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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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表态发言材料

2024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表态发言材料

精选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表态发言材料1这次我委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做出的重要部署。

这是从源头上防腐治腐、警示和关爱保护干部、营造干事创业氛围的重要手段。

特别是当前,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我市发改事业具有特殊意义,利用身边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尤为及时、尤为必要。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要从中汲取教训I,深刻警醒反思,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一要深刻剖析反思。

分析这些典型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反思自己思想上是否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党纪党规办事,做到好事办好而不是好事办错。

二要深刻汲取教训。

要以案为戒、警钟长鸣,以身作则,拒腐防变,要查找廉政风险,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切实履行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三要防止矫枉过正。

在防范廉政风险的同时,坚决杜绝懒政怠政,做到将以案促改和我市持续开展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要严格落实整改。

对自查出的问题,坚持做到立行立改、集中整改,公开整改结果,接受干部职工、项目单位和广大群众监督。

通过以案促改,建立常态化机制,真正在日常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以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的工作姿态、扎实的工作成绩为我市发展改革事业贡献一份力量。

精选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表态发言材料2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参加XX系统开展的XX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对本人思想感触很深,教育意义很大。

现作如下表态发言:一、深刻剖析反思。

分析XX案件发生客观原因,反思自己思想上是否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党纪党规办事;是否在与服务对象的交往过程中放松了底线,做人做事原则;是否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做到了依法依规。

第二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

第二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第二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9月目录案例1: (2)【权威发布】中山市纪委通报8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2)案例2: (4)广东:通报10起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典型案件 (4)案例3: (11)广元市通报五起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典型案例. 11 案例4: (16)重庆市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受贿案剖析 (16)案例5: (23)曝光:洛阳市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案例 (23)案例1:【权威发布】中山市纪委通报8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2015年以来,中山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省纪委、市委关于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决策部署,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今日,市纪委通报八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1、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投资部经理李陶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以权谋私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李陶然在受公司委托负责美鑫工业园项目工作期间,接受潜在投标人请托,就该项目建筑工程招投标事项向公司负责人说情谋取利益,并在中标后收受投标人贿赂50万元。

2011至2013年,李陶然在兼任中山九州光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负责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建商谋取利益,并收受多名工程承建商贿赂256万元。

2014年12月,李陶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2015年1月,李陶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案的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2、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晶华和规划建设科基建组负责人方奕晖未依法核查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4至5月,市交通运输局在处理大南公路(加六线)工程(大涌段)项目招投标中的投诉举报期间,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依法核查违法行为,导致中标候选人的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查处。

李晶华作为分管交通工程建设和规划工作的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在处理投诉举报期间接受被投诉人宴请和礼品,同意不核查意见,负主要领导责任;方奕晖作为规划建设科基建组负责人,在处理投诉举报期间收受被投诉人礼品,提出不核查意见,负直接责任。

“以案促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以案促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以案促改”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活动目的:通过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真实案例为例,警示听众,引发思考和自我反省,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宣传案例、解析案例背后的教训和原因,加强对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的培养,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活动内容:1.案例选择:从真实的事故案例中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并根据参与人员所在行业或岗位,选择与之相关的案例。

2.案例宣传:通过宣传手段,如海报、横幅等,在公司或工作场所内张贴案例、案例图片、案例描述等,增加案例的曝光度。

3.活动宣讲:组织专家、企业管理者等,对案例进行宣讲,重点阐述案例背后的教训、违规操作和规范要求,引发听众思考和反思。

4.现场演练:针对案例中存在的操作失误和安全隐患,组织现场演练,展示正确的操作方式和应对策略,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自救能力。

5.讨论交流:组织参与人员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探讨案例背后的原因、应对策略和规范要求,增进互相之间的经验交流,共同学习、提高。

6.签订安全承诺书:通过签订安全承诺书,让每一位参与人员都意识到自己的安全责任,承诺遵守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杜绝违规操作。

