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过程的认知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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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过程的认知方法论
作者:刘妙香时间:2007-11-22 10:36:00
我国刑法第61条明确规定了量刑的一般原则,即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裁判。有不少人认为,只要遵从法律的规定,找出相应的量刑事实,将量刑事实套入法律规定即可得出刑罚结果,即从大前提到小前提再到结论的三段论过程。然而,量刑的过程确实如此吗?法官究竟是如何量刑的?本章试图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阐释法官是如何获取有用信息并将之加工为量刑事实的动态的认知过程,以及法官人格在认知过程中的差异及其对识别量刑事实的影响。
一、认知及其过程
(一)认知的涵义
认知概念来源于拉丁文的“cognitio”,是指人们获得和利用信息的全部过程和活动,是由一系列心理能力组成的复杂系统。它和任何系统一样,具有自己的结构、过程和功能。[1]认知结构是指组成认知的各种成分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注意等成分,[2]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心理基础是人的大脑的第二机能联合区,该区的主要功能是接受、加工和储存来自外部客观世界的信息[3];第二,认知对象是客体的属性或规律本身;第三,主要功能主要是对来自外部客体的刺激和信息进行接受、加工和储存,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而使主体获得客观真理;四是以认知成分为主而构成的认识过程,主要表现为外部物理刺激向内部心理活动的转化,物质存在向意识事实的转化。[4]
认知成分之间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人的感觉和知觉属于认知的低级形式,思维、想象等属于认知的高级形式。认知的高级形式依赖于低级形式,反过来又调节和影响低级形式。如人的感觉既依赖于感觉信息,又依赖于人的推理、想象等活动。而且,头脑中已有的知识经验,在知觉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任何单一的认知成分都存在于一定的机构中,并在一定的结构中表现出各自的作用和功能。认知过程是指接受、解释、组织和提取信息的活动,它是人最基本的心理过程,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过程,注意则伴随心理过程的始终,以保证人的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5]如人通过对事物的特征分析和检验,获得外部世界的信息;通过对输入信息
进行编码加工等过程,储存个体经验,并在需要时能为自己所利用;在解决问题时,要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假设并验证假设等。在认知过程中,不同的认知成分发挥着不同的功能[6]:
第一,感知觉功能主要是获得外部世界的信息。通过感觉能够觉察到刺激的存在及其重要性,而在感觉的基础上解释刺激意义的过程就是知觉。知觉的产生不仅需要具体的客观事物,还需要借助于过去的经验或知识的帮助。因此,感觉是知觉的基础,知觉是感觉的深入和发展;感觉越丰富、越精确,知觉也就越完善、粤正确。感知能力决定了人们可以运用在思维上的材料的多少,感知越清晰,数量越多,可供进行分析、比较、组合等的选择也就越丰富。
第二,注意功能主要是选择信息。[7]注意是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也就是说,注意是一种在众多刺激情境中,对一个或一部分刺激做出反应,从而获得直觉经验的心理活动。在注意状态下,人的意识不仅比较清晰,比较紧张,而且能够清楚地意识到此种状态下的活动。注意不是一种独立的心理现象,但它是一切心理活动的开端,并始终伴随着心理活动,保证心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注意具有选择、保持、调节和监督四种功能。其中,注意的选择功能是指选择有意义的、符合需要的和当前活动一致的刺激,避开或抑制、排除其他无关的刺激和影响。这种选择功能既表现为对心理和行为方式的选择,也表现为对刺激对象的选择。由于注意的选择性,人的心理活动才能正确地指向和反映客观事物,而且总是对客观事物局部的反映,调整注意的对象也就能改变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注意是正确地分析、理解问题的重要前提,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选择有关的信息,而忽略无关的信息。
第三,记忆主要是储存人们需要的信息。记忆是通过识记、保持、再现(再认、回忆)等方式,在人的头脑中积累和保存个体经验的心理过程。从信息加工理论的观点看,记忆就是人脑对外界输入的信息进行编码、存储和提取的过程。按照记忆的时间长短,记忆可分为瞬间记忆、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三类。瞬间记忆是指个体凭感觉器官接收到刺激时所引起的短暂记忆,储存时间大约为0.25-2秒;它只留在感官层面,具有鲜明的形象性,而且容量相当大,不加注意,不立刻予以处理,记忆就会转瞬消失。短时记忆,又称工作记忆,是指瞬时记忆中经注意而能保存到1秒钟以内的记忆,它介于瞬时记忆和长时记忆之间。长时记忆是指信息经过充分和有一定深度的加工以后,在头脑中能长期甚至永久保存的记忆。瞬时记忆、短时记忆和长时记忆的区分是相对的,任何信息都必须经过瞬时记忆和短时记忆才可能转入长时记忆,没有瞬时记忆的登记、短时记忆的加工,信息就不可能长时间储存在头脑中。
第四,思维主要是获得内部关系与规律的信息等。思维是以感知觉为基础的,但在反映事物的方式和认识事物的深度、广度上,与感知觉相比有质的不同,是一种高级的认知活动。等等。
(二)认知过程——信息的加工与处理
无论人类个体在能力上有多大差异,所有正常人生来就具备同样的认知过程,也就是一般的信息加工系统。这种信息加工系统按顺序大致包括七种机能[8]:最初的信息接收、选择性知觉、工作记忆、存储和长时记忆、提取、反应的形成、控制过程。具体来说:
第一,最初的信息接收。信息以某种形式被感觉器官接收后传递给大脑,并被存放在瞬时记忆中。虽然时间短暂,大致只有1/4秒,不过足以保证选择性知觉过程决定激活短时记忆中的某种信息,以便进一步加工;未被选择的信息则从系统中丢失。
第二,选择性知觉。知觉犹如被设定了特定筛选功能的过滤器,只有选择性地关注刺激系列中最重要的信息,而关注程度则受刺激本身的因素如刺激的强弱、频率、时间长短等的影响,还受已知内容的影响。也就是说,知觉不仅是自下而上的过程,也是自上而下的过程。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具体领域的专家能够注意刺激系列中的最重要部分。
第三,短时记忆。经选择的信息则被储存到一个心理加工的场所即短时记忆中。短时记忆大致与意识相对。也就是说,可以认为我们在特定时刻所意识到的东西正处于短时记忆中。在短时记忆中储存的信息如果未被复诵,大约10秒钟后便消退。短时记忆不仅保存时间有限,它的容量也十分有限。当新的信息进入短时记忆时,旧有的信息如果没有被存到长时记忆中就会被挤掉,以使新的信息有储存的空间。因此,短时记忆被看作是人类信息加工系统的“瓶颈”。
第四,储存和长时记忆。储存在短时记忆中的信息被以各种途径与原有知识整合以后储存在另一个能够保存较长时间的场所即长时记忆。长时记忆的功能是储存信息以备日后使用。也就是说,人们所知道和经历的多数东西一直保留在长时记忆中。
第五,提取。提取是指一系列的过程,由此能将长时记忆中储存的信息调动到适合当前加工的状态。提取过程随信息加工是自动化的还是受控制的而有所不同。
第六,反应的形成。当希望以某种形式作出反应时,需要将反应编排好。例如,涉及言语行为的反应时,必须产生合乎语法的语言内容,如主语要放在动词前,宾语要放在动词后,并把信息传到用来讲话的发音器官。
第七,控制过程。人类信息加工系统中的信息流,通常是围绕着实现某种目的而组织起来的。所谓目的或者是好奇心,或者是解决问题等等。
应当提出的是,人对外界输入信息的整合作用,发生在注意状态下。虽然注意不是一种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