带领杜某、冯某在工作面回进风退锚放顶。
到达回风落山后,发现密柱以里三排钢带顶板完整未退锚。
周某安排冯某观察顶板,她与杜某在第二排密柱煤帮侧回掉一根单体柱,在第一排密柱煤帮侧回掉两根单体柱,并将回下的单体柱分别支设在第一排密柱以里第二、三排钢带下。
10时左右,周某叫杜某送液,冯某在密柱外观察顶板,自己进入落山开始退锚。
11时25分,在退完4个φ15、24mm锚索锁具((落山侧第一排钢带的3个与第二排钢带巷帮的1个),准备安退锚器退第一排钢带的第一根φ17、8mm锚索时,突然发生冒顶,落山侧冒落区的碎矸涌出将周某埋压,抢救过程中又发生二次流矸,待12时03分周某被救出来时已窒息死亡。
二、事故原因
1、违章进入落山退锚放顶,被涌出的矸石埋压窒息,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上一班违反作业规程要求,没有“先退锚、后回柱”,而就是只回柱不退锚,形成2、4米长的悬顶,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隐患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队组劳动用工安排不合理,由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新工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也就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零点班未按照回采程序操作,只回柱不退锚放顶,造成落山悬顶,留下隐患。
周某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在新旧密柱间进行退锚放顶,违章进入密柱以里退锚造成事故。
其余两人没有制止违章,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不到位。
2、在实际工作中,指挥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对出现的隐患认识到位,巡查到位,发现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对于重大隐患要盯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四、防范措施
1、继续强化操作要领、事故案例与作业规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增强她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正规操作。
2、根据生产工序的要求,合理调配班组岗位用工,关键工序、关键岗位一定要安排足够的有实践经验的工人担任,防范因新工人多,技术岗位人员缺乏造成的安全隐患。
3、强化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发现、整改生产作业现场安全隐患。
五、事故点评
1、本起事故我们可以瞧出,假如上一班按照作业规程要求退锚放顶,就不会形成
2、4米长的悬顶,也不会有周某的密柱以里退锚;假若现场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能够按照《作业规程》要求不进入切顶密柱以里作业,这起事故就不会发生;假若当班队干、工长、安全员或就是在场的其她人员,只要有一个人出来制止周某的违章行为,这起事故同样能够避免。
2、在实际工作中,从基层领导到操作人员有相当一部分人习惯了、干惯了,明知故犯违章,还有的经验少,技术素质差,瞎干胡干,很容易造成事故。
从这起事故警示我们,安全意识、操作技能的学习培训力度还需加强,要想不违章,首先得学习正规作业的规范与程序。
自保、互保、联保的意识也就是建立在对隐患的认知基础上的。
3、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跟班队干、安全员以及安监员没有盯住薄弱环节,安全监督不到位。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2年2月15日八点班,元堡公司综采队出勤23人,班前会由党支部书记王某主持,安排当班主要工作就是加强工作面两端头维护,搞好质量标准化,并强调了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
随后当班人员于7点10分入井,8点整在工作面交接班后,工长葛某安排支架工、机组工机尾调架,其她人员清煤搞标化。
10:30分开始机组从60架往前开始割煤,机组拉了一次机头后约12点50分,葛某发现进风端头顶板压力增大,有下沉现象,随即指挥李某、段某等8人进行维护。
在打起第一架维护棚的时候,葛某发现支柱支设不合格,要求重新支设,在回撤原棚梁下最后两根柱时顶板突然垮塌,将段某、李某、葛某三人掩埋。
经过全力抢救,事故最终造成葛某、李某死亡,段某受伤。
二、事故原因
1、在维护顶板时,没有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规定,临时支护强度不够且质量不高,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采煤工作面端头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施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未及时变更支护形式,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进风顺槽巷道超高,在超前支护难度大、顶板管理困难的情况下,未研究并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4、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研究相应的技术措施,也就是造成事故的一个原因。
三、事故教训
工长葛某对顶板隐患判断不准,且维护顶板也未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执行,导致发生事故。
因此,人员维护
顶板前首先要在可靠的支护下操作,先支后回,保证退路畅通,并且操作期间必须设有经验的专人观察顶板。
四、防范措施
1、在维护顶板前,必须打好临时支护,并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规定,保证退路畅通。
2、采煤工作面端头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支护,明确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加强基层干部及员工的岗位操作技能、安全培训力度,转变干部员工观念,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与操作技能。
五、事故点评
1、认识上不到位。
该工作面就是元堡矿的第一个生产工作面,对地质条件、顶板、煤层特性认识不充分,元堡矿地质条件相对复杂,一就是断层非常发育,落差较大,断层面附近层理节理紊乱复杂,顶板破碎;二
就是局部顶板有分化现象,顶板整体性差,强度低,自承载能力弱;三就是煤层厚度大,原来设计的锚索未锚
固在稳定层位,支护效果差,没有引起重视。
