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对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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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意与雇主的12项区别

团意与雇主的12项区别

赔付效果
责任,被保险人仍可依据相关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 再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的赔偿是补偿或覆盖被保险人对雇员依法应承担的赔 偿责任
定残标准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一至十级共 281 项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GB/T16180-2014) 一至十级共 572 项,同社保工伤保险
保险标的 保险属性 保障项目
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险 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四要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
责任保险(财产保险)
工伤+职业病
雇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可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
保障时间
全球 24 小时(或中国大陆地区 24 小时)
(视同工伤第一种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鉴定机构
保险人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
社保局工伤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机构 可作为管理费用,在税前列支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是否抵税
不能税前列支
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团体意外险 被保险人
16-64 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雇主责任险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受益人
员工本人 (理赔实务中,5 万元以内的赔款可以由企业代领) 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
雇主 (保险赔款支付至雇主公司账户) 一种赔偿责任(雇主依法对雇员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
身故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用、住院津贴
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误工费用、 法律费用(仲裁诉讼及其他必要合理费用)

承担时间

关于团体意外伤害险与雇主责任险差异分析

关于团体意外伤害险与雇主责任险差异分析

报告主旨:关于团体意外伤害险与雇主责任险差异分析说明:一、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区别1、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内容不同A、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不论是否上班期间的事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赔偿费用只有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赔偿金);B、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工受到伤害(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赔偿费用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期间的床位费、陪护费、伙食费、取暖费、空调费;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安装假肢、假牙、假眼和残疾用具费用。

)相比较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更加接近工伤保险。

2、法律意义不同根据我国当前法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为员工福利性保险,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者近亲属,保险赔款只能转入员工本人或近亲属帐户,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企业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发生死亡或伤残时,员工或家属还可以向企业再索取一份赔偿金。

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可作为一种法律风险转移,受益人为企业,保险赔款直接转入企业帐户,转移企业因员工意外事故而产生民事赔偿风险。

3、纳税政策不同从税收政策上分析,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因属于福利性保险,是企业自愿为员工赠送的保险,因此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而雇主责任险可以列入企业成本进行开销,无需额外申报纳税。

4、赔偿条件不同A、住院天数差异较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对雇员住院时间有明确约定,一般为事故发生后180天,对于小伤影响不大,单对于骨折等事故无法承担二次手术等费用。

B、残疾标准差异加大,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残疾鉴定标准为保险公司名列的几种情形,通常需要缺肢或功能丧失方可理赔,条件十分苛刻。

而雇主责任险对伤残等级标准参照工伤部门的标准执行。

团体人身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团体人身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都是保证人身遭受意外伤害时负赔偿责任,但两者之间有重要区别。

区别如下: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1、二者的被保险人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π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2、二者的保险标的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π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3、二者的赔偿依据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只有在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雇主应对雇员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才负责赔偿。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保险人是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程度予以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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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4、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或全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

从法律上讲,得到团体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或雇佣合同在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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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区别
5、保险金额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额一般确定为雇员年工资的一定倍数。

而团体人身意外险的保额由投保方自行确定。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司法实践中,有时会混淆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做出错误的决定,实则两者有重大区别,先从四个方面做对比在从六个方面作详细介绍。

1、保险责任雇主责任险: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津贴,法律费用,职业性疾病给付等。

团体意外险: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

2、赔付对象雇主责任险:直接赔付给雇主,然后由雇主转给雇员。

团体责任险:直接赔付给雇员。

3、伤残等级雇主责任险:针对工伤按工伤实际伤残鉴定标准赔付,包括职业病,针对非工伤意外按照商业意外实际赔付。

团体意外险:按照商业意外实际赔付。

4、法律后果雇主责任险:雇主依法履行经济赔偿责任,不再承办法律责任。

团体意外险:不能免除雇主责任,员工及家属获得保险赔偿后,还可以要求雇主赔偿,法律是支持的。

所以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可以说是等于工伤的责任加团体意外险的责任,保障更为全面。

更详细的说:1、两类险种释义不同团体意外险,就是以一张总保单为某一企业单位的所有成员或大多数员工提供人身保障的保险。

雇主责任险,则指企业所投的对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企业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企业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公司可以通过购买雇主责任保险转嫁公司责任。

