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办法】海城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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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4•【字号】辽政办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14〕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利用域外资本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战略为指引,以放宽招商领域、创新招商方式、规范招商活动、落实招商责任、转变招商作风为主要任务,建设一支有水平、懂业务的招商队伍,加强软环境和硬环境建设,形成投资洼地,全面提高利用域外资本综合优势和总体效益,更好地发挥域外资本在推动辽宁全面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二、提高招商引资项目质量(一)优化利用域外资本结构。

围绕全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域外资本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项目。

围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引导国内外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支持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区域性研发中心、物流中心、采购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围绕推进全省城镇化建设,鼓励支持国内外企业参与城市交通、生态环保和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促进利用域外资本投资方式多样化。

引导和鼓励国内外企业通过参股、并购等形式,参与省内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国内外企业在我省设立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吸引和鼓励域外资本参与我省经济建设。

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及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上市融资。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三篇)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三篇)

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招商引资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并且对于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科学、有序、有效实施,我们需要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个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招商引资政策,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工作进展的监督和考核,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三条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指标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招商引资项目数量和规模(二)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额和产值(三)招商引资项目的带动效应和就业岗位数量(四)招商引资项目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含量(五)招商引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六)招商引资工作的服务态度和效率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四条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制定考核计划(二)收集考核数据和材料(三)对考核数据和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四)组织考核和评估工作(五)编写考核报告和评估意见(六)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和通报(七)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第四章考核方法第五条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方法应当综合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定性评估(二)定量指标(三)实地考察(四)问卷调查(五)会议研讨(六)专家评审第五章考核权责第六条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权责应当明确,责任清晰。

(一)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考核指标和计划,组织考核和评估工作。

(二)招商引资机构负责提供考核数据和材料,接受考核和评估。

(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七条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相关人员的奖惩措施。

(一)对考核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考核表现不佳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三)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和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监督机制第八条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024城管招商引资指导方案

2024城管招商引资指导方案

2024城管招商引资指导方案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管理的现代化发展对于城市的发展和改善有着重要的意义。

城市管理不仅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城市经济繁荣的重要手段之一。

招商引资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形象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制定一份较为详细、实用的招商引资指导方案显得非常有必要。

一、背景分析1.城市发展现状分析城市的发展现状是确定招商引资方案的基础,包括城市的地理位置、人口数量、经济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情况。

只有了解城市的整体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招商引资策略。

2.招商引资目标明确招商引资的目标是制定招商引资方案的前提。

招商引资的目标可以包括提升城市的经济水平、吸引更多的外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等。

根据不同的目标,制定不同的招商引资策略,以最大程度地实现目标。

二、招商引资策略1.市场定位根据城市的发展现状和招商引资目标,确定城市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定位。

市场定位要具有目标明确、差异化鲜明、可持续发展的特点,以确保吸引目标投资者的关注。

2.投资环境营造改善投资环境是吸引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之一。

通过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政策环境、完善公共服务等措施,提升投资者的投资信心,降低其投资风险。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恶意侵权行为,提高城市的商业信誉度。

3.招商平台建设建设招商平台是提高招商效果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建立完善的招商信息发布平台、招商引资政策解读平台等,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和保障。

同时,积极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加强市场宣传,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4.产业规划和布局根据城市优势产业和发展方向,制定产业规划和布局,明确各个产业的发展目标、政策支持和发展路径。

在吸引投资时,重点打造一批优质项目,提升城市的产业核心竞争力。

5.创新服务模式以人为本是城市管理的核心理念之一,也是招商引资工作中需要关注的方面。

招商引资实施细则范文(4篇)

招商引资实施细则范文(4篇)

招商引资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外部资本引入,加快经济增长速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招商引资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招商引资的目标是通过引进外部资本、技术、管理经验和市场渠道,促进优质项目的落地和发展。

第五条招商引资的范围包括各类外商投资项目,合资合作项目以及外资企业的设立和扩大。

第六条招商引资的主体是招商引资机构,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招商引资机构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核、评估、审批等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服务。

第八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类型包括产业项目、科技项目、服务业项目等。

第九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组织评审、审批决策等。

第十条招商引资项目应遵循市场需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综合评估的原则。

第二章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第十一条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应填写项目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描述、投资规模、预期效益、市场分析、技术需求等。

