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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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案例一:二手房面积纠纷李先生在购买二手房时,与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的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

然而,在入住后,李先生委托测量公司对房屋进行测量,结果显示房屋实际面积只有90平方米。

李先生要求卖方退还差价,并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但实际测量结果却只有90平方米,属于合同约定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卖方的违约行为,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还购房款、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等。

在这个案例中,李先生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差价,即购房款的10%作为补偿,并解除合同。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书。

如果卖方无法提供符合约定的权利证书,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李先生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

综上所述,李先生在这个案例中可以要求卖方退还差价,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二手房产权纠纷张女士在购买二手房时,与卖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购买的房屋为私产。

然而,在购房后,张女士发现该房屋实际上为国有产权。

张女士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并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房屋为私产,但实际情况却是国有产权,属于合同约定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卖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于卖方的违约行为,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退还购房款、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等。

在这个案例中,张女士可以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并解除合同。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相应的权利证书。

二手房纠纷案例大全

二手房纠纷案例大全

二手房纠纷案例大全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交易中的纠纷时有发生,给买卖双方带来了诸多困扰。

下面将介绍一些二手房纠纷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案例一,房屋产权问题。

小王在购买二手房时,未能充分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导致后来产生了产权纠纷。

原来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问题,最终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小王损失惨重。

案例二,装修质量问题。

小李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在入住后发现房屋装修质量存在诸多问题,如墙面开裂、管道渗漏等。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产生了长时间的纠纷。

案例三,交易合同纠纷。

小张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未能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导致后来产生了纠纷。

买卖双方对于合同中的责任、义务存在不同解释,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案例四,房屋质量问题。

小刘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在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墙体开裂、地板变形等。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产生了长时间的纠纷。

案例五,交易信息不真实。

小陈在购买二手房时,对房屋的交易信息存在疑虑,经过调查后发现卖方故意隐瞒了房屋的实际情况,导致交易后产生了纠纷。

最终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导致了双方长时间的纠纷。

以上案例反映了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在购买二手房时,买方应充分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装修质量、交易合同条款等信息,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卖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避免故意隐瞒房屋情况,以免引发纠纷。

在二手房交易中,双方应加强沟通,保持诚信,如遇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纠纷。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减少纠纷的发生,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二手房交易中的纠纷需要双方慎重对待,加强信息披露和交流,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纠纷发生。

希望以上案例能对大家有所启发,避免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类似的问题。

二手房交易法律案例分享(3篇)

二手房交易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在房地产市场日益繁荣的今天,二手房交易已经成为许多家庭购房的首选。

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法律法规不熟悉等原因,时常会出现纠纷。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的二手房交易法律案例,分享其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途径,以期为二手房交易者提供参考。

案例一:房屋产权纠纷案情简介:张先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与卖方李女士达成购房意向。

在签订合同前,张先生要求李女士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李女士出示了房产证,但未说明房屋存在抵押情况。

合同签订后,张先生支付了定金,并开始办理贷款手续。

在贷款审批过程中,银行发现该房屋存在抵押,拒绝发放贷款。

张先生要求李女士承担违约责任,但李女士以房屋产权证真实有效为由拒绝赔偿。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因此,房屋产权证明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重要凭证。

在本案中,李女士未如实告知房屋存在抵押情况,导致张先生无法办理贷款,侵犯了张先生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解决方案:1. 张先生可以要求李女士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并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2. 张先生可以要求李女士承担房屋过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税费、中介费等。

3. 张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女士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房屋质量问题案情简介:王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裂缝,经鉴定为结构性裂缝。

王女士要求卖方赵先生承担修复责任,但赵先生以房屋已过保修期为由拒绝赔偿。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使标的物存在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赵先生明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却未告知王女士,构成故意隐瞒,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决方案:1. 王女士可以要求赵先生修复房屋,或者要求赵先生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

2. 王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三:户口问题案情简介:陈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与卖方刘女士签订合同后,陈先生发现该房屋内仍有人居住,经了解,原房主未将户口迁出。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一:案例一:房屋面积不符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根据合同约定的面积支付了全部款项,但在实际入住后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相差较大。

2. 争议焦点:房屋面积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3.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4.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重新测量房屋面积,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二:案例二:房屋质量问题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的二手房在入住后发现存在漏水、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

2. 争议焦点:卖方应该承担的房屋质量问题责任。

3. 法律依据:《房屋买卖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4.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委托专业机构鉴定房屋质量问题,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三:案例三:产权归属问题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的二手房在购买后发现房屋的产权归属存在问题。