2、保险标的不同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作为公司员工的生命或身体,属于人身保险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节人身保险合同第31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雇主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是企业,更确切的说是企业主,其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属于财产险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节财产保险合同第65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对比方案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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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对比方案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公司员工商业保险购买方案分析一、保险目的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解除员工后顾之忧,增强公司凝聚力,保障企业安全运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二、保险具体方案1。

适用险种(1)雇主责任险(2)团体人身意外险2. 承保适用人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员工,均为被保险人。

3。

保险险种具体分析(1)雇主责任险①保险标的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②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起讫时间该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终止二十四时止。

③保障期间在保单有效期内,“雇主责任险”只保障雇员在受雇并且在执行任务期间;虽然在保险期间,但雇员所受伤害或者侵犯第三人权益并不是发生在执行雇主安排的任务,或者与完成安排的任务有关的活动期间,雇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也就当然地不承担对雇主的赔偿义务。

④保障范围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当雇员在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或者任务时,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导致第三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赔偿给第三人的损失可向保险人索赔。

)⑤保险受益人“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只能是雇主。

⑥赔偿金处理方式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不是支付给受害的雇员或者他的法定继承人的,而是支付给雇主的,或者支付给雇主指定的受益人或者他的法定继承人的,雇员只能得到雇主的事故赔偿金,不能得到“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

⑦赔偿限额与免赔额(三方比价)(2)团体人身意外险①保险标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人身,当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受伤害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

该保险的主要承保对象是员工。

②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起讫时间该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终止二十四时止.③保障期间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除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的情形,无论被保险人是在受雇期间并执行任务,还是受雇期间不执行任务,还是不受雇也不执行任务,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受到伤害都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④保障范围凡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含18周岁及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工作或劳动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不保对职业病.“人身意外伤害险”仅对被保险人的损害进行补偿,如果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侵权致有损害需要赔偿时,适用侵权行为法的规定,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雇主、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⑤保险受益人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员工本人或指定与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之比较分析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之比较分析

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概念团体人身保险是指用一张总括的保险单对一个团体的成员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保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或残疾的保险。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是单位、组织,被保险人是该团体的成员。

(2)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是其成员(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即对被保险人生命的灭失和身体的受伤给予保险保障,由此减少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

(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主要决定于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类别。

2.雇主责任险的基本概念雇主责任险是指由雇主投保的,保障其员工在受雇工作期间遭受意外而受伤、死亡或患与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死亡或伤残,雇主因此而须负责的医药费、诉讼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1)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即单位),被保险人是雇工。

(2)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一种责任,即雇主依法和根据雇佣合同应对其员工在受雇工作期间遭受意外而受伤、死亡或患与工作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所致死亡或伤残,因此而须负责的医药费、诉讼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3)雇主责任险的费率主要由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决定。

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关系1.相似之处。

二者在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尤其是在实务操作中。

(1)投保人相同。

二者的投保人都是单位、组织或团体。

一般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绝大部分由投保人负担,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由投保人负担。

(2)投保手续类似。

投保这两种保险均需填写团体保险投保单、以一张总保险单保障许多人。

(3)确定费率的基本因素相同。

这两个险种保险费率的确定都要考虑员工所属的职业类别。

2.不同之外二者的区别涉及人身保险与责任保险的根本区别。

(1)保险标的。

人身保险直接为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提供保险保障,其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在保险责任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意外身故保险金或意外残疾保险金,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或被保险人。

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区别(一)条款表述中的异同点1.保险对象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年满10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雇主责任保险: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所聘用的员工。

2.保险责任范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烧伤或医疗费用。

中国大陆境内24小时保障。

雇主责任险:在保险有效期内,在受雇过程中(包括上下班途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贵公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所致伤、残或死亡。

对贵公司根据劳动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雇员名册,对发生伤、残、亡的雇员进行赔偿。

团意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为必须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RMB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雇主责任险医疗费:保险人赔偿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及非自费药费部分。

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五天(不包括五天)的,按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赔偿误工补助,以医疗期满及确定伤残程度先发生者为限,最长不超过1年。

死亡、永久丧失全部/部分工作能力:按保单所附伤残赔偿额度表现定的百分比乘以出险员工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赔付。

