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财务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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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研发费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政策讲解

2017研发费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政策讲解
研发费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讲解(2017)
第一部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
2008年新法实施之前
政 策 演 变
2008年政策 2013年扩围 2015年新政
基本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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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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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加计扣 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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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设计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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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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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程序
具体内容--可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范围
研发活动 明工进术识为 确艺技新︐获 目而术知创得 标持︑识造科 的续产︐性学 系进品或运与 统行︵实用技 性的服质科术 活具务性学新 动有︶改技知 ︑
• • • • • • (一)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原理或技术路线; (二)项目主要技术创新内容(技术关键、技术难点等); (三)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四)项目研究开发费预算安排; (五)项目研发条件,包括研发团队及开发实验条件等; (六)项目成果市场应用前景及经济效益预测分析等。
变更调整
资料流转
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和归集
非核心性研发支出,限额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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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计算公式,减少计算错误
按项目分别计算
• 某企业2016年进行了二项研发活动A和B,A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00 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2万元,B共发生研发费 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8万元,假设研发活 动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 • A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12)×10%/(1-10%)=9.78,小于实 际发生数12万元,则A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97.78万元 (100-12+9.78=97.78)。 • B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8)×10%/(1-10%)=10.22,大于实 际发生数8万元,则B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100万元。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建议-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建议-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建议-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2月1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2016年6月29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2016年是实行新认定办法的第一年,在紧张的申报期限和对申报资料的摸索中,截止2016年10月10日,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三批次:7月25日、8月30日和10月10日)已全面结束,相关认定的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从目前科技、税务及财政部门前期审查工作来看,今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存在以下新的情况:
1、高新技术企业取消复审,加强年度企业状况审核
2016年6月29日颁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在通知中明确: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2016年以后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在三年内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可享受税收优惠,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2、财政部门加强了对审计中介机构的审核力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中明确规定:中介机构要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财税2017 79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7  79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7-11-0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要求,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现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2.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4.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最新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最新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
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
将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企业更名不再报领导 小组办公室备案 。增加涉密企业认定和异地搬迁企业资质互认。
加强检查和监管,明确了采用备案与跟踪监管、随机抽查与重点 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检查 。
仍然是八大技术领域,扩充了航天、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支撑技 术,取消了功能食品和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变“高新技术改造传 统产业”领域为“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
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 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科高秘〔2017〕 89)
二、高企认定新政策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 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 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017与201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区别

2017与201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区别

2017与2016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区别2017年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你还需要做这些准备工作!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资质,是荣誉,更有税收优惠。

2017年高企申报企业遇到很多问题,直接导致高企认定失败。

若企业没有在上一年度做好充分准备,认定失败的概率将大幅增加。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好处1、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凡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重新认定,重新认定通过可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

2、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且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3、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任何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资质认证,对于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基础,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5、促进企业科技转型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6、提高企业市场价值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证明了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更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有利条件。

二、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十大变化今年实行新的高企认定政策后,无论是从认定条件、程序细则还是评审要求等方面,均发生了重大变化。

变化一:在成立时间上的变化过去是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指的是一个会计年度。

财税〔2017〕34号--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7〕34号--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
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科技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
为进一步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

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
2017年5月2日。

最新,经典,精品课件】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最新,经典,精品课件】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
(苏高企协发 〔2016〕2号)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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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下降40%(税率从25%降至15%) 优先获得政府扶持资金立项 品牌效应和企业荣誉 有利于市场开展和招投标 可以获得科技贷款 获得政府奖励 帮助企业建立完整的研发体系 上市的基本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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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前一年内 未发生重大安全、重 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 境违法行为。
八大条件 须 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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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报告中介机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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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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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h786源自 变化《认定办法》《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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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办法》变化的主要内容
1、认定条件与程序 2、监督管理 3、领域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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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定条件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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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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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领域修订
(1)领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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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第一篇: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2017 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及优惠政策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时间 2017年度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3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6月15日--7月14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B、实用新型6件以上;C、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6件以上;(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解读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四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五
条)
条)
第三章 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三章 认定条件与程序
(五条)
(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两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六条)
第五章 附 则(四条) 第五章 附 则(三条)
一、认定条件的变化
国科发火【2008】172号
国科发火【2016】32号
对比分析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 不变(只是
国科发火【2016】32号
对比分析
见国科发火
(三)对企业主要 〔2016〕32号 (二)产品(服务)属 产品(服务)发挥 附件,领域发
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核心 支持作用的技 生重大变化,
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 术属于《国家重点 70%以上原先认

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 定的高新企业
域》规定的范围
都不在新的领 域内
理工作网”公告,由认 改为10个
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 工作日 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异议的,由 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三、后续管理的变化
流程 国科发火【2008】172号 国科发火【2016】32号 对比分析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 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 期为三年。企业应在 后续管 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 理 复审申请,不提出复 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 的,其高新技术企业 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关证明材料
严谨
二、认定程序的变化
流程 国科发火【2008】172号 国科发火【2016】32号 对比分析
提出认
4.企业高新技术产 新增要求:
品(服务)的关键 提供每项 技术和技术指标、 技术或高
定(提
生产批文、认证认 新产品的