2. 争议焦点:房屋的实际产权归属。

3.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4. 解决方式:查明房屋产权归属、协商解决,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四:案例四:业主违约问题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的二手房在签订合同后,卖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2. 争议焦点:卖方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及违约金的计算。

3.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4.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要求违约金的支付,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五:案例五:信息不真实问题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的二手房在购买时,中介提供了虚假的房屋信息,导致买方购买的房屋与所提供的信息不相符。

2. 争议焦点:信息提供方是否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4.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要求信息提供方承担相应责任,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六:案例六:抵押权人问题1. 事实描述:买方购买的二手房发现该房屋存在抵押权人,无法正常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2. 争议焦点:抵押权人对买卖双方的法律影响。

3.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4. 解决方式:协商解决房屋抵押权问题、解除抵押权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二手房买房法律纠纷案例(3篇)

二手房买房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8年3月,张先生看中了一套位于某市某小区的二手房,面积为100平方米,总价为200万元。

经过与房东李女士的协商,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先生支付200万元购房款,李女士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过户至张先生名下。

合同签订后,张先生按约定支付了购房款。

然而,在合同约定的过户期限内,李女士以各种理由拖延过户,直至2018年11月,仍未将房屋过户至张先生名下。

张先生多次催促李女士履行过户义务,但李女士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张先生将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李女士履行过户义务,并赔偿因其拖延过户而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李女士是否应履行过户义务?2. 张先生因李女士拖延过户所遭受的损失应如何赔偿?三、法院判决1. 关于过户义务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李女士作为房屋的出卖方,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约定的过户期限内将房屋过户至张先生名下。

因此,李女士应当履行过户义务。

2. 关于损失赔偿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李女士因拖延过户,导致张先生在购房过程中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包括房屋升值损失、贷款利息损失等。

因此,李女士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二手房交易中的法律纠纷案例。

以下是对本案的几点分析:1. 二手房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1)房屋产权纠纷:房屋可能存在权属不清、被查封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

(2)房屋质量问题:房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3)合同纠纷:合同条款不明确、违约责任不明确等,可能导致交易纠纷。

2. 预防法律风险的建议:(1)在购房前,详细了解房屋的权属情况,确保房屋产权清晰。

经典二手房十大纠纷案例

经典二手房十大纠纷案例

.一、房内命案被隐瞒,购买凶宅惹争端谁知入住不久后即得知该幢房屋内曾经发生过命案。

吴女士购买了套二手房,案情简介:经法遭卖主拒绝后吴女士将其告上了法院,吴女士遂与卖主交涉要求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院调解,卖主支付给吴女士五万元的补偿款。

所售房屋内发生命案一事将足以影响购房人是否购买该房按照我国的民俗,律师提醒:仍会与卖主产生买主一旦知道此事,屋,然即使卖主在出售时刻意隐瞒事实并将房屋售出,争议,同时卖主的行为也涉嫌欺诈,可能导致其与买主签订的合同无效。

二:为避税费不过户,政策有变起冲突案情简介:李女士与王先生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李女士遂若两年后过户,李女士作为卖主是得不偿失,谁知不久后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要求王先生立即办理过户,不料王先生因李女士未答应其降价的要求而坚持两年后再过户,为此二人发生了冲突并闹到法院,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通常已作在二手房买卖中,对于有关税费的交纳,律师提醒:这但买卖双方往往还会对此作特别约定以试图规避税费。

然一旦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规定,些约定不仅无法起到规避税费的作用,还会成为买卖双方争议的导火索。

三:户籍政策要了解,否则买房难落户准备购房后将全家户口从外地迁入北外地来京的王先生经过努力小有积蓄,案情简介:王先生在合同中约定,卖主在签约后立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卖主将自家户口京。

为此,一年前卖主一然而当王先生到户籍管理部门准备办理落户手续时却被告知,从该房中迁出,遂要按规定现在不得再办理落户手续,王先生极其恼怒,家已办理了外地来京的落户手续,法院判决卖主承担违约责任,但王先生落求卖主赔偿其损失,并将卖主告上了法院。

近日,户北京的愿望一时仍难以实现。

60律师提醒:根据有关规定,在我市购买二手房落户的条件包括成套二手房面积要在买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后方可每套房屋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平方米以上;办理落户手续。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6篇篇1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一、案情概述小明是一名年轻的上班族,他在之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订合同后不久,便发现了房屋存在一些质量问题。

小明找到了卖方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小明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二、合同签订过程在购买二手房之前,小明对这套房屋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并与卖方进行了多次交流,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买卖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房屋的价格、质量保证等条款,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均未发现任何问题。