7.宣传教育材料发放:根据活动内容,准备宣传教育材料,如宣传手册、安全标语贴纸等,发放给参与人员,提醒和教育大家。

8.跟踪督导和评估:对活动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估,收集参与人员的反馈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和调整。

活动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议选择在工作日或工作时间较空闲的时段进行,确保参与人员能够全程参与活动并集中注意力。

活动参与人员: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等,尽量做到全员参与。

活动效果评估:通过活动后的问卷调查、讨论反馈、案例背后的教训应用情况等方式进行评估,提取出有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活动实施方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并注重宣传和教育手段的多样性和有效性,确保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2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x局检察院工作问题整改

2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x局检察院工作问题整改

2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x局检察院工作问题整改文章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X局检察院工作问题整改为了深入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X局检察院组织本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下面是具体的实施方案:一、着重选取问题突出、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通过分析检察业务领域的案件,重点选取存在较大问题、引起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展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可以组织干部聚焦案例、集中学习,也可以在集体谈心、面对面交流中进行警示教育。

同时,通过举办座谈会、开展专题研究等方式,深入探讨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可行有效的解决方案。

三、依托新媒体、院内学习平台等方式宣传案例,增强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X局检察院将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把案例精准地传递给广大干部。

四、强化问责制度建设,对于在案例中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将依纪依法严格处理,加强执纪问责工作,通过问责形成震慑,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X局检察院将建立专门的工作小组,由院领导亲自带队,全面把控活动进度和质量,确保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本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深化X局检察院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促进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推动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为维护司法公正、推动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

文章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X局检察院工作问题整改针对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X局检察院将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活动,下面是具体的实施方案:一、严格选取经典案例,形成有力的警示教育。

针对检察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选取具有重要代表性的经典案例,形成有力的警示教育,达到引以为戒、儆效自远的目的。

二、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

结合检察业务领域特点和干部实际需求,可以采取集中授课、集体研讨、座谈会、专题报告、小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效实用。

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这是一句流传甚广的中国古话。

案件的处理和教育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以案为鉴的原则。

案件可以成为警示,也可以成为教材,警示我们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触动我们内心深处的责任和使命感;教材则会激发我们探讨问题的动力,指导我们正确行动的方向。

在近期一次以案为鉴的教育活动中,我收获了很多,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也深刻认识到了职责所在。

这次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是由我们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对一些典型案例的剖析,深入了解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从而引导我们正确认识和履行自己的职责,推动单位的发展。

首先,在活动之前,我们组织了一次专题学习,让大家对案例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其中,主要介绍了案例的背景、过程和结果,并对案例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通过学习,我意识到案件是真实存在的,案例中的问题也是我们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这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作为一名公务员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也明确了自己在工作中应该做到的准则和原则。

然后,在活动中,我们组织了小组讨论,每个小组分别对不同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每个小组的成员来自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这样可以保证案件的剖析具有多角度和全面性。

在小组讨论中,大家积极发言,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通过与他人的碰撞和交流,我深刻感受到了协作的重要性,也意识到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案例分析和总结。

通过分析,我深刻认识到了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些案例中,发生问题的人有着不同的动机和目的,但他们最终都没有做到公务员应有的廉洁和为民服务的宗旨,这让我深感到廉洁和为民服务是每个公务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在总结中,我们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建议和措施,以期能从根本上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最后,在活动的总结中,我们对教育活动进行了总结和评估。

通过反思和沟通,大家纷纷表示收获颇丰,认为这次活动开拓了视野,深化了对工作的认识。

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优秀

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优秀

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优秀一、活动背景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是为了弘扬法律意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认知和遵守法律的观念而开展的。

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从而使干部群众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提高自觉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我作为一名参与者,深感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从中受益匪浅。

二、活动过程该活动的第一阶段是从案说法,通过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剖析和解读,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案例背后的法治要求和法律精神。

