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范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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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人:**市*** 业主:*** 被答辩人:**省聊**有限公司住所地:**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被答辩人:**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街**号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被答辩人:**市**有限公司住所地:**省**街道**路**号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被答辩人**有限公司与被答辩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答辩人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一案,现答辩人**市**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答辩人系涉案汇票(票号为***)的善意持票人(答辩人已于年月日将票据原件交于法庭,庭长***也于收到时向答辩人出具收条),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在本诉中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并应依法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具有无因性的特点,票据权利的取得以交付为要件,票据权利的行使只需提示票据即可。答辩人以合法的方式取得涉案汇票,理应享有票据权利。

而在本案中,被答辩人**有限公司不慎丢失涉案汇票应产生的法律后果应为被答辩人***有限公司向盗取者或者拾得者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而并非当然重获票据权利。况且,被答辩人**有限公司系涉案汇票的出票人,作为主债务人,从涉案汇票签发之日起即不享有票据权利,在本案中却提出确认涉案汇票的票据权

利归被答辩人**有限公司所有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实属恶意诉讼!对于给答辩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答辩人保留向被答辩人**有限公司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

被答辩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作为在涉案汇票上签章的答辩人的前手,现在仅仅是涉案汇票的债务人,对涉案汇票承担保证责任,根本无票据权利可言。

通过以上分析,如果本诉在没有答辩人参加的情况下,其实质就是三个票据义务人企图通过本案诉讼,借助贵院的公权力,将本属于答辩人的票据权利公然的、采用表面“合法”的形式掠夺,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二、本案中据以提起诉讼的基本事实,即向**市**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程序事实,也存在重大瑕疵。

被答辩人**有限公司作为涉案汇票的出票人,已于出票之日将涉案汇票交付收款人**有限公司,并且收款人也已经在背书人栏内加盖了公章,根据涉案汇票记载显示,收款人又背书转让给了被答辩人**有限公司,在此过程中,作为出票人的被答辩人**有限公司怎么可能“不慎丢失”,这其中必有蹊跷。

公示催告程序是在票据在遗失、灭失、被盗的情况下,为了限制票据在拾得、盗取后继续流转而创设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以避免票据权利人在票据遗失、灭失、被盗后的受到经济损失。但是,被答辩人**有限公司是出票人,是票据义务人,其根本不是提起公示催告程序的适格申请人。由此可知,该公示催告纯属

恶意挂失票据!终上所述,被答辩人**有限公司先是利用公示催告程序恶意挂失票据,紧接着又提起恶意诉讼企图夺取答辩人的票据权利,可谓是费尽心机!而银行承兑汇票系无因票据,票据的效力与签发票据的原因彻底分离,只要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即享有票据权利。答辩人就是涉案汇票的善意持票人,当然享有票据权利。请求贵院驳回被答辩人**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罚款,以儆效尤!答辩人: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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