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离职手续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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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中心、各部门:

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程序,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避免因员工离职工作交接不到位,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特对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作进一步重申和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或者实习期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提交书面申请。

2.申请离职人员需填写《离职申请表》,由直属上级和部门负责人签署后将审批表提交至行政中心。行政中心完成审批流程后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离职员工,离职员工按批准离职日期办理离职手续。

3.如特殊情况,员工需要提前离职的,由离职员工中心负责人签批并提前知会行政中心负责人后,由行政中心安排离职事宜。

以上事项,请各中心配合实行,如不符合流程要求的离职,行政中心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特此通知!

东莞立创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中心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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