第十二条项目申请表应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投资需求、预期效益、风险评估等内容。

第十三条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的市场调研报告、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方案等。

第十四条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应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五条申报材料应提交给招商引资机构,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部门。

第三章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核第十六条招商引资机构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应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初步审核通过的项目应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包括市场评估、经济评估、技术评估等。

第十八条评估结果应以评估报告的形式提交给招商引资机构。

第十九条招商引资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审核该项目,并进行审批决策。

第二十条项目审核的时间限制为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第四章招商引资项目的审批第二十一条招商引资机构进行项目审批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批程序和相应的审批环节。

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二篇)

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二篇)

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为了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 吸引外地企业或者基金机构等投资者来本地投资, 以增加本地投资总额、拓宽经济思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从而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一种手段。

招商引资工作是地方政府实施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工作, 进一步吸引企业投资, 推动经济发展。

一、总体目标____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和项目到本地投资, 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具体目标包括:1.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00个, 投资总额达到500亿元;2.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00亿元;3.吸引一批具有核心技术、高附加值的龙头企业进驻本地, 引导形成优势产业集群;4.培育一批新兴产业, 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升级;5.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提升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具体措施1.拓宽招商引资渠道(1)加强对重点领域招商的统筹和协调, 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投资趋势, 拓宽招商引资的渠道;(2)建立健全与企业、投资机构的联系机制, 加强与有关国内外机构的沟通合作, 积极引入外资和国际先进技术;(3)加大对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支持力度, 发挥其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 组织推动行业间的合作和交流。

2.加强项目甄选和推介(1)制定招商引资项目甄选标准, 加强项目筛选和评估工作, 确保引进的项目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竞争力;(2)组织开展项目路演和推介活动, 利用各类展览会、论坛等平台, 向全国乃至全球范围推介本地的投资机会和优势产业。

3.提供优惠政策和服务(1)优化审批流程, 简化各类手续办理, 提高服务效率, 使企业能够更快更便捷地投资兴业;(2)减免企业税收, 提供土地、工业用房等基础设施优惠, 降低企业成本, 增加企业获利空间;(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知识产权服务, 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

4.加强投资环境建设(1)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加强政府负责、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的理念, 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公共服务, 提高城市品质, 吸引更多投资者和人才;(3)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对投资项目的政策引导和监管, 防范潜在风险, 确保投资项目的稳定和安全。

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制度办法

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制度办法

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全民参加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招商引资,是指非财政性投入的县境外货币资金和可以客观评估的实物和无形资产折算价款。

X籍在外创业人士回乡投入的项目资金也属于该考核范围。

第三条财政资金、国债资金、财政担保贷款、无偿援助或捐赠物资、现金不属招商引资范畴。

第二章考核对象第四条招商引资考核对象依据其职能和性质划分为考核类部门和单位、通报类部门和单位。

(一)考核类部门和单位。

一是具有经济和社会事业职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具体为工业集中区、发改局、财政局、经贸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招商局、旅游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供销社、扶贫局、科教体局、民政局、文广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黄金局等20个部门;二是建制镇办。

(二)通报类部门和单位。

指其它县级工作部门和单位:具体为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编办、老干局、团县委、妇联会、科协、工商联、残联、总工会、党校、档案局、史志办、人社局、安监局、统计局、审计局、信访局、盐务局、烟办、农综办、气象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公司、网络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局、电信局、邮政局、人行、农行、工行、农发行、信用联社、邮政银行、阳光村镇银行等45个部门和单位。

(三)引荐单位和个人。

指对招商引资工作做出贡献的中介机构、法人和社会自然人。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为平时考核指标和年终考核指标两大类:平时考核招商小分队工作开展情况、招商引资月报表及时率和准确率、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三大指标;年终考核招商引资额、到位资金额和服务保障工作三大指标。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六条对考核类部门和单位,按照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指标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30%,年终考核指标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70%。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小街镇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合理引导外资投向,提高外资利用质量,促进我镇招商引资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投资的经镇招商办确认的镇境外投资商或企业回乡创业的个人或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在发展本镇经济过程中,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以经济资源优势激发投资者的投资欲望,吸引投资商或资本扩张企业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产品、市场和管理等生产要素,促进全镇经济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招商引资必须坚持“六结合”的原则:(一)招商引资要与发展本镇特色经济相结合;(二)招商引资要与推进产业化(集团化)建设相结合;(三)招商引资要与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四)政府招商要与全民招商、以商招商相结合;(五)引进资金要与引进人才、技术、市场、管理经验相结合;(六)当前招商要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成立镇小街镇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招商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招商引资的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组长为镇党委书记、镇长,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班子成员。

