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安全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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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讲解[优质ppt]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讲解[优质ppt]
20世纪的80年代 20世纪的90年代 21世纪的10余年
深基坑工程发展
深基坑工程施工与相邻环境的相互影响更趋严峻。 一些城市里又出现了新一波的深基坑工程事故。 一些过去犯过的错误,一再地出现。 出现了第二波的基坑工程规范的修订与编制。 新的设计、施工方法得到了推广应用。 逆作法施工、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设计

Ø 6 支护结构施工 Ø 6.1 一般规定 Ø 6.2 土钉墙支护 Ø 6.3 重力式水泥土墙 Ø 6.4 地下连续墙 Ø 6.5 灌注桩排桩围护墙 Ø 6.6 板桩围护墙 Ø 6.7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Ø 6.8 沉井 Ø 6.9 内支撑 Ø 6.10 土层锚杆 Ø 6.11 逆作法 Ø 6.12 坑内土体加固
方法在更多的工程中推广应用。 在我国(包括台北和香港)采用支护结构与主体
结构相结合并用逆作法施工的深基坑工程已达 101项。
深基坑工程难点与热点
技术难点: 1. 土力学的强度、变形、渗透三大课题
全部都出现; 2. 施工因素的影响既巨大而又具有非常
的不确定性; 3. 各种破坏模式相互交叉,互为因果,
(5)仅按1m水平间距范围内的土压力来计算锚杆拉 力,使锚杆抗拔力不足。
(6)挡土桩与锚杆设计不匹配。例如土压力不大,护 坡桩桩身抗弯钢筋不足,此时若锚杆的张拉锁定力大于土 压力作用所需的拉力值,则尚需一定的被动反力来平衡锁 定力的富余值,因而产生超载的弯距值,致使桩的安全度 减小,甚至导致桩的破坏。
基坑工程事故主要原因
建设单位管理问题 基坑工程勘察问题 基坑工程设计问题 基坑工程施工问题 基坑工程监理问题
基坑工程事故主要原因
建设单位管理问题 1. 无设计,无组织、无规划进行工程项目; 2. 任意发包给无资质设计或施工单位; 3. 发包无限压价; 4. 无施工许可证; 5. 轻信对某种支护结构宣传,导致采用的支 护 结构不适用; 6. 为了节省投资,随意变更设计。

深基坑安全等级

深基坑安全等级

深基坑安全等级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它要求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技术人员密切配合。

基坑支护体系是临时结构,在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后就不再需要。

深基坑的定义: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一般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深基坑安全等级划分: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的划分:一级:周边环境条件很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基坑深度H>12M;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很高、条件复杂、对施工影响严重二级:周边环境条件较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基坑深度6M<H≤12M;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地下水位较高、条件较复杂、对施工影响较严重三级: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破坏后果部严重;基坑H≤6M;地下水位低、条件简单,对施工影响轻微备注:从一级开始,有两项(含两项)以上,最先符合该等级标准者,即可定为该等级。

基坑按周边环境等级划分基坑根据周边环境可以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离基坑1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的地下设施、大直径管线,重要建(构)筑物;一级:离基坑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的地下设施、大直径管线,重要建(构)筑物;周边环境条件很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基坑深度H>12M;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很高、条件复杂、对施工影响严重二级:离基坑1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重要的支线地下管线,大型建(构)筑物;周边环境条件较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基坑深度6M<H≤12M;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地下水位较高、条件较复杂、对施工影响较严重三级:离基坑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没有需要保护的管线或建(构)筑物及设施;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破坏后果部严重;基坑H≤6M;地下水位低、条件简单,对施工影响轻微。

建筑深基坑安全管理(2)

