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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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则河南省公务员职级并行实施方案细则1河南省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开始全面推进,目前相关办法已出台。

该办法明确,河南省的职级晋升工作,从今年1月15日起开始执行。

这也正是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意见发布的日期。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职级晋升,从科员级到正处级,共分为5个职级,职级晋升的条件主要依据任职年限、级别、相关年度的考核情况等。

该办法还明确了职级晋升的步骤、方法,明确了职级晋升的权限,主要程序包括初审、考核、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环节。

近期,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顺利实施。

日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意味着,未来,公务员即使不走“升官”这条路,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提高待遇。

专家认为,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有利于打破干部成长的“天花板”,鼓励更多人坚守基层,进一步激发基层公务员队伍活力。

目前,我省正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举措,积极稳妥推进《意见》实施。

正科15年可享受副处待遇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它们都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意见》提出,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在一职级任满一定年限后,职级即可晋升,晋升后可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对于职级晋升的具体条件,《意见》做出了规定,要求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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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河南省公务员职级并行实施方案细则1
河南省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开始全面推进,目前相关办法已出台。

该办法明确,河南省的职级晋升工作,从今年1月15日起开始执行。

这也正是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意见发布的日期。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职级晋升,从科员级到正处级,共分为5个职级,职级晋升的条件主要依据任职年限、级别、相关年度的考核情况等。

该办法还明确了职级晋升的步骤、方法,明确了职级晋升的权限,主要程序包括初审、考核、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环节。

近期,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顺利实施。

日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意味着,未来,公务员即使不走“升官”这条路,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提高待遇。

专家认为,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有利于打破干部成长的“天花板”,鼓励更多人坚守基层,进一步激发基层公务员队伍活力。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明确晋升标准
明确职级晋升的标准和条件,使公务员能够更 加清晰地了解晋升途径和要求,从而更加积极 地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促进职务与职级衔接
通过并行制度的实施,促进职务与职级的衔接 ,使公务员能够在职务和职级上得到均衡发展 ,提高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02
并行制度的设计与安排
职务与职级的划分与定义
职务序列
国内相关案例介绍与分析
实施过程
深圳市针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特点,设 立了专门的职级晋升标准和程序,以工作 实绩和业务能力为主要评价依据。
成效评估
深圳市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行 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得到了拓 展,有效提高了其工作积极性和公共服务 水平。
国外经验借鉴与启示
经验一
美国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和标准。
评价机制
建立评价机制,包括上级评价、 同事评价、群众评价等,以全面 了解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奖惩机制
根据考核和评价结果,建立奖惩机 制,包括奖励、处罚、晋升、降级 等,以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升 素质。
03
并行制度的实施步骤与时 间表
前期准备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详细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改革 的目标、内容、时间表和实施
VS
提升治理能力
并行制度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使政府 能够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治理环境,从 而提升治理能力。
06
相关案例与经验借鉴
国内相关案例介绍与分析
案例一
四川省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背景介绍பைடு நூலகம்
四川省在2013年开始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解决公务员晋升通道狭窄的问题。
实施过程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级并行初次套改解读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级并行初次套改解读

【重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职级并行初次套改解读(一)职级的设置。

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见执行。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下面店铺为你介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1. 主要内容(一)职级的设置。

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2. 实施范围(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细则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细则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细则1. 引言公务员职级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一种职级分类和晋升制度,旨在激励和规范公务员的参加公务员事业和提供服务。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队伍的不断扩大和工作内容的多样化,对现有公务员职级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已经迫在眉睫。

因此,本文将介绍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的细则。

2. 职级并行的意义公务员职级并行是指在原有职级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一条横向的晋升路径,使不同职级之间能够并行晋升。

这一方案的实施将:•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激励机制,鼓励公务员在不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提高公务员的事业发展空间,增加公务员的晋升机会;•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灵活性,转岗的机会将更多,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

3. 职级并行方案的具体细则3.1. 职级并行的目标职级并行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机制,突破原有职级制度的限制,通过绩效考核和资格评审等方式,使不同职级的公务员能够有机会跨越一定层级而获得晋升。

3.2. 职级并行的条件公务员职级并行的条件如下:•具备一定的服务年限和相关工作经验;•在绩效评估中表现优秀,并获得相关奖励;•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关考核。

