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基本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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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保险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保险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以下是保险法的基础必学知识点:
1. 保险合同: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协议。

合同的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的权益、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以及保险费等。

2. 保险人:保险法中规定,保险人是提供保险的公司或组织。

保险人
有权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收取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被保
险人赔偿损失。

3. 被保险人: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也是享受保
险保障的一方。

被保险人有权根据保险合同对应的保险责任来要求保
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4. 保险费:保险费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以获取保险保障。

保险费的大小通常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保额和保险期限等因
素来确定的。

5. 保险金:保险金是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
金额。

保险金的支付通常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被保险人提交的理
赔申请来进行的。

6.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
责任通常是根据被保险人所购买的保险种类和保额来确定的。

7.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是保险合同所规定的保险保障的有效期限。


险期限结束后,保险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8.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人所拥有的财产或利益。

保险标的通常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被保险人的投保意愿来确定的。

以上是保险法的基础必学知识点,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你在保险交易中更好地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法基础知识

保险合同法基础知识

保险合同法根底知识第一章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交付约定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担当赔偿责任,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担当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协议。

?保险法?第10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保险合同的分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对保险合同作不同的分类。

〔一〕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以保险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可区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二〕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确定与否,可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由于人的生命和躯体无法用金钞票衡量,故此种分类方法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1.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即已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将之载明于合同中的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赔偿计算标准。

2.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仅载明须至危险事故发生后,再行估量其价值而确定其损失的保险合同。

?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地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计算标准。

三、保险合同的特征〔一〕双务性。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

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

〔二〕诺成性。

诺成性合同,是指不以交付标的物或履行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据此,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不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应属诺成性合同。

〔三〕非要式性。

依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方式,一般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财会类专业知识保险学讲义笔记3(保险合同+保险实务)

财会类专业知识保险学讲义笔记3(保险合同+保险实务)

理论攻坚-保险学3(讲义)第三章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一、保险合同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相对应,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

二、保险合同与一般保险合同的共性1.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3.合同必须是合法的。

三、保险合同的特性(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

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要取得保险的风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代价,即保险费;保险人要收取保险费,必须承诺承担保险保障责任。

(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险合同的保障性主要表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保险期间,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保险人的保障。

这种保障包括有形和无形两种形式。

有形保障体现在物质方面,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或给付;无形保障则体现在精神方面,对被保险人提供的心理上的安全感。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只有权利,另一方只有义务。

例如: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

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双方应该同时对价给付,例如买卖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因为投保人缴纳了保费,但是只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才能履行保险金赔偿以及给付的义务。

(四)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附和合同是指由当事人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做出取与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量的余地。

保险合同是典型的附合合同,因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由保险人事先拟定并经监管部门审批。

而投保人往往缺乏保险知识,不熟悉保险业务,很难对保险条款提出异议。

所以,投保人购买保险就表示同意保险合同条款,即使需要变更合同的某项内容,也必须经保险人同意,办理变更手续,有时还需要增缴保费,合同方才有效。

保险法律基本知识

保险法律基本知识

保险法律基本知识保险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旨在通过互助共济的方式,对不可预测的风险进行社会化分摊和补偿。

保险的实施需要遵守一系列保险法律规定,以确保保险业运作的公平、透明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保险法律的基本知识,帮助读者了解保险合同、保险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保险法律关系的基础,其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素:1. 投保人: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可以是个人或法人。

投保人需要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投保信息。

2.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所保护的对象,可以是投保人本人或其他指定的人。

3.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需要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资质和能力。

4.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所保护的财产、利益或人身安全。

5. 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作为购买保险的对价。

二、保险法律责任保险合同一旦成立,保险公司有义务履行以下法律责任:1. 保险赔偿: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赔款应当公平、合理、及时支付。

2. 保险义务:保险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公司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并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 保险条款解释:保险合同中的条款需要明确解释,确保被保险人充分理解保险责任和索赔途径,避免对被保险人造成不合理的损失。

