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集煤矿井下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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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编号:BJ-JD-YSQ-15002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板集煤矿井下电机车运行
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地点:井下巷道
施工单位:板集煤矿运输区
编制人:
技术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编制日期:2015年1月30日
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表
措施名称:板集煤矿井下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收到日期:年月日会审日期:年月日
审批意见
措施名称:板集煤矿井下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收到日期:年月日会审日期:年月日审批意见:
板集煤矿井下电机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板集煤矿井下辅助运输使用CTY5/9(CTL8/9)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式电机车运输,由于巷道修护地点多,施工人员分布密集,井口车场短,给电机车安全运输带来一定困难,为确保电机车运输安全,特编制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电机车运行安全措施:
1、电车司机、押车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或持过期的操作证上岗。
2、电车司机、押车工要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上岗前劳保用品要穿戴齐全,戴好矿灯、自救器和瓦斯便携仪。
3、钉道队要加强对轨道、道岔等运输线路设施的日常检修和维护,消除阴阳道、悬空道等现象,使轨道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4、运输机电队要加强对电机车的日常检修和维护,达到完好标准。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5、电机车司机必须按照指令行车,必须按照押车工所发出信号行车。押车工发出信号前,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严禁在运输线路中或附近作业、逗留,以免造成伤害。
6、电机车运行前,应检查物料装车封车情况,不合格车辆严禁运输。
7、严禁边抵车边摘挂销链,严禁动态摘挂销链。摘挂销链时,电机车司机要将车辆停稳,刹紧车闸,然后下车警戒,用木刹掩好矿车,严禁有任何车辆进入摘挂钩头区域。井口车场摘挂销链时,应在井口出车侧设置临时阻车器。摘挂好销链后,押车工发出开车信号前,要站到安全地点警戒,以防人员进入电机车作业区域。没有再发信号电车司机严禁动车,司机在开车前必须先鸣笛或响铃。
8、电机车司机上、下电机车,必须待停车后方可上、下车,严禁机车运行中上下车。电机车司机必须听从押车工信号行车,押车工吹哨子为行车信号,其声响规定如下:一声为停车,二声为前进,三声为后退;紧急停车,吹哨子长鸣或乱声。噪声较大的地点,摇动矿灯作为行车信号,左右摇动矿灯为前进,用矿
灯画圈为后退,上下快速摇动矿灯为停车。距离较远时,信号听不清或看不清,严禁动车。
9、严禁机车运行中,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10、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尾灯,每列车必须跟有押车工。
11、列车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严禁长距离抵车作业,特殊情况下抵车作业必须按照电机车调车、拉车、抵车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12、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
13、2机车或2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 的安全距离。要定期对机车的制动距离进行测定,确保运送物料时制动距离不超过40m;运送人员时制动距离不超过20m的规定。
14、电机车运输超宽、超重、超高、超长物件时,必须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负责指挥,否则不准运送。
15、运送U型棚、轨道、风水管等长材时,必须检查封车情况,封车不合格的不予拉运。车辆连接装置无法用链环连接时可使用直径不小于18.5mm的钢丝绳绳头、锚链连接。连接用的钢丝绳头插接长度不少于4个捻距(24锥),连接的钢丝绳、锚链安全系数不少于6.5倍。
16、机车、矿车掉道时,必须向区调度汇报,认真分析原因,指定专人负责拿道,统一指挥,可用手拉葫芦、起道器、千斤顶等工具复轨,严禁用机车长距离硬拉复轨。
17、押车工要确保连接销插正、插牢、闭锁可靠,连接装置严禁用其他物品代替,禁止使用磨损超限或变形的连接器。
18、严禁在有坡度的地段摘挂钩头,押车工必须待电车停稳后,先用长木刹掩好车后方可摘挂销链,严禁将头或身体躯干部位伸入两车之间操作,只能将两手伸进去操作,两手不能置于两碰头之间,脚不能站立在轨道内,以防挤伤,要时刻观察车辆情况,有异常情况,随时向后撤到安全地点。
19、严禁超载编列,机车牵引矿车数量不超过如下规定:5吨机车,牵引矸石车不超过10辆,煤车(空车)不超过12辆;8吨机车,矸石车数量不超
过14辆,煤车(空车)不超过16辆;同时根据车场、弯道长度、风门之间长度及巷道坡度合理确定减少机车牵引矿车数量。
20、轨道运输线路上施工,施工队伍要在施工段设好临时阻车器,并有专人监护,机车通过施工区段时,必须减速停车,联系好施工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排查现场运输无隐患后,方可慢速通过。
21、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3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22、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必须减速停车,然后汇报运输区调度安排检修人员修复;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紧急停车。
23、一般制动时,不可施闸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24、井下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机车维修硐室)打开检修。不得随意对井下运行的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25、列车在通过风门时,要有提示信号,要根据两风门之间的距离进行组列,押车工必须将第一道风门开启后,押车工及其他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严禁站在风门狭窄地点,机车司机将列车缓缓驶入两风门中间,待第一道风门关闭后再开启第二道风门,然后将机车缓慢驶出。严禁超两风门间距组列,严禁用机车头抵开风门。列车通过风门的速度不得超过0.3米/秒。风门不灵活可靠、打开困难要及时汇报给矿调度,安排通风区处理。
26、在交窑期间,井下大巷严禁运行电机车。在井下巷道内电机车遇到行人,要减速停车,主动让行。待行人通过后,方可开动电机车。
27、井下巷道底鼓、变形严重或卧底作业,不能满足电机车安全行驶的,严禁用电机车运输。
28、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对井下主要运输大巷工作区域浆皮每班进行找净。电车工作区域杂物要清理干净,车辆上的铁丝施工队要及时剪除掉,以免刮伤人员。
二、车场电机车调车、拉车、抵车安全措施
1、正常情况下,电机车必须在列车的前端牵引行驶,严禁抵车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