三、问题的发现在小明入住房屋后不久,他发现了房屋存在严重的漏水问题,导致屋内墙面发霉、地板变形等情况。

小明立即联系了卖方,希望卖方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

然而,卖方表示这些问题并非他们在售房时存在的,而是小明自己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

四、双方协商无果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小明选择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法院受理了小明的诉讼,并进行了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再次就质量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却未能取得任何进展。

五、法院判决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作出了判决。

法院认定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属于卖方的责任,并判决解除买卖合同,卖方需赔偿小明购房款项及维修费用。

这一判决得到了双方的认可,案件最终落下了帷幕。

六、结论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双方应该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保证房屋的质量与使用权益。

若出现纠纷,双方应该保持沟通协商,如无法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维护自己的权益,保证合同的执行是购房者应该非常重视的问题。

篇2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二手房交易的增多,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也时有发生。

这些案例往往涉及到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承担等问题。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分析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常见情况。

案例描述:小王是一名职场新人,他在市区工作,为了方便上下班和生活,决定购买一套二手房。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一、“隐瞒房屋缺陷,卖家有点‘坑’小张打算买一套二手房,在中介的介绍下,看了一套看起来很不错的房子。

卖家老王在介绍房子的时候,那是把房子夸得像朵花似的,什么都好。

小张呢,也挺满意,很快就和老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

可是住进去之后,小张就发现问题了。

每到下雨天,房子的墙角就开始渗水,墙皮都脱落了。

小张那个气啊,就找老王理论。

老王呢,开始还不承认,说自己不知道这事儿。

二、“房价涨了就想毁约,没门!”小李在房价还不是特别高的时候,和小赵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准备买小赵的房子。

合同都签了,定金也交了。

谁知道过了几个月,这房价就像坐火箭一样蹭蹭往上涨。

小赵这时候就动了歪心思,觉得自己房子卖便宜了,就想毁约。

他找各种借口,一会儿说房子不卖了,一会儿说合同有问题。

三、“中介乱收费,业主很生气”小王要卖房子,找了一家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说会帮他把房子卖个好价钱,但是要收取一笔很高的中介费。

小王想着能卖个好价也就同意了。

可是中介公司在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过程中,又额外收取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费用,什么“加急费”“资料整理费”之类的。

小王觉得很不合理,就拒绝交这些额外的费用。

四、“共有房屋,一个人卖不行”老孙和他的妻子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老孙的妻子去国外照顾孩子了,老孙一个人在家。

这时候老孙想把房子卖了,正好有个买家小周来看房,老孙就瞒着妻子和小周签了房屋买卖合同。

小周以为房子是老孙一个人的,就交了定金。

后来老孙的妻子回来知道这事儿,不同意卖房。

小周就很为难,觉得自己被骗了。

二手房买房法律纠纷案例(3篇)

二手房买房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买方)与李某(卖方)于2023年3月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张某以200万元购买李某位于某市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

合同中约定,李某需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将房屋过户至张某名下,并保证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权属纠纷。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张某发现房屋存在多个法律纠纷,遂与李某发生纠纷。

案件经过:1. 签订合同: 2023年3月,张某与李某在中介的见证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总价为200万元,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合同中还约定了房屋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2. 支付房款:张某按照合同约定,于签订合同后的第10天将200万元房款支付给了李某。

3. 房屋过户:张某在支付房款后,多次催促李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未能按时办理过户。

4. 发现纠纷: 2023年5月,张某在查阅房屋产权信息时发现,该房屋存在以下法律纠纷:- 房屋原产权人李某某(李某母亲)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给某银行,贷款金额为50万元。

- 李某某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租赁给赵某,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每年5万元。

- 房屋存在未缴纳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

5. 协商未果:张某发现上述纠纷后,与李某协商解决,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协商未果。

6. 提起诉讼: 2023年6月,张某向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以下责任:- 返还已支付的房款200万元;- 承担因房屋纠纷造成的损失;-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1. 法院调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房屋产权、抵押、租赁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确认了张某提供的证据。

2.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李某在签订合同时未如实告知房屋存在的法律纠纷,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如下:- 李某返还张某已支付的房款200万元;- 李某承担因房屋纠纷造成的损失;- 李某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二手房交易中的法律纠纷,主要包括以下问题:1. 房屋产权纠纷:李某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抵押给某银行,导致房屋产权存在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的典型案例共10则

房屋买卖纠纷的典型案例共10则

房屋买卖纠纷的典型案例共10则案例一:“神秘租客”引发的风波。

老张想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找了个买家小王谈妥了一切。

可就在准备过户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个租客小李,说自己有长期租约,还不肯搬走。