4. 保险监管:保险公司需要遵守国家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法规,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公平竞争。

三、重要保险法律法规为确保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保险法律法规,包括: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该法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解释、赔偿责任等内容,是我国保险行业的核心法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律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基本规则和合同解释的原则,为保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律明确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并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

《保险合同课件》PPT课件

《保险合同课件》PPT课件
第四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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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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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险合同定义定义:是投保人与保险 Nhomakorabea约定保险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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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注意
1、保险合同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签订 的。
2、保险人的基本权利是收取保险费; 其基本义务是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3、投保人的基本义务是交付保险费; 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是请求赔偿或
不可以,外地游客与东方明珠电视塔之 间没有保险利益,无法为之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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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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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由法律 确认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项。
(一)保险条款的分类
1、按照条款的性质不同
(1)基本条款:保险人事先拟定并印于保险单上。
(2)附加条款: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 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补充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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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在财产保险中,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 是被保险人;而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只能 是自然人;
(2)人身保险中,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 险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成为被保 险人;但父母为未成年的子女投保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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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益人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 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1)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概念;
①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
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③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的; ④受益人放弃受益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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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益人未确定的情况下,保险金应视
为死者的遗产,保险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向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 人给付保险金。”

保险基础知识(通用版)

保险基础知识(通用版)

第三章 保险合同
1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2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合同(契约):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以双
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注:自然人、法人可作为财产险被保险人,人身险的被保险 人只能为自然人 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条款及其分类 按性质分: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按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分: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
1、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最基本) 2、说明合同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
3、及时签单的义务 4、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的义务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指保险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根据情况变化, 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或事项进行修改或补 充。
第二节 风险管理
损 失
1、减轻损失的危害程度

目 标
2、及时提供经济补偿,使企业和家庭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实现良性循环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三、风险管理的方法
即风险管理的技术,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
(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
采取控制技术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和减轻损失程度,重点在 于改变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4. 责任保险:始于19世纪欧美国家,发达于20世

保险实务知识点总结

保险实务知识点总结

保险实务知识点总结一、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经营的基本方式,它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就风险分散而订立的一种合同。

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保险合同的要件、效力、定价、不同、合同解释、合同变更、请求保险金的通知和合同的终止等。

1.保险合同的要件保险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件: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

各项要件均是保险合同成立和有效的前提条件,保险公司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否则无效。

2.保险合同的效力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单并支付保险费时生效,保险公司有责任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单,并在保险单上注明保险合同的名称、保险金额、合同条款和特别约定,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3.保险合同的定价保险合同的定价原则是保险费应当与被保险人的风险相适应,保险费的计算应当公平、公正、合理,并且平等对待同类被保险人,不得因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职业或健康状况等因素而差别对待。

4.保险合同的不同被保险人需要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的风险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保或解除合同。

同时,被保险人也有义务在保险期间内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保险风险,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5.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合同一般由保险公司提出并且由保险公司解释,但是法院在司法裁量时应当根据事实认真解释合同内容,并根据法律原则制定判决。

6.合同变更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在书面形式上进行,经法律诉讼程序的确认。

否则,一方单方面变更的合同无效。

7.请求保险金通知被保险人需要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申请,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同时,保险公司也需要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不能拖延时间。

8.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有以下情形可以终止: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保险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在合同终止时,保险公司需要及时将保险费的余额返还给被保险人。

二、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即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损失时,保险公司应当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

保险合同知识测试题库

保险合同知识测试题库

保险合同知识测试题库1.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交付保险费是()的基本义务。

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2. 《中国人民共和保险法》第10条第1款规定:“保险合同是()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持有人3.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的基本权利。

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4.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投保人的基本权利5.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对错6. 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

对错7. 保险合同的特征不包括()。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单务合同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8. 当事人因享有合同的权利而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说明保险合同是()。

