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资产清理处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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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资产清理处置工作方案

集团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股份公司资产质量分析座谈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长期困扰企业健康发展的风险资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减亏治亏,化解风险,夯实资产,推动有关单位脱困图强,促进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股份公司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风险资产专项处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风险资产认定标准及上报要求

(一)认定标准

风险资产是指对未来确权收款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的资产,本次统计处置的风险资产需要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统计的项目范围仅指工程承包类项目;

2.工程项目完工比例要大于90%;

3.以财务账面实际已经入账的金额为基础;

4.确权依据不充分或虽经确权但回款存在很大风险。

(二)上报要求

本次统计上报的风险资产具体要求如下:

1.以公司合并为整体,全级次统计上报;

2.涉及到企业法人层面的不良资产、涉诉、费用类支出等事项不属于统计范围;

3.统计数据的基准日为年月日。

二、全面梳理核查上报

(一)明确各部门责任。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确保风险资产处理工作有效开展。经营承揽(含投融资)业务部门负责对因投标经营原因产生的风险资产进行确认;运营(经济)管理部门负责核实项目已完工未计价部分的确认,对是否能得到业主的确权进行判断;设备和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库存产品、原材料等存货中的风险资产状况进行确认;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上报的风险资产项目与审计认定结果进行核对确认;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风险资产是否已追责进行确认;财务资金部门负责核实应收款项回款的风险;负责做好风险资产核查和处置的牵头工作,做好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二)全面核实数据。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职责分工对2020年9月末财务账面风险资产进行梳理、排查,对数据进行复核,单位主管领导、总会计师和经营、运营、财务、审计、人力、纪委等部门联签确认,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三)确保按时上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风险资产核查、处置情况统计表”格式进行统计填报。母公司各单位统计表格上报时间为年月日,各法人公司统计表格上报时间为年月日。

三、细化处置目标及方式

(一)明确处置目标。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一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顽固性问题。按照总体上三年消化处置完毕的整体目标和思路,细化节点任务目标,确保具体目标要可操作、可量化、可检验。对于特别困难的单位,经集团公司同意后,处置完毕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二)明确处置方式。各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处置方式:一是要积极与业主单位沟通,通过变更索赔等方式化解风险;二是要强化内控管理,通过提质增效、深挖内潜等方式消化风险;三是对于确实无法消化的要通过计提减值、核销等方式如实反映。

(三)落实奖惩措施。各集团公司要逐项目明确风险资产处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原则上为单位负责人),并对风险资产的处置效果负责。对于措施得当,有效挽回企业损失的要给予奖励;对于应付了事,不担当、不作为导致风险资产不能按照节点处置的要追究责任。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风险资产专项整治清理的要求,坚决遏制增量,有效化解存量,结合企业实际,以强力有效、审慎妥善的举措,切实消化处置风险资产,实现企业提质增效。

(一)加强数据审核,提高信息质量。各级单位要层层

把关,确保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整体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上报风险资产数据已充分抵消潜盈项目金额,对于既有的潜盈项目要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在年度内全部释放。

(二)坚决防止增量,确保治理效果。各单位要从管控体系和体制机制入手,切实防范新增风险资产。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巡视等部门的作用,从企业整体发展、效益水平、负债规模、现金流状况、“两金”结构、运营状况等方面综合评判,确保治理效果。要坚决杜绝出现“拆东墙补西墙”,边处置、边新增,玩“数字游戏”等行为。

(三)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总结反馈。各单位要明确风险资产专项清理工作联系人,对于清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专项清理工作进展要及时沟通、反馈。各单位于每年1月20日前上报上年度专项清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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