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行法看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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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一、定义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普遍建立,货币关系和信用关系广泛的的存在于社会经济之中的前提下产生的。

央行独立性的定义是:中央银行拥有不接受来自政府的命令的权力, 在制定或者更改货币政策时,不必与政府交涉。

但事实上, 哪怕是最为独立的中央银行也不可能在完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自行运作,换而言之,就是央行的独立性其实是一种相对的独立,其多多少少都会有受到政府制约的地方,所以,衡量央行的独立性关键在于看央行的活动在多大程度上要受到政府的干涉。

二、衡量标准(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标准主要有以下四点:1、组织机构和人事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的设立和主管人员的提名和任免是否由行政机关或政府部门决定。

2、制定和执行政策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

3、经济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财政的独立性,即其是否依赖于政府的拨款和财政的支持。

4、业务的独立性。

主要指中央银行是否可以自主决定其业务的实施,办理业务时否受政府机关的干预。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货币政策自主权《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地方的干涉”,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47年来首次被确认其独立性。

2.相对于财政部的独立性这是衡量各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一个具体标志。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行政关系上,人民银行与财政部不存在隶属关系,这在组织上保证了人民银行对财政部的独立地位。

②资金关系上,《人行法》第27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样从法律上基本割断了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直接融资关系。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管理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作为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之一,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面临着独立性问题。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现状与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国人民银行不同于其他的商业银行,它是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承担着维护货币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政治因素干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制定和执行,将会给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安全带来巨大的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主要包括政策独立性、行政独立性和财政独立性。

政策独立性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管理方面的决策不受政治和行政机关的干扰。

行政独立性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结构和人事管理不受外部势力的影响。

财政独立性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决策和资金支配不受任何政治或行政因素的影响。

在现实中,中国人民银行面临着政治因素的影响。

在制定货币政策时,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和政治考虑常常会成为参考因素。

在执行金融监管时,一些政府部门也会对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立场产生影响。

这些现象都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因此,为了保证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我们需要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

其一,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制度建设。

要求政治领导人不直接介入货币政策和金融管理的具体操作,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和约束力度,确保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保障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

其二,中国人民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机制。

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层及全体员工保持政治中立,严守职业操守,避免私人利益和政治干预等问题的发生,维护中国人民银行政策、行政和财务独立性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其三,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外部监管。

政府和监管机构应不断完善对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和规章,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机构等的配合和联动式监管,保证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以及执行的政策能够切实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

从_中国人民银行法_看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_倪进峰

从_中国人民银行法_看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_倪进峰
(二)周所周知,中国人民银 行 是 中 国 国 务 院 的 组 成 部 门 , 是政府机构。再 加 上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法》中 多 次 提 到 “在 国 务 院的领导下”可 见 人 民 银 行 的 决 策 是 受 制 于 政 府 的 行 政 干 预 和政治目标 取 向 的,其 独 立 掌 控 宏 观 货 币 经 济 的 能 力 不 强 。 同时,人民银行 也 对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负 有 义 务:“中 国 人 民 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 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 作 报 告”。这 种 即 由 政 府 领 导,又 受制于国会 的 中 央 银 行 模 式 进 一 步 弱 化 了 人 民 银 行 的 独 立 性。
(四)与国家财政的关系上,作 为 国 家 的 银 行,人 民 银 行 与 财政部有密切的业务往来。人民银行的的资本由中央财政构 成,预算接受财政部的执行监 督。同 时,人 民 银 行 经 办 代 理 国 库等和中央财政有关联的业务。但为了禁止中央银行对财政 部直接提供现金支持,《中国人 民 银 行 法》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中 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 支,不 得 直 接 认 购、包 销 国 债 和 其他政府债券。”第 三 十 条,“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不 得 向 地 方 政 府 、 各级财政部门提 供 贷 款。”说 明 在 法 律 上,我 国 明 确 了 在 财 政 上,人民银行不是政府为了弥 补 赤 字 的“印 钞 机”,独 立 性 得 到 了肯定。但基于人民银行是中央政府的下属机构这一事实, 在加上国外学术界一直对我国货币政策决策透明度的质疑, 这一独立性的明确在多大程度 上 得 到 贯 彻,是 否 具 有 持 续 性, 还需进一步考察。
(一)在货币 政 策 的 自 主 性 程 度 上,《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法 》第 一章第四条所显 示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的 职 责 中,明 确 说 明 中 国 人民银行有“依法制定和执行 货 币 政 策”上 面 的 第 二 条 也 清 楚