保障性合同有条件的双务合同射幸合同有偿合同9. 保险合同的保障性主要表现在: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协议,则从保险合同约定生效时起到终止时的整个期间,被保险人的()受到保险人的保障。

财产损失人身健康经济利益风险事故10. 保险合同的保障性的保障期是()。

保险合同订立时起到终止时保险合同约定生效时到终止时保险合同订立时到中止时保险合同约定到中止时11. 保险合同是()。

无条件的单务合同无条件的双务合同附有条件的单务合同附有条件的双务合同12. 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要得到保险人对其保险标的给予保障的权利,就必须向保险人缴付保险费;而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就必须承担保险事故发生或符合合同约定时的赔偿或给付义务,这说明保险合同是()。

有偿合同有条件的双务合同附合合同射幸合同13. 保险合同内容一般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定,而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印就好格式条款供另一方当事人选择,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作取舍决定,无权拟定合同的条文,这说明保险合同是()。

保险法教案保险合同

保险法教案保险合同

保险法教案保险合同保险是一种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的商业行为,而保险合同则是保险交易的法律依据。

了解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特点和法律规定对于保险法的教学非常重要。

本教案将重点介绍保险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1.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中的三个主要角色分别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被保险人是被保险的一方,受益人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获得保险金的一方。

在保险合同中,可以是同一人担任这三个角色,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2. 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所保障的对象,可以是财产、人身、责任等。

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限额,即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支付的最高金额。

3. 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些免除责任的情况,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二、保险合同的特点1. 以不定期为特征保险合同一般为不定期合同,即保险期限可以是一天、一月、一年或更长时间,根据具体需要而定。

2. 以发生保险事故为条件保险合同有效的前提是保险事故的发生。

只有保险事故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公司才有义务履行赔偿责任。

3. 以互助精神为基础保险合同的本质是为了实现互助和共担风险的目的。

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以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

三、保险合同的法律规定1. 保险合同的成立和解除根据我国《保险法》,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即要有合法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程序。

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形成书面合同后,保险合同成立。

2. 保险合同的解释和效力保险合同应按照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约定解释。

在保险合同中,对于不明确的条款或者存在多种解释的,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不利后果。

保险合同的效力由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进行调整,当保险合同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时,适用法律规定。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

保险法律基础知识保险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经济行为,通过切实保障个人和企业在面临风险时的利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保险活动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了解保险法律基础知识对于保险参与者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保险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保险活动。

一、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活动的法律基础,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

保险合同包括以下要素:1. 投保人: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可以是个人或者企业。

2. 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享受保险保障的一方,可以是投保人本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

3.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提供保险保障的机构,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4.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确定的风险对象,可以是财产、责任、人身等。

5. 保险费: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获取保险保障而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

6.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有效的时间范围。

7.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是法律文件,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守充分、真实、准确地告知原则,也就是要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否则可能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

二、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发生风险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免责条款是对保险责任的限制,即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由保险合同约定,具体的保险责任范围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确认。

通常情况下,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约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免责条款根据风险的特点和保险公司的经验而制定,通常包括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风险以及不履行履约义务等情况。

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是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注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其中的条款。

三、保险索赔保险索赔是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投保人购买保险的目的之一。

保险合同基本学习资料

保险合同基本学习资料

保险合同基本学习资料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法协议,约定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或风险情况时,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本文将介绍保险合同的定义、要素、类型以及常见的保险合同条款等基本知识。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业务的法律依据,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协议。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经济赔偿或保险金。

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法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以下要素:1.合同当事人:合同中需明确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

2.合同标的:合同中需明确被保险财产、责任或利益的范围和内容。

3.合同费用:合同中需明确保险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4.保险责任:合同中需明确保险人在被保险事故发生时承担的保险责任。

5.合同期限:合同中需明确保险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6.投保声明:合同中需明确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事项的真实陈述和声明。

