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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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一)为了规范食品经营活动,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明确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内各方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门店(小超市)必须明确和落实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定期对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食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食品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三)经营者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责任制。

第四条经营者应保持店内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

(五)配备并落实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

(六)对店内食品质量实施以下监督管理:1、建立店内食品质量安全制度,负责食品质量安全上学管理工作;2、检查进店销售食品的相关凭证,并分类管理;3、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发现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及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4、建立并指导店内销售者建立食品经营台帐;5、宣传落实政府食品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七)实施食品准入的店内必要的检测室,配置检测设备、专职检测人员,对店内重要食品实施售前检测。

(八)经营门店负责人员应积极协助清查和处理退出门店的不合格食品。

(九)店内经营者应与本市场开办方签定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货条款。

(十)店内经营者应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复印件的食品,不得销售。

(十一)店内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销货台帐。

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介质期限等情况;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依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食品销售环节,包括采购、仓储、陈列、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三条超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供应商资质审核体系,对食品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合规资质。

第四条食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超市规定的采购程序和流程进行采购工作,严禁擅自变更供应商或产品。

第五条食品采购应采取与食品种类和特性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食品仓储管理第六条超市应建立科学的食品存储管理制度,保证不同种类食品存放在相应的环境条件下,避免交叉污染。

第七条食品仓储人员应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巡检,确保食品无变质、破损等情况。

第四章:食品陈列管理第八条超市应根据食品种类和销售情况,合理规划食品陈列区域,保证食品陈列整齐清晰。

第九条食品陈列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陈列区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食品陈列符合卫生要求。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条超市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对每批次的食品销售情况进行记录,保存至少三个月。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食品知识和安全常识,严格遵守食品销售规定。

第六章:食品召回管理第十二条一旦发现因食品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超市应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通知顾客停止购买并进行退货处理。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召回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食品安全培训管理第十四条超市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品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食品相关人员应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未通过考核者不得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第八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超市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超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小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小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小超市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二)小超市必须遵循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原则,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一)小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小超市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第四条食品采购与管理(一)小超市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证照、产品质量等相关信息。

(二)小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逐批检查并留存供应商的证照、产品合格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小超市应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理,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第五条食品储存与运输(一)小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二)小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六条食品加工与销售(一)小超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食品加工,防止食品污染。

(二)小超市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示,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小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退市制度,对过期、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予以退市。

第七条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一)小超市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二)小超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一)小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

(二)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小超市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九条顾客权益保护(一)小超市应尊重顾客的知情权、选择权,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超市销售的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教育及宣传活动。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超市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照许可项目内容亮证经营。

2. 超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保证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落实。

3. 超市不得采购、销售、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 超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 超市应严格执行食品操作规范,保证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的卫生。

6. 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销台帐制度,记录食品的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等内容,以及销售的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7. 超市应实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审验食品生产者或者供货者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

8. 超市应实行质量承诺制度,对其经营的食品的质量保证进行承诺,采取质量先行负责、质量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和违反质量的责任。

9. 超市应严格执行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

10. 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并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

11. 超市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四条从业人员管理1. 超市从业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3. 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处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本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本超市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六条本超市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资格、采购要求等,确保采购的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七条超市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下列食品:(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的食品;(二)无国家食品安全认证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八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筛选、评估和监控,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超市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强对供应商的约束。

第十条超市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确保供应商的食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一条本超市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库房要求、储存期限等,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十二条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划分食品储存区域,实行分类储存。

第十三条超市应定期对库房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库房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超市应建立食品保质期管理制度,对食品保质期进行标注、监控和处理,确保消费者购买的食品新鲜、安全。

第十五条超市应设立临期食品专柜,对即将过期的食品进行集中存放,实行专柜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提醒消费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商店超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商店超市

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店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店超市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商店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四条商店超市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保障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五条商店超市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处采购食品。

第六条商店超市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提供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食品标签等资料,并进行记录。

第七条商店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等信息。

第八条商店超市不得采购下列食品:(一)无生产许可证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食品;(二)未按规定标签标识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第九条商店超市应当根据食品的性质和保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条商店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确保食品储存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储存应当在适宜的温度、湿度条件下进行;(二)生食和熟食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应当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的环境中;(四)食品储存容器和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完好,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容器和工具;(五)食品储存应当做到先进先出,避免长时间存放。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商店超市应当遵守食品销售的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二条商店超市销售食品时,应当保证食品的标签标识清晰、完整,不得篡改、伪造或者冒用食品标签标识。

第十三条商店超市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一)无生产许可证或者无经营许可证的食品;(二)未按规定标签标识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7篇)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在超市购买食品,因此超市要做好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让大家进一步的了解超市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超市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职责。

(三)超市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超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一)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供货商的主体资格、食品质量证明和食品标识进行审查。

(二)超市应当逐批向供货商索取食品质量证明和食品标识,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超市应当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第五条食品储存和销售制度(一)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和销售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和销售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二)超市应当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三)超市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安全。

第六条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一)超市应当建立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超过保质期限、保存期的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进行及时处理。