原来啊,老张之前把房子租出去的时候,合同签得稀里糊涂的,没注意到一些关键条款。

这下好了,小王急着入住,小李又赖着不走,老张夹在中间那叫一个头大,这买卖一时半会儿还真办不成了。

案例二:“学区房”的美梦破灭。

刘女士为了孩子上学,花大价钱买了一套号称是学区房的房子。

合同都签好了,钱也付了,可到了孩子报名的时候,才发现这房子根本不在学区范围内。

原来啊,卖家当初是为了抬高房价,故意编造了学区房的噱头。

刘女士气坏了,找卖家理论,卖家却不认账,说自己也不清楚情况。

刘女士这下可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为了这事儿没少打官司。

案例三:“装修陷阱”让买家叫苦不迭。

小赵买了一套二手房,卖家说房子装修得很好,保养得也不错。

小赵一看,确实挺新的,就没多想就签了合同。

可住进去没多久,就发现各种问题,墙面渗水、地板变形、电器故障不断。

找卖家,卖家说这是小赵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的。

小赵请专业人士一看,才知道这房子装修的时候就偷工减料,用的都是些劣质材料。

小赵真是欲哭无泪啊,花了冤枉钱还买了个麻烦。

案例四:“产权不清”的糊涂账。

老孙想买一套便宜点的房子,看中了一套价格很实惠的。

可在办理过户的时候,却发现这房子的产权有问题,原来卖家和别人还有经济纠纷,房子被法院查封了。

老孙觉得自己倒霉透顶,明明看着是个好机会,结果掉进了陷阱。

卖家呢,一开始还说会解决问题,后来干脆消失得无影无踪,老孙只能自己想办法维权了。

案例五:“跳单”引发的口水战。

陈先生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和卖家谈好了价格。

可后来,陈先生为了省点中介费,偷偷绕过中介,直接和卖家联系完成了交易。

中介知道后,不干了,找上门来要中介费。

陈先生觉得自己没通过中介服务,凭什么给钱。

双方就这么吵起来了,闹得不可开交。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二手房买卖纠纷14案例案例一:买家付款后卖家拒不过户经过调查,发现买家在支付全款后,卖家居然不履行过户手续的义务,而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过户。

卖家的行为涉嫌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买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卖家出售的房屋存在严重隐患买家购买的二手房屋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例如墙体开裂、漏水等问题。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卖家对隐患的状况有知情义务,忽略或故意隐瞒问题的卖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卖家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卖家在交易过程中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例如涂改房屋面积、隐瞒旧房改造等。

买家在发现问题后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四:买卖双方对房屋价值存在争议买卖双方在房屋价值上存在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或者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案例五:房屋交付后买家发现赠送的东西不符合合同约定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赠送某些物品,但是当买家收到房屋后发现赠送的东西不符合约定。

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可以要求卖家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案例六:卖家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约定在合同中约定了一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卖家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约定。

买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案例七:交易过程中遭遇合同违约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例如未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八:未经买家同意私自擅自转让房屋卖家未经买家同意,擅自将房屋转让给他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卖家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买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寻求相应的赔偿。

案例九:买家提前交付房款卖家却无法履约买家提前交付了购房款项,但是卖家却无法按时履约交付房屋。

买家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十:房屋所有权归属存在问题在购买二手房时,买家发现房屋所有权关系存在疑问或争议。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案例一:房屋权属不清导致买卖纠纷卖方张某与买方李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将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出售给李某。

交易完成后,李某发现该房产实际上存在共有权人,即张某的前妻王某。

王某声称对此次交易不知情,并拥有房屋的部分产权。

李某因此面临无法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风险。

案例二: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买卖纠纷赵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后不久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墙体开裂、漏水等。

赵某在购房前未进行详细的房屋检查,且卖方钱某未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房屋存在的瑕疵。

赵某认为钱某存在欺诈行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案例三: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导致的纠纷王某与刘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为“过户后一个月内”。

王某理解为过户完成后一个月内交房即可,而刘某坚持认为应从过户当天起算,一个月内必须交房。

双方对此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导致交房时间产生争议。

案例四:贷款不成导致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纠纷陈某与黄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陈某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

然而,由于陈某的个人信用问题,银行拒绝了其贷款申请。

陈某无法按时支付约定的房款,请求解除合同。

黄某则认为陈某违约,要求陈某支付违约金。

案例五:卖方未按约定迁出户口导致的买卖纠纷周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中约定卖方吴某在交易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户口迁出。

