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议意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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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就业再就业
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报告
2009年12月28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人劳局和相关部门对报告和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基本落实到位。
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刘印生区长立即作出批示,责成区人劳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
区政府领导先后多次听取区人劳局工作汇报,针对目前就业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推动整改事项的落实,要求全区上下,特别是就业工作部门要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点,把抓好整改工作、做好促进就业和扩大就业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实好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区人劳局牵头召开了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整改方案,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做到“三个落实”、“四不放过”。
即逐条落实责任人,逐条
落实整改措施,逐条落实整改时间和具体要求;情况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切实把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落到实处。
二、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不断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
一是尽快制定《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就业促进法》和国家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区政府要求区人劳局牵头制定我区就业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区人劳局正在调研之中。
二是规范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的管理。
对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机构实行认定和授牌,定点确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为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提升劳动者素质、缓解结构性矛盾,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是实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鼓励措施,对积极参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培训机构、接收企业,结合我区实际给予适当的补贴。
具体规定是:对推荐介绍和培训农村劳动力在本地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业介绍机构、培训机构,按实际人数一次性给予人均300元的补贴;对50周岁以下的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本地农村劳动力提供一次500—800元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是进一步深化扶持政策。
今后,在我区劳动力密集的用工单位中建立一批就业基地,给予政策重点扶持,并逐年发展扩大。
同时,通过政策推动、资金拉动、典型带动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扩大自主创业,发挥小
企业大就业、小贷款大效果的作用。
三、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措施
一是落实对零就业家庭的援助。
把解决零就业家庭作为政府部门促进就业的一项公开承诺加以落实推进,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进一步完善金保工程网络,加强现有信息服务资源的整合管理,定期更新网站内容,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创业就业政策、用工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社区延伸,促进职介用工信息与社区就业需求的结合,提升就业工作的实效。
三是继续开展创业就业“四进四送”活动,把创业项目和就业岗位送到群众家门口,使创业、用工信息与社区就业需求相结合,提高职业技能匹配程度,提升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效。
四是创新就业援助方式。
认真选择帮扶就业困难人员规模就业的项目,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的办法,举办项目招投标活动,抓好项目建设,扩充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容量。
积极探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使用办法,对镇办、社区公益性岗位出现空缺和新增岗位,实行用人申报制度,确保优先聘用就业困难人员。
五是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日常管理。
研究制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调查摸底、申报认定、登记造册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程序,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确认和退出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网络体
系,逐步实现全区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共享,对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四、以创业促就业,帮扶失地农民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
一是紧紧围绕全民创业计划,积极盘活闲置营业房、厂房、空地等资源,破解融资难题,营造独具特色休闲、购物环境,进一步充实玉泉东路“休闲购物商业街”、人民西路“家居建材商业街”、团结路“电子通讯商业街”、秦都科技产业园等创业就业基地,突出特色,树立品牌,增强创业载体平台孵化功能和集聚效应,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果。
二是加快培育孵化初始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实现扩大经济总量与创业促进就业共赢发展。
安排本级财政资金设立创业基金,重点扶持失地农民、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等自主创业,最大限度的激发全民创业的潜能和活力,鼓励、支持自主创业致富。
三是发挥全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络的作用,开展求职登记、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创业指导、就业援助等“一站式”服务,集中开展有组织的就业服务。
四是成立“失地农民创业者协会”、“大学生创业者协会”等社团组织,建设创业者沟通、交流、提高平台,不断提升创业者素质,提高创业能力,凝聚创业力量,打造我区懂管理、讲诚信、会经营的创业者队伍。
建设秦都区创业明星宣传一条街,进一步扩大创业明星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人创业致富。
五是扎实做好就业扶持政策
对象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在财政投入、工商登记、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逐项落实、逐人兑现,促进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六是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活动,为毕业生送政策、送服务。
五、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提高职业培训的实效
一是深入基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预测分析制度,针对市场需求及时设置和调整培训方向和专业、重点、时间及方式。
使劳动者通过培训适应市场需求。
在培训重点上,根据地域特点及劳动者年龄、文化层次、岗位技能、就业需求各有侧重,实行“三定(订)”培训,即定点、定向和订单培训,制定了《秦都区农村青年中长期培训计划》。
对“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积极实施“再就业培训援助工程”,尽量减小培训的盲目性。
二是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在农村、社区组织开办职业培训班,使有培训需求的群众能够就近就地参加培训,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晚班,最大限度地方便劳动者。
三是加强跟踪服务,将培训后就业率作为今后选择职业培训机构的重要指标,督促、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培训水平,建立校企联合办学模式、提高培训实效性。
四是推行大中专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对大中专毕业生进行6-12个月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
积极筹建秦都区大中专学生网店创业孵化园,组织有创业意向的大中专学生进行网店实体创业。
认真解决沣东工业园和科技产
业工区高科技企业用工问题,按照辖区企业用工计划及工种和数量,尝试面向社会招工,以缓解其用工难题。
六、进一步规范就业创业环境,促进公平就业
一是通过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方式,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民办职业中介组织进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查处各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进一步完善职业中介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二是建立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对城乡劳动者实行公平待遇,对登记求职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实行免费的信息咨询、职业登记和职业介绍。
三是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扩大监督覆盖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农民工工会依法监督、依法维权的作用,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是继续推进土地流转承包、农民进城务工落户培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民工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为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和城镇稳定就业创造条件。
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对我区就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指导。
今后,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成绩、寻找差距、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不辜负全区人民的期盼,为推动我区就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三力秦都”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