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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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研讨
一、教学设计
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1、知识培养目标与要求 (1)巩固加深对法律责任、违法行为、违法构成等基本概念的 理解;
(2)结合案例讨论,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的基 本含义,特别是它的具体要求;
(3)结合案例分析讨论,全面系统把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认定 中的法定环节和关键点; (4)了解违法要件在刑事、民事、行政、违宪责任中不同的表 述方式。
案例一:“诽韩(唐 韩愈)案” 1976年10月间,有一郭寿华者以笔名“干城”, 在“潮州文献”第2卷第4期,发表“韩文公、苏东 坡给与潮州后人的观感”一文。指称:“韩愈为人 尚不脱古人风流才子的怪风气,妻妾之外,不免消 磨于风花雪月,曾在潮州染风流病,以致体力过度 消耗,及后误信方士硫磺下补剂,离潮州不久,果 卒于硫磺中毒”等语,引起韩愈第39代直系亲韩思 道不满,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诉郭寿华“诽谤死 人案”。
设问:(1)如果某种社会利益或社会关系未纳入法律保护的范 围,违法客体要件是否构成?
(2)违法客体和违法对象有何区别?
(3)本案的违法对象是死者,这对违法的构成有无影响?
把握此要件需注意下列四点:
(1)违法客体是违法构成的必要要件,即如果违法行为没有侵犯 法律保护的关系和利益,则不构成违法。 (2)违法客体要件构成的具体标准有两个,一是社会利益和社会 关系必须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二是违法行为侵犯了该社会利益 或社会关系。 (3)违反不同的法律,其客体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也不同。 (4)违法对象虽不属于违法构成的必要条件,但有些行为对此有 特别的要求。
1、违法主体要件 提问:分析思考题中的(1),本案中违法主体是谁? 其有无责任能力? 设问:(1)若本案中的郭寿华系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 ,它能否成为责任主体?为什么? (2)在司法实践中,违法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否都保持 一致?为什么?
把握此要件需注意下列四点:
(1)是否具有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构成违法的必要条件,即无责任能力就不构成 违法; (2)判断行为人有无责任能力的具体标准有两个:一是违法行为人是否达到责 任年龄,有无辨认和控制其行为的能力;二是违法行为人有无相应的责任能力, 即辨认和控制该违法行为与后果的能力,有时还需要鉴定
提炼总结:(1)本案的违法客体是受害人韩愈的名誉权, 刑法和民法均有禁止性的规定。(2)郭寿华公然侵犯之, 所以违法的客体要件成立。
3、违法客观方面的要件 提问:分析思考题中的(3),本案中违法客观方面的要件包括哪 些?它们和违法构成有何逻辑关系? (1)违法行为 设问: ①如果本案的违法行为人郭某只有诽谤的意图,而没有实施诽谤 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②如果本案的违法行为人郭某文章中列举韩愈的事实属于捏造或 者虚构,郭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③如果本案的违法行为人郭某文章中列举韩愈的事实基本属实, 郭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涉及个人隐私和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事实, 构成违法有无区别?
分析思考题 (1)本案中违法主体是谁?其有无责任能力?
(2)本案违法的客体是什么?违法行为的对象是什么?
(3)本案中违法客观方面的要件包括那些?它们和违 法构成有何逻辑关系? (4)本案中违法主观方面的要件是否构成?其表现形 式是什么?违法动机和违法目的分别是什么?
(三)提问讨论——深入分析——提炼总结
(3)违法主体与责任主体不一定都能保持一致;
(4)在不同的法律中,责任能力的规定不同。
提炼总结:(1)本案的违法行为人郭寿华系成人智力正常,有行 为能力;(2)郭寿华作为本案的违法主体,对其诽谤行为能辨认 和控制,具备责任能力。
2、违法客体要件 提问:分析思考题中的(2),本案违法的客体是什么?违法行 为对象是什么?
(二)教学重点、难点及教学方法 1、教学重点及解决方法: 违法构成要件的具体要求 采用案例讨论教学法和问题式教学法,突出教学重 点 2、教学难点及教学方法: 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采用案例讨论教学法和比较分析法,分散教学难点
二、教学组织
相关知识 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的概念:违法行为,亦称违法,是指个人或单位实施的具有 社会危 害性的、有过错的不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违法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2.违法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违法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是统一的,紧密相联的。社会危害性是违法性 的基础,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 (二)违法的构成 违法的构成,是指法律规定的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各个要件(事实)的总 和。这些要件是: 1.违法的客体,这是指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违法的客观方面,这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3.违法的主体,这是指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 然人和单位。 4.违法的主观方面,这是指违法主体对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后 果所抱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以上四个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三)违法的种类 1.刑事违法,也称犯罪,是指触犯刑事法律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民事违法,是指违反民事法律并应追究民事责任的行为。 3.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规并应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包括职务过错和 行政过错。
4.违宪行为,简称违宪,是指违反宪法的行为。
源自文库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 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是指法律规定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的各种义务 (责任)。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特点 1.法律责任与违法有不可的联系。没有违法就没有法律旨任。 2.法律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 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 4.法律责任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现的保证。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1.根据违法的性质,可以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 2.根据责任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3.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 此外,还有一些其它分类。 幻灯片21
2、能力培养目标与要求 以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为主。 (1)培养大家积极探索、主动获取知识和信息、自觉提高自己专 业素质的能力; (2)巩固和凝练同学们的法律思维,提升运用专业理论解决法律 实践问题的能力; (3)锻炼同学们准确、精炼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4)引导帮助同学们有步骤地开展法理学专题学习。
一、教学设计
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 1、知识培养目标与要求 (1)巩固加深对法律责任、违法行为、违法构成等基本概念的 理解;
(2)结合案例讨论,进一步明确违法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的基 本含义,特别是它的具体要求;
(3)结合案例分析讨论,全面系统把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认定 中的法定环节和关键点; (4)了解违法要件在刑事、民事、行政、违宪责任中不同的表 述方式。
案例一:“诽韩(唐 韩愈)案” 1976年10月间,有一郭寿华者以笔名“干城”, 在“潮州文献”第2卷第4期,发表“韩文公、苏东 坡给与潮州后人的观感”一文。指称:“韩愈为人 尚不脱古人风流才子的怪风气,妻妾之外,不免消 磨于风花雪月,曾在潮州染风流病,以致体力过度 消耗,及后误信方士硫磺下补剂,离潮州不久,果 卒于硫磺中毒”等语,引起韩愈第39代直系亲韩思 道不满,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诉郭寿华“诽谤死 人案”。
设问:(1)如果某种社会利益或社会关系未纳入法律保护的范 围,违法客体要件是否构成?
