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坳镇中学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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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塘坳镇中学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正式稿)
【校长办成员、各校校长、中学处室主任(含各处室成员)】
一、扣分:
1、安全(20分)
(1)所负责部门出现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含传染病、卫生、食品)者视情况分级别扣1-5分/次。
(2)认真做好值日工作,作好记录。未到岗值日,每次扣1分;未作记录每次扣0.5分;未及时到岗、未认真履职每次扣0.5分。
2、廉政(20分)
(1)出现“索、拿、卡、要”事件,本项记0分。
(2)不准欠管辖范围(服务对象)人员的钱和,若出现,每次扣5分。
(3)挪用公款本项记0分。
(4)学校行政、后勤不得亏空,若亏空,校长(中学含总务主任)本项记0分。
3、质量(40分)
(1)全期听课局管干部20节,其他本制度管辖人员15节,少一节扣0.5分。
(2)全年上公开课(示范课)一节,没上扣2分。
(3)所管辖范围(部门)在常规工作督查出现差错,每人次扣0.5分。
(4)在县级抽考中(含考查科目)排名倒数后三名,主管校长及
小学校长(中学含教务处、教科室)扣5分;倒数第4-6名,扣3分;倒数第7-8名,扣1分。
(5)在中考中,若一中录取人数未达局分配指标,中学校长、书记、主管中学校长(中学含教务处、教科室)扣1分,一中录取倒数后五名扣5分,倒数6-8名扣3分。
(6)中考综合值(含初二生地)若倒数,按第(5)中扣分。4、形象(20分)
(1)出现有损学校形象的行为每项扣1分。
(2)上交表格资料不及时,校长办每次扣0.5分,局及以上每次扣1分。
(3)所负责部门影响局督查,每次视情况扣1-3分,年终局考核扣局考核分*2。
(4)所负责部门出现教职工闹矛盾、不据实举报,每次扣1分。(5)扶贫、资助不到位,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
(6)每期期末进行民主测评,称职在1/3以下者扣5分。
二、奖分:
1、中考
(1)一中上线达年度计划最高目标,奖励5分(罚则范围内人员)(2)中考综合值(含初二生地)前五名奖励3分(罚则范围内人员),前6-8名奖1分。
2、抽考
全县前三名奖励5分(罚则范围内人员),前4-6名奖3分,前
7-8名奖1分。
3、活动
取得县级团体奖奖励主管校长、各小学校长(无学生参加的学校不在其列)、中学具体负责的处室,县一奖3分;县二奖2分;县三奖1分;市级奖5分;省级奖10分。
4、巩固率
(1)年巩固率达100%(以校为单位)奖励主管校长、中学负责处室2分。各小学校长1分。
(2)三年(六年)保留率达98%奖1分,达99%奖2分,达100%奖3分【奖励范围同(1)】
5、特色创建
(1)经中学校长会议研究通过的在镇内有一定影响的特色项目奖励3分(主管校长、小学校长、中学处室主任及负责处室成员)(2)经局认可并获得推广的特色项目奖励10分(范围同(1))(3)课题研究、课堂模式建立与推广奖励与(1)(2)相同。
三、应用:
1、每期按实际得分计算行政津贴,完小处室主任的得分以完小校长为准(标准按现行标准)。
2、连续两期得分倒数后三名且民主测评连续两期低于1/3异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