第六条镇招商办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文件精神;(二)对全镇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三)制定全镇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意见;(四)检查、指导全镇的招商引资工作。

第七条镇招商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镇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全镇招商引资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编制下达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

(二)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及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向外征集、储存、编印、推介项目,做好引进、洽谈、签约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开展全方位服务,检查投资环境情况,处理投资商的投诉案件,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四)负责制定各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组织年度检查考核和年终责任目标的奖罚兑现;(五)负责筹办镇内重大招商活动,搞好各类经贸招商洽谈会议的组团及展馆展销工作;(六)负责跨区域、跨行业的经济联合协作,结交友好关系,开展信息交流,搞好网上招商和对外宣传;(七)研究分析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新情况、新问题,代镇政府拟定招商引资的规定、办法等,并监督实施。

【招商意见】开发园区实行“飞地”项目政策实施意见(试行)

【招商意见】开发园区实行“飞地”项目政策实施意见(试行)

【招商意见】开发园区实行“飞地”项目政策实施意见(试行)开发园区实行“飞地”项目政策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调动镇区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鼓励各开发园区、各镇(区)因功能区位不同、资源环境制约、规划或产业配套限制等原因不能在本区域实施的项目到其他园区(以下简称“飞地”)落户建设,促进全市各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和项目合理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整体产业分工格局,加快推进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合理布局。

优化全市产业空间布局、培育并优化发展重点产业为目标,以产业集约集聚发展为导向,以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以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引导相关产业项目突破行政区划,向优势区域集中,实现各开发园区、各镇(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二)基本原则。

根据全市产业区域布局和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实行政府引导、园区服务、市场运作,构建运行规范、相互支持、合作紧密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各开发园区、各镇(区)主导产业差异化、特色化、集群化。

各开发园区、各镇(区)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共同确定“飞地”项目及项目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办法,做到责权对应、利益共享,相互间合理分工、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杜绝降低门槛、无序竞争。

二、“飞地”项目的适用范围(一)园区方面。

“飞地”项目飞入地主要是海城市各开发园区。

(二)产业方面。

主要针对因布局原因而对一些镇(区)形成限制而无法落户产业。

(三)项目方面。

主要适用于在现有企业税费征管体制不变的情况下,符合飞入地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等要求的新上并且需用“飞地”的招商引资投资项目。

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互利共赢。

三、“飞地”项目准入标准(一)符合海城市总体规划、产业规划、飞入地园区规划和产业功能定位。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和有关YYY规定。

(四)符合飞入地园区项目准入目录和进入标准。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04•【字号】•【施行日期】2024.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职教园区建设发展中心:《南阳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4日南阳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办法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招商引资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和促进作用,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实行差异化考评,按两类分别计分:第一类:邓州市、宛城区、卧龙区、镇平县、内乡县、西峡县、淅川县、新野县、唐河县、桐柏县、社旗县、方城县、南召县。

第二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职教园区。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实行签约项目常态化报送移交、月度监控、半年综合考评制度,主要考评“签约情况(10分)”“工作成效(90分)”“加分项”和“减分项”四部分。

(一)签约情况(10分)根据各县(市、区)纳入市级管理项目签约金额进行考核计分,第一名得满分,其他县(市、区)按比例进行折算计分。

(二)工作成效(90分)包括省定目标完成情况、重大项目招引、入库纳统三个方面。

1.省定目标完成情况(30分)(1)省级考评签约项目(10分)按省商务厅审定纳入省级考评签约项目及活动认定(项目个数2分、投资额2分、履约率1分、开工率1分、资金到位率2分和省级活动参与次数2分)进行计分,第一名得满分,其他县(市、区)按比例进行折算计分。