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第一篇: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央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独立性;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的分析:独立性比较弱,也有呈现出独立性不断增强的趋势。

本文主要从政府与央行的关系角度来探究独立性问题,同时也会兼顾央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政府的部门的关系的分析,从这几个方面综合分析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及独立性问题。

我将从(1)法律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及履行职责时的主动性;(2)中央银行的隶属关系;(3)中央银行负责人的产生程序、任期长短与权力大小;(4)中央银行与财政部门的资金关系;(5)中央银行的最高决策机关的组成,这几个方面去探究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1)法律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及履行职责时的主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

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由此看出,法律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在重要事项决策方面对政府的独立性比较弱,需要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经营,目标独立性不强,法律独立性也不强;但是,法律也对独立性给予了一定范围的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就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

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

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

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一)独立性的表现我国央行在法律和组织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独立性在不断加强。

1983 年国务院授予了央行履行其职责所必须的权利和相对独立性。

1995 年在法律上确立了央行的地位、权限和职责,明确规定了央行独立于财政和地方政府,并且不允许对财政透支,直接认购和包销政府债券和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1998 年国务院对央行实行管理体制改革,撤销省级分行,改按经济区设置九大分行,以上措施从法律及组织上逐步加强了我国央行的独立性。

2003 年4 月,十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成立银监会的决议。

银监会的职责是分担了原来由央行承担的金从与政府的关系上看,它既不像美国、德国的中央银行完全独立于政府,也不像法国,韩国等完全受政府领导。

其总行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发挥职能,这种状况决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拥有“独立而又不独立”的法律地位,从而导致了我国的中央银行在职能、组织、人事、经济等方面欠缺独立性。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独立性不足。

央行的法律地位低,在组织上隶属于国务院,仅“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相对独立”。

所以在很多时期,央行仍需服从国务院的指导,不能完全随经济形势而履行其应有的职能。

2.人事独立性不足。

政府部门、金融机关在央行政策机构的人事渗透过多,使其产生行政的依赖性和缺少广泛的代表性。

人事的渗透问题导致了中央银行在许多方面的决定带有了强烈的主观色彩。

3.职能独立性不足。

货币政策的决策权集中于国务院,央行缺乏应有的决策自主权,所以只有执行权。

这些原因产生了央行维护币值稳定和政府的刺激有效需求而导致的通货膨胀之间的问题。

4.经济独立性不足。

人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和资金是独立分开的,不对财政,政府部门进行融资,不受地方政府的干预,但却没有具体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不可能切断央行与政府部门的资金关系,所以其独立性经常受到来自财政、地方政府甚至商业银行的干涉和影响,迫切需要尽快加强央行的独立性。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承担着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金融稳定等重要职责,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和观察家关注的焦点。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人民银行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转型,其独立性逐渐受到重视和保障,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进行思考和探讨。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指其能够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管理外汇储备、监管金融机构等职能,而不受政府部门和其他利益集团的干预和影响。

这种独立性在国际上被认为是保障中央银行的权威和有效性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和经济发展健康的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受到了一些因素的限制和影响。

中国政府打破国内金融机构垄断地位的力度,提升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对于金融改革是非常大的,破坏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不再是一个完全的独立机构,这也使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在金融改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纠纷、权力角逐等问题时常会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构成威胁,影响其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中国人民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和管理外汇储备等领域的主导地位受到了挑战,因为社会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导致了一些新的金融问题和挑战,对于中国人民银行有些过于棘手。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又得到了保障和加强。

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和权威的保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中国人民银行行使职能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能力,可以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增强了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相对独立性的必要性

中国人民银行相对独立性的必要性

一、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是相对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指,法律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调控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进行金融监管与调控的自主权,以及为确保自主权的有效行使而采取的相关法律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在独立性方面有着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地方。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的金融管理当局,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七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国人民银行要接受国务院的管理和领导,在国家总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政策指导下履行自己的职责。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

