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科技城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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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科技城建设方案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现就建设新材料科技城做出如下决定:
一、建设科技城的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新材料产业关联度高、发展速度快、综合效益好,是我国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市在新材料产业领域已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去年全市新材料产业产值近1000亿元,培育了一批具有全球影响的新材料优势细分领域,集聚了一大批高校和科研机构,初步形成了新材料产业发展平台。

建设新材料科技城,有利于发挥我市新材料产业的比较优势,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有利于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有利于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意义重大而深远。

(二)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自主创新、特色引领、资源整合、辐射带动,坚持技术创新与人才集聚协同推进,坚持创新资源布局与产业基地建设深度融合,坚持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良性互动,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材料科技城,使之成为全球新材料领域创新资源最密集、创新要素最活跃、创新产出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三)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

把自主创新放在新材料科技城的首要位置,加快集聚创新资源,着力搭建创新平台,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特色引领。

充分发挥新材料产业基础和创新资源优势,聚焦新材料优势细分领域,打造新材料特色品牌和产业集群,形成在全国乃至全球的特色竞争优势。

——坚持资源整合。

要在全球范围内吸引高端创新要素,在全国范围内整合创新资源,整合市域范围内新材料领域科技、人才等优势资源,形成资源集聚效应。

——坚持辐射带动。

发挥新材料科技城科技创新、创业孵化、人才集聚、产业引领等特色功能,强化其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济转型的支撑引领作用和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功能定位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总体要求,将新材料科技城功能定位为“四区一中心”。

具体是:
——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材料创新中心。

链接全球新材料高端创新资源,推进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要素高效对接,促进科技、金融和产业融合,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材料重大创新成果,建设新材料研发成果中试孵化基地和产业化基地。

——创新驱动先行区。

加强新材料领域重大技术创新,推进装备升级和信息技术应用,为产业升级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先进模式和制度创新,成为全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先行区。

——新兴产业引领区。

搭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及创业孵化载体,引领全市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辐射带动各产业功能区发展,成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引领区。

——高端人才集聚区。

对接民营资本和产业优势,汇聚全球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完善引进高端人才的创新创业政策,创新人才流动及转移机制,努力打造“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生态智慧新城区。

加快培育城市服务功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宜居宜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打造成为现代化、国际化的高端科教产业新城区。

(五)发展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利用高新区现有办公楼宇和土地资源,快速启动、尽早见效。

近期目标:到2016年,新材料科技城建设成效明显,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显着提高,基本建成新材料领域国际创新中心。

——创新能力显着提高。

核心区集聚国家级新材料领域科研机构5家,各类研发机构300家。

创新平台达到30家,创新创业载体达到300万平米以上。

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掌握200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

——产业规模明显壮大。

新材料产业产值占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超过50%,推动新材料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不低于1000项。

累计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型初创企业超过2000家,引领全市新材料产业产值超过20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超过7000亿元。

——人才集聚效应显现。

新材料科技城内新增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人才15人、省“千人计划”人才50人以上,入选市“3315计划”累计达到150人以上。

科技人员占从业人数比重不低于30%。

——城市功能日益完善。

新材料科技城内公共配套基本完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智慧技术得到较大程度应用,宜居宜业新城区初步显现。

远期目标:力争用20年时间,集聚一批新材料高端创新资源,引进培育一批创业创新人才,建设一批创业创新载体,打造一批具有全球主导权的新材料细分行业,将新材料科技城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高端资源集聚区,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材料创新中心,成为生态美丽、宜居宜业的智慧新城区。

二、建设新材料科技城的重点任务
(六)优化区域空间布局。

按照“一城多园”模式优化新材料科技城空间布局,着力形成“核心区+延伸区+联动区”区域协同发展格局。

其中核心区由国家高新区、高教园区北集聚区、镇海新城北区3个区块组成,范围包括:东沿东外环路,南至通途路,西至世纪大道,北达绕城高速,以及国家高新区世纪大道以西的1平方公里区域(东至世纪大道、西至福明路、南至通途路、北至江南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该区域以高端资源密集区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高端研发、创业孵化、总部基地等功能建设。

延伸区是与核心区紧密联系的产业化功能区,先期以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鄞州经济开发区、象山滨海区块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园、加速器等建设,引导处于快速成长期的企业实现产业化。

联动区是与核心区有效联动的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先期以北仑滨江区块、鄞州创业创新基地、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千人计划”余姚产业园区、慈溪新兴产业集群区区块、奉化滨海区块为重点,主动接受核心区辐射,推进优势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

(七)巩固提升新材料优势产业。

做大优势产业规模,提升国际市场影响力,打造2-3个具有全球主导权的新材料细分行业。

高性能金属材料,加强产学研用联合攻关,重点发展高性能有色金属材料、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粉末冶金汽车结构材料和特种钢材料等。

先进高分子和合成新材料,重点发展改性通用塑料、合成橡胶、高性能工程塑料,加快推广绿色高分子材料及加工技术,开发高分子膜材料等功能材料等。

电子信息材料与器件,重点发展平板显示材料、磁控溅射靶材材料,鼓励发展电子封装材料、硅基材料等关键信息材料,开发新型传感器/芯片等产品。

(八)培育发展新材料先导产业。

积极培育发展基础好、产业关联度高、市场前景广的新材料先导行业。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重点发展军民两用高性能纤维及其制品,大力发展高性能碳纤维材料,推动高性能碳纤维工程化示范、产业化及应用技术推广。

