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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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新区环境保护局群众监督制度为加强群众监督力度,建立和推行公开、投诉、处理、评议为一体的群众监督制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局特制定群众监督制度。

一、实行透明投诉制度

向全社会公布投诉热线“12369”、“4118983”,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予以回访。建立健全局信访调查处理日制度,局领导主动接访,带案下访,面对面听取群众投诉反映,由局领导牵头着手解决问题。

二、实行会议制度

主动倾听来访群众的呼声,及时做好记录按时限办结,并将定期召开会议,了解信访、来访案件办结情况,切实解决好环境污染问题。

三、实行意见征求制度

在局内及各基层环境管理单位设立群众意见箱,征求群众关于环保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四、实行问卷调查制度

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发放问卷调查,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工作的意见和满意度以及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五、实行回访走访制度

不定期开展回访活动,随机选择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通过走访、电话回访、座谈会等方式,重点了解他们在业务办理、接受监管过程中有无遇到办事人员或执法人员“吃、拿、卡、要”、态度蛮横、执法粗暴等问题。

六、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对敏感建设项目,在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的基础上,邀请企业、社区、群众、专家评审团等三方代表召开听证会,坦诚交流,接受监督,确保建设项目审批工作透明、公开、公正。

七、实行公开承诺制度

通过挂牌上墙、公开栏公示等形式,对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及收费标准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并不断予以调整完善。

八、实行媒体网络民意互动制度

认真对待全市各大媒体的负面报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

金阳新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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