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问题的提出,是由其性质决定的。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金融监管的银行,体现了其国家机关的性质,因此,它必须接受政府的一定程度的管制。

但它作为特殊的金融机构,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其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进行服务和调控时又不能不考虑货币经济本身自有的运行规律,因而它不能完全听命于政府,须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其次,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的任务是有所侧重的,这样就使中国人民银行和政府在宏观经济目标的选择上并不一定在任何条件下、任何时期都保持一致。

基于政府的职责以及政治因素的影响,政府行为的出发基点往往是促进经济增长,而这极有可能诱发通货膨胀和经济过热的现象发生。

而央行的首要目标则是遵循货币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保持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

国家倾向于把稳定币值作为其中国人民银行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

亦正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稳定币值的功能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制约政府过热的经济决策行为,起到经济稳定器、制动器的作用。

而这一切的实现,都以中国人民银行有较高的相对于政府的独立性作为前提。

换言之,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稳定币值与制衡政府过热经济的政策的职能,是中国人民银行需要具备独立性的根本原因。

中国央行的独立性

中国央行的独立性

中国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即“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1。

这些规定确立了其具有相对独立性。

1、目标独立性不强。

《银行法》第十二条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

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

2、决策独立性不强。

中国央行实施货币政策的效果与财政部、建设部等部委的经济产业政策密切相关。

中国人民银行只享有一般货币政策事项的决定权,对于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及汇率等重大政策事项只有制定权和执行权,但是最终决策权属于国务院。

3、法律独立性不强。

从世界范围来看,凡是把稳定币值作为中央银行首要的或唯一的目标并取得较佳效果的国家,其央行的法律地位却比较高。

中国银行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是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管理金融业的行政职权;另一方面它拥有资本,可以依法经营某种业务。

浅谈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浅谈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浅谈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摘要]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是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其独立性对于我国宏观经济的各方面发展都极为重要。

运用多种衡量标准分析我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这对于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实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必要性;衡量标准1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其独立性表现为:一是建立独立的货币发行制度;二是独立地制定或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三是独立地管理和控制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

这主要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首先,中央银行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其次,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

从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我国的中央银行已经在宏观经济中发挥了60多年的作用,其间先后经历了大一统式的中央银行体制,又恢复并成立了大批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1984年确立起单一央行职能体系,并于1998年在分支机构的设置上进行了改革,实行按经济区域划分的设置方式。

在央行的职能以及对社会经济的作用上均与世界其他国家趋同,但是国情与历史传统的不同导致各国的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也有很大差异。

2中央银行保持独立性的必要性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宏观调控的银行,体现了其国家机关的性质,因此,它必须接受政府的一定程度的管制。

但它同时又是特殊的金融机构,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其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进行服务和调控时又不能不考虑货币经济本身自有的运行规律,因而它不能完全听命于政府,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独立性;而且中央银行和政府的任务各有侧重,这就使得中央银行和政府在宏观经济目标的选择上并不一定在任何条件下、任何时期都保持一致。

比如政府一般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保证充分就业为重,因此就要扩大社会的总需求,但这往往以通货膨胀的发生为代价。

而央行的首要目标就是保持本国货币币值的稳定,但是要实现币值的稳定,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政府的经济决策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浅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一方面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通货管理职能,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时的自主性,另一方面是指金融监管上的独立性,即监管者在操作上的独立性即贯彻其决定的能力。

一般来说,主要从三个方面衡量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从组织上衡量,央行是否隶属于政府,其领导人的任免程序和任期;从决策上衡量,能否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从经济上,是否依赖与财政拨款,有无可独立支配的财源。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48年2月。

以下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衡量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一、组织机构上,《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这就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与财政部平级,不受财政部节制。

在组织机构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二、职能决策上,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的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

其他的有关货币政策事项做出决定后,即予执行,需报国务院备案。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法》将货币政策委员会这一在国外习惯的决策机构定性为咨询议事机构,其成员除金融专家外,其余代表主要是政府官员,货币政策委员会通过货币政策议案时采取一人一票主义,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表决通过。