2、技术管理不到位。
规程措施对于超前及端头支护的形式与要求方面,存在漏洞。
一就是超前支护与端头支护没有进行强度校核;二就是现场顶板条件发生变化后,没有明确相应的措施;三就是对于端头支护规程中没有规定采用交错跨溜抬棚支护。
3、现场管理不到位。
一就是这起事故发生前,顶板的压力就比较大,属于明显的隐患,但就是没有引起各级管理人员的足够重视,没有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二就是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没有执行“先支后回”的
要求;三就是安全监督不到位,现场安全监管人员没有盯住薄弱环节。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2013年11月4日10时20分,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80204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贰佰点五万元( 200、5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13年11月4日零点班,新景公司采煤工区综采三队当班出勤17人。
跟班队干张某与工长李某到工作面进行了检查后,安排各岗位正常开机。
7:30将机组开到65#架(前滚筒)时,在63#架处的记录工刘某发现工作面56#架—60#架煤帮塌顶,随后告知队长苏某与工长李某安排停机,组织工作面作业人员与维护回、进风人员从回风往工作面运料进行顶板维护。
8:30分备好构顶材料后,队长苏某与工长李某现场指挥从56#架往机尾方向构顶维护顶板。
分别在57#、58#、60#、61#架上用锚链各穿一根单体柱作为固定梁,然后,对57#、58#、60#与61#架进行蓬顶。
10时,将4架支架蓬好顶后,开始对59#、60#架进行蓬顶,先在59#架下固定好锚链,由宋某与刘某站在59#架与60#之间面向煤帮进行构顶,王某站在59#架下给宋某与刘某递板木,就在构顶过程中,从59#架顶板滚下1、2×1、0×0、9的矸石,王某躲闪不及被矸石压住,随后,队长苏某与李某立即指挥现场人员用单体柱顶开矸石,将王某救出后进行急救,在护送上井途中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构顶时,人员违章站在空顶处作业,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队长、跟班队干、工长现场指挥生产均未按构顶措施组织施工,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员工自保互保意识不强,队组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员工违章作业未及时制止,盲目作业,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维护顶板时,现场指挥者必须严格按措施组织施工,要及时制止员工违章空顶作业。
2、跟班队干、工长、安监员负责本班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四、防范措施
1、生产队组处理顶板事故时,必须按照规程措施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维护顶板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好地点进行作业,严禁空顶作业。
2、生产队组要学习规程措施与顶板管理有关规定,使每位员工认识到顶板管理的重要性,真正吸取事故教训。
3、各队组安排工作必须先安排安全工作,现场有隐患时先排除隐患再组织生产。
五、事故点评
1、新景公司“11、4”采煤顶板事故就是一起发生在靠近煤壁附近的局部冒顶。
工作面56—60架冒顶片帮,片帮最大深度为1m,冒落高度约为4、5m。
分析认定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
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工长、安全员对员工违章作业未及时制止。
3、技术管理不到位。
队长、技术员(跟班队干),现场指挥生产未按措施组织施工。
4、区队领导对日常安全管理、员工安全培训与员工的不正规操作教育不到位。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2014年5月16日,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矿西四尺区71310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壹佰零伍万捌仟圆整(105、8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14年5月16日四点班,西四尺区综三队当班出勤16人。
班前会上,队长安排跟班对干带领本班人员到71310工作面先过构造,然后打眼放炮。
因71310工作面处于过陷落柱构造期间,队长强调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打眼时要进行敲帮问顶,必须打贴帮柱。
跟班队干苏某也强调了工作面过构造打眼放炮及各个岗位的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到达71310工作面。
苏某安排出矸割煤过构造。
约19时30分,一共割3刀煤,把上班放炮松动的矸石割完后便停止割煤,机组停在机尾处,随后闭锁机组与工作溜。
苏某安排现场作业人员对91#-101#液压支架之间构造打眼放炮,在91#至101#液压支架下方构造岩壁打贴帮柱。
打完贴帮柱后,苏某安排两组人员从工作面构造两边开始打眼。
苏某带田某、刘某领一组从91#液压支架往机尾方向打炮眼,副工长王某带魏某与王某(死者)一组,从101#液压支架往机头方向打眼。
副工长王某三人在施工5#炮眼过程中,魏某站在电缆槽上操作风钻,副工长王某站在溜槽与100#液压支架底座之间,手抓汽腿与风管协助魏某打钻,王某(死者)先就是按眼,待钻杆进入煤壁后又站在齿轨上手扶钻机协助魏某操作钻机。
约20时10分,钻杆钻进煤壁0、3m左右,此时,在距顶板0、9m的煤壁处掉落一块900
×500×550mm大小的矸石,矸石将王某砸倒在齿轨上,脚伸到刮板输送机里,头靠在电缆槽上,冒落的大块矸石挤压在胸前。
当时,王某脸朝上,头朝向采空区方向,脚朝向煤壁方向。
副工长王某与魏某立刻喊其她人过来救人,跟班对干苏某与其她作业人员赶来后,搬开王某身上的矸石,当时王某意识清楚、能说话。
约20时20分苏某打电话汇报了西四尺调度,并组织当班人员用担架把王某抬到车场坐人车上井。
21时王某被救升井,21时10分送至阳煤集团第三医院, 17日0点12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工人在贴帮柱数量严重短缺且敲帮问顶工作不严不细的情况下施工炮眼,被滚落的矸石砸中胸部至死,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作业人员未严格执行规程措施,工作面临时支护不到位,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各级管理人员走动巡查不力,对工作面过陷落柱构造安全控制重点重视不够,未能及时发现与排查现场事故隐患,就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安全教育培训不够,作业人员现场安全意识淡漠,麻痹大意,自保互保意识不强,防范能力差,就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正规操作。