3.3. 职级并行的程序职级并行的程序包括:1.绩效考核:公务员在绩效考核中达到优秀水平的,可以获得晋级的机会。

2.资格评审:公务员需要通过相应的资格评审,获得资格认定,方可参加职级并行的晋升。

3.考试和培训:公务员需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和培训,以获得经过职级并行的晋升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4. 职级并行的晋升规定职级并行的晋升规定如下:•晋升职级的年度总额度不得超过职级总数的30%;•职级晋升的比例分布要符合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需要;•晋升的职级和晋升的名额应根据公务员队伍的需求和岗位的紧缺程度进行灵活调整。

4. 职级并行方案的实施措施4.1. 健全考评机制建立完善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科学的评估体系,对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4.2. 开展培训和教育加强公务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为职级并行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支持。

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则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则河南省公务员职级并行实施方案细则1河南省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开始全面推进,目前相关办法已出台。

该办法明确,河南省的职级晋升工作,从今年1月15日起开始执行。

这也正是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意见发布的日期。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职级晋升,从科员级到正处级,共分为5个职级,职级晋升的条件主要依据任职年限、级别、相关年度的考核情况等。

该办法还明确了职级晋升的步骤、方法,明确了职级晋升的权限,主要程序包括初审、考核、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环节。

近期,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顺利实施。

日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意味着,未来,公务员即使不走“升官”这条路,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提高待遇。

专家认为,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有利于打破干部成长的“天花板”,鼓励更多人坚守基层,进一步激发基层公务员队伍活力。

目前,我省正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举措,积极稳妥推进《意见》实施。

正科15年可享受副处待遇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它们都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意见》提出,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在一职级任满一定年限后,职级即可晋升,晋升后可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对于职级晋升的具体条件,《意见》做出了规定,要求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职务职级并行管理规定(3篇)

职务职级并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

第三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在公务员制度中,将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作为两个独立的晋升通道,公务员可以通过晋升职务或职级来提高其地位和待遇。

第四条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原则是:(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注重实绩,德才兼备;(三)分类管理,分级施策;(四)动态调整,持续优化。

第五条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务与职级设置第六条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职责的职务,非领导职务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担任非领导职责的职务。

第七条公务员的职级分为正职级、副职级和助理级。

正职级是最高职级,副职级次之,助理级最低。

第八条职务与职级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职务设置应当与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任职条件相适应;(二)职级设置应当与职务层次、工作难度、任职时间等因素相适应;(三)职务与职级设置应当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

第三章晋升条件与程序第九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履行职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四)工作表现突出,工作实绩显著;(五)符合职务晋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履行职级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四)工作表现良好,工作实绩稳定;(五)符合职级晋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晋升职务的程序:(一)个人申请;(二)组织考察;(三)民主推荐;(四)任前公示;(五)任职决定。

第十二条晋升职级的程序:(一)个人申请;(二)组织考察;(三)任职决定。

第四章待遇与保障第十三条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公务员,其待遇按照职务和职级分别确定。

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河南省职级并行实施细贝y河南省公务员职级并行实施方案细则1河南省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开始全面推进,目前相关办法已出台。

该办法明确,河南省的职级晋升工作,从今年1月15日起开始执行。

这也正是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意见发布的日期。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职级晋升,从科员级到正处级,共分为5个职级,职级晋升的条件主要依据任职年限、级别、相关年度的考核情况等。

该办法还明确了职级晋升的步骤、方法,明确了职级晋升的权限,主要程序包括初审、考核、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环节。

近期,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顺利实施。

日前,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意味着,未来,公务员即使不走“升官”这条路,也可以通过职级的晋升提高待遇。

专家认为,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有利于打破干部成长的“天花板”,鼓励更多人坚守基层,进一步激发基层公务员队伍活力。

目前,我省正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举措,积极稳妥推进《意见》实施。

正科15年可享受副处待遇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它们都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意见》提出,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在一职级任满一定年限后,职级即可晋升,晋升后可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对于职级晋升的具体条件,《意见》做出了规定,要求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浙江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第1篇浙江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根据国家关于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深化我省公务员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序列,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提高工作效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1. 公开透明:职务与职级晋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公务员合法权益。