这样的政策议案显然体现了极强的政府意志。

三、经济财务上,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发行的货币,同时也接受商业银行的存款,不代表任何私人利益,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预算制度,依法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国家,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另外,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时不受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干涉,能够独立地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

那么,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究竟有多重要?它的独立性受到了多少保障?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对于宏观经济的稳定和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独立的中央银行能够更加客观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供应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如果中央银行受到政府或其他利益集团的干涉,很可能会导致货币政策的过度宽松或过度紧缩,最终影响到经济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健康。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对于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能够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只有在独立的情况下,中央银行才能更加主动地与市场沟通,向市场传递明确的政策信号,使市场能够更好地预期未来的货币政策走向。

这样一来,市场主体就能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从而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效率。

而当中央银行受到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干预时,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就会受到影响,市场可能会产生不确定性和波动,最终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受到的保障程度和实际情况却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上,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家机构,受到国务院的领导。

这意味着在某些重大问题上,中国人民银行的决策可能受到国务院的直接干预。

中国人民银行的财政状况也不够独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拨款和国债等财政工具。

这些情况都可能影响到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接下来,我们应该如何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呢?可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定地位和独立性保障机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务院领导下的中国人民银行,这一规定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与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要求并不相符。

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
4.相对于地方政府的独立性
这也就是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不受地方政府和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管理,人民银行负责本辖区的金融监管,各地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三、保持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的必要性
4.央行经济独立性不够。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在对资金的运用上的法律规范缺乏可操作性。
五、如何增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我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还未能达到其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程度,需要通过多方面的途径予以健全和完善。
1.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是隶属于国务院的,法律地位较低,应当改变这种隶属状况,使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保证央行能够独立的开展活动制定政策。
第三,中央银行的收入来源、决策机构的组成,以及谁来监督中央银行等都会对央行的独立性产生影响。除此之外,国家历史、经济发展阶段、政治是否稳定、国民如何看待通货膨胀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等也会影响央行的独立性。
五、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现状
虽然我国央行独立性在增强,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
1.央行职能方面独立性不够。一方面对于不合理的融资要求国家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来保障央行的权益,另一方面央行还不能完全独立的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而这些都有可能给央行保持货币币值的目的造成困难,从而阻碍经济发展。
4.目前关于央行的一些惩罚机制尚不成熟,处罚措施流于形式,尤其是对后果严重的财政投资行为欠缺严厉的管制,立法上面的缺漏凸显,应当增强关于人民银行资金运用法律法规的可操作行性,切实做到对不法行为的惩罚。
2.央行组织方面独立性不够。具体来说,中国人民银行取法科学的机够设置,法律地位不高,因而造成其组织没有保障。

从人行法看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

从人行法看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

从人行法看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摘要院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其行使自身权力、自主决策与行动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已成为全球的共识和趋势。

文章将以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为切入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为剖析出发点,通过与西方国家的对比,分析当今我国央行的独立性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影响,并探讨可行的解决办法。

Abstract: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Central Bank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itto exercise power, make decisions and take actions.Recently, it has become a consensus as well as a trend to enhance this characteristic. The article inquiries intothe independence of thePeople's Bank of China by analyzing the Law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This article also states the status quo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its independence of PBC by making contrastive study with western countries and tries to find feasible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s involved.关键词院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法》Key words: Central Bank;People's Bank of China;independence;Law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中图分类号院D922.28 文献标识码院A 文章编号院1006-4311(2014)18-0156-030引言2013 年3 月16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周小川连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社会各界分析认为,周小川的连任将会为央行的独立性加分[1][2]。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摘要:中央银行作为一国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作为整个金融运行的中心和国家最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之一,其制定的政策以及银行自身的体制都对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所以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一直是各国金融理论的热点之一。

而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在人事任命、政策决策、财务预算管理等方面都受到很大的限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是有所加强的,这样更好的发挥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及分析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极为突出,它不但是全社会货币、信用的调节者,也已成为经济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主要组织者和保证着。

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影响着一个国家整体宏观经济的运行,从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水平。