2、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加强对矿重点区域的现场监督与检查,加强安全控制重点的管控,严格执行现场隐患排查制度。
四、防范措施
1、现场作业应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规定执行,正规操作,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
2、强化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严格走动巡查,加强现场隐患排查,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
角、不留盲点,动态解决现场隐患。
3、强化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素质与自保互保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五、事故点评
1、二矿“5、16”采煤顶板事故就是一起发生在地质构造破坏带附近的局部冒顶。
分析认定事故性质为责任事故。
2、未严格执行规程措施,工作面临时支护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
3、跟班队干、安监员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与制止违章行为。
4、区队领导对职工正规操作要求不严,安全管理与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
5、矿、区、队对71310工作面过构造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8年9月15日,一矿掘进二队在8809尾巷施工,跟班队干周某到达工作面后,发现巷道顶板压力大,有网包,于就是周某组织工人进行处理。
处理过程中,周某让工长杜某用综掘机截割头挑起网包,自己则用钻杆将活矸捅漏。
随后又让工人魏某、张某去煤头抬锚索钻准备补打锚索。
此时,巷道顶板突然冒落,将魏某与正在补打帮锚杆的穆某埋压致死。
二、事故原因
1、顶板破碎产生网包后,现场人员处理网包没有由外向里逐排进行,顶板冒落将作业人员埋压致死,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现场处理网包没有安排专人观查顶板情况,没有把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撤出,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处理巷道顶板隐患,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处理顶板隐患必须由外向里逐排进行。
2、处理顶板隐患必须安排专人观查顶板情况,安全退路必须畅通,并且危险区域严禁有其她作业人员。
3、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四、防范措施
1、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2、加强顶板管理,在遇到顶板破碎带时,现场作业必须有跟班领导指挥,并安排有经验的工人密切观察顶板的动向,严格按规程、措施作业。
3、维修巷道时,在架设好临时支护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由外到里、逐排进行的原则。
4、强化作业规程与专项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规程与措施内容要全面具体,具有针对性、及时性与可操作性。
五、事故点评
1、发生事故的巷道支护强度不够,锚索排距偏大,造成顶板出现网包。
按集团公司规定,15#煤上层巷道,锚索排距不大于1、6米,而现场排距为3、2米,违反了集团公司规定。
2、处理顶板隐患时,没有安排专人观察顶板情况,没有撤出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并且没有在网包下支设临时支护,造成冒顶伤人。
3、工人魏某与张某经过岗前培训,明知空顶作业的危险性,但没有拒绝跟班队干周某的违章指挥,造成魏某被埋压。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年3月26日,石港公司开拓队在15108高抽巷施工。
零点班工长岳某安排李某、刘某负责在茬岩打注锚杆与打进度眼。
茬岩留有4米多的空顶,在还未支设临时支柱的情况下,李某与刘某往空顶下拉钻机与管路,做打锚杆前的准备工作,期间顶板突然出现离层,掉落一块岩石,将二人埋压致死。
二、事故原因
1、作业人员在没有支设临时支护,没有进行敲帮问顶的情况下,违章进入空顶区,顶板掉矸把人埋压致死,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跟班队干没有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没有及时处理茬岩的隐患,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队组没有执行正规循环作业,没有及时支护顶板,茬岩空顶距超过规定,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作业人员不能进入空顶区作业,打锚杆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支好临时支护。
2、必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
3、严禁放起身炮,放完炮必须及时支护,茬岩空顶距不能超过规定。
四、防范措施
1、规范个人操作行为,强化现场管理。
本起事故暴露出个人违章行为仍然就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各级干部职工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职工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强化现场管理,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2、严格执行规定,及时消除隐患。
加强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安全指挥与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要求的规定,及时排查与消除隐患。
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干部与特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