7.其他条款:合同中还可包括其他特定的条款和约定,如免赔额、免责条款、续保条款等。

三、保险合同的类型根据被保险的对象和保险责任的不同,保险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下面是常见的几种保险合同类型:1.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人对被保险财产发生的意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火灾保险、汽车保险等。

2.人身保险合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的身体伤害或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

3.责任保险合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自己的行为或事故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交通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4.信用保险合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借款担保或信用担保等原因导致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信用保险、贷款担保险等。

四、保险合同常见条款1.免赔额:表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承担的赔偿金额。

当保险赔偿金额小于免赔额时,保险人不予赔偿。

2.免责条款:表示在特定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控制的风险因素。

保险法合同法

保险法合同法

保险法合同法篇一:保险合同法《保险合同法》基础知识保险合同法》应掌握的几个问题(一)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与一般合同订立的程序相同,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承诺一经成立,合同即成立,并产生相应的合同效力订立中,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二)投保单、保险单和保险凭证的概念保单是投保人的书面要约。

投保单经投保人据实填写交付给保险人就成为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法》中列举的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书面保险合同的一种。

它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完整地记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给付的依据和凭证。

险凭证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业已生效的另一种文件形式,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

三)对保险合同内容中以下概念的解释:险标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责任的起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的保障对象。

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所负的责任,即所承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或保险金给付责任。

除外责任是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责任。

保险期限是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负担赔偿责任的时间段。

保险责任的起始时间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而定,对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间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费是投保人付给保险人使其承担保险责任的代价,又称“保费”。

四)保险合同的特约事项的含义保险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事项之外,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还可特别约定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其它事项,即为特约事项。

按照与保险合同的包括过去事项、现在事项和将来事项。

五)什么是保险合同的效力险合同的效力,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依据保险合同,享有的一定权利和负有的一定义务。

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与解释

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与解释

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与解释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法律协议,确保了投保人在发生风险事件时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

保险合同中包含了各种条款与解释,理解这些条款对于投保人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保险合同条款及其解释。

第一部分:保险合同基本条款1.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通常明确了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

投保人是购买保险的一方,被保险人是享受保险保障的一方。

在一些情况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2. 保险金额与保险期限:保险合同中明确了保险的金额和保险的期限。

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在风险发生时应当赔偿的金额上限,而保险期限是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3. 保险责任与免责条款:保险合同中规定了保险公司对于不同风险事件的责任范围,以及免责条款。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于风险事件发生时的经济赔偿责任,而免责条款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第二部分:常见的附加条款1. 免赔额:保险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免赔额,即在保险公司开始承担赔偿责任之前,投保人需要自行承担一定的金额或比例。

免赔额的设定有助于避免一些小额损失频繁发生时产生的费用浪费。

2. 续保与终止:保险合同中通常包含了关于续保和终止的条款。

续保是指在保险合同到期后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情况,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在特定条件下提前终止的情况。

第三部分:常见的保险术语解释1.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指保险合同所带来的现金价值,通常指投保人在一定年限后,如果选择解除保险合同可获得的现金金额。

2. 豁免保费:豁免保费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投保人无需继续支付保险费用,同时仍享受保险保障。

典型情况包括投保人遭受重疾或残疾等。

3. 索赔与理赔:索赔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经济赔偿请求的行为。

理赔则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审核,并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赔偿的行为。

结论:通过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与解释,投保人能够更加全面地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从而在购买保险和理赔时更加得心应手。

保险学习笔记摘抄(3篇)

保险学习笔记摘抄(3篇)

第1篇一、保险概述1. 定义: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因特定风险发生损失的责任,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费。

2. 保险的基本原则:a.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合同双方都必须有保险利益。

b. 保险公平原则: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c. 保险诚信原则:保险合同双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隐瞒事实、欺诈或滥用权利。

d. 保险自愿原则:保险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不得强迫或诱骗。

二、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1.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