但是为了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发挥得更加完美,其独立性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独立性的强弱会影响中央银行发挥其职能作用。

因此,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研究讨论,发现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所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利、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国家行政当局)的关系上,所以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实质上是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经过学术界多年的争论和研究,目前对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已逐步达成了共识,即: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

(二)独立性双层含义的分析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由于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中处于特殊的地位,承担着特殊的职责,要真正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必须是中央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首先,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必须符合金融运行的客观规律和自身业务的特点,从这一点来看,中央银行只有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才可以更好的实行其业务活动;其次,中央银行制定和实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保持金融稳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虽然中央银行需要按照政府的确定的目标和意图行事,但是由于其作用的对象是货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调控的手段是经济手段,具有较强的技术性,而政府人员并是不很了解,所以应该给予中央银行一定的独立性;再者,中央银行与政府两者所处的地位、行为目的、利益需求及制约因素都有所不同,如果中央银行完全按照政府的指示行事而缺少独立性,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不良的情况出现,如:用货币发行弥补财政赤字可能导致通货膨胀的出现,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稳定性从而导致金融运行的波动。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研究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研究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研究作者:史一帆来源:《青年时代》2016年第20期摘要:中国人民银行是金融体系的核心,她具有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等重要的职能,从而维持金融系统的稳定发展,要想充分发挥中央银行的职能,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也就是合理处理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就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意义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核心,她是一个不仅为政府提供金融服务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特殊金融的机构,央行还是一个通过垄断货币发行权、根据经济运行现状制定和实施相应货币政策,从而进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国家机关,央行虽然经营与商业银行具有相同特征的存款贷款等业务,但是在服务对象上却不同于商业银行,央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政府机构。

央行是“银行的银行”,在市场运行中通过调整准备金率从而集中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以帮助商业行业银行对抗流动性风险,此外当商业银行面临挤兑时,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从而帮助商业银行摆脫流动性风险,同时也稳定了金融市场防止金融市场的波动;央行是“发行的银行”,央行通过垄断货币的发行权从而决定流放到市场的货币数量,并根据经济运行的需求调整货币的供应量,实现对经济的宏观调整与监控;央行是“政府的银行”,政府通过央行发行债券从而获得融资,此外央行还代替政府管理国库,为国家持有货币、呢外币、黄金等国际储备。

基于上述,央行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因此央行的独立性问题就显得比较重要,央行的独立性一般指央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央行是否具有决策权,当央行受政府的控制隶属于政府时,央行就没有自主决策的权利,此时央行的独立性较弱,当央行能自主进行决策时央行就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央行与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可以避免政府短期的政治目标影响经济的运行,保证货币政策的稳定性与连贯性,同时也可以形成政府与央行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问题探讨

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问题探讨

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问题金融094覃泓锟0826210420 众所周知,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最高管理机构,管理一国的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

而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时,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以免受到来自政府方面的行政干预。

所谓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法律赋予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进行金融监管与调控的自主权,以及中央的自主权受制于其他部门的程度。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在保持其相对独立性上做得如何呢?以下将根据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主要内容,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是否垄断货币发行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自其成立之日起就垄断了货币的发行权,成为发行的银行。

1995年3月18日,全国人大八届三次全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从法律上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即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唯一的中央银行,也是唯一的合法货币发行机构。

在垄断货币发行权上,中国人民银行拥有绝对的独立性。

二.是否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1984年以后,中国工商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后,中国人民银行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

在《中国人民银行银行法》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中不受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干预,享有法律赋予的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在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对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监督与管理职能被分离出来,人民银行可不用受制于商业银行的利益,从而能独立地从整个金融业乃至整个宏观经济全局出发来制定货币政策,从而强化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独立行使货币政策这一职能。

三.独立监督、检测金融市场《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同属国务院组成部门,均担任宏观经济调控,监督市场,但互不隶属。

也就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在履行监督、检测金融市场职能时是不受其他部门的干预的。

从以上三点看出,中国人民银行在改革开放后其独立性得到不断的加强,但是在中国并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其独立性显得更弱一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 组织独立性不足。