然而,吴某迟迟未迁出户口,导致周某无法正常使用房产相关权益,如子女入学等。

周某因此要求吴某尽快迁出户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案例均涉及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情况,处理这些纠纷通常需要依据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尽可能详细地约定各项条款,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案例一:买方以隐瞒房屋瑕疵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案情描述:买方A和卖方B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当天,买方A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渗漏问题,并认为卖方B故意隐瞒了这个瑕疵,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对于与合同目的有关的情况,没有尽到合理的告知义务的一方,对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出售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证件号码、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位置、用途、面积、价格、支付期限等内容。

合同中对房屋的渗漏问题没有做明确的约定,卖方B存在未尽告知义务的情况。

法律建议:买方A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在诉讼过程中,买方A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房屋存在渗漏问题,并证明卖方B故意隐瞒了这个瑕疵。

同时,还可以要求卖方B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案例二:买方因卖方违约要求解除合同案情描述:买方A和卖方B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当天,卖方B以自己的原因未按时交付房屋,并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买方A认为卖方B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法律分析: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也可以请求采取补救措施;对方的损失超过违约方履行合同所得的利益的,可以请求相应的赔偿。

在本案中,卖方B未按时交付房屋,违反了合同约定,买方A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

法律建议:买方A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可以要求卖方B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买方A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卖方B未按时交付房屋的事实,以及其遭受的损失。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上8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上8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上8篇篇1一、案例简介某年某月,甲方(卖方)与乙方(买方)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遇到了一些纠纷,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

二、纠纷类型及原因分析1. 交付时间纠纷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的交付时间,但甲方因故未能按时交付。

原因是甲方在装修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意外情况,导致装修进度延误。

乙方因此感到不满,认为甲方违约。

2. 房屋价格纠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现房屋实际价格与合同约定的价格不符。

乙方认为甲方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故意隐瞒了房屋的真实价格。

甲方则坚称合同价格是公平的,不存在欺诈。

3. 付款方式纠纷合同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方式,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等。

但在实际操作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

原因是乙方在筹备资金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无法及时筹集到足够资金。

甲方因此面临资金压力,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三、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1. 协商解决在纠纷发生后,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一份补充协议,对交付时间、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进行了重新约定。

补充协议明确了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确保了合同的顺利履行。

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以选择向相关机构申请调解。

调解机构会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助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成功后,双方需签订调解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

3. 仲裁解决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双方可以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仲裁裁决后,败诉方需履行裁决内容。

4. 诉讼解决如果仲裁结果仍无法让双方满意,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判决生效后,双方需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

如一方不履行判决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 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买方应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包括房屋价格、交易流程等。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案例一:买卖双方对房屋面积纠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买方小李与卖方小张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房屋的面积为100平方米。

然而,在购买前小李并未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核实,导致房屋交付后,小李发现实际面积仅为80平方米。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最终将此纠纷提交法院处理。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100平方米为重要约定条款之一,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同的权利义务均应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执行,卖方未在合同中同意改变房屋面积,也未告知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差异。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质疑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鉴定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者履行方式等事项。

”基于此,小李可以要求法院对房屋面积进行鉴定。

经过鉴定,结果确实房屋面积为80平方米,存在与合同约定面积的差异。

基于合同约定与房屋实际情况的差异,法院最终判决卖方小张返还小李购房款,并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案例二: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隐瞒房屋瑕疵引发的纠纷案例小王在购买二手房时,与卖方小张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合同中约定房屋没有任何瑕疵,并且卖方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

然而,购买后小王发现房屋存在墙面渗水的问题,对正常居住造成了困扰。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小王与小张发生争执,小王认为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瑕疵并追究其责任,小张则表示并未故意隐瞒。

案件最终交由法院审理。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根据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卖方应对房屋的瑕疵负责。

墙面渗水问题属于严重影响居住功能的瑕疵,属于合同约定的修复范围。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合同的,另一方应当返还已经收受的财产,并赔偿因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基于此,小王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小张返还购房款,并承担修复费用以及小王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

综上,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慎重约定房屋的面积以及瑕疵情况,同时在购买前应对房屋进行全面的核实,以避免后续发生纠纷。

二手房交易法律纠纷案例(3篇)

二手房交易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业主李某(以下简称买方)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买方购买卖方名下的一套住宅,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买方支付定金后,卖方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方在房屋过户后支付剩余房款。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房屋过户等问题产生纠纷。

二、纠纷焦点1. 房屋过户问题买方认为,卖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卖方则认为,房屋过户手续需要一定时间,且是由于买方未按时支付剩余房款导致过户手续延误,责任应由买方承担。

2. 房屋质量问题买方在收房时发现,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如墙面裂缝、漏水等。