2. 业绩导向: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激发公务员工作积极性。

3. 激励约束并重: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促进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

4. 稳妥推进:结合我省实际,分阶段、分步骤稳妥推进改革。

三、实施内容1. 设立职务与职级序列根据公务员岗位性质、工作特点,设立相应的职务与职级序列。

职务序列包括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

2. 明确职务与职级对应关系根据公务员职务、职级层次,明确相应的职务与职级对应关系,确保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相互匹配。

3. 规范职务与职级晋升条件公务员晋升职务与职级,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2)业务能力突出,工作实绩明显;(3)具备相应的任职资历和条件;(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 优化职务与职级晋升程序(1)发布职务与职级晋升公告;(2)公务员个人申报;(3)单位组织推荐、考察;(4)公示拟晋升职务与职级人员名单;(5)审批、任命。

5. 加强考核与监督管理(1)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与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2)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管理,对不履行职责、工作懈怠的,严肃问责;(3)对违反职务与职级晋升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组织实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2.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3. 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公务员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认识;4. 开展培训,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5.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政策落地生根。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公务员在职级晋升的同时,也可以在相同职级内调整职务。

此举旨在更好地激励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务员的素质提升和工作能力发展。

为了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以明确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措施。

二、制度目标1. 提升公务员的激励机制: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 优化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

3. 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凝聚力:提供公平公正的晋升机制,增加公务员的职业安全感。

三、实施方案1. 细化职务与职级标准: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职务的需求,制定相应的职务和职级标准。

标准应具体明确,符合实际工作需求,并公开透明。

2. 原则上实行竞争上岗:公务员晋升职务应经过岗位竞争评价,确保公正公平。

对于一些特殊职务,如特批职务等,可采取特殊评价方式。

3. 设立职务调整机制:建立职务调整申请制度,鼓励公务员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工作能力,主动申请调整职务。

经过相应审查后,根据考核情况和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调整。

4. 提供职业发展培训:为公务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培训,包括管理技能、沟通能力、领导力等方面,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5. 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职务与绩效的关联,将绩效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6.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务员、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该制度的背景、目标和实施细则,提高其知晓度和理解度。

四、推进措施1. 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方案的实施和监督,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 健全法律法规支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条例和规定,明确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合法性和制度的权威性。

3.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财政等政策手段,增加对公务员职务调整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发展资源和机会。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一、概述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是指在人事管理体制中,公务员职务与职级两个维度并行,既考察职务水平、又体现职级等级的体制方案。

二、背景在以往的管理体制中,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是分开考核的,部分从事管理和领导工作的职务和部分从事专业工作的职务职级重心不同,造成了管理的断层,同时,随着经济快速增长,需要新型公务员队伍培养的需求日益突出,政策上也出现一系列改革的举措,如优胜劣汰制度的实施等,为了解决公务员职务和职级不同步的问题,有必要提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三、实施方案(一)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原则1.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是在现有职务职级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其原则是相对独立但又互相补充。

2.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实施要按照权责清晰、评价公正、职权与职级匹配的原则进行。

3.职务和职级的评定应该分别由职务评定委员会和职级评定委员会制定标准,评定结果应该相互独立,但成果应该在考查考核中统一呈现。

(二)职务与职级的内容1.公务员职务是指按照事业单位的工作岗位职责、知识与能力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的制度。

2.公务员职级是领导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级,它依据公务员的社会形象、管理效能、职业操守、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职务与职级的评定标准1.职务评定标准:主要考查公务员是否能够胜任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涵盖管理和专业技术两个方面的能力。

评定上将以任务完成情况和任务完成效率作为主要的评定指标。

2.职级评定标准:主要考查公务员的综合表现,涵盖职业能力、职业操守、服务态度、号召力等多方面。

评定上主要以行政效能、服务质量、政治素质、工作积极性等几个指标作为主要评定指标。

(四)职务与职级的考察与考核1.职务考察和考核:公务员的职务考察和考核应当按照任期制度进行。

主要考察公务员是否胜任自己的工作职责,包括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效益和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考核。