第二阶段是以案明纪,通过提取案例中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行为,加深对法律原则和纪律的认识和理解。

第三阶段是以案促改,即通过曝光这些案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引以为戒,提高自身的警惕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第四阶段是警示教育,通过对案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深入探讨,形成一系列警示教育材料,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法律和纪律的认识和遵守水平。

三、心得体会参与这次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我深感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首先,活动通过公开曝光案例,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够深入了解案件的起因和经过,了解不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而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警示和警觉。

其次,活动通过讲解和解读案例中的法律要求和纪律要求,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够深刻领会法律的价值和意义,加强他们对法律的遵守和尊重。

再次,活动通过总结案例中的经验和教训,提醒广大干部群众警惕自己的行为,加强自我审查和自律,提高遵守法律和纪律的自觉性。

最后,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广大干部群众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不法行为的危害,提高自己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意识。

在参与这次活动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的不足和不完善之处。

首先,在案说法环节,我发现自己对一些法律原则和规定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和全面,需要加强学习和研究。

其次,在以案明纪和以案促改阶段,我发现自己的自我警戒意识和自律能力还不够强,需要加强自身的修身养性和自我约束,提高遵守法律和纪律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某单位开展以案促改深化年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总结

某单位开展以案促改深化年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总结

某单位开展以案促改深化年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总结在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大背景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的纪律建设,提高全体员工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某单位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深入开展了以案促改深化年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

本次活动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通过深入剖析、学习讨论和整改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活动背景与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诱惑和风险也日益增多。

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成为了单位发展的迫切需求。

以案促改深化年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旨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让全体员工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的危害,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本次活动的主要目标是:一是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让员工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的严重后果,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查找单位内部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点,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三是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推动单位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组织与实施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单位成立了以案促改深化年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内容和要求,并对活动的组织实施进行了周密的安排。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学习教育阶段。

组织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典型案例通报,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同时,邀请了专家学者进行廉政专题讲座,深入剖析了腐败行为的产生原因和预防措施。

通过学习教育,让员工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增强了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第二阶段是剖析整改阶段。

各部门组织员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并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同时,单位还组织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让员工之间相互批评、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能力。

2024年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总结样本

2024年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总结样本

2024年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总结样本2024年是我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也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节点。

为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我单位积极开展了“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该活动,我们深入挖掘和分析了一系列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刻揭示了其中的思想根源、制度问题和监督失职等方面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以下是该活动的总结。

一、活动背景____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强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反腐败斗争。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腐败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依然存在。

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对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贪污受贿,违规违纪等问题屡禁不止。

因此,为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我单位决定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

二、活动目标1. 深刻认识腐败的危害性:通过选取一些典型案例,向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分析和解读,让大家深刻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增强警醒意识。

2.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党纪国法意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廉政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3. 打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通过警示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纯洁奉献的工作风尚,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三、活动内容1. 留党察看案例:选取一些被留党察看的典型案例,通过细致的分析和解读,深入剖析他们的思想根源、行为动机、违规违纪程度和党内制度监督问题等方面的问题,引起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警觉。

2. 严重违纪违法案例:选取一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行为,以及造成的危害和后果。

通过详细的分析和解读,揭示案件的思想根源和制度问题,引起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思考和反思。

3. 优秀典型案例:选取一些优秀的典型案例,包括自觉接受监督、廉洁从政、作风正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简报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简报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简报示例1:标题: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简报引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一种有效手段,旨在向社会各界宣传法律法规,提醒人们遵纪守法。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简报将通过案例分析、宣传教育和改善措施等内容,深入探讨如何通过以案促改来警示公众,并引导大家坚守法律底线。

案件一:《XX公司违法乱纪案件》概述:XX公司因长期违法乱纪行为而遭到严肃处理。

该公司在环保、产品标准、劳动安全等方面存在明显问题,严重损害了社会利益和公共安全。

教育启示:这起案件向社会宣示了政府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我们应当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加强自身约束,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