买方要求卖方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损失。

卖方则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并非其责任,且房屋已交付使用,买方应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三、案例分析1. 房屋过户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卖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应当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此,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房屋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已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因此,卖方应承担房屋修复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案件处理结果经法院审理,认定卖方违约,判决卖方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赔偿买方因房屋过户问题造成的损失。

二手房纠纷案例大全

二手房纠纷案例大全

二手房纠纷案例大全在二手房交易中,很多人都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比如房屋质量问题、产权纠纷、合同纠纷等等。

下面就为大家总结一些二手房纠纷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在二手房交易中提供一些经验和教训。

1. 房屋质量问题。

小王在购买二手房时,房屋的主人向他承诺房屋没有任何质量问题。

然而,不久之后,小王发现房屋存在漏水、墙面开裂等严重质量问题。

他要求房屋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房屋主人却以“买家应该自行验收”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最终,小王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最终获得了赔偿。

2. 产权纠纷。

张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在交易完成后,却发现房屋的产权证书上存在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过户手续。

经过调查,发现房屋的前任所有者曾将房屋作为抵押贷款,但在交易时并未如实告知张先生。

最终,经过法律诉讼,张先生成功要求房屋的前任所有者承担责任,并最终解决了产权纠纷。

3. 合同纠纷。

李女士在购买二手房时与房屋主人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房屋主人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

李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但房屋主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

最终,李女士通过法律手段解除了合同,并成功要求返还了定金。

4. 贷款纠纷。

王先生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通过贷款来支付房款,但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发现房屋存在贷款抵押问题,导致无法顺利办理贷款手续。

经过调查发现,房屋主人曾将房屋作为抵押贷款,但并未如实告知王先生。

最终,王先生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了贷款纠纷,并成功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一些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纠纷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在二手房交易中提供一些经验和教训。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该保持诚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为纠纷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在遇到纠纷时,应该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大家在二手房交易中能够顺利、愉快地完成交易,买到自己满意的房屋。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7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7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7篇第1篇示例:近日,某小区的居民小王就因为一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小王是一名中年男子,他在几个月前经朋友介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在入住后发现了一些问题,导致双方产生了不愉快。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据了解,小王在购房过程中并没有请律师进行专业的咨询,而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和朋友的建议签订了买卖合同。

入住后,小王发现房屋内存在严重漏水、墙体开裂等质量问题,并向卖方提出维修要求。

但卖方拒不承担修缮责任,双方产生了矛盾。

在这起纠纷案中,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明确房屋质量问题的具体条款,导致出现纠纷时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小王认为卖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存在疏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卖方则认为小王在购房时应该自行核实房屋质量,不应该把责任推给卖方。

双方的分歧最终导致了法律诉讼。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虽然买卖合同没有针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明确约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买卖合同在保证房屋质量方面存在隐含义务。

即便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卖方在售房时仍应保证房屋的基本质量,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卖方应承担维修责任,并对小王进行赔偿。

这起案件不仅为广大二手房买卖者敲响了警钟,也对卖方在售房过程中的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合同时应当慎重对待,明确约定房屋质量问题,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此案正是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对待,不仅要仔细阅读买卖合同的条款,还要请律师进行专业咨询,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唯有如此,才能保障自己的购房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屡有发生,关键在于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充分考虑到各种可能产生的问题,是否明确约定了相关权利义务。

对于购房者来说,应以保护自身利益为首要目标,在购房合同中细致查看各项条款,如有疑问务必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免日后陷入纠纷。

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

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例引言:二手房交易是一个常见的房地产交易形式,但随之而来的买卖纠纷也不可忽视。

本文将通过介绍几个真实案例,探讨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发生原因、解决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并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案例一:虚假房源欺诈李先生在某二手房网站上看到一套心仪的公寓。

他通过网站联系到了卖方王女士,并安排好了看房时间。

然而,在实地看房时,李先生发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网站上的描述不符。

房间的装修程度、环境及朝向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李先生对此感到非常困惑并拒绝购买。

这是一个典型的虚假房源欺诈案例。

卖方王女士在网站上提供了虚假信息,误导了李先生,并试图通过欺诈手段完成交易。

为了解决这个纠纷,李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和赔偿损失。

案例二:产权纠纷张夫妇购买了一套二手住宅并完成了交易手续,但没过多久,他们收到了一封法院的传票,被告知购买的房屋存在产权纠纷。

原来,卖方未能如实告知房屋的产权状况,导致买方陷入了纠纷中。

针对这一情况,张夫妇与卖方展开了协商,但由于卖方始终拒绝承认错误,他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纠纷。