(二)超市应当停止销售、退回供货商或者销毁不合格食品,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七条食品标识管理制度(一)超市应当对销售的食品标识进行查验,确保食品标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超市不得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

第八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一)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卫生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职责。

(二)超市应当加强食品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卫生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超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5篇

超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5篇

超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5篇超市食品安全规章制度2023篇1(一)食品采购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

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

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

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

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10、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三)食品运输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

超市食品类商品规章制度

超市食品类商品规章制度

超市食品类商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超市食品类商品的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超市的良好声誉,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超市内销售的所有食品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饮料、调料等。

第三条超市食品类商品的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超市规章制度,确保商品质量、安全性和卫生。

第四条超市应设立食品类商品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类商品销售工作,并确保每个环节符合相关要求。

第五条消费者有权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选择购买超市内销售的食品类商品,享受良好的购物体验。

第二章商品质量管理第六条超市食品类商品的采购应从合法渠道采购,确保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超市的要求。

第七条超市应定期对食品类商品进行检查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超市食品类商品的陈列应按照商品的特点和要求来进行,保持商品的新鲜度和卫生。

第九条超市应保证食品类商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清晰明了,确保消费者购买时能够准确了解商品的信息。

第十条消费者购买的食品类商品如有质量问题,超市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三章卫生安全管理第十一条超市食品类商品的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应保持卫生,并制定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超市食品类商品的加工和制作环节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确保商品的安全性和卫生。

第十三条超市应定期对食品类商品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和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超市食品类商品应在规定的温度下储存并避免交叉污染,确保商品的安全性和卫生。

第十五条消费者购买的食品类商品如有过期或变质问题,超市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第四章售后服务管理第十六条超市食品类商品的售后服务应做到及时、专业、友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并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消费者购买的食品类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超市应提供退换货服务,并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处理。

第十八条超市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记录和处理流程,确保每个投诉或纠纷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超市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5篇

超市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5篇

超市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5篇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公平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现(企业管理)制度的四个主要管理对象:人、财、物、信息,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超市食品平安经营管理制度,期望大家喜爱!超市食品平安经营管理制度篇1一、超市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必需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超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与和临时参与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平安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平安的工作岗位。

五、超市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平安病症的人员,应马上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缘由并将有碍食品平安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准时洗手。

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10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10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10篇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2、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3、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二(一)责任人员1、超市总经理为超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保卫工程部主管为直接责任人,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各项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2、针对各部门及岗位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超市各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超市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一)费用的设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二)费用的提取按超市内部确定的百分比提取。

(百分比另行确定)(三)费用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以其它理由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1、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2、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3、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保养、更换;4、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5、安全生产检查;6、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四)费用的管理由财务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到位。

三、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从超市总经理到各连锁店店长及全体员工,层层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超市食品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超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项目内容进行经营。

(二)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三)超市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超市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条食品采购和管理(一)超市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二)超市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三)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信息、进货时间等内容。

(四)超市应当妥善保存食品进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四条食品储存和销售(一)超市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要求,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二)超市应当将生食和熟食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三)超市应当将食品放置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容器、包装材料中销售。

(四)超市不得销售变质、过期、标识不清晰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从业人员管理(一)超市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四)从业人员不得在操作区域吸烟、吃食物或者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一)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超市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超市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一)超市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

超市食物管理制度范本

超市食物管理制度范本

超市食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超市食物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食品的采购、存储、销售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超市食物管理制度是超市内食品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并执行。

第四条超市食物管理责任制,全员参与,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五条超市对采购食品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具有相关资质和合规生产。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超市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的品质符合要求。

对于过期、变质、破损等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回,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超市应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所有食品的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数量、日期等内容。

第八条超市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

第三章食品存储管理第九条超市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存储区域,保持清洁、整洁。

食品应按照不同种类分区存放,禁止混存。

第十条超市应定期对存储的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没有受到潮湿、变质等影响。

第十一条超市应定期清点存储的食品,更新食品保质期,并及时处理过期食品。

第十二条超市应设置食品存储温度计,监控食品存储温度,确保食品在适宜的温度下存放。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超市应制定食品销售管理规定,包括价格标识、陈列规范等。

第十四条超市应定期检查食品的价格标识,确保价格真实、清晰可读。

第十五条超市应把握食品销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销售策略,提高食品销售效益。

第十六条超市应对食品销售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

第五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超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检测、食品安全教育等内容。

第十八条超市应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九条超市应加强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超市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超市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

超市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

超市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精选5篇)在生活中,许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超市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范本5篇,期望大家喜爱!超市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篇1】餐厅工作人员应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依据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制定详细要求,并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尤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去。

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作为对餐厅各工作岗位考察评比的重要内容。

一、食品卫生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

饮用水必需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需清除洁净。

清洗要彻底。

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洁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需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不留隔餐隔夜的饭菜。

冰箱应常常冲洗,保持清洁洁净。

6、发觉饭菜不新奇时,应妥当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7、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备菜间内,工作人员必需经二次更衣间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进入备菜间。

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要戴口罩和手套操作,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8、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混放,食品不得落地,要分类上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准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

