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抢修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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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抢修规章制度

电力事故抢修规章制度

1、公布电力事故抢修电话。

2、当值班员接到电力事故抢修电话或通知,立即通知供电所所长,由所长按照电力紧急抢修流程图,填写好电力紧急抢修工作单,安排有关抢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并作好记录,抢修班人员保证通讯畅通。

3、线路、设备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报告班长后,由班长安排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找线路、设备事故点和原因,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所长。

4、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限要执行供电服务承诺的时限(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城区45分钟,农村90分钟,特殊边远山区适当延长。

5、处理事故时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事故抢修可不办票,但应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前要按规定进行验电、挂接地线,按现场指挥人员和工作负责人的统一协调指挥进行处理工作,严禁盲目蛮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6、维护事故现场,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范围。

7、突发事故而造成停电,当用户查询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8、做好处理事故具体记录。电力故障抢修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向全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各界对用电可靠率的追求,真正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的各项承诺,减少客户停电时间,为客户提供24小时优质快捷的服务。特制定逊克县电业局电力故障报修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

各供电所(局)设立24小时专职值班人员,负责对客户报修的电力故障进行处理。

二、业务受理

1、正常工作时间由客户服务中心或各供电所受理报修电话。

2、非正常工作时间由调度接听报修电话。

3、接到不属抢修范围内容的客户报修电话或其他人员接到客户请求报修电话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4、接到故障报告电话或接待来人报告故障时必须问清事故地点、性质、程度和联系电话或联系人姓名,从而便于确定抢修组织规模、工具、设备与器材。

5、接报后,应在《故障报修记录簿》记录备查,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

6、组织抢修

1)接到抢修通知后应立即判断是否属于抢修范围,如果属于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力量处理故障,不得延误,当力量不足时可上级部门申请抽调临时力量。如果不是处理范围,应立即通知相应的部门。

2)如接到群众报告的高压线路故障,应直接报告当值调度员。

7、交通与通讯工具配置

交通工具由故障发生所在的供电所(局)负责安排。特殊情况下可安排社会车辆,确保抢修人员快速行动,尽快到达事故现场。

参与故障维修或事故抢修的人员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以便于及时与客户或单位联系。

8、记录

接到报修后,应填写《故障报修记录簿》,同时填写《修理票》交给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处理完毕后请报修客户在《修理票》上签字,返回交给值班员存档。 9、值班纪律

必须有人坚守岗位(局组织活动时应留人值班),铃响5声之内必须摘机。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饮酒,不得脱岗。

10、抢修纪律

1)为客户抢修电气设备故障,必须按规程进行。

2)在可以满足安全用电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临时供电措施,但应向客户书面交待安全事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结束。

3)应当收费的项目必须按标准收费,严格保护企业利益(为孤寡老人、伤残人抢修故障免费权属局)不受损害。

4)严格遵守服务纪律,不得收受客户礼品和礼金,不得故意刁难客户。

11、违纪处理

1)电话铃响5声之内未摘机通话的,作过失一次处罚,扣50元奖金。超过1分钟无人摘机扣200元。

2)接报后不安排抢修,又不报告相关部门作待岗处理。

3)因离岗影响正常安排超过15分钟的扣100元。超过半个小时的作待岗处理。 4)因饮酒造成延误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一律待岗。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挥的受话人、责任人一律待岗。

6)抢修中推诿塞职、检修质量达不到规定、违反安全规程或违反服务纪律等按有关规定处理。

7)以上规定中如有未尽事宜,以本局相关规定为准。供电所事故抢修管理规章制度

一、所里成立以所长为组长、以安全员为副组长、以配网运检班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应急抢修小组”,实行统一指挥。

二、配网运检专责等相关人员发现事故情况必须及时向所里汇报,不得隐瞒事故真相和破坏事故现场私自处理。

三、成立事故抢修小组由所长统一指挥,配网运检人员应加强线路巡视和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线路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四、事故抢修,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8895598)。

五、线路、设备发生事故时,抢修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面积扩大。

六、按照供用电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对接到的应急抢修任务进行抢修、无法及时处理的事故,及时报告公司调度室及有关领导,并积极配合事故抢修。七、供电设施计划检修时,在7天前向社会公告停电区域和停电起止时间,特殊重要客户特别通知,临时处理供电设施故障停电时,及时通知客户。

八、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公司和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

九、事故抢修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抢修应急电话后,应尽快赶到抢修现场,做好安全措施。统一指挥实施。电力抢修班工作标准及规章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受理供电区域内电力紧急服务电话报修,24小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及时将报修信息传送给配电抢修人员或供电局有关部门。

(2)供电所要对外公布电力紧急服务电话,配备抢修队伍、通信和交通工具以及足够的备品、备件和抢修工器具,满足电力紧急服务的需要。

(3)供电所与县供电企业客户服务中心、电力调度部门通过办公电话及传真或数字语音信息支持系统保持联系,要保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

(4)供电所接到工作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到达客户现场时间按区域及交通条件,在服务承诺时间内及时为客户服务。

(5)配电抢修人员要做到文明服务,方便客户,不得拖延抢修时间。

(6)配电抢修人员在电力抢修过程中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防止顾此失彼。

(7)配电抢修人员日常工作中要作好事故预想,制定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地震、水灾、风雾灾害等要提前准备,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二、工作内容要求与办法

(1)事故抢修必须按规程要求认真操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及时为客户进行服务。

(2)按服务承诺条款为客户服务。

(3)完成所长交办的一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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