无机纳米材料及技术,加快发展石墨烯低成本规模化制备技术、无机纳米粉体、微纳薄膜涂层等纳米材料及技术,推动纳米技术在纺织、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应用。

特种功能材料,大力发展以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为代表的能源材料,积极开发高性能海洋新材料,推广先进表面工程技术
在海洋装备中的应用。

(九)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鼓励国内外新材料领域的知名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等在新材料科技城设立研发机构,支持跨国公司、央企、大型民企等建立研发中心,充分发挥各类高校院所的支撑引领作用,积极构建新材料创新链。

加大对新材料领域前沿性、关键性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

加快推进创业苗圃、孵化器、中试基地、产业园等载体建设。

完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创新链、技术链和产业链的融合。

加快建设新材料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信息、技术转移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积极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加大专利保护力度。

(十)打造区域人才高地。

深入实施“千人计划”、“3315计划”,积极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

加大对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对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实施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政策。

完善柔性引进人才和高端人才短期工作机制,鼓励其以专利、技术、管理、资金等入股方式与新材料科技城企业和研发机构合作。

加大对人才工作投入力度,完善引进人才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

建立完善企业与大学院所联合培养人才机制。

创新高端人才的人事编制管理,建立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动态管理机制。

(十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重点推进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

加快核心区的公共交通规划建设,努力形成便捷高效的现代交通网络。

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

完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优化创业创新人才宜居环境。

推进其它各项重大设施建设,统筹兼顾镇海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确保已确定的民生项目顺利实施。

(十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提高产业准入和环境准入门槛,强化环评保护机制,严格禁止污染型项目入驻。

实行更加严格的节能减排标准,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和循环经济,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建成国家级生态型新城区。

三、建设新材料科技城的主要措施
(十三)明确行政管理体制。

按照“整合统一、精简效能”原则,设立新材料科技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与国家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充实和加强管委会领导力量,负责新材料科技城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管委会与相关属地政府按照“市区联动、共享成果”原则,共建共享新材料科技城公共服务平台和设施,并按一定比例进行新增收益分配。

核心区内行政区划保持不变,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延伸区按照“统一规划、合作共建、协同管理、利益共享”模式、联动区按照“统一规划、属地建设、属地管理”模式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

(十四)明确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权限。

核心区范围内,管委会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享有县(市)级土地出让权和财税政策制订权。

社会事务管理体制暂维持不变,视开发建设需要再行研究。

(十五)健全开发建设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开发模式,推进新材料科技城开发建设。

组建新材料科技城开发建设公司,由市政府一次性注入资本金3亿元,其余资本金由管委会统筹解决,主要负责推进土地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

新材料科技城开发建设公司实行财务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封闭运作。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推出一批面向社会的基础性、环保型、公共服务型开发建设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新材料科技城建设。

(十六)设立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市财政每年出资1亿元、新材料科技城相应配套1亿元,五年累计投入10亿元,设立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新材料领域高端科研机构建设、研发项目资助、高端人才引进、股权激励、科技成果孵化及产业化推广等,促进高端创新资源集聚和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

加强对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的管
理、监督和评估,确保基金发挥实效,力争实现可持续发展。

(十七)完善财税扶持机制。

核心区试行独立的财政体制,20年内财政收入地方所得部分的100%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0%返留新材料科技城,其中财政收入地方所得部分60%和土地出让净收益70%资金须用于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和引进机构建设,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对新材料科技城从市以外新引进的金融保险业、垄断性行业、特大型和特定企业的相关财税扶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按照“市区联动、共享成果”原则,及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区域财政收入共享办法。

抓紧出台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支持措施。

(十八)完善科技金融体系。

围绕新材料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建立完善集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科技信贷、股权交易、上市融资等于一体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

推进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金融管理服务体系。

鼓励各大银行在新材料科技城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健全贷款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充分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海邦人才基金等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向新材料科技城创业创新项目投资。

探索开展国家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新三板)试点工作。

(十九)加强资源要素保障。

土地、水、电等要素资源优先向新材料科技城倾斜,优先将新材料领域高端创新资源、创业创新人才、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公共服务平台向新材料科技城布局。

近期重点加强核心区内甬江两岸地区的资源要素保障,条件成熟时作为新材料科技城启动区块予以推进。

加快推进核心区镇海新城北区规划调整,尽早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覆盖。

四、加强新材料科技城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新材料科技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解决开发建设中的全局性重大问题。

成立新材料科技城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新材料科技城发展的重大决策咨询。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举全市之力推进新材料科技城建设的氛围。

(二十一)强化规划引导。

加快新材料科技城发展战略和重大专题研究,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确定发展重点。

加快编制实施新材料科技城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相关空间、产业、生态等专项规划,做好新材料科技城核心区发展规划,确定核心区科学合理的开发时序,研究提出新材料科技城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及关键领域,建立健全产业准入标准。

注重规划衔接与协调,开展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工作。

(二十二)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完善市级职能部门、各县(市)区现场办公、服务协调、监管促进等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作、共同推进新材料科技城建设的工作格局。

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不同区域的相关问题,由各行政区协商解决,需要市级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二十三)完善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符合新材料科技城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创新项目培育、创新人才引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引领示范、经济发展质量等纳入考核范围。

树立以研发创新、高端服务为核心的内生发展导向,突出对创新研发、人才集聚、生态环境保护、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考核。

形成评价考核长效机制,不断促进新材料科技城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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