(二)相似之处1、投保人相同:二者的投保人都是单位、组织或团体2、投保手续类似:投保这两种保险均需填写人员清单,以一张总保险单保障许多人。

3、确定费率的基本因素相同:这两个险种保险费率的确定都要考虑员工所属的职业。

(三)不同之处1、被保险人不同雇主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雇员(职工)。

2、保险标的不同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障对象是雇主,其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

雇主责任险具有偿付的替代性和保障性特征,即代替被保险人(雇主)承担对雇员因工受伤、身故或患有关职业病的经济偿付责任,保障雇主免受经济赔偿、给付的风险;保险给付的基础是雇主对员工的伤亡负有法律责任,否则,即使雇员因工发生伤亡,雇主在法律上没有赔付责任,保险公司也不负责给付。

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对比分析

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对比分析

四、两个险种使用区别
案情简介
2009年6月,某企业主为其员工每人购买了团体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每人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保险期限 为1年。2010年4月19日,该企业员工小吴在施工过程中不 幸从高处坠落至死。不久,保险公司把保险金赔付给了小 吴的亲属。但小吴的亲属又找到该企业,要求赔偿小吴死 亡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12万元。该企业认为,已为小吴购 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小吴的亲属也从保险公司得到赔 付,小吴的亲属无权再要求赔偿。请问:已为雇员购买人 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还应担责吗?
三、两个险种对比
(二)不同点
2.保险金额确定 雇主责任险保险金主要考虑雇员的伤残程度和在特定 时间段内的平均工资额。 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根据一定方式估算或按约 定的价值确定,意外伤害保险金给付主要根据被保险人的 身体残疾程度和保险金额。
三、两个险种对比
(二)不同点
3.保险责任期间的差异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期间一般是正常工作期间,或 与完成工作任务直接有关的期间。 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责任在保单生效后的每天24小时均 有效,而不论是在工作期间,还是非工作期间。
(一)死亡赔偿金; (二)伤残赔偿金; (三)误工费用; (四)医疗费用。
一、雇主责任险介绍
(三)保险责任-2
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 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 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 也负责赔偿。
四、两个险种使用区别
案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 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1、定义不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

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雇主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其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时,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简单来说,团体意外险属于人寿保险,而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的责任险。

2、投保人不同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雇主。

雇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购买雇主责任险,雇员不能为自己购买雇主责任险,不能成为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

而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是多种多样的。

雇主可以为自己买,也可以为雇员购买,还可以为和他有关系的第三人购买,此时雇主是投保人;雇员也可以自己给自己购买,此时雇员自己是投保人。

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也可以为被保险人购买人身意外险,此时与被保险人有关系的第三人就是投保人。

3、保障范围不同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了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身故、残疾,疾病(含猝死)身故、残疾,各种交通意外身故、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残疾。

而雇主责任险保障范围是员工在工作期间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情时,因意外导致的死亡、伤残及医疗的费用,员工因工作关系患职业病以及因此产生的雇工费用。

4、保障风险不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员工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

不论是否在上班期间和自己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别不大。

雇主责任险负责赔偿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伤残或死亡,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5、保险受益人不同团体意外险的保险受益人可以指定和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如果被保险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在事故中伤残的,被指定的人是保险受益人;。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雇主给雇员购买了团体人身意外险一、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作为财产保险核赔人员,说几句,鉴于财产保险公司报备的条款存在差异,在这里仅供您参考(具体):一、首先,这是两个类别的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责任险序列。

1、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请注意,如果没有达到烫伤/烧伤、伤残级别或者死亡的,一般不属于保险责任)。

2、雇主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雇员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伤残或死亡,并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国内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出险情形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即如果发生某次事故,雇主依法可不承担责任,那么绝对不属于雇主责任险保险责任。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为员工福利,在法律意义上不能减免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者近亲属;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以法律法规为基础,可作为一种法律风险转移,受益人一般为员工本人。

二、雇主责任险与意外险的比较雇主责任险与工伤责任险同属责任保险范畴,与团体意外险在本质上有所不同,责任保险只能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而团体意外险只能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雇主责任险和工伤责任险所保障的是雇主,即企业、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承担的对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