案件二:《XX地区打击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概述:XX地区警方成功打击了一起网络诈骗团伙,以及该案背后的涉案人员。

此次行动严厉打击了网络诈骗犯罪,倡导了网络安全意识的提高。

教育启示:网络诈骗已成为世界性问题,我们应当提高警惕,并提升自身的网络素养。

此次行动让我们认识到,只有加强犯罪打击力度、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才能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宣传教育:1. 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宣传案例细节和教育启示,让公众了解案件的严重性和法律的底线。

2. 组织警示教育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分享案例分析和法律知识,引导公众遵纪守法。

3. 制作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广泛散发到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

改善措施:1. 完善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加法律惩处的威慑力。

2. 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法律培训,提升大家的法律素养,提醒大家遵守法律底线。

3. 加强社会监督体系,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揭露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有效手段。

通过案例分析、宣传教育和改善措施等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引导大家坚守法律底线。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时刻保持警醒,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第二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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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第二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9月目录案例1: (2)【权威发布】中山市纪委通报8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2)案例2: (4)广东:通报10起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典型案件 (4)案例3: (11)广元市通报五起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典型案例. 11 案例4: (16)重庆市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受贿案剖析 (16)案例5: (23)曝光:洛阳市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案例 (23)案例1:【权威发布】中山市纪委通报8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2015年以来,中山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省纪委、市委关于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决策部署,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今日,市纪委通报八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1、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投资部经理李陶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以权谋私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李陶然在受公司委托负责美鑫工业园项目工作期间,接受潜在投标人请托,就该项目建筑工程招投标事项向公司负责人说情谋取利益,并在中标后收受投标人贿赂50万元。

2011至2013年,李陶然在兼任中山九州光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负责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建商谋取利益,并收受多名工程承建商贿赂256万元。

2014年12月,李陶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2015年1月,李陶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案的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2、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晶华和规划建设科基建组负责人方奕晖未依法核查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4至5月,市交通运输局在处理大南公路(加六线)工程(大涌段)项目招投标中的投诉举报期间,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依法核查违法行为,导致中标候选人的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查处。

李晶华作为分管交通工程建设和规划工作的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在处理投诉举报期间接受被投诉人宴请和礼品,同意不核查意见,负主要领导责任;方奕晖作为规划建设科基建组负责人,在处理投诉举报期间收受被投诉人礼品,提出不核查意见,负直接责任。

以案促改警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以案促改警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1. 引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不幸的事件或者案例发生,这些事件往往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为了能够更好地预防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应运而生。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一主题,分析其实施方案,并探讨其意义和影响。

2. 以案促改的理念以案促改的理念源自于对于历史、案例和事件的反思和总结。

通过对已经发生的事件进行深入的剖析和分析,人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从而总结出一套完善的改进方案。

这种理念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3. 实施方案的具体步骤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几个具体步骤:3.1 选取案例:首先需要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该案例应该在社会上产生过一定程度的震动和影响,从而能够吸引更多的人关注。

3.2 深入分析:针对所选取的案例,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背景、过程等各个方面,以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3 制定方案: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需要制定出一套针对性的改进方案,包括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和完善。

3.4 宣传教育:最后需要将所总结出的案例和改进方案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其中的教训和经验。

4. 意义和影响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意义和影响非常深远。

这种活动可以有效地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重视,促使更多的人关注到一些潜在的问题和危机,从而有助于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另这种活动可以推动社会各界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改革和完善,提高社会的治理水平和能力。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社会管理和治理手段,它可以帮助社会各界更好地认识到一些存在的问题和危机,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这种活动也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非常有益。

总结回顾通过本文的讨论,我们对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有了更深入和全面的了解。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个人心得体会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个人心得体会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个人心得体会个人心得体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一、活动背景和目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角色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重要活动。