中国人民银行为什么要保持相对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为什么要保持相对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所保持的独立性1995 年3 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是我国金融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它确立了我国的中央银行体制, 即在国务院领导下的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平行, 分别对政府首脑负责。

这种模式一般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①中央银行行长直接对政府总理负责。

由于总理不可能对央行事务过细过问,因此央行有较大自主权。

②央行作为行政部门,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 可以直接依法行使对金融业的监管权力。

③央行的重大决策必须经总理批准, 即在决策上没有完全独立性。

但从《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条的规定看, 除在利率, 汇率和货币供应量等三方面的决策必须上报国务院外, 其他货币政策事项人民银行可自行决定即予执行。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 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决策上拥有很大的技术垄断性, 即人民银行上报的决策方案往往是唯一的可选方案, 或者选择余地很小, 使得在技术方面难以否定。

这种技术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决策独立性的不足。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货币政策自主权。

历史实践证明, 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首要任务应是保持币值稳定。

为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职能,实现币值稳定的目标,必然要求人民银行保持很高的独立性,能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法》从法律角度确定了人民银行的地位及其各项职能,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 不受其他任何部门、地方的干涉”。

这是中国人民银行成立47 年来首次被确认其独立性。

1997 年, 中国人民银行内部设立具有决策权的货币政策委员会, 由货币政策委员会自主制定和决策有关货币政策事宜。

这更能有效地实现稳定货币的目标, 而且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如美联储设有理事会和公开市场委员会,德国联邦银行设有中央银行理事会,日本银行设有政策委员会等。

这些都是在制定货币政策时起自主决策作用的机构, 其成员都是长期从事银行工作的官员和货币理论专家, 从而可以确保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及其程序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中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中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刘舒宁11232007经济1102本文对近几年来我国中央银行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从不同的方面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就央行的独立性,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职能独立性欠缺中国人民银行只享有一般货币政策的决定权,对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及汇率等重大货币政策只有制定和执行权,却无最终决策权。

从法律地位方面看,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只是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而从世界范围看,凡是把稳定币值作为中央银行首要的或唯一的目标并取得较佳绩效的国家,其央行的法律地位都比较高,独立性都很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直接对政府总理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的重大决策必须经总理批准,即在决策上没有完全独立性。

这种状况的负面效应在中央银行的政府的宏观经济目标一致的情况下尚不明显,但在央行和政府的目标不一致甚至存在严重冲突的情况下,就会产生问题。

因为央行的制衡作用无法通过合法的程序发挥,原本已割断的中央银行受制于财政、地方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联系都有可能通过中央政府再变相地联结起来,最终造成货币的超量供应。

还有,由于中央银行不能独立决定货币政策取向,因此,货币政策从谋划到出台往往时滞过长,容易错过最佳时机。

(二)组织独立性欠缺《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时,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是国家的中银行”。

由此可见,中央银行是被立法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的行列的,是我国中央政府的组成部门。

在《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1993年12月25日)中提出的金融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的预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中央预算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执行监督。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一、央行的独立性内涵1、央行独立性的含义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2、中央银行独立性具体表现几个方面(1)货币发也属货币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也分享了一部分货币发行权。

因此,确切地说,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上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基础货币的独立性。

(2)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自主决定货币政策目标、自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3)人事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决策者的任免程序、任职期限等不受政府干预。

(4)经济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不必依赖财政拨款。

二、为什么说央行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又是相对的1、央行要有一定的独立性①央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必须符合金融规律。

②央行的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③央行相对于政府的地位、目标、利益诉求及制约因素不同。

④央行与政府形成制约和互补关系,有利于减少全局性失误。

⑤保证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减少地方政府对其分支机构的行政干预,提高央行的调控效率。

2、央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a.金融子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关系使然b.央行的宏观调控仅为国家对经济调控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与总调控目标相一致c.央行履行职责时除采用经济手段外,也需要一些行政手手段,需要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需要政府来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d.在战争和特大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央行则必须完全服从政府的领导和指挥。

因此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影响力是现实存在的,中央银行根本不可能彻底摆脱政府的影响。

毕竟是政府赋予了中央银行一定程度的独立性,政府当然也可以剥夺其独立性。

所以说央行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又是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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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行法看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摘要院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其行使自身权力、自主决策与行动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已成为全球的共识和趋势。

