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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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含量检测指导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中游离甲醛和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含量的检测。

2引用标准:

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

2.2 《色漆和清漆挥发物和不挥发物的测定》GB/T 6751-86

2.3 《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GB 6750-86

2.4 《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GB 6283-86

2.5 《涂料产品的取样》GB/T 3186-82

2.6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 15516-1995

3检测项目和浓度限量指标:

表1:检测项目和浓度限量

4取样

4.1 盛样容器和取样器械

盛样容器可选适当大小洁净的内部不涂漆的金属罐、棕色或透明的可密封玻璃瓶。

取样器械应使用不和样品发生化学反应的材料制成,应便于使用和清洗(无深凹的沟槽、尖锐的内角,难以清洗和难以检查其清洁程度的部位),能使样品尽可能混合均匀,并能取出确有代表性的样品。

取样器械有:

⑴、不锈钢或木制搅棒;

⑵、机械搅拌器;

⑶、取样管;

4.2 取样数目

根据产品的桶数,按随机取样方法,对同一生产厂生产的相同包装的产品进行取样,取样数应不低于(n/2)1/2(n是交货产品的桶数)。取样数见表2。

表2:

4.3 待取样产品的初检程序

4.3.1 桶的外观检查

记录桶的外观缺陷或可见的损漏,如损漏严重,应予以舍弃。除去桶外包装及污物,小心地打开桶盖,不要搅动桶内产品。

4.3.2 对待测产品的目测初检

4.3.2.1结皮

记录表面是否结皮及结皮的程度,如:软、硬、厚、薄,如有结皮,则沿容器内壁分离去除,记录除去结皮的难易。

4.3.2.2稠度

记录产品是否假稠、触变或胶凝。

4.3.2.3分层、沉淀及外来异物

检查样品有无分层、沉淀及外来异物,并予记录。沉淀程度分为:

a.软;

b.硬;

c.干硬:用调漆刀切割结块时,使内部容易碎裂。

4.4 样品混合均匀

4.4.1胶凝或有干硬沉淀不能均匀混合的产品,则不能用来试验。

4.4.2为减少损失,操作应尽快进行。

4.4.3去除结皮

如结皮已分散除尽,应过筛除去结皮。

4.4.4有沉淀的产品

有沉淀的产品,可采用搅拌器械使样品充分混匀。有硬沉淀的产品也可使用搅拌器。在无搅拌器或沉淀无法搅起的情况下,可将桶内流动介质倒入一个干净的容器里。用刮铲从容器底部铲起沉淀,研碎后,再把流动介质分几次倒回原先的桶中,充分混合。如按此法操作仍不能混合均匀时,则说明沉淀已干硬,不能用来试验,退回收样室。

4.5初检报告内容(初检报告格式见附录A)

⑴、标志所列的各项内容;

⑵、外观;

⑶、结皮及除去的方式及难易;

⑷、沉淀情况和混合或再混合程序;

⑸、其它异常情况。

4.6 取样步骤

按本标准规定的取样数,选择适宜的取样器,从已初检过的桶内不同部位取相同量的样品,混合均匀后,取两份样品,各为0.2-0.4L,分别装入样品容器中,样品容器应留有约5%的空隙,盖严,并将样品容器外部擦洗干净,密封后立即作好标志,标志应贴在样品的颈部或本体上,应贴牢,并能耐潮湿及样品中的溶剂。标志内容包括:

⑴、制造厂名;

⑵、样品的名称、品种、型号;

⑶、批号、储存号和桶号等;

⑷、生产日期和取样日期;

⑸、交货样品的总数;

⑹、取样地点和取样者。

注意:样品容器应予密封,并应按生产厂规定条件贮存和使用。样品取出后,应尽快检测。5游离甲醛含量检测

5.1检测原理(采用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甲醛气体经水吸收后,在pH=6的乙酸-乙酸铵缓冲溶液中与乙酰丙酮作用,在沸水浴条件下,迅速生成稳定的黄色化合物,在波长412±2nm处测定其吸光度,根据预先绘制好的标准曲线,可计算出甲醛含量。

5.2 检测仪器及设备

常用的实验室设备和玻璃器皿。

5.2.1具塞比色管,25mL,具10mL、25mL刻度,经校正。

5.2.2可见光分光光度计:VIS-723G型,波长范围:330nm~1100nm。

5.2.3水浴锅,可以保持沸水的温度。

5.2.4移液管:1.0mL,2.0mL,10 mL,25mL。

5.2.5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5.2.6容量瓶:100mL,1000mL。

5.2.7棕色容量瓶:100mL,250 mL,1000mL。

5.2.8量筒,100mL。

5.2.9 蒸馏瓶,500mL。

5.2.10 三角烧瓶,250 mL,500mL。

5.2.11 碘量瓶,250 mL。

5.2.12 棕色酸式滴定管,50mL。

5.3 试剂及材料(需标明有效期限)

所用试剂凡未指明规格者均为分析纯,实验用水均为不含有机物的蒸馏水。

5.3.1不含有机物的蒸馏水:加少量高锰酸钾的碱性溶液于水中再行蒸馏即得(整个蒸馏过程中水应始终保持红色,否则应随时补加高锰酸钾)。

5.3.2乙酸铵(NH4CH3COO);

5.3.3冰乙酸(CH3COOH):ρ=1.055;

5.3.4乙酰丙酮(C5H8O2):ρ=0.975;

5.3.4.1乙酰丙酮[0.25%(V/V)]溶液

配制:称25g乙酸铵(5.3.2),加少量水溶解,加3mL冰乙酸(5.3.3)及0.25mL新蒸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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