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标准体系和标准化未来三年发展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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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标准体系和标准化未来三年发展规划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邮政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和《邮政业“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国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实际,国家邮政局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经过大量调研、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并在完成所有法定程序后,制定了《邮政业标准体系》(简称《体系》)和《邮政业标准化发展规划》(简称《规划》)。
这是政企分开后,国家邮政局首次发布的有关标准化工作的《体系》和《规划》,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体系》和《规划》的主要内容,推动《体系》和《规划》的贯彻实施,现将《体系》和《规划》的主要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编制《体系》和《规划》的背景
首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提出了“加强重要技术标准制定的指导和协调”和“要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的标准”等重要指示,为邮政业制定《体系》和《规划》指明了方向;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文中三次提到了邮政业,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服业标准化,抓紧制定和修订邮政、电信等八个行业的服务标准;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又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要进一步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抓紧制订和修订邮政、社区服务等十大行业的服务标准。因此,制定实施《体系》和《规划》,是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
其次,邮政业的改革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06年底,我国邮政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邮政正式实行政企分开。重组后的国家邮政局,承担着管理全国邮政行业的重要职能,标准化工作是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之一。在邮政法制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标准体系作为技术立法范畴以及法制体系的重要补充,对于有效节约和合理利用邮政资源、保护公众利益,规范市场秩序、实施邮政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因此,制定实施《体系》和《规划》,是创建邮政业良好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
第三,邮政业标准化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邮政业是我国较早开展标准化工作的行业之一,标准化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缺乏整个标准体系和发展规划的指导,与发达国家以及邮政业快速发展的总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标准化工作发展缺乏系统性、协调性和统一性;二是各业务领域标准发展不平衡;三是部分标准标龄过长;四是邮政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与人才培养亟待加强。因此,制定实施《体系》和《规划》,是推动标准化工作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关于《邮政业标准体系》
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是标准化的基础性工作。邮政政企分开后,国家邮政局急需站在国家和行业的高度,理清标准化的工作范围,明确与其它行业、以及邮政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界面,推动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而建立邮政业标准体系和体系表,可以研究确定在一段时间内,邮政业标准的种类、内容、数量和制修订的时间,是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技术依据,对于国家邮政局开展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因此,课题组依据“科学合理”、“从现实出发,适度引导”、“层次清晰,避免交叉”、“与国家接轨”等原则出发,依据有关邮政业分类和标准类别,研究提出了邮政业的标准体系。即参照万国邮政联盟将邮政业务分为邮政基本业务和增值业务两大类的划分方法,在标准体系上,将标准业标准划分为邮政基本业务标准和增值业务标准两大类;在标准类别上,参照国家对标准的分类方法,将邮政业标准划分为邮政业基础标准、邮政业服务标准、邮政业技
术标准和邮政业管理标准。这种分类方法,既符合万国邮政联盟的有关规定,又符合我国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客观现实。
三、关于《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从标准体系上看,邮政业标准化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加快邮政基本业务标准化工作进程,制修订一批包括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在内的基本业务相关标准,体现其“通民”特征,逐步实现普惠公平;另一方面是加快增值业务标准化工作进程,制定一批包括快递服务标准在内的竞争性业务相关标准,体现其“通商”特征,提高服务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因此,《规划》的指导思想从以上两个方面,分别进行了阐述。
同时,《规划》也提出了邮政业标准化工作遵循的六个原则:
一是重点突出。根据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国邮政业各类服务标准和增值业务标准缺失严重的现实情况,重点制定各类服务标准,以及与之配套的各类服务设施和用品用具标准;并加快制定增值业务相关标准。
二是统筹兼顾。着重考虑基本业务与增值业务两大类业务间的均衡发展关系,并充分考虑邮政行业监管部门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关系,采用标准来协调各方面的不同要求,以实现整体最优。
三是适度超前。邮政业标准项目的提出要适度超前,遵循“早期介入、积极跟踪、适时出台”的方针,以确保标准及时指导实践。
四是便于操作。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必须考虑标准的可行性和执行效果,做到易操作,易评估,因此,尽可能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列出操作方法,具体实施要求,以及量化指标等。
五是分类管理。为保障通信安全和人民群众的通信权利,对于邮政业通用的、与人民群众用邮直接相关的、各企业之间互连互通的、以及涉及邮政业通信安全的有关内容和要求,由国家主管部门统一归口进行管理,制定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企业内部生产作业所涉及的内容和要求,则主要由企业负责制定为企业标准。
六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邮政业标准的研制应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在服务信息、服务安全、投诉赔偿等方面制定一系列与保护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标准。同时,在标准研制过程中,应积极吸纳消费者参与标准的制定,切实反映消费者的需求。
四、关于《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规划》以构建和谐社会,适应邮政业快速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依据《邮政业标准体系》,提出了未来三年邮政业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10年底,建立健全邮政业标准体系,形成邮政业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七项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邮政业标准体系。经过2-3年努力,建立重点突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企业标准定位明确,标准之间相互协调,基础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管理标准相配套的标准体系。
二是加大基本业务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快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普遍服务标准、邮政业术语、住宅区信报箱等标准;加大对现有基本业务标准的修订力度,解决部分标准标龄过长等问题,实现现有标准的升级改造,以提升基本业务标准总体水平。
三是加快竞争性业务标准的研制。以《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契机,加快制定快递封套、快递服务安全生产、快递服务质量评价等快递服务相关标准,并将现有的快递服务等竞争性业务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以优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促进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加强邮政业服务贸易应对措施研究。针对国际贸易壁垒,积极开展相关标准和措施研究,为民族快递业进入国际市场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建设邮政业标准化信息共享平台。实时发布国内外邮政业标准化最新动态,并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