建筑深基坑安全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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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基坑的概念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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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 即场地紧凑。
市区大规模的改造与开发,其中不少以土地出让形式吸引外资、 内资开发,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常要求建筑物地下室做足红线。场地 可用空间小大大增加了施工难度。这必须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才能顺利 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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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坑工程设计原则
的基坑。 2、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当周围已有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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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坑工程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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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护结构分类与选型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规定:
结构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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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坑工程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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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坡: 适用条件: 1)基坑周边开阔,满足放坡条件; 2)基坑周边土体允许有较大位移; 3)开挖面以上一定范围内无地下水或已经降水处理; 4)可独立或联合使用。
不宜使用条件: 1)淤泥和流塑土层; 2)地下水高于开挖面或未降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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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基坑的概念及特点
深 随着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基坑越来越深,如无锡恒隆广 场基坑深近27m,上海中心深基 坑30m,均已挖入了承压水层。 特别是在软土地区,对设计理 论与施工技术都提出的更难的 要求。
●万达双塔基坑深达16米,其 中的坑中坑则深达23米,创下 云南省最深基坑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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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 即深基坑离周边的环境保护对象近 。
• 由于城市的改造与开发,基坑四周往 往紧贴各种重要的建(构)筑物,如 轨道交通设施、地下管线(煤气、水 、电、通讯管道等)、隧道、防汛墙 、天然地基民宅、古建筑、大型建筑 物等,环境保护已成为突出问题,设 计或施工不当,均会对环境造成不利 影响。

基坑支护等级规定

基坑支护等级规定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创建日期:2009-7-21 信息来源:法规处文号:成建委发[2009]494号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结合近年来我市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实际,我委对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发[2002]712号)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2、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

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基坑安全等级划分及常见支护形式(标准版)

基坑安全等级划分及常见支护形式(标准版)

基坑安全等级划分及常见支护形式(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基坑安全等级划分及常见支护形式(标准版)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根据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对变形的适应能力和基坑工程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基坑工程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即一级、二级和三级深基坑工程,其对应的重要性系数分别取1.1、1.0、0.9。

一级★周边环境条件很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基坑深度大于12m★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水位很高、条件复杂、对施工影响严重二级★周边环境条件较复杂★破坏后果严重★基坑深度小于等于12m,大于6m★工程地质条件较复杂★地下水水位较高、条件较复杂、对施工影响较严重三级★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破坏后果不严重★基坑深度小于等于6m★工程地质条件简单★地下水水位低、条件简单、对施工影响轻微不同基坑支护技术的适用范围常见支护形式1.钢板桩这种建筑施工技术是一种相对比较简单的支护的设计方法,而且投资比较低。

这种设计方法通常用于软地层。

2.地下连续墙这种墙体结构的设计能够有效地提高整个建筑的刚度,提高整个建筑的防渗性。

此结构通常情况下,用于软粘土及沙土等各种地质结构比较复杂的施工环境中。

3.柱列式的灌注桩的排桩支护这种支护技术的设计方式主要分为疏排设计和密排设计两种形式。

这种支护的设计在桩顶的设计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浇注相对比较大的截面的钢筋,并且一定要确保混凝土梁帽连接的可靠性。

为了防止地下水及其杂质在空隙内流入深基坑内,在建筑过程中应该使用高压注浆的操作方法。

最新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等级划分表

最新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等级划分表

(公章)
年月日
3/3
Ⅲ级
除Ⅰ级、Ⅱ级以外的其他工程施工内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审核、审 批手续,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验收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项目安全负责人:
(公章)
(公章)
监理单位:
涉及其它参建单位:
项目总监:
项目负责人:
总监代表:
技术负责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Biblioteka (公章)年月 日工程内容
评识结论(有、无)
分级控制安全技术措施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 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 或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 程
3、开挖深度超过 16m 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 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 15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20KN/m 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 700kg 以上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0KN 及以上的 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 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 工程 3、施工高度 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4、跨度大于 36m 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 60m 及以上的 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搭设高度 50m 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 150m 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 20m 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基坑工程设计原则与基坑安全等级

基坑工程设计原则与基坑安全等级

基坑工程设计原则与基坑安全等级基坑支护结构中的极限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中文信息》JGJ120一99的规定,基坑支护结构应采用以分项系数表示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设计。

基坑支护结构的极限境况,可以共分下列两类∶1.承载能力地心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支护结构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土体失稳、过大变形导致支护结构或基坑周边环境破坏。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这种极限状态,对应于支护结构的变形已妨碍地下地底结构施工,或影响基坑周边环境的正常使用功能。

基坑支护结构均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及对支护结构变形有限定的二级建筑基坑侧壁,尚解决应对基坑周边环境及支护结构变形进行验算。