(2)实际利用外资(12分)按完成年度目标时序进度比例计分,完成的得满分。

(3)到位省外资金(8分)按完成年度目标时序进度比例计分,完成的得满分。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13•【字号】宝坻政办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的通知宝坻政办发〔2023〕1号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已经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13日关于进一步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三十条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区委六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扩总量、提质量、增动能,以宝坻一域之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现就推动2023年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措施:一、高标准设置目标任务(一)项目引进实现新突破。

重点围绕三条主要产业链以及战略新兴产业,引进总投资超500万元的内资产业项目118个,其中超亿元项目10个、超千万元项目98个。

全年实现内资到位额200亿元,全年累计引进服务型总部型企业30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区合作交流办、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区直各单位)(二)利用外资实现新增长。

全年新引进外资企业10家,累计实现外资到位4000万美元。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各街镇)(三)开放平台实现新跨越。

提速打造京津中关村科技城,不断增强产业集聚力,年内新引进实体项目30个,新增市场主体不少于500家。

加快宝坻经济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宝坻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开发区,年内新引进实体项目50个,新增市场主体不少于500家。

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实施方案

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实施方案

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实施方案一、综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政府为了引进外来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资源,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项计划。

本方案旨在通过明确招商引资项目的目标、内容、实施步骤及预期效果,提供一个可行的实施指南,帮助相关部门和人员顺利推动招商引资项目。

二、项目目标1.引进外来资金:通过吸引外国和国内投资者的资金,增加本地区的投资总额,推动经济发展。

2.引进先进技术:引进外来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本地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

3.扩大就业机会: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将促进企业的设立和扩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降低社会就业压力。

4.增加税收收入: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外来企业,增加本地的税收收入,改善财政状况。

5.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引进外来投资,带来更多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本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内容1.项目筛选:根据本地区的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确定招商引资项目的范围和重点。

启动前,成立招商引资项目筛选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的筛选和评估工作。

2.项目发布:制定详细的项目招商文件,包括项目概述、投资规模、项目优势、投资条件等内容,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布,吸引潜在投资者关注。

3.投资洽谈:与潜在投资者进行洽谈,了解其投资意向和需求,对接需求与本地资源,促成合作意向。

4.项目评估:对洽谈成功的项目进行深入评估,包括市场调研、技术评估、风险评估、经济效益分析等,确保项目的可行性。

5.政策支持:为投资者提供一揽子优惠政策,包括土地使用权、税收优惠、技术扶持等,吸引其投资并加速项目实施。

6.项目落地:与投资者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方式、投资金额、项目进展计划等事项,并积极协助投资者进行项目建设。

7.投资监管:项目落地后,建立健全的投资监管机制,监督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经济效益,及时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1.项目立项:成立项目筛选委员会,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表。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关于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速我市经济赶超跨越式发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总则第一条本政策所称外来投资,指国内外个人、团体或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形式投资到我市的所有市外资金。

第二条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的招商项目,指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对该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全额承担招商费用、落户我市的外来投资企业。

第三条招商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由市招商引资领导组于项目投产后组织有关部门考核认定。

二、优惠政策(一)土地政策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1000—5000万元的新建工业企业(含原有企业外迁)土地出让价格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由企业按规定交纳。

除补偿群众和上解中央、省以外,当地政府土地收益部分按收支两条线全额奖励给企业,以支持企业发展。

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科技含量较高、对我市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发展潜力较大的工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优惠。

第六条投资者有偿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依法出租、转让、抵押,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凡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一律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开推向土地市场。

投资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由市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时足额收取土地闲置费。

第七条集聚区以外的工业企业需要迁往产业集聚区,由企业提出申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认定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规模扩大达到搬迁条件的方可供地。

用地规模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核定,享有与其他招商企业同样的优惠地价。

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商贸物流企业或公益项目,在产业集聚区内为集聚区配套服务的,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价格超出工业用地价格的政府收益部分全额奖给企业,用于支持其基础设施建设。

在产业集聚区以外的,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第九条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入驻产业集聚区;3000万元以下工业项目可入住产业集聚区标准化厂房,也可由项目单位利用废旧工业用地合理安排。