库房干净无鼠迹、无蟑螂。

二、餐具卫生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等工具在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洁净,加洗洁精洗涤,84消毒液浸泡,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专用保洁柜并保持洁净。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保障食品销售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超市食品销售企业,包括食品销售、配送和储存环节。

第三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食品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四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食品销售企业应通过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与食品供应商的合作与沟通,确保食品供应链中所有环节的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食品销售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配合,形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合力。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管理会议,总结食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十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食品安全培训记录等。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第十一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供应商的准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进货检验制度,确保进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销售检验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追溯,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和监测,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培训要求第十七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超市食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超市食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超市食品管理制度(精选10篇)超市食品管理制度第1篇1、超市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并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

学校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3、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4、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6、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7、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8、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

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9、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0、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着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1、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超市食品规章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规章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质量提升,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超市食品管理工作,包括进货、库存、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所有从事食品管理的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严格执行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保证食品质量。

第二章进货管理第五条进货部门负责超市所有食品的采购工作,必须确保进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进货前,必须对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包装完好无损,标识清晰可辨。

第七条进货时应注意食品的保质期,禁止购进过期食品,并对食品进行分类存放。

第八条进货部门要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点,并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第九条进货部门应建立供应商档案,对合作供应商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

第十条进货部门应制定食品质量检测计划,对进货食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食品符合标准。

第三章库存管理第十一条库管部门负责对超市食品的入库、出库、调拨等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库管部门要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清点,并制定库存盘点计划。

第十三条库管部门要按规定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禁止销售。

第十四条库管部门要确保食品存放环境干燥清洁,避免受潮、受潜水等现象。

第十五条库管部门要制定食品存储标准,对不同类型的食品进行分类、存储。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六条销售部门负责对超市食品的陈列、销售等工作。

第十七条销售员在销售食品时,必须确认食品的保质期,确保食品新鲜。

第十八条销售员应注意食品包装的完整性,对破损、变形等不合格食品进行淘汰。

第十九条销售员在销售时必须对顾客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第二十条销售员要保持销售场所的整洁卫生,避免污染食品。

第二十一条销售员要定期对食品进行陈列位置调整,确保顾客方便购买。

第五章异常情况处理第二十二条超市食品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应立即暂停销售,并向食品监督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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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贮存与销售制度一、超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当安全、无害、保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超市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超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超市销售分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应当制作散装食品标志牌,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超市销售生鲜食品和熟制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符合法定内容。

超市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一、超市开办者必须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经营。

二、凡进入超市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到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超市审查备案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

三、超市开办者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到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变更事项。

四、入场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五、入场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悬挂证照,做到亮证经营。

超市食品经营承诺坚决不经营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休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

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八、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九、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超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超市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检查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身体健康证明。

超市食品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二、设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三、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四、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

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

五、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定期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六、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超市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一、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通报或者自行检查出的问题食品,应及时采取停止销售、下架退市等有效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危害。

二、对已经售出的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须及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并在营业场所内公示,负责将不合格食品召回。

三、对需要销毁的不合格食品,超市应将不合格食品单独存放,就地封存,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等处理。

四、超市应对停止销售、召回、销毁不合格食品等情况进行记录,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理档案。

超市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制度一、超市开办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入场经营的食品及其供货者执行查验制度。

二、超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经查验供货者的证照等手续齐全,准予入场的,超市建立供货者档案,将供货者的证、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照“一户一档”或者“一品一档”的要求备案,四、超市须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超市开办者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所经营的食品由超市总部采取统一配送方式经营的,可由超市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但需将备案资料复印件留存于分支机构,或采用电子台帐联网备查。

超市食品经营抽样检验制度一、超市开办者应当设立食品质量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

二、超市要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人员应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并妥善保存检验资料。

三、检测的重点是: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以及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食品等。

四、超市自检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须及时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送行复检,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经检验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退市,单独存放,并标明标记。

六、超市开办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准确客观地公布食品抽样检验信息。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一、食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二、采购食品,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三、采购食品应当索取供货者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建立供货商的档案。

四、采购食品时要对照“食品进货单”或者“食品进货合同”,开箱检查和抽查食品质量,查验食品是否变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否真实,以及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中文标注的食品名称、规格、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

五、食品经营者禁止采购腐败、毒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者明显致病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七、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食品。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身体健康证明。

食品仓贮管理制度一、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食品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五、食品贮存的设施要求: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垫。

2、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六、食品贮存的管理要求:1、建立及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

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按品类分开整齐存放,并按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离地4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食品质量承诺一、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向消费者郑重承诺。

二、经销的食品质量必须合格,价格合理,计量准确,坚决不经销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冒牌食品。

三、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相关部门确认的不合格食品消费者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予以退换。

四、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履行《食品安全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法定赔偿义务,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一、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制作散装食品标志牌,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生鲜食品和熟制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三、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符合法定内容。

四、食品批发商在销售时,应向零售商出具“销售票据”建立销售台帐,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鼓励食品批发商建立电子台帐,如实记录食品销售相关信息。

食品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以及其它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二、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持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

四、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

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

五、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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