通过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原因,警示党员干部严肃党纪,廉洁自律,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

本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实际案例的讲解,以及相关专题讲座和讨论,引导我们深刻认识到腐败的严重性、危害性,增强自我反省和警醒之心,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为党的事业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和思考活动开展以来,我投入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案例剖析、专题讲座和讨论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和精神要求。

首先,党员干部要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态度,坚决维护党的光荣传统和纯洁性。

同时,我们还要具备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守廉洁自律的底线。

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能成就个人,也能毁灭个人。

只有正确对待权力,保持对职责的敬畏,才能做到廉洁奉公、以身示范。

在案例剖析环节中,我对几个案例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分析,发现腐败问题不仅仅是个别案例的问题,更是制度问题、思想问题的反映。

我们要认真剖析案例中的问题根源,深入思考案例背后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以及相关的制度漏洞。

只有找准问题的根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在专题讲座环节,我收获了很多。

专家们通过具体案例和实际情况,以科学的理论和系统的知识,为我们讲解了反腐败的基本原理和常用手法,教会了我们如何预防和避免腐败问题。

我深刻认识到,要想建立健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就必须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构建有效的监督、约束和预防机制。

只有做到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真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监督在民众中实现”,才能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整改措施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整改措施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整改措施近年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开展。

该活动旨在通过案例的曝光和警示教育的开展,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的目的。

然而,仅仅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才能真正做到以案促改,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中,往往会揭露出一些监管和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不负责任等问题。

因此,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加大监管部门的力度,加强对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能够依法履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要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可以引起公众的关注,但是如何让公众真正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需要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

可以通过媒体的报道、社区的宣传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不仅仅是对个别案件进行曝光和警示,更是对整个社会制度的反思和改进。

因此,需要加强对相关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制度漏洞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从而为以案促改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四,要加强学校教育。

学校是培养下一代人才的重要场所,通过加强学校教育,可以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可以通过课堂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方式,让学生了解一些典型案例,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法律和道德问题,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第五,要加强社会监督。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因此,需要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以案促改的活动中来,通过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推动社会的进步。

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虽然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但仅仅靠警示教育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这些整改措施包括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学校教育和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

2024年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总结范文

2024年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总结范文

2024年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总结范文“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是一种以案例为主要内容,以明确问题、诚实守信为核心,以提醒警示为目的的教育活动。

其目的在于通过案例分析和借鉴教训,引导人们铭记纪律底线,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要求。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单位于2024年积极开展了“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活动内容紧密贴合实际,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活动内容设计合理,案例选取精准针对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对违纪违法案例有更直观的认识和感受。

活动中,我们选择了一些涉及违规操作、腐败案例、权力滥用等方面的案例,涉及多个行业和领域,使得参与者能够更好地认识到违纪违法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二、形式多样,参与度高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如讲座、座谈会、警示教育片播放、专题研讨等,以满足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

同时,我们还设置了小测验和讨论环节,促使参与者更深入地了解和思考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能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警觉性和自我约束力。

活动中,参与人数较多,参与度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警示效果明显,引起广泛共鸣通过“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对违纪违法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活动中,我们将案例分析与个人身边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使参与者更易于接受和理解,引起了广泛的共鸣。

许多参与者表示,通过活动的学习,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身上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警惕性和自我约束能力,确保自己不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四、有效整改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通过“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监督。

对那些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人员,经过组织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违规操作和腐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和警示效果。

2024年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总结范文

2024年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总结范文

2024年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总结范文____年,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开展了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以警示教育为主线,通过案例的剖析和廉洁党风的倡导,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

以下是对____年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的总结,希望对今后的工作能够起到借鉴和指导作用。

一、活动目标明确,取得了良好成效本次活动的目标是以案明纪,通过查摆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纪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引起党员干部的深刻警醒。

同时,通过以案促廉,宣传廉洁党风和反腐倡廉的重要性,激发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