(完整word版)【投资制度】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投资制度】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掀起招商引资新高潮,形成招大商、大招商的新格局,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招商引资是指从***镇外招来客商,新上项目,引进资金的经济行为;招商引资项目是指镇外客商来我镇进行新建固定资产或购买、租赁关停集体企业并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改造的生产加工、旅游开发、商贸物流、农业综合发展等项目。

一、管理部门及职责:成立***镇招商引资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镇招商引资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讨论、研究招商引资的方向、重点、任务、目标和计划,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并付诸实施;定期审核、研究项目准入、洽谈、落地、投产见效及政策兑现等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问题;就招商引资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招商引资的原则:1.招商引资要与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相结合。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合理地确定招商引资的目标,不把招商引资的绝对数量作为衡量招商引资成果的唯一标准,仅以招商引资的资金额度来衡量其成果是片面的和不科学的。

其一,不同的现实条件各自利用和使用资金的手段和途径多种多样,招商引资的绝对数额无法完全反映资金的实际利用情况;其二,相同的资金在不同的项目、不同的产业和不同的管理水平下,其产生的效益相差很大。

2.招商引资要与发展“旅游休闲文化产业”相结合。

招商引资项目要有利于我镇产业结构调整,要审慎地评价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和发展前景,不能不顾本地实际盲目引进,不能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不能给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留下隐患。

3.招商引资要与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

4.政府招商要与全民招商、以商招商相结合。

村社可以是招商引资的主体,落户企业主也可以成为招商引资的主体,厂房业主也可以成为招商引资的主体。

镇政府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镇政府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镇政府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和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水平,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商引资是指利用各种手段,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到镇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或者农村建设用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镇政府招商引资工作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招商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招商引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依法规范、科学合理、公正公开的管理招商引资活动,促进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第五条招商引资分为引进项目和招商活动两个部分,引进项目是指引进符合国家和区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招商活动是指发出邀请,邀请国内外社会各界对政府政策的理解和对规模经济的认识。

第六条招商引资实行一体化管理,从而减少各环节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招商引资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镇政府所属的各级各类企业和投资项目。

第八条招商引资管理制度实现手段为制度建设、制度落实、制度评估和制度完善。

第二章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第九条招商引资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招商引资委员会是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主任,主要由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导并统一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第十一条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是招商引资委员会的下设机构,主要任务是协助招商引资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

第十二条招商引资办公室是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主要任务是负责具体实施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三条招商引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招商引资委员会的办公场所,由具体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专职人员组成,主要承担项目申报、引资服务、协调服务、项目管理、宣传推动等工作。

第十四条招商引资办公室应当按照招商引资委员会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招商引资工作顺利进行。

2024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2024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一、总则
为了更好的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招商引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对象
本办法针对本市招商引资项目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对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完成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

三、完成指标
根据本市2023年度招商引资规划,确定以下完成指标:
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要求达到规划的50家以上;
2、招商引资总投资额,要求达到规划的30亿元以上;
3、创造就业岗位,要求达到6万以上;
4、完成税收贡献,要求达到1.5亿元以上。

四、奖励政策
1、招商引资项目数量达到50家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2、招商引资总投资额超过30亿元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3、创造就业岗位达到6万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4、完成税收贡献达到1.5亿元以上的,奖励总投资50%。

六、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关奖励实施申报及结算、资金使用情况,由市财政和市招商引资公司负责检查。