而团体意外险保障的是源公司员工因意外所造成伤害,被保险对象是员工个人。

雇主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雇主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四、理赔不同--主险(1)
1、雇主险A主险有2个。
➢ 一个负责赔偿死亡伤残。如果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不含 5天)按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进行误工补助,以医疗期 满及确定伤残程度先发生者为限,最长不超过1年。如果确定伤 残,伤残金要扣除已支付的误工补助金。
特别提醒:▀若有伤残时,赔付伤残金时需扣除已支付的误工补助金。 ▀如有其他相同保障的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存在,不论该保险赔 偿与否,保险人对死亡伤金、医疗费用的赔偿,仅承担差额责任
1和4属于诊疗项目;2和3属于医疗服务设施项目; 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
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22号)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四、理赔不同--主险(3)
2
保险标的不同
3
保险责任不同
4
理赔不同
5
伤残适用标准不同
6
限额设置不同
7
承担法律后果不同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一、被保险人不同
1、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企业组织、是单位。
2、团意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是个人。
所以赔款支付对象不一同。
➢ 雇主险赔款支付给单位。 ➢ 团意险赔款支付给个人。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四、理赔不同--附加险(4)
雇主险附加险(常见) 1、附加误工补助保险
提示点:该误工补助包含了最低生活补助;提供的工资证明超过纳税额 度的要提供完税凭证。
2、二十四小时扩展条款 (人身意外扩展条款)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

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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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异同
2、保障范围不同 (1)对职业病保障不同 团意险---如果没有附加职业病条款,不赔付 雇责险---雇员在受雇期间因职业病受损害,要赔偿 (2)对第三人侵权保障不同 团意险不赔,雇责险属于责任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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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异同
3、保险的期间不同 团意险---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除除外责任外的行为,只 要被保险人因意外受伤害都属于赔偿范围 雇责险---只保障雇员在受雇并且在执行任务期间(非雇主安 排的人物有关的活动期间,不承担保险责任)
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异同
1、保险标的不同 a.团意险---被保险人的人身 被保险人因意外受伤害后,获取保险约定赔偿 b.雇主责任险---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雇主对雇员履行赔偿义务后,保险人才对雇主赔偿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有无雇佣关系) 团意险---关系广可以为所有关系 雇责险---关系明确仅为雇主和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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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意险和雇责险关系
团意险和雇责险的关系是:
互补关系
雇责险和团意险各有优缺点,从企业主和企业角度首选雇责 险可以理解,但是有很多风险从雇员角度是无法完全覆盖的 ,如果作为企业主给与雇员更多的福利保障,那么“雇责险+ 团意险”是很好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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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意险和雇责险关系
举例: 雇责险+补充团意险 1、员工出行旅游,旅游途中车祸,雇主虽然无权益承担责任 ,但是从人性角度,雇主应该、也可以给与雇员的生命的保障 。 2、雇责险采用工伤赔偿标准,团意险一般采用国家规定十级 伤残标准(也可以附加调整条款变更为工伤赔偿标准),同时 参保可以拓展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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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与团体人身意外险优劣对比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人身意外险优劣对比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人身意外险优劣对比雇主责任险与团体人身意外险优劣对比这些天一直跟踪一个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的项目,投保人是一个大约300人的一个装修工程公司,其中有30%左右的人要经常出国,主要是在非洲进行建筑施工。

该公司自2003年开始就为全体员工投保意外保险,出国人员的意外保障还要更多,保费规模也越来越大,然而最近两年的几次理赔以及在办理投保和增减员的过程中,客户发现团体意外保险仍有很多不足之处,今天我跟大家总结一下,以供参考!1、团意险在理赔时,大多遵循中国人行颁布的7级伤残赔偿标准,也就是说,在工伤鉴定的范围内8级和9级伤残,不属于赔偿范围。

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8级和9级伤残事故还是常有发生的,也就是说团意险保障的不够全面。

2、团意险对于人员增减是有人数限制的,一般人员的变化不能超过总人数的30%。

如果是一般企事业单位,一般比较适合,而对于那些人员流动性强的单位,如工程公司,保安公司等就不太适合。

3、团意外险虽然是由单位统一办理,但并不能完全替投保单位排忧解难,比如职业病就不在团意险保障范围。

针对以上三个团意险的劣势,我们可以向客户推荐雇主责任保险,这个险种是以投保单位的责任为保障范围,比较具有针对性,现在的社会,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加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面临这样一个难题,就是在工伤事故中将承担更多更大的责任,除了通过工伤保险等国家强制统筹保险外,雇主责任保险是一个很不错的补充。