在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活动的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首先,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分析,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我们通过详实的案例资料和生动的讲解,揭示了案例中的典型违纪行为背后的腐败本质,引起了党员干部的深刻警醒。

通过案例的启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

其次,活动宣传形式多样,传播效果显著。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将活动的宣传信息广泛传播。

同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廉政教育讲座等形式,进一步深化了活动的宣传效果。

广大党员干部通过活动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增强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能力。

最后,活动的开展形式灵活多样,互动效果明显。

我们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通过小组讨论、心得交流等方式,形成了互动的氛围。

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充分参与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典型案例的理解和对廉洁党风的认识。

二、活动不足和存在的问题虽然本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首先,活动过程中,对案例的分析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我们在对案例进行分析时,更多的着重点是在揭示行为结果和后果上,对案件起因和演变的分析和剖析还不够深入。

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总结近年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展开,在警示教育中,一些案例成为了镜子,让我们看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引发深刻地思考和探索。

因此,为了更好地学习和应用警示教育,我所在单位也开展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一、开展活动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变革的快速推进,我们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挑战也日趋明显。

有一些问题不仅涉及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涉及到国家和人民的安危和利益。

比如,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故意违反法律,有些人为了追求名利而不择手段,这些现象严重影响到了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

而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就是为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推动工作的进展。

二、活动方案的制定为了确保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1.明确活动目标首先,我们制定了活动目标,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我们的活动目标是:通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提高单位成员的工作质量,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单位的良性发展。

2.选择案例其次,我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警示案例,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认真分析。

我们建议大家特别关注高级领导干部、企业家、官员、医生、律师等群体,因为他们是整个团队的中坚力量,并且具备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在认真阅读案例后,我们对其进行了全面的网上调查和现场调查,并邀请了相关专业人员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3.制定活动方案在选择警示案例后,我们还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指导思想等方面,以确保活动的有序进行。

我们还通过张贴海报、宣传视频等方式向全体成员宣传活动内容和活动要求,让大家对活动充分了解和了解活动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还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建立了专题论坛,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三、活动实施情况及结果评估在经过上述方案制定后,我们开始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整个活动分为“宣传交流”和“专题研究”两个阶段来进行。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案例是对人们行为的教育,也是对人们思维的启发。

通过案例的分析和总结,我们能够深入了解其中的问题和原因,进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以案为鉴,意味着我们要从他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水平。

以案促改,意味着我们要通过案例的反思和讨论,推动制度和法律的完善,提高社会的公平公正。

在现实中,案例教育在各个领域都有着重要的地位。

无论是在学校教育中,还是在企业管理中,案例都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育手段。

通过分析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各种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

案例教育可以帮助人们提高问题解决的能力,培养人们的思考和分析能力。

同时,案例教育也能够让人们意识到自己的不足,激励人们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在法律领域,案例更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案例的审理和判决,可以为社会提供法律依据和指导。

案例不仅能够告诉人们什么是对的,还能够告诉人们什么是错的。

案例教育可以让人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

同时,通过案例教育,我们也能够了解到法律的不完善之处,从而推动法律的改革和完善。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案例教育可以帮助人们避免重复犯错,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案例教育可以让人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增强人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案例教育还可以让人们明确自身的定位和目标,为自己的未来规划好方向。

然而,案例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案例的选择和分析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如果选择的案例不具有代表性,或者分析的角度和方法不准确,就会影响到案例教育的效果。

其次,案例教育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

只有在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中,人们才能够真正吸取案例的教训,推动自身的成长和发展。