2、奖励活动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组。

海产品项目招商引资方案

海产品项目招商引资方案

海产品项目招商引资方案目录序言 (4)一、海产品项目建设背景 (4)(一)、海产品项目承办单位背景分析 (4)(二)、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 (5)(三)、海产品项目建设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6)(四)、海产品项目必要性分析 (7)二、海产品项目概论 (9)(一)、海产品项目名称 (9)(二)、海产品项目选址 (9)(三)、海产品项目用地规模 (9)(四)、海产品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9)(五)、土建工程指标 (13)(六)、设备选型方案 (13)(七)、节能分析 (13)(八)、环境保护 (14)(九)、海产品项目总投资及资本结构 (15)(十)、资金筹集 (15)(十一)、海产品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15)(十二)、海产品项目进度计划 (17)(十三)、报告说明 (18)(十四)、海产品项目评价 (19)三、海产品项目工程设计研究 (19)(一)、建筑工程设计原则 (19)(二)、海产品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21)(三)、海产品项目总平面设计要求 (22)(四)、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 (22)(五)、土建工程设计年限及安全等级 (23)(六)、建筑工程设计总体要求 (24)(七)、土建工程建设指标 (25)四、生产安全保护 (26)(一)、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6)(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27)(三)、安全培训与教育 (27)(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27)(五)、安全防范措施 (28)(六)、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 (28)(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 (28)(八)、劳动保护用品与设备 (28)(九)、危险源管理与控制 (29)(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9)五、节能情况分析 (29)(一)、节能的重要性 (29)(二)、节能的法规与标准要求 (30)(三)、海产品项目地能源消耗与供应状况 (30)(四)、能源消耗类型与数量的深入分析 (31)(五)、节能综合评价 (32)(六)、设计节能方案 (32)(七)、实施节能措施 (33)六、海产品项目实施进度 (35)(一)、建设周期 (35)(二)、建设进展 (36)(三)、进度安排注意事项 (36)(四)、人力资源配置 (37)(五)、员工培训 (38)(六)、海产品项目实施保障 (39)七、经济效益分析 (40)(一)、经济评价综述 (40)(二)、经济评价财务测算 (41)(三)、海产品项目盈利能力分析 (43)八、风险性分析 (43)(一)、风险识别与评估 (43)(二)、风险类型及分类 (46)(三)、技术风险及应对措施 (49)(四)、市场风险及应对策略 (51)(五)、管理风险及规避方法 (53)(六)、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56)(七)、海产品项目建设风险及控制手段 (57)(八)、环境风险及安全防范 (59)(九)、风险综合评估与决策分析 (61)(十)、风险管理计划与控制方案 (63)九、海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 (64)(一)、市场可行性 (64)(二)、技术可行性 (66)(三)、财务可行性 (67)序言欢迎阅读本文档,介绍海产品项目的招商引资。

xx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xx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XX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为强力推进我市项目带动主战略,提升对夕方放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尽快打造四个千亿级产业,把"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扩大利用外来投资规模,结合我市实际,在《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招商引资奖惩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x×)30号)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办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突出实绩,奖惩结合、奖励为主的原则;全面评价各县(市、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奖优罚劣,引导各县(市、区)政府突出主导产业,突出高新技术和工业类项目,突出招大引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程序(一)考核工作由市招商引资指挥部负责,由市招商引资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实施,采取月通报、季度考评、年度总评的方法进行。

(二)月通报。

每月各县(市、区)政府上报基本数据,市招商引资指挥部办公室对其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对各县(市、区政府所辖乡(镇、街道)引进的符合本地区主导产业项目的资金到位及开工项目情况进行排序通报。

(三)季度考评。

市招商引资指挥部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县(市、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四)年度总评。

第四季度与年度总评合并进行,不再单独考评;由市招商引资指挥部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五)年度总评结果经市招商引资指挥部研究确定后,实施奖惩。

三、计分办法由基础分和附加分综合计分。

(一)基础分:1.采取百分制,依据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计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序时进度的得满分,未完成者,按完成目标进度比例计分。

2.考核评分内容及权重:(1)投资额亿元以上签约项目,占比20分。

(2)主导产业投资额亿元以上开工项目,占比50分。

(3)引进省外资金,占比20分。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县(市)区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县(市)区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县(市)区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县(市)区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6]9号)要求,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将延期至2010年。

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财县[2008]135号)二○○八年三月七日辽宁省县(市)区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6]9号)的精神,充分发挥财政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县(市)区招商引资积极性,促进县乡财源建设,壮大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市)区招商引资奖励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67个县(市)区(不含大连市辖县区)从省外引进的符合本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奖励资金,本年度奖励资金奖励上一年度内投产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从省外引进的资金是指从省外引进的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外国资本等实际到位资金,不包括由政府担保的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以及争取国家和部门的国债转贷款、省域商业银行贷款、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省内上市公司资金、专项拨款等政策性资金。

