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主要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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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重要要点
在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畴涉及设计、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以及工程施工,直至最后竣工甚至运行管理。因此业主将本身的风险固定化,减少了本身的风险,转由承包商承当涉及设计、采购、施工中的大部分风险。而施工质量控制对于总承包工程,是决定最后产品质量的核心阶段,因此要确保实现工程的质量目的,必须做好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1拟定项目质量目的,建立健全质量确保体系
(1)项目质量管理目的:
作为整个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主导思想,项目质量管理目的在项目投标前编制完毕,并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
为了实现总目的必须要有多个分目的,分目的是实现总目的的具体环节。所谓拟定的目的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规定被控对象要按预定的轨道和方向进行;二是控制活动不能超出一定的资源限定条件,因此在明确整个工程的质量目的后,项目经理部在制订质量管理计划时,就要以目的为根据,制订确保明现目的质量切实可行的、有效的、经济的计划、方法和采用对应的技术原则。
(2)编制质量计划:
总承包项目的质量管理计划是指导开展项目实施阶段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根据,现场施工质量控制活动的实质就是检查施工中实际发生的状况与预定的计划、技术原则相比较
与否存在偏差,偏差与否在允许范畴内,与否采用有力的整治方法,因此没有计划和原则,就无法进行控制。总承包质量管理计划在总承包合同订立和项目组织机构拟定后,由项目负
责人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将人们的质量管理活动纳入到按计划和技术原则进行中来,变不
自觉的行动为自觉的行动,为施工控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供根据,确保质量目的的实现。
其重要内容涉及:
1)工程概况:重要描述项目特点、施工范畴、重要工艺过程、施工技术及重要分包单
位工程建设内容。
2)控制根据:涉及总承包合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体系文献。
3)组织机构:明确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及岗位职责。
4)技术方法:根据工程重要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的难点和重点对质量有核心作用的分部、分项工程制订对应的技术方法,指导施工单位制订核心工序施工方案。
5)质量检查计划: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划分,制订工程的质量检查计划,拟定各班
组验收项目的划分,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1.2设计文献的控制
设计质量控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龙头,是设计质量控制的最后关口。对于工程的整体质量起决定性作用,又因承包商承当设计和质量的责任,因此设计工作对于承包商来讲是整个工程的基础,更是项目质量控制的命脉。
(1)控制方法
1)审查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或初步设计同意的重要技术原则;设
计方案优化,材料、设备选型合理。
2)设计图纸清晰、尺寸精确;控制专业之间的会审和会签,避免错、漏、碰、撞和重复
设计;
3)控制设计变更的质量,督促设计人员将图纸审查意见,逐条贯彻到设计变更中,杜
绝不合理设计变更的发生;
4)采用有效方法控制施工图纸的质量通病(常见病、多发病),重点是:
a)专业间和施工图卷册间的衔接状况,与否有设计漏项;
b)各专业的设备遗留问题和暂定资料的封闭状况;
c)与安全和功效关系重大的设计特性与否已标注在设计文献上;
5)对图纸会审提出的设计质量问题,实施闭环控制,使设计问题在施工前发现并消除,
把好设计质量最后一道关。工程设计的质量控制核心是对设计输入和输出的控制,要形成
审核机制。设计文献完毕后由业主组织专家对设计文献会审,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总承
包商参加。专家会审通过后进行审批,由设计、建设单位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施工。同时,设计单位派出了现场设计负责人,以做好设计的交底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状况,及时调节、变更或优化设计方案。
(2)改善方法
施工阶段发现设计差错、设计方案不合理或设备选型不合理时,承包商应及时反馈信息,分析因素,快速处置,避免本工程和其它工程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需要修改程序文献时,快速公布实施。总承包模式能有效地克服设计、采购、施工互相制约和脱节的矛盾,
有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深度交叉,能有效地对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
综合控制。设计质量控制程序的改善应充足运用这种建设模式的优势,提高设计质量和设
计进度。
1.3材料、设备的控制
总承包商采购的设备普通委托施工供方代管、代验,施工材料普通由施工方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重要控制采购的材料。
出库的设备与否满足设计规定,与否达成了设计原则,需要现场校验的设备与否通过校验等,且均含有完善的有关手续。严格按照材料、设备管理方法在施工现场设立材料进场验收岗,对进场材料、设备的有关手续进行检查核算,检查不合格、手续不完整,不予进场。
(1)材料检实验控制方法:
1)凡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等物资,必须由物资供应部门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献原件(合格证、材质鉴定书或专门检查的技术数据等),无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标明经手人、原件寄存地方,并加盖使用单位印章。使用前必须取样检查,并且要有监理见证,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凡无合格证或合格证不符合实际状况者严禁使用。对于不合格品,必须做出标记,并做好统计,根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处置。
2)建筑材料进场前必须先进行报验,并由监理见证取样,送到监理或建设单位指定的检测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按规范规定检查批次报验或见证取样实验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3)凡在现场配制的多个建筑材料应按监理或建设单位承认的实验、检查化验部门签发的配合比配制,施工单位不可自行修改、随意套用。如实际状况有变动,应及时告知实验、检查化验部门进行调节,重新签发配合比。
4)对需要做实验的建筑材料,如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接头、焊缝等,必须告知项目部和监理按取样原则进行见证取样或监理旁站后,送到检测单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报告进行登记。
5)混凝土试块和砂浆试块要作两组,一组是原则养护,另一组是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必须在原则养护室里进行养护,以确保其抗压强度达成设计规定,现场同条件养护的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