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教你如何正确认识认缴资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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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教你如何正确认识认缴资本制

华尔信2016-03-15 12:50:26阅读(1412)评论(0)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举报注册资金改为认缴制,也就是说创业期的朋友可以不出资,直接注册1块、10、100、1000万的公司。不用再花钱找第三方出资。这样大大降低了创业门槛,出资时间尽量延长,华尔信公司注册是洛阳专业的工商代理公司,为您详细讲解认缴资本制。

一、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非认缴注册资本制

在认缴登记制实施之后,华尔信发现到很多报道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与认缴注册资本制混为一谈,这是对新制度的错误理解。

按照《公司法》理论,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分为两大类:法定注册资本制(又称“实缴注册资本制”)和授权注册资本制(又称“认缴注册资本制”)。这两种注册资本制度的相同点在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公司成立时会在公司章程中予以约定,区别在于在法定注册资本制下,公司成立时股东应全部认足并缴足注册资本,其核心在于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三大原则,该制度更加注重保障债权和交易安全,为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适用,2005年之前我国实行的就是严格的法定注册资本制。在授权注册资本制下,股东不必在公司成立时就认足和缴足注册资本,对于未认缴部分,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根据业务需要在授权资本的数额之内发行新股,该制度更加注重便利和自由,多为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纳。

我国目前实行的认缴登记制是相对于原来实行的实缴登记制而言的,两者最大的差别在于实缴注册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法律对于股东实缴注册资本的时间和比例不再进行强制性要求,而是留给股东自行约定。但在这两种登记制度之下,股东均应在公司成立时认缴公司全部的注册资本,并且应当根据章程约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

鉴于此,认缴登记制既不是严格的法定注册资本制或实缴注册资本制(因为在认缴登记制下,股东不必在公司成立时缴足注册资本),也不同于英美国家采纳的授权注册资本制或认缴注册资本制(因为在认缴登记制下,股东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即认足注册资本,如要增加注册资本,必须由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决议并履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手续)。

但是,根据认缴登记制的规定,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时即应确定,股东缴纳注册资本后不得抽回,并且注册资本的增加应当履行相关的内部和外部审批手续,符合法定注册资本制的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的三大原则。因此,严格来讲,认缴登记制和实缴登记制都可以算作是宽松的法定注册资本制,只是认缴登记制属于更为宽松的法定注册资本制。不能因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表述以及法律不再强制规定实缴注册资本的期限和比例就将认缴登记制简单界定为或等同于授权注册资本制或认缴注册资本制。

二、认缴不等于不缴

在认缴登记制下,认缴并不等于可以不缴。

首先,认缴登记制的特点之一在于法律不再强制规定注册资本的实缴时间和比例,但这绝非意味着法律不要求股东实缴注册资本。改革的核心在于将注册资本实缴的时间和金额交给股东自行约定,股东应将该约定载入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缴纳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否则其应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作为我国《公司法》一以贯之的原则,无论在原来的实缴登记制下还是在现行的认缴登记制下,股东均应以其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无论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已经缴足或者已经缴足多少。这一方面是对股东的保护,但另一方面也是对股东承担责任的要求。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缴足其尚未缴足的认缴注册资本以清偿公司债务。

再其次,在认缴登记制下,一些小微公司特别是自然人股东设立的公司应当特别注意,虽然法律允许股东通过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较长的注册资本缴纳期限来延长注册资本实缴的时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公司运营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如租赁办公场地、购买办公设备、聘请员工等),客观上要求股东在公司成立初期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如果股东不以实缴注册资本的形式向公司投入资金,而是以其自有资金直接投入公司,很有可能构成

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混同,并在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下引发“揭开公司面纱”,使得股东不再受到“有限责任”(即以其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保护,而被要求以其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等于注册资本越低越好

在我国注册资本制度改革之后,笔者注意到很多报道都提到在我国成立“一元公司”成为现实。“一元公司”广义上是指注册资本很低(甚至只有一元)的公司。从法律规定上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一般公司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除外),注册“一元公司”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注册的门槛,有利于市场主体创业,但是并不意味着股东在公司成立时约定的注册资本金额越低越好。

如果公司要实际运营,必定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这客观上要求公司有一定的注册资本。一方面,如果股东以其自有资金直接用于公司运营,在一定情形下可能导致“揭开公司面纱”,这对股东极为不利;另一方面,在认缴登记制下,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登记手续,如果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很低,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会面临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问题,徒增审批成本和烦琐的审批程序。

此外,虽然法律对于一般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但是公司是要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在商业操作中,交易对方必定会将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以及股东的实缴情况作为衡量公司财力和规模的一个非常基础和重要的标准。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很低,交易对方或者债权人很难对公司产生信任,不利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运营。

鉴于此,建议股东在成立公司时,应当综合考虑股东的财力状况和融资能力以及公司的运营规模和需求等因素,确定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能力的注册资本金额,并按照章程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监管与自由的协调、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的平衡,是政策进步、法治发展以及政府职能完善始终应当关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制度变革是对社会现实的回应,同时也要经受社会现实和发展的检验,期待市场发展对我国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的积极反馈!

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编辑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

另一方面: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

综上而言,个人意见是: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为公司的支出支用。

二、怎样才叫抽逃出资?

比如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就把这100万注册资本从公司基本户上划走,且公司账目里面也没有做账,即为抽逃出资。通常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注册资本由代理公司提供,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垫资注册,银行开户许可证一办齐,资金就会被划走,从而造成了抽逃出资的行为。

三、抽逃出资的后果是什么?

抽逃出资的后果主要体现在企业年检上,每年的三月初到六月底参加公司年检的时候,一般是通过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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