雇主责任保险也是以人为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一般为每人xxx元保费。

保费的影响因素决定于以下几个方面:1、投保人经营性质及工作范围2、雇员人数及工作性质3、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

4、有无医疗保障需求,有无误工保障需求。

从实践中看,由于雇主责任险是以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赔偿的依据,所以保障范围与团体意外保险差异较大,虽然雇主责任有之上提到的三点优势,但他并不包含在非工作时间的意外保障,换个角度看,就是发生的意外或疾病与雇主无法律责任关系的话,该险种不负责赔偿。

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团意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异同点 1.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险,保险标的是责任;而团体以为则保的是员工的人身安全,属于意健险。

2.被保险人不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一般是企业负责人,而团意险的被保险人则为员工。

3.赔偿责任不同: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责任为工作时间内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职业病、误工费等;而团体意外仅对意外伤害进行赔偿。

雇主责任险仅保障员工工作时间所发生的意外。

4.雇主责任险是客户将根据劳动法要对员工所负责的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是属于员工的基本保障,赔款将直接支付给企业;而团体意外则为员工的福利,因为发生风险之后,员工既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款,还可以向企业所要赔付。

5.理赔款所赔不同,雇主责任险赔款是针对投保者,团体意外险赔款是针对被保险人(也就是受伤害者) 6.费率有所不同。

一般雇主责任险的费率要高一点。

相同点 1.保险责任均包括意外; 2.保障明细都为: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两项。

其实对企业而言,两者各有所长,但是选择团体意外的企业需面临员工再次要求赔付的风险。

例:一个工人在单位工作时受伤了,花去住院费两万元。

造成了残疾,要赔偿五万元。

和单位达不成协议,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单位要赔偿七万元。

承担诉讼费2000元。

如果是雇主责任险,那么如果在保额内,保险公司会赔偿单位应该承担的全部费用72000元。

如果是意外险,那么单位就要赔偿职工72000元,另外,被保险人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残疾金5万元(如果是一级残疾意外伤害保额五万的话)条款如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雇主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或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下同)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合法成立的组织均可成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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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商业保险购买方案分析
一、保险目的
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解除员工后顾之忧,增强公司凝聚力,保障企业安全运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保险具体方案
1. 适用险种
(1)雇主责任险
(2)团体人身意外险
2. 承保适用人
凡年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员工,均为被保险人。

3. 保险险种具体分析
(1)雇主责任险
①保险标的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

②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起讫时间
该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终止二十四时止。

③保障期间
在保单有效期内,“雇主责任险”只保障雇员在受雇并且在执行任务期间;虽然在保险期间,但雇员所受伤害或者侵犯第三人权益并不是发生在执行雇主安排的任务,或者与完成安排的任务有关的活动期间,雇主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人也就当然地不承担对雇主的赔偿义务。

④保障范围
在保险合同期间内,凡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

(当雇员在完成雇主交付的工作或者任务时,侵犯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导致第三人损害的,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赔偿给第三人的损失可向保险人索赔。


⑤保险受益人
“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只能是雇主。

⑥赔偿金处理方式
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不是支付给受害的雇员或者他的法定继承人的,而是支付给雇主的,或者支付给雇主指定的受益人或者他的法定继承人的,雇员只能得到雇主的事故赔偿金,不能得到“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

⑦赔偿限额与免赔额(三方比价)
(2)团体人身意外险
①保险标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人身,当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受伤害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

该保险的主要承保对象是员工。

②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起讫时间
该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起始日零时起至保险责任终止二十四时止。

③保障期间
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排除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的情形,无论被保险人是在受雇期间并执行任务,还是受雇期间不执行任务,还是不受雇也不执行任务,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受到伤害都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

④保障范围
凡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含18周岁及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工作或劳动的投保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以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不保对职业病。

“人身意外伤害险”仅对被保险人的损害进行补偿,如果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侵权致有损害需要赔偿时,适用侵权行为法的规定,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雇主、保险人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⑤保险受益人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员工本人或指定与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为受益人。

⑥赔偿金处理方式
“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赔偿金是由保险人支付给受益人的。

⑦赔偿限额与免赔额(三方比价)
三、购买建议
综合以上两种保险方案分析,建议购买团体意外险,其明显优势在于:
1.无论意外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除保险公司免赔条款及免赔额外均给予赔付(雇主责任险只给予赔付工作场所内意外事故,其余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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