2.职级考察和考核:公务员职级考察和考核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严格按照职级评定标准进行考核评定。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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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是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有 助于激励公务员晋升,培养公务员的专业素质,推动政府机 构的变革升级,提升政府的效能等。
● 02
第2章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
职务与职级的概念
公务员的职务指的是工作任务的性质、范围和等级,而职级 指的是在组织机构中的等级或级别。
职务职级划分原则
02 激发工作动力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细则可以创造更多的晋升 机会,激发公务员的工作动力
03 提高工作效率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细则可以让公务员在不同 职务职级之间进行流动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细则的影响
公务员本人
提高职业发展空间 增强竞争力 提高薪资水平
政府机关
优化人事资源配置 提高工作效率 激发工作动力
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健全绩效考核制度 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的作用 促进公务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的 意义
01 职务与职级相对应
不同职务与职级对应关系,实现职务晋升和职级晋 升同步
02 激励充分
公务员更有晋升的激励,培养专业素质同样重要
03 晋升渠道拓宽
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拓宽晋升途径制度
明确职责、权利和 义务
加强监管措施
确保制度执行和效 果评估
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培训、考核和 评价
职务职级管理措施
制定职务职级 管理规定
明确职务职级设置 和晋升条件
加强职务职级 信息管理
完善电子档案和信 息共享
加强职务职级 晋升监管和考

确保公平、公正、 公开
职务职级管理效果
职务职级并行实施的优势
提高激励机制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实现职务职级并行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拓展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11月27日,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我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调动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

方案明确,我区首批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包括全区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党政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人员。

全区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职级晋升程序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岗位工作,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
进行管理。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细则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细则

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细则一、背景介绍公务员职级制度是我国公务员管理体制的核心要素之一,是国家公务员考核晋升和岗位管理的基础。

为了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公务员职级并行方案细则。

二、方案内容1. 职级并行的定义职级并行是指在职级制度内,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通过提供不同的晋升通道,保证公务员队伍的职业发展路径多元化。

2. 职级并行的实施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职级晋升的评价标准和晋升规则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2)分层分类原则: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将职级划分为不同层级,并对各个层级进行分类管理。

(3)职能导向原则:职级并行方案应当以强化公务员工作职能为导向,促进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和能力建设。

(4)差异化调整原则:根据公务员队伍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工作特点和职业需求,合理调整职级并行方案。

3. 职级并行的具体措施(1)设立专业技术职务针对需要具备特定专业技能和技术能力的岗位,设立专业技术职务,并建立相关的职务评价和晋升机制,以保障公务员队伍技术能力的提升。

(2)设置兼职职务对于在岗位工作的同时具备其他专业能力的公务员,可以设立兼职职务,让其发挥专业特长,提升工作绩效以及部门整体效能。

(3)引进专业岗位针对特定领域或部门的专业需求,可以通过引进人才的方式,设立专业岗位,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公务员队伍,提升工作水平和专业能力。

(4)灵活晋升机制在职级晋升时,应当考虑公务员的学历背景、职业技能以及工作绩效等因素,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晋升渠道和途径。

4. 职级并行的实施步骤(1)制定职级并行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务员队伍的需求,制定职级并行方案,明确不同岗位的职级划分和晋升规则。

(2)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评价体系,以科学的方法评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作为晋升的依据。

(3)开展晋升培训为公务员开展晋升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以适应职级并行方案的要求。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一、背景与意义公务员制度作为我国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公共事务的正常运转和公共利益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

公务员职务是公务员身份的象征,而职级则是公务员内部人员管理和职位晋升的重要标准。

然而,过去职务与职级之间的界定较为模糊,职务和职级之间缺乏直接的对应关系,导致公务员的管理体系不够科学、灵活和透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制度,提高公务员的管理效能,有必要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进行并行规定。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a. 建立职务与职级之间的明确关系,使公务员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b. 优化公务员晋升制度,鼓励公务员在工作中积极进取,实现才能和成绩的充分发挥;c. 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支持。

2. 原则:a. 公平公正原则:对于具有同等职务的公务员,应根据其职业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职级的评定,公平公正地予以晋升。

b. 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职务与职级的并行规定应既激励公务员积极进取、提高绩效,又约束公务员遵守纪律、严守法规。

c. 职级定级与职务设置相匹配原则:不同级别的职务应该对应相应的职级,不得出现职务超前或职级超标的情况。

三、主要措施与步骤1. 完善公务员职务设置和分类制度,根据不同职务的工作性质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职级标准。