最终,法院裁定返还张夫妇购房款项并承担相关损失。

案例三:第三方中介服务纠纷王先生委托一家知名房产中介公司帮助他出售一套二手房,但中介公司却在交易过程中严重失职。

他们未能按照约定及时推广房源,也没有尽职调查买方的信用状况。

由于中介公司的过错,交易未能顺利完成,并给王先生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王先生因此向中介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退还服务费并赔偿损失。

在行业监管部门的介入和法律诉讼的过程中,中介公司最终同意退还全部服务费用,并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

解决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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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十四个典型案例|人民法院报文|赫少华,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阅读提示:在笔者接触及代理过诸多的房屋交易中,各案各有特色,类型无法穷尽,以律师实务为视角,将近几年的人民法院报,关于房屋买卖纠纷的典型案例作梳理,以供交流、参考,并不完全认同个案观点。

筛选中的十四个典型案例主要出自上海、重庆、江苏等法院,注意与当地房屋交易习惯的区分。

一、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二、情势变更对合同长期履行僵局的适用三、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认定四、商品房预售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五、房贷政策调整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的认定六、已交付但未过户的房屋灭失后的合同处理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户一表”的实质含义八、持有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时作准文本的认定九、明显加重购房人付款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十、划拨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十一、开发商违反预售合同的行为性质及赔偿范围十二、预查封期间合同约定解除权行使及法律后果十三、没有房产证的单位内部开发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十四、买卖双方约定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一、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裁判要旨:合同当事人的死亡是一种客观事件,如果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又具备其适用的前提条件,也可构成不可抗力,双方因此造成的违约行为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案情简介:2003年12月15日,A公司与严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向严甲出售上海市静安区*房屋一套。

但因严甲个人原因,一直未能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2007年4月,A公司得知严甲已在美国死于车祸,向严甲的法定继承人杨甲、严乙催促二人办理相关手续但未果。

A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继承人继续履行预售合同中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和产权过户手续;向原告支付房屋面积找补款、物业费及违约金。

法院裁判:严甲之死并非其本人或原告故意所为,因此不能预见,也无法避免;且其并非我国居民,原告无从知晓其死亡及继承人通信情况,因死亡带来的通信障碍无法克服。

故严甲的死亡是合同双方均无法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属于不可抗力。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3年7月18日版,作者:李彦,上海市静安法院二、情势变更对合同长期履行僵局的适用裁判要旨:相互负有对等给付义务的合同双方,均既不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又怠于催告对方履行,形成合同长期履行僵局。

到起诉之时,由于情况的变化,合同不论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都可能导致利益严重失衡。

此时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慎重考虑适用情势变更规则,以在化解僵局的同时维持利益平衡。

法院裁判:原、被告于2002年口头达成系争房屋的买卖合同,本应按约履行。

但原告仅支付了部分房款15万元,尚有12万元余款未支付;被告也仅交付了房屋,未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

鉴于无证据证明双方在口头约定时明确了支付余款与办理过户的时间和先后顺序,双方均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无法确定系其中一方违约在先……因此,法院认为被告有权要求对房价进行调整。

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考虑系争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原告已付房款的比例,以及原定房价中的亲情因素,可酌情确定原告还应支付的房款余款为83万元。

双方之间就系争房屋的买卖合同应在依法调整房价后继续履行。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4年3月27日版,案号:(2013)虹民三(民)初字第309号,作者:高行玮、张浩,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三、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认定重庆五中院判决张桌玮诉怡豪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的认定,应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特征、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履行方式是否有违常理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如果实为借款担保,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驳回出借人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形式上虽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房屋已在双方签约前于2010年10月29日作为酒店正式开业经营。

张桌玮购买的房屋第1层为临街独立门面、酒店大厅、精品店及大堂吧,第2层为酒店中餐厅和西餐厅,第3层为酒店宴会厅、会议室,怡豪公司将用于酒店经营所必需的重要功能区域房屋单独分解出售,有违常理。

此外,房屋为现房,卖方已具备交付条件,但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到期后,并未有交接房屋的意思表示,卖方反而从合同签订的当月开始向买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还约定由卖方负责人及关联公司对合同履行提供担保,此系列行为明显不符合房屋买卖的一般交易习惯,故认定双方合同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款担保,判决驳回张桌玮的诉讼请求。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4年9月11日版,案号:(2012)渝五法民初00012号,作者:张华荣,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商品房预售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重庆五中院判决何志刚诉恒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当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对格式条款的理解产生重大分歧时,应根据交易目的,综合运用解释方法,准确把握该条款的具体内涵。

法院裁判: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在交付前通过竣工验收,且原告也认可已通电,应视为被告履行了合同义务。