(2)违法客体和违法对象有何区别?
(3)本案的违法对象是死者,这对违法的构成有无影响?
把握此要件需注意下列四点:
(1)违法客体是违法构成的必要要件,即如果违法行为没有侵犯 法律保护的关系和利益,则不构成违法。 (2)违法客体要件构成的具体标准有两个,一是社会利益和社会 关系必须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二是违法行为侵犯了该社会利益 或社会关系。 (3)违反不同的法律,其客体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也不同。 (4)违法对象虽不属于违法构成的必要条件,但有些行为对此有 特别的要求。
1、违法主体要件 提问:分析思考题中的(1),本案中违法主体是谁? 其有无责任能力? 设问:(1)若本案中的郭寿华系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 ,它能否成为责任主体?为什么? (2)在司法实践中,违法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否都保持 一致?为什么?
把握此要件需注意下列四点:
(1)是否具有责任能力是行为人构成违法的必要条件,即无责任能力就不构成 违法; (2)判断行为人有无责任能力的具体标准有两个:一是违法行为人是否达到责 任年龄,有无辨认和控制其行为的能力;二是违法行为人有无相应的责任能力, 即辨认和控制该违法行为与后果的能力,有时还需要鉴定
提炼总结:(1)本案的违法客体是受害人韩愈的名誉权, 刑法和民法均有禁止性的规定。(2)郭寿华公然侵犯之, 所以违法的客体要件成立。
3、违法客观方面的要件 提问:分析思考题中的(3),本案中违法客观方面的要件包括哪 些?它们和违法构成有何逻辑关系? (1)违法行为 设问: ①如果本案的违法行为人郭某只有诽谤的意图,而没有实施诽谤 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②如果本案的违法行为人郭某文章中列举韩愈的事实属于捏造或 者虚构,郭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③如果本案的违法行为人郭某文章中列举韩愈的事实基本属实, 郭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涉及个人隐私和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事实, 构成违法有无区别?
分析思考题 (1)本案中违法主体是谁?其有无责任能力?
(2)本案违法的客体是什么?违法行为的对象是什么?
(3)本案中违法客观方面的要件包括那些?它们和违 法构成有何逻辑关系? (4)本案中违法主观方面的要件是否构成?其表现形 式是什么?违法动机和违法目的分别是什么?
(三)提问讨论——深入分析——提炼总结
(3)违法主体与责任主体不一定都能保持一致;
(4)在不同的法律中,责任能力的规定不同。
提炼总结:(1)本案的违法行为人郭寿华系成人智力正常,有行 为能力;(2)郭寿华作为本案的违法主体,对其诽谤行为能辨认 和控制,具备责任能力。
2、违法客体要件 提问:分析思考题中的(2),本案违法的客体是什么?违法行 为对象是什么?
(二)教学重点、难点及教学方法 1、教学重点及解决方法: 违法构成要件的具体要求 采用案例讨论教学法和问题式教学法,突出教学重 点 2、教学难点及教学方法: 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采用案例讨论教学法和比较分析法,分散教学难点
二、教学组织
相关知识 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的概念:违法行为,亦称违法,是指个人或单位实施的具有 社会危 害性的、有过错的不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违法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2.违法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违法的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是统一的,紧密相联的。社会危害性是违法性 的基础,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的法律表现。 (二)违法的构成 违法的构成,是指法律规定的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各个要件(事实)的总 和。这些要件是: 1.违法的客体,这是指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违法的客观方面,这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3.违法的主体,这是指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 然人和单位。 4.违法的主观方面,这是指违法主体对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后 果所抱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 以上四个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三)违法的种类 1.刑事违法,也称犯罪,是指触犯刑事法律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民事违法,是指违反民事法律并应追究民事责任的行为。 3.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规并应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行政违法包括职务过错和 行政过错。
4.违宪行为,简称违宪,是指违反宪法的行为。
源自文库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 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是指法律规定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履行的各种义务 (责任)。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者对自己实施的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的责任。 (二)法律责任的特点 1.法律责任与违法有不可的联系。没有违法就没有法律旨任。 2.法律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 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必须由国家专门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来进行。 4.法律责任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现的保证。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1.根据违法的性质,可以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违宪责任。 2.根据责任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3.根据责任承担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 此外,还有一些其它分类。 幻灯片21
2、能力培养目标与要求 以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为主。 (1)培养大家积极探索、主动获取知识和信息、自觉提高自己专 业素质的能力; (2)巩固和凝练同学们的法律思维,提升运用专业理论解决法律 实践问题的能力; (3)锻炼同学们准确、精炼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4)引导帮助同学们有步骤地开展法理学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