文章将以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为切入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为剖析出发点,通过与西方国家的对比,分析当今我国央行的独立性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影响,并探讨可行的解决办法。

Abstract: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Central Bank is an important guarantee for itto exercise power, make decisions and take actions.Recently, it has become a consensus as well as a trend to enhance this characteristic. The article inquiries intothe independence of thePeople's Bank of China by analyzing the Law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This article also states the status quo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its independence of PBC by making contrastive study with western countries and tries to find feasible solutions to the problems involved.关键词院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法》Key words: Central Bank;People's Bank of China;independence;Law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中图分类号院D922.28 文献标识码院A 文章编号院1006-4311(2014)18-0156-030引言2013 年3 月16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周小川连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社会各界分析认为,周小川的连任将会为央行的独立性加分[1][2]。

从1948 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至今,人行经历了由政府完全控制到相对独立这一转变,在迎合了整个银行业及其政治经济大背景发展趋势的同时,也依然存在着些许问题,文章将就此展开探讨。

1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及其重要价值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作为货币行政当局的中央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过程中的独立自主权,集中体现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

在我国的实践中,这一关系的运行可概括为两点: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总是相对的[3]。

央行为什么需要独立?支持者认为,首先央行与政府的工作重点不一致;其次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需要专业人士;再次央行的独立有利于防制政府决策引起的宏观经济波动,因而只有在央行独立于政府的前提下,才能让其更好地实现维护金融稳定、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争取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这一系列目标[4]。

以费里德曼为代表,他提出的货币主义[5]主张重视货币政策,通过减少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干预、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使货币供应量适度,以对付通货膨胀。

为什么独立是相对的?主要原因在于央行的业务活动是在国家的授权下展开的,货币政策的目标从长远来看需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保持一致,并且其实现需要政府其他政策特别是财政政策的配合。

同理可类比于与中央人民银行相并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2 我国央行独立性数据分析GMT 指数是对中央银行独立性测试的一大方法,通过对政治独立性(总裁及理事会成员的任命、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组织)、经济独立性(向政府融资时的条件、金融工具)的测评,运用如“总裁不是政府任命的”、“总裁任期五年以上”等15 项指标,对央行的独立性进行总体评判[6]。

图1[7]中显示的数据,是2003 年《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之后,我国央行独立性GMT 评分与七个发达国家的比较。

从图1 中可以看出在GMT 模型下,我国央行独立性远低于德国、美国、加拿大,与法国、日本、英国、意大利相当,总体属于中等偏低阶段。

3 我国银行法设定上的缺失及产生的相关问题《中国人民银行法》作为整个央行体系运转的基础,对于研究我国央行的独立性,具有重大的意义。

同时,借鉴、对比德国、美国这两个央行独立程度较高国家的银行法,对分析我国实际情况亦有很大帮助。

以下,将通过三方面的对比分析,探讨在《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下,我国央行独立性的问题所在。

3.1 自主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根据人行法[8]第二条第2 款“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人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必须要处于国务院的领导之下;且从第五条看来,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的最终决定权均掌握在国务院手中,中国人民银行只享有对除上述重要事项以外的一般其他事项的决定权。

相比较之下,《德意志联邦银行法》[9] 第三条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利用本法赋予的货币政策权限,调节货币流通和经济的资金融通,以达到保卫货币的目的,并从事国内外支付事务的银行清算,并且联邦银行在行使上述职权时不受政府指令的干涉。

”第十二条规定,“在行使本法律赋予的权力时,联邦银行可以不按联邦政府的指示”。

对比后不难发现,我国央行对于政府的依赖性颇强,制定、执行货币政策受国务院的控制与限制较多。

制度将作为中央银行基本职能之一的货币政策制定与政府挂钩,必会将大量政治思维引入经济决策中,而中央银行又难对国务院的决定进行抗辩,这定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行根据我国经济状况制定货币政策这一职能的有效发挥。

3.2 人事制度的独立性根据人行法第二章“组织机构”的规定来看,在实行行长负责制的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