2.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利益的人。

3. 受益人: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

4. 保险标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对象。

5. 保险金额: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

6. 保险费:被保险人为获得保险保障而支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7. 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

三、保险的种类1. 按照保险标的划分:a. 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b. 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c.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 按照保险责任划分:a. 全险:保险人承担保险标的全部风险的保险。

b. 附加险:在主险基础上,增加部分保险责任的保险。

四、保险的理赔1. 理赔流程:a. 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

b. 保险公司调查核实。

c.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决定是否赔偿。

d. 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2. 理赔条件:a. 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b. 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c. 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

五、保险代理人1. 定义:保险代理人是指在保险人授权下,代理保险人从事保险业务的人。

2. 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a. 权利:代理保险人订立、变更、解除保险合同,收取保险费,代为理赔等。

b. 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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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险合同
本章学习要求: 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 掌握保险合同的要素,即保险合同的主体、客终止的几种形式、争议处理。
框架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终止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
⑵附加条款:又称任选条款,是指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特殊 保险风险的需求,增加保障风险的条款。
定义:是指对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 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保险实践中,投保人通常应 具备一定的条件: ①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③投保人必须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⑴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 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被保险人应具备的条件:
①被保险人必须是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②被保险人是保险事故发生时遭受损害的人。 ③被保险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⑵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寿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 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即为指定领受保险金的人, 故又称保险金受领人。 受益人应具备两个条件:
框架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与终止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任何合同法律关系都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不可 缺少的要素。保险合同也是由这三个要素组成的。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中介人。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 保险合同的内容,即保险条款是合同中具体的当事人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
保险合同应遵循一般合同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共 利益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还须具备一般合同的法律条件。
第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保险合同的订立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而不是单方面的行为。 第三、保险合同必须合法,否则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其合法性包 括主体合法、客体合法、内容合法、订立程序合法。
其中较为重要的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 人等等。
保险公估人
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 或保险事故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 务,并按约定收取报酬的机构。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
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合同 的客体是保险合同重要组成要素。 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是附在保险标的上的 经济利益,即保险利益,而不是保险标的本身。 注意保险标的与保险利益的区别与关系。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内容即保险条款,反映保险合同
内容的文字条文。 (一)基本条款 (二)附加条款 (三)保证条款
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⑴基本条款:又称法定条款,直接印就在保险单上,不能随 投保人的意愿而变更。它明确规定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基 本权利和义务,以及依据有关法规规定的保险行为成立所必 需的各种事项和要求。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 保险合同的概念
1、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法》第十条中定义为:“保险合同是投保
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 险合同定义明确了合同的性质是协商产生的协议, 明确了当事人主体是投保人和保险人,明确了合 同内容是保险权利义务关系。 投保人与保险人 补偿性保险合同与给付性保险合同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⑴保险人(或承保人)
保险人作为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保险 合同中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同时约定当发生 保险事故时,承担损失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必须是法人,各国法律一般都由此规定, 自然人不能从事保险经营。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⑵投保人 (或要保人)
① 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② 受益人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指定或约定并在合同中注 明的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3. 保险合同的中介人
保险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因而保险合同在 订立、履行过程中除当事人、关系人外,还需要中介人。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即在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起 辅助作用的人。
(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性质外,还具有其自 身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如下:
1.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确定各自 的利益或结果的协议)
2.保险合同是双务性合同 3.保险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4.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5.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格式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一)合同的概念 (二)保险合同的概念
(一)合同的概念
1、概念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一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所达成的协议。 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定一种法律关系,明
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是合同主体之间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的基础。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合同的主体是指在合同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
人。合同的主体包括三个层次:当事人、关系人和中 介人。 当事人是指直接参与签订合同的双方;保险合同主体 中的当事人为保险人和投保人; 关系人是指不直接参与签订合同,但在合同中规定享 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方。关系人为被保险人、受益 人和保单所有人; 中介人是指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的人。 中介人为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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