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医院药学服务模式转型的必要性及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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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医院药学服务模式转型的必要性及发展方向
唐捷(四川省南充市中心医院,南充市637000)
[摘要] 目的:探讨新形势下医院药学服务模式转型的必要性及发展方向。方法:通过分析当前新医疗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对医院药学服务的需求,提出医院药学服务模式转型的必然性及改革措施。结果与结论:医院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医院药学服务应建立服务于医师、护师、患者及公众的全方位药学服务模式。
[关键词]医院药学;药学服务;转型;全方位药学服务模式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hospital pharmacy service model
TANG Jie (Sichuan Nanchang Municipal Central Hospital, Nanchong, 6370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evaluate the new situation, the hospital pharmacy service model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Methods: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new health care reform and social development needs of hospital pharmacy services, hospital pharmacy service model put forward the necessity of restructuring and reform measures. Results and Conclusion: Hospital pharmacy service model transformation requirements of the times, the hospital pharmacy service should be established to serve the physicians, nurses, patients and the public the full range of pharmaceutical care model.
Keywords hospital pharmacy; pharmacy services; transformation;Comprehensive pharmaceutical care model
近年来,医院药学的工作内容逐步从保障供应型向技术服务型拓展,医院药学服务工作的重心从传统的以配方发药为主的封闭或半封闭窗口服务模式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以药品为手段,运用药学专业知识参与和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服务于医、护、患及公众的全方位药学服务模式。在此形势下,医院药学服务的内涵及模式必将发生转变,药师的服务理念和工作职责面临转型。笔者就医院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型及发展方向提出一些个人见解。
1.新形势下医院药学服务模式亟待更新
1.1新医疗体制改革向医院药学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2009年4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中明确提出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
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
1.1.1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药学人员参与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被认为是控制药品费用、提高卫生服务质量的基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医改”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不容乐观,根据WHO的调查,我国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为10%~15%[1]。据调查,由于基层医师对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知晓率不高,导致优先处方基本药物不易实现,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无从谈起[2]。医院药师应充当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执行者、宣教者和监督者。通过宣传、培训及用药评价等措施,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
1.1.2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
药品加成政策出台已经有55年历史,是现行的医院经济补偿政策。按发改委规定,西药、中成药的加成率为15%,中药饮片为25%。目前,大中型医院的药品加成收入占全部
医疗收入的40%~70%,小型医院甚至高达90%,而发达国家仅为10%~20%[3]。近10年来我国的药品费用呈快速增长趋势,从1995年到2007年,患者在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的人均药费从25.60元上升至68.00元,增加了165.62%;出院患者平均药费从880.30元增加至2148.60元,增加了144.10%[4]。正是由于如此高比例药品加成收入,使医疗机构长期以来依赖药品销售所带来的经济价值而忽略药学技术服务所能创造的经济价值,淡化了药学技术服务,制约了医院药学的良性发展。使医院药学服务工作仅仅局限于调配发药和保障临床用药的事务性工作。
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促使医院药学工作必须由传统的药品供应型向知识和技术服务型转化,促使医院药师必须通过知识和技术服务体现自己的劳动价值。同时,药事服务费的设立有助于提高药师的责任意识,促使药师负责任的行使自己的责任,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5]。因此医院药学部门工作模式必须转型,药师职责也需要转变,技术素质需要提升,以适应社会进步的要求。
1.2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及药物治疗安全性的要求
药物治疗在整个医疗工作中占据重要、主体、关键和决定性的位置。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药大量涌现。据统计,目前全球处方药已超过10 000余种,我国已达7 000多种。有药可用与医务人员用药知识不足之间产生很大差异。一项对北京8家“三甲”医院处方所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有可能发生药品相互作用的处方占总量的66%,不合理用药的情况普遍[6]。药物不良事件(adverse drugs event,ADE,包括临床出现的药品不良反应,ADR)以及临床用药失误、滥用引起的药源性疾病十分严重。据一项关于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报道,我国每年门诊患者发生抗菌药物相关不良反应近1 000万人次,死于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人数为5万左右。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2.50亿~155.50亿元,其中不合理应用占19.00亿~91.09亿[7]。在此形势下,卫生部2002年提出,医院药师应运用所掌握的药学专业与相关知识,参与临床用药,协助医师遴选和鉴别选择药品,建立医师、护师、药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互相补充良性的干预制约机构,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保护患者用药安全。
1.3公众对药学服务的刚性要求日益增加
公众包括患者、医师、护士及普通社会人群。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人们对提高生活质量的期望更为迫切。北京积水潭医院对1000名患者的调查显示,有94.75%的患者希望能够得到药师的帮助,95.25%的患者认为在听过医生的建议以后仍有必要再听药师的建议[6]。张抗怀等研究证明,消费者对医院药学服务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开展医院药学服务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8]。患者对用药监护、详细告知药品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指导安全用药等药学服务工作有这强烈的需求。胡静等研究证明,护士(师)对临床药学服务评价较高,在心理上和行为上都十分认同药学服务,在药品使用方面对临床药学服务有较大的需求[9]。医师对药学服务的态度是审慎的欢迎和选择性接受,对药学服务有所需求,但又担心可能受到的权利挑战。对药学服务工作的认识比较模糊[10]。
2.药师观念的更新与职责的转变
观念是行动的前提。在新形势下,医院药师必须解放思想,树立以患者为本、以提高患者生存质量为目的的药学技术服务意识。创新工作理念,理顺工作关系,转变服务方式,医院药师应走出药房,深入临床,面向医生、护士(师)、患者开展与药品治疗与使用相关的高质、高效、易得、多样化、个体化、连续性的药学技术服务。
随着时代的变迁,药师职责逐步发生转变,当代药师应成为健康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起独立管理药物治疗的职责,对患者的药物治疗结果负责。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36条明确了药师的职责:①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处方或者用药医嘱审核、药品调剂、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和医院制剂配制,指导病房(区)护士请领、使用与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