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规定,甲等沉陷侧壁的安全等级分为三级,不同等级改采相对应的重要性系数r。

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分级如表1.3-1所示。

支护结构设计,应主要考虑其结构水平变形、地下水的变化,对周边环境的水平与竖向变形的影响。

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和限量对周边环境变形有限定要求的二级建筑基坑侧壁,应根据周边环境的重要性。

对变形适应能力和士的性质等因素。

确定支护结构的水平变形限值。

当水势较高时,应卢丹县及周边区域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情况和支护结构形式等因素,确定地下水的压制方法。

当基坑旁边有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之时,须妥善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及对支护结构变形有限定的二级建筑沉陷侧壁,应对基坑周边环境及支护结构变形进行验算。

基坑工程分级的标准,各地也不尽相同,各地区、各城市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其要求作了相应的规定,以便于进行岩土勘察、支护结构设计、工程建设审查基坑工程施工方案等之用。

如我国目前施工深基坑工程较多的上海市,则根据基坑工程的独特性,上海市标准《基坑规划设计规程》DBJ08一61一97将基坑分为以下三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之前,属一级基坑工程∶(1)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时;(2)卢丹县开挖深度大于等于10m时;(3)距基坑边两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时。

基坑开挖等级划分

基坑开挖等级划分

基坑开挖等级划分基坑开挖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它涉及到土壤力学、结构力学和施工工艺等多个方面。

根据基坑开挖的不同要求和条件,可以将基坑开挖的等级划分为浅基坑开挖、中深基坑开挖和深基坑开挖三个等级。

一、浅基坑开挖浅基坑开挖通常指开挖深度在5米以下的基坑。

这类基坑开挖一般采用手工或机械挖掘,施工相对简单,成本相对较低。

浅基坑开挖常见于小型住宅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建筑项目。

在浅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土方开挖:根据设计要求和地质条件,选择适当的开挖方法和机械设备进行土方开挖。

同时,要保证开挖面的稳定,避免坍塌和塌方事故的发生。

2. 土方支护:针对不同的土质和地质条件,选择适当的土方支护措施,如挡土墙、土钉墙、桩墙等。

土方支护的目的是保证基坑的稳定性,避免坑壁滑塌或塌方。

3. 排水处理:在浅基坑开挖中,由于开挖深度较浅,地下水位的影响相对较小。

但仍需采取适当的排水措施,保持基坑内的水位稳定,防止积水对施工的影响。

二、中深基坑开挖中深基坑开挖通常指开挖深度在5-20米之间的基坑。

这类基坑开挖相对较深,施工难度和风险较高。

中深基坑开挖常见于高层建筑、地下车库等工程。

在中深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地下水处理:中深基坑开挖常常受到地下水位的影响。

需要采取适当的降水措施,降低基坑内的水位,保证施工的进行。

常用的降水措施包括井点降水、水平井降水和深井降水等。

2. 土方支护:由于中深基坑开挖的深度较大,土壤的稳定性较差,需要采取更加牢固的土方支护措施。

常见的土方支护结构包括钢支撑、混凝土梁板、桩基础等。

3. 周边建筑保护:中深基坑开挖常常会对周边的建筑物和地下管线产生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邻近建筑物的沉降或破坏。

三、深基坑开挖深基坑开挖通常指开挖深度超过20米的基坑。

这类基坑开挖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技术难度,常见于大型地下工程和特殊建筑物。

在深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地下水处理:由于深基坑开挖深度较大,地下水位的影响更加显著。

基坑支护设计安全等级划分

基坑支护设计安全等级划分

(1)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设计应按有关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经过必要的设计计算提出基坑变形与相关管线和建筑物沉降等控制指标;施工安全等级为二级的基坑工程可按《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中二、三级基坑对变形规定的要求执行。

(2)对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的评审;对特别需要或特殊条件下的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宜进行基坑安全风险评估;对设计文件中明确提出变形控制要求的基坑工程,监测单位应将编制的监测方案经过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审查后实施。

(3)施工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尚应编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3、深基坑工程的特点(1)深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区域性(2)深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个性(3)基坑工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4)深基坑工程具有较强的时空效应(5)深基坑工程具有较强的环境效应(6)深基坑工程具有较大工程量及较紧工期(7)深基坑工程具有较高的事故率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等级基坑支护设计应规定其设计使用期限。