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五中院认为,被告为涉案房屋接通的是临时用电,不能满足城市生活所需,不符合交易目的,应视为违约,遂改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5年1月8日版,(2014)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0735号,作者:黄淳、肖飞,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五、房贷政策调整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的认定重庆五中院判决彭琳茹诉金科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政府房贷政策调整导致首付比例提高,购房者获得的银行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致使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购房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当予以准许。

法院认为: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签订时,彭琳茹支付了两成购房款,因国家房贷政策的调整,在彭琳茹与金科公司签订合同一个月后首付比例由两成提高至三成,导致原告未获得银行贷款。

金科公司未提交首付两成已获得银行审批通过的相关证据,在本案审理结束时彭琳茹仍未获得银行按揭贷款,且也未提交应归责于彭琳茹个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证据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5月5日版,作者:李天全、朱红兵,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六、已交付但未过户的房屋灭失后的合同处理重庆五中院判决石门供销社诉夏良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作为标的物的房屋在实际交付买受人而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情况下灭失,房屋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合同目的已在客观上不能实现,房屋买卖协议已无法继续履行,出卖人不再承担继续履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合同义务,其请求终止房屋买卖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3年8月1日版,作者:张娇东、李海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户一表”的实质含义重庆一中院判决蔡长芬等诉崇安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户一表” 指供水应实行装表到户、抄表到户、计量收费,而开发商提供的总分表制的配套用水设施,使业主不能自行到自来水公司缴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与合同目的。

法院认为:本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之一是保证购房人能够顺利地向供水企业交费。

而涉案小区现有的总分表制使购房人在供水企业处未建立独立的水表户头无法自行交费,该模式不符合合同目的。

本案争议的“一户一表”条款出现在合同附件部分,并非参照示范文本订立,一审法院认定属于格式条款,并无不当。

经查,涉案小区能够改造成购房人与供水企业直接建立供用水关系的“一户一表”,崇安公司关于履行不能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2年11月8日版,案号:(2011)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6021号,作者:朱华惠,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八、持有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时作准文本的认定重庆一中院判决谢海林诉金浩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不是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不产生物权公示的效力。

房地产公司为登记需要,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时单方更改合同条款中关于违约金标准的内容,并不产生合同变更效力,故违约金标准仍需遵照最初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3年10月24日版,案号:(2013)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1205号,作者:张春侠、龙玉梅,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九、明显加重购房人付款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江苏淮安中院判决刘岩诉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案裁判要旨:购房人以首付与银行按揭相结合方式付款,房产公司以格式条款的方式约定,一旦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购房人应于短期内付清购房余款。

该约定违反了格式条款提供方公平拟约的义务,明显加重了购房人的责任,应认定无效。

法院裁判:在银行以刘岩为在校学生无还款能力为由未予发放按揭贷款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实际可能,故对刘岩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因此,淮安恒大房产公司应退还刘岩首付款。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3年8月22日版,案号:(2013)淮中民终字第0475号,作者:孙坚,江苏淮安市中级法院十、划拨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江苏南通中院判决曹平等诉崔利斌等房屋买卖纠纷案裁判要旨:土地的划拨性质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仅是在办理过户前需要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合同当事人缴纳相应的争议土地出让金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当事人据此主张合同无效应不予支持。

法院裁判: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并非绝对禁止转让,只要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即可转让。

且曹平、季花在订立合同时明知案涉土地为划拨土地,此后也未积极办理相应土地出让手续,故法院对曹平、季花该主张不予支持。

崔利斌、徐善琴在原审审理中明确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应视为徐善琴对案涉合同予以追认,故法院对曹平、季花该主张亦不予支持。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3年11月21日版,案号:(2013)通中民终字第0897号,作者:张建平、金永南,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二手房基本买卖流程定金合同②→买卖合同(居间版)②买卖合同(网签版--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③交付房款(一般包括房管局办理资金监管,买方办理贷款)④过户(一)卖方在第①阶段违约此阶段,买方只交付了定金,未签订正式买卖合同。

卖方若发生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或主张违约金赔偿(也有上海地区法院支持房屋差价损失情况),但是不能向其主张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主张法院要么释明后,原告更改诉请,要么直接驳回)。

(二)卖方在第②阶段违约此阶段,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居间版),若卖方不愿意卖房,买方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呢?据了解,目前西安一般是不支持的。

当然案例6、张俊华与王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属于双方没有网签的情况下支持了继续履行请求的案例,但实际被告仍有50万房屋贷款,在办理过户前需要清偿,作为买方要想顺利过户该房产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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