最后,案例教育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

只有通过不断地案例教育,人们才能够真正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方式。

第二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电子教案

第二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电子教案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第二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月9年2018.目录案例1: .....................................【权威发布】中山市纪委通报8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2)案例2: .....................................4广东:通报10起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典型案件 ....................................4案例3: ....................................11广元市通报五起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典型案例 .11案例4: ....................................16重庆市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受贿案剖析 .......................................16案例5: ....................................23曝光:洛阳市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案例 .......................................23:案例1起公共资源交易领中山市纪委通报8【权威发布】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年以来,中山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省2015纪委、市委关于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决策部署,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今日,市纪委通报八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1、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投资部经理李陶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以权谋私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李陶然在受公司委托负责美鑫工业园项目工作期间,接受潜在投标人请托,就该项目建筑工程招投标事项向公司负责人说情谋取利益,并在中标后收受投标人贿赂50万元。

2011至2013年,李陶然在兼任中山九州光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负责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建商谋取利益,并收受多名工程承建商贿赂2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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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第二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9月目录案例1: (2)【权威发布】中山市纪委通报8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2)案例2: (4)广东:通报10起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典型案件 (4)案例3: (11)广元市通报五起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典型案例. 11案例4: (16)重庆市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受贿案剖析 (16)案例5: (23)曝光:洛阳市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宏案例 (23)案例1:【权威发布】中山市纪委通报8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2015年以来,中山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省纪委、市委关于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决策部署,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今日,市纪委通报八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为官不为”典型案件。

1、小榄镇城镇建设发展总公司投资部经理李陶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以权谋私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李陶然在受公司委托负责美鑫工业园项目工作期间,接受潜在投标人请托,就该项目建筑工程招投标事项向公司负责人说情谋取利益,并在中标后收受投标人贿赂50万元。

2011至2013年,李陶然在兼任中山九州光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负责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建商谋取利益,并收受多名工程承建商贿赂256万元。

2014年12月,李陶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2015年1月,李陶然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案的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2、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晶华和规划建设科基建组负责人方奕晖未依法核查招投标活动违法行为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4至5月,市交通运输局在处理大南公路(加六线)工程(大涌段)项目招投标中的投诉举报期间,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依法核查违法行为,导致中标候选人的违法行为未得到及时查处。

李晶华作为分管交通工程建设和规划工作的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在处理投诉举报期间接受被投诉人宴请和礼品,同意不核查意见,负主要领导责任;方奕晖作为规划建设科基建组负责人,在处理投诉举报期间收受被投诉人礼品,提出不核查意见,负直接责任。

另外,2016年以来,李晶华、方奕晖还存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及接受有偿异性陪侍服务等问题。

案例2:广东:通报10起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典型案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现将其中10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党工委原书记甘佐成干预停车场租赁甘佐成在担任海珠区滨江街道党工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及离岗退休期间,利用其主管滨江街道全面工作与街道停车场租赁管理业务的便利以及职务影响力,帮助私人老板颜某承包经营该街道办事处所属的纺织路1号闲置地块并用作停车场谋利,分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儿子收受颜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150万元。

甘佐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清远市连南县水利局原局长罗世纲垄断工程招标采购罗世纲在担任清远市连南县水利局局长期间,在转让该局下属企业、审批拨付小水电站省级贴息补助款项、发包县有关水利工程和招标采购、支付工程款项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万元,并与他人合伙私分国有资产32万元。

此外,罗世纲违规将该局挂靠某国有企业成立公司,垄断全县水利工程。

罗世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没收财产100万元。

三、肇庆四会市教育局原局长林金德违规指定供货商、承建商林金德担任肇庆四会市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有关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教学设备采购过程中,严重违反政府招投标和采购规定,指定供货商、承建商签订合同,收受贿赂120多万元,还有其他600多万元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林金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局长李健生插手单位物资采购李健生在担任中山市三乡镇公安分局局长、火炬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插手单位的办公设备与耗材、警用装备、技术设备、工作制服、日用品等物资的采购工作,帮助多名关系人承揽当地公安、城管系统多项物资的采购业务,多次单独或伙同其亲戚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万元。