基坑支护的设计使用期限不应小于1年。

、基坑支护选型因素(1)基坑深度;(2)土的性状及地下水条件;(3)基坑周边环境对基坑变形的承受能力及支护结构失效的后果;(4)主体地下结构和基础形式及其施工方法、基坑平面尺寸及性状;(5)支护结构施工工艺的可行性;(6)施工场地条件及施工季节;(7)经济指标、环保性能和施工工期。

基坑工程事故形式可分为:1、周边环境破坏:围护结构变形过大或地下水位降低造成周围路面、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破坏事故。

2、支护体系破坏:主要包括:①墙体折断;②整体失稳; ③基坑踢脚隆起破坏;④锚撑失稳。

3、渗透破坏:土体渗透破坏(流土、管涌、突涌)。

深基坑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周围管线处理措施(1)管线预防措施①对不同管线建立与各自管理单位的联系卡片,向管理单位学习保护技术要点及一旦遭到破坏抢救措施。

②根据管线重要程度,建立距离不等安全区域,挂牌标示警告牌,严禁机械设备碰撞。

基坑安全等级划分

基坑安全等级划分

1.1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等级
为了便于工程应用,《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将基坑施工安全等级划分为一级和二级。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等级
施工安全等级划分条件
一级1.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2.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
3.周边环境条件复杂
4.基坑采用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坑工程
5.基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超过2年
6.侧壁为填土或软土场地因开挖施工可能引起工程桩基发生倾斜、地基隆起等改变桩基、地铁隧道设计性能的工程
7.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大或基坑工程降水深度大于6m或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程
8.地基施工对基坑侧壁土体状态及地基产生挤土效应或超孔隙水压力较严重的工程
9.具有震动荷载作用且超载大于50kPa的工程
10.对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严格的工程。

二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及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工程。

2015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试题(基坑工程单选)

2015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试题(基坑工程单选)

基坑工程一、填空题1、深基坑安全等级划分为(B)级。

A、二B、三C、四D、五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A)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A、施工前B、施工中C、施工后D、验收时3、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C)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A、项目经理B、项目部C、技术部门D、技术负责人4、专项方案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D)签字。

A、项目经理B、项目部C、技术部门D、技术负责人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D)签字。

A、项目经理B、项目部C、技术部门D、技术负责人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B)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A、项目经理B、施工单位C、建设单位D、监理单位7、专家组成员应当由(D)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A、七B、三C、四D、五8、(B)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A、项目经理B、施工单位C、建设单位D、监理单位9、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A)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A、总监理工程师B、专业监理工程师C、监理员D、取样员10、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C)签字。

A、施工员B、项目技术负责人C、项目经理D、质检员11、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A)专家进行论证。

A、重新组织B、不用组织C、分别邀请D、取消12、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A)报告。

A、建设单位B、项目经理C、建设主管部门D、监理公司13、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C)报告。

基坑深度分级

基坑深度分级

基坑深度分级
基坑深度分级是建筑工程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在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的稳定和安全,需要对基坑的深度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基坑深度分为三个等级:浅基坑、中等基坑和深基坑。

浅基坑:指基坑深度在3米以内的基坑。

这种类型的基坑通常用于小型建筑物的建设,如住宅、商铺等。

在施工过程中,浅基坑的支撑和固定工作相对简单,施工难度较小。

中等基坑:指基坑深度在3-10米之间的基坑。

这种类型的基坑
通常用于大型建筑物的建设,如高层住宅、商业综合体等。

在施工过程中,中等基坑需要更加复杂的支撑和固定工作,施工难度相对较大。

深基坑:指基坑深度超过10米的基坑。

这种类型的基坑通常用
于超高层建筑、地下车库、地铁等大型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深基坑需要进行更为复杂的支撑和固定工作,并且需要考虑地下水位等因素,施工难度最大。

基坑深度分级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和施工,才能确保工程的稳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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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工程安全等级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基坑工程监测项目的选择与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有关.目前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不同规范中有所不同。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的划分方法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坑,定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的一部分;2)开挖深度大于10m;3)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的基坑。