所称实际到位资金是指引进资金已形成固定资产和已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性流动资金,包括投资(含设备投资)和捐赠两种形式(不含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技术转让等),资金到位时间以项目投产前一年之内计算(引资额度超过4000万元以上的,可按项目投产前两年计算)。

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4篇_1

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4篇_1

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4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篇1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强化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体人员(行政人员,下属单位人员,合同制人员)二、考核内容(一)工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0.8亿元;新开工1000-5000万元工业项目1个;新开工5000万元-亿元工业项目1个;新竣工1000-5000万元工业项目1个;新竣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1个。

(二)引进房地产及经营性三产项目不少于1个,到位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三)注册外资实际到账资金400万美元。

三、考核目标任务分解1、局领导:局长和分管局长内资4000万元,外资100万美元;班子其他成员每人内资1000万元,外资40万美元。

2、局各科室:内资1000万元,外资40万美元。

3、开发中心:内资1000万元,外资40万美元。

四、考核要求1、实行招商引资保证金制度。

局长及分管局长元,班子其他副职1000元,中层及以下行政人员、下属单位人员每人500元,合同制人员每人200元。

招商引资保证金在3月底前上缴到局办公室。

2、坚持招商引资月例会制度。

五、考核奖惩1、对提供有价值招商信息奖励。

所谓有价值信息是指有投资主体、投资意向、投资实力且符合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一条信息,给予100元。

2、签约总投资分别在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奖励引荐人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3、对落地工业项目的奖励(经区考核认定)。

对引资人予以经济奖励:500万元---1000万元项目,开工奖1000元,竣工奖1000元,共元;1000万元(不含)---万元项目,开工奖元,竣工奖元,共4000元;万元(不含)---3000万元项目,开工奖3000元,竣工奖3000元,共6000元;3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项目,开工奖4000元,竣工奖4000元,共8000元;5000万元(不含)---8000万元项目,开工奖4000元,竣工奖6000元,共10000元;8000万元以上项目,开工奖5000元,竣工奖7000元,共1元;特大项目特别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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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办法】海城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鞍山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性,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实现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规范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实行市和园区、镇(区)两级主体责任制。

市外经局是全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市发改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为配合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园区、镇(区)和市直相关部门。

第二章项目库建设管理
第四条参加省政府、鞍山市政府或省政府、鞍山市政府授权组织的重大招商活动中的重点项目,市政府组织的招商活动中的重点项目,具有牵动性强、符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地方税收贡献大的重点项目都要列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

第五条按照“四个一批”项目机制,以及对重点招商项目实行闭环管理的要求,将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按照储备、在谈、签约、开工四个层次列入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对应建立重点储备项目库、重点在谈项目库、重点签约项目库、重点开工项目库)。

市外经贸局负责市重点招商项目库建设管理维护,统筹管理全市重点招商项目。

第六条建立重点储备项目库。

市外经贸局负责收集、整理和统一储备重点招商项目。

各园区、镇(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按
照任务分解责任目标,集中在每年一季度谋划提出一批重点招商项目。

市外经贸局负责将合格项目纳入市重点储备项目库,编制成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册及电子文本,对外发布招商信息。

第七条建立重点在谈项目库。

市外经贸局统计汇总各园区、镇(区)和市直部门重点在谈招商项目,纳入市重点在谈项目库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精准制定市领导“点对点”务实招商计划。

第八条建立重点签约项目库。

市外经贸局负责核实、统计汇总各园区、镇(区)和市直部门重点签约项目,纳入市重点签约项目库管理,并与市政府督查室一起对项目后续进展进行跟踪督查,协调推进。

各园区、镇(区)负责更新自己的重点签约项目库。

第九条建立重点开工项目库。

市发改局负责统计汇总各园区、镇(区)和市直部门实现开工的重点项目,纳入市重点开工项目库管理。

第十条明确终止合作或12个月未有实际进展及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园区、镇(区)、市直部门书面说明原因,逐级上报,经相关责任部门确认后,取消该重点招商项目资格。

对已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及支持资金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依法、依规、依约撤销其优惠政策并追缴相应支持资金。

第三章项目推进制度
第十一条建立市领导“双月调度”、“月例会”、“接待日”制度,及时洽谈推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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