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重组方式选择的探究解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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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重组方式选择的探究
-- 以ST渝开发债务重组方案为例
[摘要]债务重组作为企业优化资产和产权结构,避免陷入破产清算的一道防线,具有减少社会财富的流失,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意义。企业正确选择债务重组方式是企业实施债务重组事项极为重要的一环。企业在选择债务重组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债务重组方式的利弊,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偿还债务的成本费用和实现经济利益等因素,正确选择双方认可的重组方式进行债务清偿。本文介绍了几种常见的债务重组方式,并以ST渝开发债务重组方案为例,分析了此次重组带来的启示。
[关键词]债务重组方式选择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一部分企业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到市场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出现大量存货的积压,盈利能力的下降,资金周转不灵,资金链断裂等等,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债务重组是企业间就债权债务关系如何了结所达成的一系列事项,运用得好,有利于企业改变财务状况,摆脱现实困境。债务重组对于债权人企业而言,保证了其损失最小,使其债权获得了最大限度的收回;对于债务人企业而言,减轻了其偿债压力,获得了重生的机会;对于社会经济发展而言,可以避免因为生产企业破产带来的一系列连锁问题。为了更好的运用《企业会计准则》,使其充分发挥调节作用,本文从债务重组的方式及其选择方面进行论证,并以ST渝开发债务重组为个案,分析了此次债务重组带来的启示。
一、债务重组方式选择的利弊分析
债务重组的实施,是在债务人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且债权人企业做出实质性让步的前提下进行的。在会计准则中规定了四大类债务重组方式。即以资产清偿债务,以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及由前三种重组方式的任意组合的混合重组方式。
(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重组方式的利弊
以资产清偿债务的重组方式,是指债务人企业通过转让其资产进行债务清偿的方式,即以物抵债的方式进行债务清偿。这里的物可以是现金资产,也可以是实物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等。运用这种方式进行债务清偿时,用于抵债物的公允价值一般是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这种方式对解决企业间债权债务关系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债务人企业而言,其以不减少债务人企业现金流量的前提下进行,可以提高该债务人企业的闲置资产的利用效率,达到解除债务危机的目的。与此同时,使债权人企业能及时收回债权,缩短债权回收期,直接降低了企业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减少催账费用。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对债务人企业而言,若其抵债的资产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则以物抵债会在一定程度上中断企业生产经营链条,是企业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而对于债权人企业而言,所回收的抵债资产价值有可能明显不足值。公允价值的确定金额不合理不符合实际。并且在转移资产时,还会发生很多的额外费用支出。
( 二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的利弊
该种方式有其独特的优势,对于债务人企业而言是相当有利的,因为以债务转资本的债务重组方式进行债务清偿,是在债务人企业不减少自身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不动用企业生产经营所用资产,从而减轻了债务人企业的偿债压力。对于债权人企业而言,通过该种偿债方式,可为其提供一种新的投资渠道,使其长期被债务人企业占用的债权转化为股权,从而使债权人企业能够分享债务人企业未来的营业利润。与此相反,企业运用该种方式进行清偿也存在弊端。对于债权人企业而言,通过以债务转资本的债务重组方式进行债务清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债权方企业未来收益高低取决于债务方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且债权人企业的债权在回收时,其自身的资金被大量占用,也会导致其经济负担加
重。因此,债权人企业采用这种方式一定要谨慎,以免发生本利尽失的局面。除此之外,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企业要进行增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法律程序。因此,该种债务重组方式的可操作性不强。
(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方式进行债务清偿的利弊
债权人企业和债务人企业经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通过减少债务的本金、降低利率、减少或者豁免债务利息,部分债务本金等进行债务清偿的债务重组方式,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方式,是一种延期的清偿方式,这也是其区别于其他方式的关键。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债权人企业通过合理让步减轻了债务人企业的债务压力,有利于其早日摆脱财务危机。对债权方企业而言,有利于加强其与债务人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对双方而言未来经济利益的实现都有一定的好处。其缺点是,对于债权人企业而言,使其经济负担加重,资金周转速度下降,风险很高,而且有可能助长企业间拖欠的不良之风。因此,企业选择该种债务重组方式进行债务清偿,必须是在双方达到共赢的前提下进行。
( 四混合重组方式清偿债务
对于混合重组方式而言,就是以上三种重组方式的任意组合,但其会计处理应当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核算: 首先考虑,以资产清偿债务;然后在考虑将债务转为资本;最后在考虑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企业选择混合重组方式进行债务清偿,其可以避免应采用单一的基本方式进行债务清偿的缺点,达到扬长避短的目的。因此,在实际中这种方式是被大多数企业所采用的,并且其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债务重组准则的效用。
二、 ST渝开发债务重组的具体实施方案
2003年3月4日,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000514,以下简称渝开发)对外公告:从3月5日起,公司股票撤销特别处理,公司简称由“ST渝开发”变更为“渝开发”。这时距渝开发股票2002年4月18日戴上“ST(特别处理)”帽子还不到一年,也是2003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只撤销特别处理的股票。从渝开发公布的2002年年报来看,公司净利润由上年的亏损1.03亿元变为盈利870.36万元;每股净资产由远低于面值的0.22元提高到1.02元;净资产收益率由-322.46%提高到7.25%。这一系列的变化后面,实际上是一个漫长的重组过程,渝开发的“复活计划”首先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入,随后在重庆市政府、重庆市城投公司等相关方的支持下,紧锣密鼓地实施了一系列债务、债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具体债务解决方式如下:
——转移债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欠建行的5589万元逾期借款,ST渝开发经过多方调研,提出了通过“债务转移”实现公司本身、建设银行与重庆市城投公司“三赢”的解决方案。9月29日,ST渝开发与重庆市城投公司、建行重庆分行签订《债务转移协议书》,将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所欠建行的4665万元债务及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923万元债务,合计本息5589万元全部转让给重庆市城投公司。重庆市城投公司在协议签订后立即代ST渝开发偿清贷款本息。协议履行后,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