除一级基坑和三级基坑外的基坑均属二级基坑。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 120—99的划分方法基坑侧壁安全等级按照基坑破坏后果划分,见表2—1—1。

注: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的划分方法该规范中的基坑监测项目的选择是按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确定的,它将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分为甲、乙、丙三个设计等级.其中“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属于甲级设计等级.(4)其他相关规范中的划分方法冶金部的行业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 9258-97对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同建设部的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 120-99基本相同,也是按照破坏后果确定为一级、二级、三级。

(5)上海市标准《基坑工程设计规程》DBJ08-61—97中的划分方法关于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基本相同。

(6)《深圳地区建筑深基坑支护技术规范》SJG05-96中的划分关于基坑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主要依据工程的复杂程度和破坏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7)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 14-024的划分方法该规范突出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的地位,将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基坑,定为一级基坑: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同时作为主体结构一部分的基坑;2)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往深度以内的基坑;3)基坑影响范围内(不小于2倍的基坑开挖深度)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4)开挖深度大于10m的基坑;5)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

安全风险分级

安全风险分级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4、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5、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6、预应力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工程
七、其他
1、应划入危险等级Ⅱ级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2、其他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应划入危险等级Ⅱ级的,可能是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组织技术论证,对安全技术方案内容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验收,采取监测预警技术进行安全过程监控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等级划分表

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等级划分表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3、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4、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4、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5、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6、预应力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Ⅲ级
除Ⅰ级、Ⅱ级以外的其他工程施工内容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审核、审批手续,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验收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公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
(公章)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总监代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公章)
涉及其它参建单位:
项目负责人: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工程
七、其他
1、应划入危险等级Ⅱ级的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深圳市基坑等级的判定标准

深圳市基坑等级的判定标准

深圳市基坑等级的判定标准
1. 基坑深度,基坑深度是判定基坑等级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般
来说,基坑深度越深,其等级评定就越高。

深圳市可能会根据基坑
深度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比如浅基坑、中等基坑和深基坑等。

2. 土壤条件,土壤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对基坑等级也有很大影响。

如果土壤条件较差,需要采取更多的支护措施,基坑等级可能
会相对较高。

3. 基坑周围环境,基坑周围的环境因素,比如周边建筑物、地
下管线等情况,也会影响基坑等级的判定。

如果周围环境复杂,需
要采取更多的安全措施,基坑等级可能会相对较高。

4. 工程施工方案,基坑的支护结构、排水设计、施工工艺等方
面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也是判定基坑等级的考量因素之一。

总的来说,深圳市基坑等级的判定标准是综合考虑基坑深度、
土壤条件、周围环境和工程施工方案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基
坑施工的安全和稳定。

具体的判定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
准进行调整和制定。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你的要求,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继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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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安全等级划分
基坑工程主要包括基坑支护体系设计与施工和土方开挖,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它要求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技术人员密切配合。

基坑支护体系是临时结构,在地下工程施工完成后就不再需要。

为了帮助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超深基坑工程实践情况,基本内容如下:根据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对变形的适应能力和基坑工程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基坑工程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深基坑工程,工程重要性系数0 γ 分别取1.1、1.0、0.9。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安全等级为一级:
(1)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一部分时;
(2)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12 米,位于古河道、河漫滩地貌单元或场地3 年以内的新近回填土厚度大于4 米时;
(3)位于一级阶地、二级阶地地貌单元,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等于16 米时;
(4)在Ⅰ区范围内,有重要地下管线,如煤气管道、通讯电缆、高压电缆、大直径雨污水管道等;
(5)在Ⅰ区范围内,有需保护的浅基础或摩擦桩基础的一般性建(构)筑物;
(6)在Ⅰ、Ⅰ区范围内,有需保护的对地基变形敏感的建(构)筑物,如砌体结构建(构)筑物、陈旧建(构)筑物、高耸建(构)筑物等;
(7)在Ⅰ、Ⅰ区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如地铁等。

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安全等级为三级:
(1)开挖深度小于7.0m;
(2)在Ⅰ、Ⅰ区范围内均无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或在Ⅰ区范围内有桩基础的完好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建(构)筑物。

除一级、三级情况之外的,安全等级均为二级。

基坑安全等级还应根据基坑开挖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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