具体步骤包括:a. 制定公务员职务定级管理办法,统一各部门、单位的职务设置和分类标准。

b. 根据职务的工作需要和职责,将职务分为不同等级,并明确职务对应的职级要求。

c. 根据公务员岗位的特点和需求,对不同职务的职级进行适度调整,确保职级与职务相匹配。

2. 建立公务员职级评定制度,对公务员职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定,确保职级评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具体步骤包括:a. 设立专门的公务员职级评定机构,负责公务员职级评定的组织和实施。

b. 制定公务员职级评定标准和考核办法,各级评定机构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27•【文号】•【施行日期】2019.06.01•【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3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

本规定所称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是确定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重要依据,不具有领导职责。

公务员可以通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晋升。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

第三条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改革公务员职务设置办法,建立职级序列,畅通职级晋升通道,拓展职级晋升空间,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第五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分级负责。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组织实施的宏观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指导本辖区内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doc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doc

2019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5〕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为了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拓展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打破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天花板”,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实施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职级设置与晋升条件(一)职级设置公务员职级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二)晋升条件1、晋升职级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2、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1)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 4 年以上;(2)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正职或者二级调研员 3 年以上;(3)晋升二级调研员,应当任三级调研员 2 年以上;(4)晋升三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 2 年以上;(5)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 2 年以上;(6)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 2年以上;(7)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 2 年以上;(8)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 2 年以上;(9)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 2 年以上;(10)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 2 年以上。

浙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

浙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一、引言浙江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地区,在政务方面一直以来都高效而严谨。

为了深化公务员制度改革,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浙江省决定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本文将就浙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机构的改革提供参考。

二、背景介绍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在公务员职位制度中,不仅要考虑公务员在组织机构中的职务特点,还要综合考虑公务员的工作经验、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因素,赋予相应的职级。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激励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也有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三、实施目标1. 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实现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精细化和多元化,适应新时代政府改革发展的需要。

2. 激励公务员积极性:通过合理设置的职务和职级,激励公务员更加积极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提高政府工作效率:通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务员晋升机制,推动政府工作的顺畅进行,提高决策层面的决策质量和效果。

四、实施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公平评估、公示等方式确保制度的公正性。

2. 综合评价: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综合考虑公务员的工作经验、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因素,建立起一套全方位、多维度的评价体系。

3. 稳定与激励并重: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稳定公务员队伍,提供稳定的职务定位和职业发展通道,同时也要激励公务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五、实施步骤1. 制定职务与职级对应关系,明确各级职务的职级范围。

2. 设立职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制定职级评定指标和评定流程。

3. 组织公务员职级评定,根据职务要求和工作表现对公务员进行评级。

4. 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公务员的职务和职级,并发布公示。

5. 定期对已评定的公务员进行职业发展指导和培训,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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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细则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
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下面是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主要内容
(一)职级的设置。

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
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二)职级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
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
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任现
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
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三)职级晋升办法。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
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

公务
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
权限进行审批。

(四)职级晋升后的待遇。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
资待遇。

(五)职级晋升后的管理。

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

晋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按现行规定执行。

2. 实施范围
(一)本意见的实施范围,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旗)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中央和省驻列入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旗)正科级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
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本意
见执行。

3. 其他有关问题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办法另行制定。

相关办法出台前,暂按本意见执行。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后兑现待遇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4. 工作要求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面临的情况复杂,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对实施工作的领导。

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组织实施工作的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机构编制、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地和在县以下有派驻单位的中央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把工作做细做实。

要开展深入调研,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和人员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格执行政策。

各地和中央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意见规定,不得自行扩大实施范围,不得自行变更晋升职级的条件,不得自行出台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把关。

原自行采取的不符合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晋升职务或提高职级待遇的做法,一律停止执行。

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四)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

实施过程中,各地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各方面的反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要认真细致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实施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做好应对预案。

#拓展知识#
工资待遇:
以工资待遇为例,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

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但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曾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

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

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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