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2018版高中政治必修二政治生活重要知识点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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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核心考点归纳
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制度背景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
(1)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
(2)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根本不同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3)国家的含义及根本属性
从本质上讲,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4)民主
①民主的含义: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②民主的特点: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存在超阶级的民主和“全民的民主”。
③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另一方面,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只有在统治阶级或人民内部实现充分的民主,才能使得国家政权获得有效的政治支持和必要的政治力量,才能有效地实施对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的专政;专政是民主的政治保障。只有实施对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力量的专政,才能巩固特定的国家政权和统治阶级的政治地位,保障社会政治的稳定,才能使统治阶级或人民内部的民主获得必要的政治条件。
(5)人民民主特点:(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
①最广泛的民主,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的广泛性。
②最真实的民主,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如宪法、刑法)和物质(如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国库开支)的保障,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还表现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③最管用的民主,表现在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能够有效杜绝西方国家常见的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开“空头支票”问题,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避免相互掣肘而导致内耗严重、效率低下的弊端。
(6)人民民主专政
①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专政的职能。国家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打击各种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②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③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A.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是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庄严地载入我国宪法。
B.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原则和方式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②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政治自由的行使是相对的,公民必须依法行使。
③监督权。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批评、建议、检举、申诉和控告权。(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政治义务是指公民应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责任。
①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②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③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义不容辞的责任)④公民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光荣义务)
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常考主观题)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含义: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具体表现:①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②国家在依法实施处罚方面,对任何公民一律平等;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①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②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③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要求:①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我们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②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丛国家利益。
⒋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
⑴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基本内容;⑵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⑶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⑷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5.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和途径
(1)民主选举
①民主选举的方式: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直选优点:它使每个选民都有机会选择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缺点:不适合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成本较高;间选优点:选举成本较低,便于组织,适合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缺点:不能充分表达每一个选民的意愿。
适用范围:适用于县及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直选);县级(不含县)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乡及乡以上各级政府的领导人员的选举(间选)②选择选举方式的依据:A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确定;B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
③公民珍惜选举权利的原因:A.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B.增强公民参与感、责任感,增强公民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C.提高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
④如何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A.公民应积极参加选举,认真行使这一权利,不断增强公民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增强公民的参与感和责任感。B.公民要不断提高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