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将人行的主力军交由当局政府决定无疑降低了人行人事方面的独立自主性。

同时,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人选也因要考虑政治需要,而大量渗透了行政机关、金融机构的力量。

中央银行的业务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其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经济、金融知识,以及相应技术与经验。

当政治因素的考量多过于专业技术的考量时,人行整体制定、执行货币政策的能力、调节货币流通的能力等等,都会大打折扣。

对比来看,美联储的决策机制更加完善。

其货币政策是一个集体的决定,是由公开市场委员会的17 个成员做出的,其中12 名具有投票权的正式成员由美联储理事会七名理事,纽约储备银行行长和四个纽约以外的储备银行行长之间轮替。

整个机制与政府分离程度更大,也更有利于独立进行经济决策[10] [11]。

3.3 与政府的资金关系银行经济上的独立是指,中央银行对其资源所拥有的一种实际可控状态。

突出表现为,一方面杜绝政府财政对中央银行的透支行为,另一方面禁止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进行巨额贷款。

从资金来源看,美国法律规定,美联储的工作经费独立,主要来源于美联储在公开市场上发行的美国政府债券的收益,投资外汇的收益以及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收入,不需要国会拨款[12]。

我国人行法对人行资金的规定体现在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资金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如此规定,使得我国央行资金来源受制于其他主体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不利于行动的独立自由。

其次,虽然《人行法》第四章“业务”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第六章“财务会计”第三十八条第1 款,“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契合了对银行经济独立的要求,但是,在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并没有体现违反上述两个条款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而很难将经济独立落到实处。

从后果来看,在人行因资金来源受制于中央政府而行动自由度受限的同时,还会因难以彻底斩断央行与政府的资金关系而更易在客观上造成政府的非法融资。

4 解决途径探讨4.1 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重新界定央行的法律地位和权属关系将货币政策的决定权交给中央人民银行以实现央行的政治上的独立,是央行独立的核心。

长远看来,可以效仿德国、美国作法,提高我国人行的法律地位,使其独立于政府,直接隶属于全国人大,向全国人大负责。

[13]但是,笔者认为,在现阶段进行这样的改革未免略显仓促且不符实情。

因而,减少货币政策的行政依附性,赋予央行更多的独立自主货币政策决定权,健全并提高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地位,来保证我国货币政策公平、公正、有效的实施,是一种循序渐进且更加可行的方式。

4.2 规范央行人事制度我国目前央行人事制度行政依赖性强、缺乏广泛代表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央行的独立。

因而变革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在尽量减少行政官员数量的基础上增加实业界代表以及金融界的专家学者是在所难免的。

同时,通过采取更合理的人员录用考核机制,将真正具备专业知识、丰富经验的人才纳入银行系统,[14]提高央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央行独立行使职能提供智力保障。

4.3 增强经济独立我国中央银行资金来源规定不明确、财政向中央银行的变相融资导致了我国央行的经济独立性不高。

为此,用法律明确规定违法融资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我国央行实现独立应迈出的第一步。

其次,提高我国央行货币政策的透明度,让货币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此在监督政府当局的同时让公众了解到货币政策信息,正确引导社会对市场的预期。

5 我国央行独立性的思考目前可见的有关人行独立性的文献大都在谈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缺失以及外国中央银行的独立属性如河淋漓尽致地发挥。

但依笔者看来,不能将我国与西方盲目比较,应根据我国国情进行判断。

首先,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与美国、德国等的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其次,我国东西部发展、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让人行在更大程度上肩负了实现政府共同富裕目标的责任;再次,我国完整意义上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历史较短、人行体系也是只见雏形……这些特有实情都在提醒着我们,尽管某些西方国家央行体系更为先进,但决不能时不我待地照抄照搬,相反,渐进式的央行独立之路是最适合国情以及人行自身发展轨迹的选择。

就现阶段而言,人行并不是越独立越好。

它不可能高高在上,更不可能自作主张地制定货币政策。

在政府的领导下、与银监会积极交流合作,不仅能让央行在多方了解、权衡信息的前提下出台出更审慎、更合理的货币政策,而且还能服务于全国大局,减少协调各方中产生的摩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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