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书之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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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公告型号查询
【篇一:公告型号及vin编制】
公告型号、vin
编制规则与使用注意事项
一、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与管理规则 1、有关定义
1.1 产品型号: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由企业按照特定的规则编
制并经过规定程序审批的,表达该产品类型和结构特点的代号。
1.2 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
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乘用车分为普通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
乘用车、短头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含救护车、殡仪车等)等。
1.3 商用车辆: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
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4 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
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客车有单层的或双层的,也可牵引一挂车。客车分为小型客车、城市客车、长途客车、
旅游客车、专用客车等。
1.5 挂车: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或特殊用途。就其设计和技术特
性需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道路车辆。挂车按具
体结构特点分为牵引杆挂车(含客车挂车、牵引杆货车挂车、通用
牵引杆挂车、专用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含客车半挂车、通用货
车半挂车、专用半挂车、旅居半挂车)、中置轴挂车(包括旅居挂车)。 1.6 客车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人员及其
随身行李的牵引杆挂车。 1.7 客车半挂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
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半挂车。 1.8按机动车辆型式认证分为
l类、m类、n类、o类和g类(gb/t 15089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l 类:两轮或三轮机动车辆。
m 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 n 类:至少有四
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n1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的载货车辆。
n2类: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2000kg的载货车辆. n3类:最大设计总质量>12000kg的载货车辆 o 类:挂车
g 类:满足一定条件的m类、n类的越野车。
①乘用汽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
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九个座位。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②商用汽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
且可以牵引挂车。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2、汽车产品型号简介
主型号部分车辆技术特征部分
b j 1 0 4 3v8je6 - 2
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代号北京
车辆类别代号
主参数代号
产品序号车辆类型
总质量及载货质量
车身(驾驶室及货厢)类型
发动机类型
轴距、底盘型式及制动型式
技术状态区分号
bj-
〔1〕主型号部分
1) 车辆类别代号(表明车辆所属的分类,按下表的规定。)
2) 主参数代号
①普通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半挂牵引汽车、非专门用
途的专用汽车与挂车(不包括客车挂车及客车半挂车)用整车的总
质量(t)表示主参数代号。半挂牵引汽车的总质量为:处于可行驶
状态的牵引车的质量、半挂车传递到牵引车上的最大垂直静载荷、
牵引车自身最大装载质量(如果有的话)的和。当总质量在100 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②客车及客车挂车、客车半挂车用整车长度(m)(挂车长度按挂车
车身长度确定,国家另有规定除外)表示主参数代号。当车辆长度小
于10 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值(m)的十倍数值
表示。
③乘用车用发动机排量(l)表示主参数代号,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④非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采用定型
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
主参数之差不大于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大于10%,则应按4.2.1.3a)的规定重新确定主参数代号。
⑤除挂车外的各类汽车底盘(非完整车辆)(包括用于专门用途的专用汽车底盘)的主参数代号,按其整车的主参数代号编制。
⑥主参数的数值修约按gb/t 8710的规定执行。⑦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 3) 产品序号
产品序号用于区别车辆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汽车在设计开发、升级换代时的顺序。用一位0~9之间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①已经具有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系列,其产品序号应按照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平台编制;
②尚未具有产品组合规划的产品系列,其产品序号应按照以下原则编制:——首次开发的车型一般用“0”表示,以后换代依次用“1”、“2”、“3”、??“9”表示;
——车身全新换代时,一般应改变产品序号;
——当车辆设计主参数变化不大于原定型车设计主参数的10%时,其主参数代号不变。大于10%时,应改变主参数代号,若因数字修约而主参数代号不变时,则应改变产品序号。
〔2〕技术特征部分
1) 车辆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2) 总质量及载货质量,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3) 车身(驾驶室及货厢)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4) 发动机类型,其代码及含义见下表。
① n类汽车(包括非完整车辆,不含客车底盘)发动机类型代码及含义按下表规定。
【篇二:汽车产品公告简介】
一、名词解释
汽车产品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依据。
环保公告:即《新生产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车型公告》,由国家环保总局对新生产机动车进行型式核准,发布达标车型公告。
ccc认证: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英文缩写,依据中国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