李健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五、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工程采购部原副部长宋一祥干预招标宋一祥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工程采购部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多次将项目标底、得分关键点、竞争对手投标情况等信息透露给关系人,并在评标过程中给予推荐,使关系人的公司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中成功中标,事后收受贿赂万元。

此外,宋一祥还多次安排自己注册的公司直接参与该中心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从中获利。

宋一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六、阳江市阳东县农业和林业局原副局长曾华、农业科学研究所原所长黄芝南与供应商串通招标曾华、黄芝南在负责阳江市阳东县荔枝产业带项目的农资产品招标采购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与相关公司达成共谋,帮助其中标并与阳东县农业和林业局签订农药、节水灌溉器械、太阳能杀虫灯及肥料等农资采购合同,事后收受中标公司给予的回扣共万元。

曾华、黄芝南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七年。

七、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原科长邱志远插手疫苗买卖邱志远在担任揭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插手揭阳市二类疫苗买卖业务,帮助揭西县、普宁市、惠来县、揭东县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现金结算方式购得二类疫苗,加价销售给基层卫生院获取利润。

事后收受上述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送的感谢费共计万元,此外,邱志远还挪用公款26万元用于个人炒股。

邱志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八、韶关市仁化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原局长吴英奎操纵计生宣传材料印刷业务吴英奎在担任韶关市仁化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操纵该局计生宣传资料的印刷业务和局办公楼改建、装修工程,收受宣传资料印刷供应商和工程老板的贿赂26万元。

此外,吴英奎通过与印刷供应商签订三份合同而实际履行部分合同的方式套取公款21万元。

吴英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九、梅州兴宁市合水镇合水国营农场原场长张松华违规变更承包合同张松华在担任梅州兴宁市合水国营农场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未经农场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和镇党委政府批准的情况下,私自以场长名义与他人签订合水农场四五区库湾亩山地果园承包合同,后来又擅自用转包人仿制的承包合同调换原版本,变更合同履约方并加盖合水国营农场公章,共接受承包转让费35万元。

张松华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十、江门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李伟超违规设置竞拍条件李伟超在担任江门鹤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市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公开出让交易过程中,收受鹤山市某公司的贿赂,超越职权范围为该公司“量身定做”竞拍的有利条件,使该公司低价竞得地块,给国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李伟超受到撤销职务处分。

上述涉案的党员领导干部被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惩腐败的决心和力度。

广东省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严守“六大纪律”,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医药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项目承发包、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资金分配使用、项目立项评审,或利用支付项目款项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疏通关系、谋取利益;严禁违规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工作施加影响。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是推动落实“六个严禁”的主体,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预防和查处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六个严禁”的再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增强纪律刚性。

案例3:广元市通报五起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广元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履行执纪执法职责,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案件,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现择取几起典型案件予以通报,以儆效尤。

一、剑阁县农发办原副主任曾某某插手干预招投标案2012年3月初,时任剑阁县农发办副主任曾某某在农发项目两个标段比选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建筑商张某送予现金20万元后,有意将工程交给建筑商张某做,并经张某介绍认识广元一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魏某。

曾某某与张某、魏某商定,该项目两个标段的比选代理业务由魏某实施,魏某帮助张某取得中标资格。

2012年3月中旬,魏某与剑阁县财政局签订代理合同并组织比选活动。

比选结束后,魏某分别与抽中的六家公司联系,向他们表达了曾某某有意让张某实施该项目两个标段的意思,六家公司要张某支付30万元转让费就转让该项目。

张某于2012年3月底将30万元转给了魏某。

经曾某某和招标代理公司运作,张某顺利地取得了该项目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同时,曾某某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农发项目其他标段招标、比选、施工、检查验收以及工程款的拨付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工程老板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送与现金共计人民币40多万元;擅自将本应由原施工企业负责维修的锦屏乡部分农发项目工程用剑阁县农发资金维修,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曾某某于2012年9月被县纪委立案查处,同年10月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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