2017030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解读及申请实务

2017030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解读及申请实务


12.5% 节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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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50%加计扣除相关 法规更新
研发活动的定义
•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或; •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 • 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 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企业成长性
• • 净资产 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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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政下申请高新技术 企业的要点
新政下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要点
对研发活动和研发费用的日常管理 支持文档税务准备、收集、整理和保存 阶段性自评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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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加计扣除的条例改变 – 119号文(续)
三年申请追溯 • 允许企业追溯申请前三年未享受优惠且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新增加项目: 创意设计
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 • 工业设计与模型设计 •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 • 多媒体软件与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 • 风景园林工程工程专项设计
• 可以在“近三个会计 年度”之前取得。
• 类型一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 利)、植物新品种、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国家新药、国家一级 中药保护品种、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等 • 类型二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 设计专利、软件著作 权等(不含商标)
• 对主要产品发挥核心 支持作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知识讲解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知识讲解
• (1)人员人工: • ①获取申报企业编制的研究开发人数统计表和申报企业缴纳职工
“五险一金”的相关资料,检查两者之间是否相符,必要时,抽查劳 动合同; • ②检查研究开发人数统计表中研发人员的认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如大专以上研发人员的比例, 科技人员占全部人员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 ③对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中的本项目研发人员 数进行汇总,将汇总数与研究开发人数统计表中的合计数核对,并记 录差异的原因;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财务处理(三)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 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 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 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 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 注:达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标准的支出不能一次性计入研发费 用,要计提折旧或摊销。
• 研发用材料、水电燃料一般不要超过全年总耗用材料的1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的归集(一)
•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 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长期待 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 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 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 特定条件(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 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

2017年最新高企认定政策分析

2017年最新高企认定政策分析

高企认定政策分析一、变化1、将人员结构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取消了学历的限制。

2、降低了年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收取对于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由原先的6%降低到5%。

3、取消了“近三年内”获得知识产权的限制,以及“5年以上独占许可”获得知识产权的方式,但同时明确知识产权必须是对企业主导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4、仍然是八大技术领域,扩充了航天、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支撑技术,取消了功能食品和农产品深加工的产品。

5、取消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决定,要求在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发展情况报表。

6、将公示时间由15个工作日改为10个工作日;企业更名不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增加涉密企业认定和异地搬迁企业资质互认。

7、加强检查和监督,明确了采用备案与跟踪监管、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检查。

二、关于企业费用1、参考加计扣除放宽研发费用的核算口径,新增五险一金、创新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新药临床试验费、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2、其他费用比例由原来的不超过10%提高到20%。

3、删除“与其他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办公费”、等概念广泛、不以确定的内容。

4、研发经费占比从3、4、6%——3、4、5%,向中小企业倾斜。

三、注意事项1、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的财务报表不应为含下属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资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2、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

3、中介机构。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应提供其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和承诺书(附件3),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对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意见。

2017年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梳理(截止2017年11月17日)

2017年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梳理(截止2017年11月17日)

2017年税收政策变化梳理(截止2017年11月17日)2017年是税收政策变化很大的一年,我们把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将税收新规分为三类,政策类、程序类、管理类,下面分别加以说明:一、政策类1.企业所得税(1)简述本年度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对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对小微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研发费用扣除标准提高。

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财税[2017]3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摊销。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进行了调整,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在按相关规定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如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政策解读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政策解读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与加计扣除研发费异同1、人员人工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来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不含各种基本保险或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加计扣除: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2、直接投入:都指原材料、燃料和动力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

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不含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购置费用)加计扣除: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高新技术企业: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加计扣除: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无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及研发设施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上述两项都指研究开发活动购置的设备,正常生产的设备折旧费不能计入。

4、设计费用高新技术企业: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只指设计费用,不含其他费用)加计扣除: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5、装备调试费工艺装备:产品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总体,包括刀具、夹具、模具、量具、检具、辅具、钳工工具和工位器具等,简称工装。

工艺设备:完成工艺过程的主要生产装置,如各种机床、加热炉、电镀槽等,简称设备。

新规下2017高新企业认定筹划实务②:研发费用、高新收入

新规下2017高新企业认定筹划实务②:研发费用、高新收入

新规下2017高新企业认定筹划实务②:研发费用、高新收入编者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新规,对2008年颁布实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予以较大修订,在核心知识产权、科技人员比例、研发费用比例等指标进行了调整,尤其是强化了后续监督管理。

本期华税重点关注研发费用、高新收入两大指标,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是高新认定和维持中两个核心指标,且按照规定需要提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新规对两大指标均作出了较大的修改,企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尽早做出调整和安排,结合华税服务经验对企业提供以下建议。

一、研发费用指标(一)“范围”变化1、人员人工费用。

明确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可以计入研究开发费用,同时明确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2.设计费用。

《工作指引》明确设计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3.其他费用。

范围扩大,增加了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且限额由原来的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调整为20%。

(二)“占比”变化根据《认定办法》: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工作指引》将年收入小于5000万的企业,占比由6%调整为5%,提现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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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财务政策解读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即将开始,您准备好了吗?对于高企申报的最新财务政策您都了解了吗?小编快马加鞭,整理了5大财务政策解读,帮您提高认定通过率!一、研发费用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需要满足哪些要求?(一)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二、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有哪些?企业应设置高企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

范围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

(一)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
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

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三)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四)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五)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
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八)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包括哪些内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对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一)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二)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
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三)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

四、成长性指标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考察?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

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1)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净资产=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 分计算。

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
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成长性得分指标赋值分数
≥35%≥25%≥15%≥5%≥0≥0≤20分净资产增长率赋值
≤10分A9-10分B7-8分C5-6分C3-4分E1-2分F0分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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