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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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方案
编制提纲
1、综述
1.1 项目背景
简述项目的实施背景和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等方面的依据。
1.2 项目概述
简要说明项目区的气候、人口、土地、农业、经济、财政、农民收入、耕地、灌溉面积、水利工程现状及完好情况、使用情况等。
简要说明项目区现有灌溉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水量供需分析及水质分析。
简要说明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措施、工程量、投资概算和工程效益指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项目区基本情况及建设必要性
2.1 项目区自然情况
介绍当地的气候、地形地貌、土壤、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多年平均降雨量、降雨季节特征、蒸发量,最大冻土深度、水资源和主要自然灾害等有关情况。
2.2 经济社会及农业生产状况
包括人口及劳力、土地、耕地面积及利用现状、农作物种类、种植结构、复种指数、主要农产品产量、平均亩产等,地方产值、财政和农民收入等方面的情况。
2.3 基础设施状况
说明项目所在县(市、区)交通、电力、通信和建筑材料等方面的情况。
2.4 项目区农田水利现状
概述项目区内水利工程现状及完好率、运行管理方式等情况。简要说明项目区田间工程配套建设情况等
2.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5.1 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2.5.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5.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项目区水量供需平析及水质分析
3.1 灌溉设计标准及设计基准年选择
确定灌溉设计标准可采用灌溉保证率法和抗旱天数法。一般情况下,缺水地区且以旱作物为主的,其灌溉设计保证率可取50%—75%;干旱地区以集蓄雨水为水源的,以应急灌溉为主。设计基准年可选择最近一年。
3.2项目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及可供水量计算
包括水利工程现状供水能力(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新开发水源的潜力及可行性分析。确定可供水量。
3.3 需水量计算
3.3.1 灌溉制度的拟定。作物种植比例应符合当地种植结构调整计划,无灌溉试验资料的,应结合当地实际,总结群众丰产灌水经验确定灌溉制度。
3.3.2 灌溉用水量。根据灌溉面积、作物组成、降雨利用、各种作物的灌溉制度及最大灌水率、输水和田间灌水的水量损失等进行计算。
3.3.3 其它用水量。包括生活用水、工副业用水等。
3.4 水土资源平衡计算
一般情况下,要求灌溉设计保证率为75%时,其需水量能得到满足。总用水量不得超过水资源总量的80%。明确供需水平衡分析结论。
3.5灌溉水质分析
对灌溉用水的水质状况进行检测分析,检测分析结果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4、建设任务及工程设计
4.1 工程建设原则、任务及主要建设内容
4.2 设计依据
阐明工程项目的设计依据,包括设计原则、标准、采用规程规范、项目建设依据等。
4.3 总体布局
说明工程采用的灌溉方式及总体布局。
4.4 工程设计
4.4.1 水源工程设计
重点说明水源及渠首、泵站工程各主要建筑物结构、泵站设计流量、特征水位、扬程、机泵选型及运行工况、机泵安装及进出水设施、相关机电配套设备等情况。
4.4.2 工程设计
阐明布置原则,并列表说明各类工程控制灌溉面积等。
喷灌工程确定总体布置、喷头选型、布置间距、设计流量、工作制度、运行方式、管网布置,设计流量、干支管水力计算及管道管径和用量,水泵选型、主要建筑物等。
微灌工程确定灌水器选型,灌水器布置、工作制度、运行方式、系统布置、毛管设计、干支管水力计算及管道管径和用量、首部枢纽设计、主要建筑物等。
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确定放水口间距、灌水周期、设计流量、田块规格、管网布局、干支管水力计算及管道管径和用量、主要建筑物等。
渠道防渗确定渠道配水方式及设计流量,断面形式、衬砌方式。沿线地面高程线、设计水位线、最低水位线、过水断面尺寸及水力要素、主要建筑物位置、结构设计、尺寸等。
集雨灌溉确定系统布局、集雨场型式、面积,汇流方式及汇流渠系布置、渠道结构、主要建筑物,集雨设施型式、容积、结构设计,配套灌溉系统设计等。
4.4.3 管理房及其它设施设计
4.5 主要工程量
5、施工组织设计
5.1 施工条件(水、电、路、料源供应等)
5.2 施工方法与要求
5.3 施工进度计划
5.4 施工占地
5.5 施工组织管理机制
要说明工程建设主体情况,组织协调单位、行政责任人,施工技术指导、落实技术责任人,并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
6、工程管理
包括管理体制的确定,明确建后的产权归属、责任人、主管单位,工程管护方案及管理办法,水费核算、收取办法,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及资金保证,管理措施及相关制度等。
7、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
7.1 编制原则和依据
《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晋水规计[2003]716号);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批复的项目建设计划;
编制期工程所在地材料及设备市场价格。
7.2 费用构成
投资预算的费用构成由建筑及安装工程费、设备费、施工临时工程费用及独立费用构成。有关取费标准如下:
单价中各项费率均取低限。
施工临时工程:按建筑及安装工程投资的2~3%计算(新建工程取上限,续建、更新改造工程取下限)。
项目建设管理费:按一至四部分投资的2.5%计算。
工程建设监理费: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按一至四部分的2~3%计算(总投资≤200万元的工程取上限,总投资>200万元的工程取下限)。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按1.5%计取。
勘测设计费:按一至四部分投资的3%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
不计列:工程保险费、生产准备费、定额编制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