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文件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内容和依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和依据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内容(1)一权威报告指出,对现有事业单位,可根据职能特点,决定归属。
主要原则包括:一是产品和服务可以市场化的应尽快市场化。
对“站错队”的机构通过直接转制为企业或与企业合并重组,进入市场成为市场主体。
二是对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按照其职能特点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分别确定为政府直接组织的公立机构或非营利机构。
对那些公益性突出的社会事业,特别是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础和公益性科学研究以及其他与政府职能直接相关的社会事业,仍需要政府直接组织。
对于那些不必再由政府直接组织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考虑逐步改为非营利机构。
三是同步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
该合并的要合并,该拆分的要拆分。
还有一些机构,虽然无法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组织,但其本身也基本不具公益性或公益性很弱,该撤销的则要撤销。
四是同步进行管理体制调整。
要对目前一些领域社会事业的部门分割体制进行改革。
原则上,同一领域的社会事业应归属同一政府部门实施统一规划和管理,尤其对那些需要在发展中统一规划和协调的社会事业。
(2)文件上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规定一、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
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
20 1 2年 企 业 工 资 指 导 线 的 通 知
鲁政字 [ 20 1 2 ] 34 号 ( 二 ) 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 预警线) : 22% � ( 三 ) 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 6 %�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工 资正常增长机制, 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各级政府� 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 切 实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实 施,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市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并报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山东人力资源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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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资 源社会 保障部 门要 在中央 文件 精神和配套政策政策框架内, 结合本 地区� 本部门 实际 , 以创 新体制 机制 为核心, 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在人 事制 度改革 方面, 要以转 换用 人机 制� 搞 活用人 制度 为核心 , 以健 全聘 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 逐步 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分类科学� 机 制灵活� 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 理制度�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 要以 完善工 资分配 激励 约束机 制为 核心, 健全符 合事 业单位 特点� 体现 岗位 绩效和 分级分 类管 理要求 的收 入分配制度� 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 面, 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 人员参加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 失业� 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 建立起独立于 单位之 外� 资 金来源 多渠 道� 保 障方 式多层次� 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 障体系�同时, 要注意做好原有行业 体制改革以及本地区� 本部门改革试 点政 策与分 类推进 事业 单位改 革有 关文件的衔接, 避免因改革政策措施 不衔接而引发新的矛盾� 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 就人事制 度� 收入分配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等 有关政策问题加强调研, 逐步完善政 策措施并指导工作的开展� 四 � 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 事业单 位改革涉及面广, 任务繁重且工作要 求较高�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要集 中力量 ,抓好 事业单 位人 事制 度� 收 入分配 制度 � 养老 保险制 度改 革等重点工作的推进� 要深化人事制 度改革 , 全面 推行 聘用制 度, 抓 紧完 善聘 后管理 �全 面实施 岗位管 理制 度, 尽快实现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03•【字号】辽市政办发〔2016〕51号•【施行日期】2016.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关于印发辽阳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6〕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关财政政策的意见》、《辽阳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辽阳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和《辽阳市市直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安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由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3日辽阳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关财政政策的意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做出的重要部署,也是财政改革与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为积极支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分类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改革中有关财政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一)明确公共服务的范围。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并根据公共服务的层次性,相对、动态地划分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完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逐步从“养人”向“办事”转变。
河北省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
2.坚持分类指导,因事制宜,因地制宜。
3.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4.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平稳过渡。
三、改革内容
1.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调整为其他事业单位。
(2)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加强职业培训,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4.财务体制改革
(1)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确保公益服务事业的发展。
(2)建立健全多元化的事业单位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3)加强财务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实施步骤
1.调查研究,明确改革方向。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3.事业单位分类,开展机构编制调整。
4.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财务体制。
5.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6.开展监督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措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工作。
2.完善政策法规,为改革提供法制保障。
(4)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按照市场化、企业化原则,逐步转为企业。
2.机构编制管理改革
(1)严格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
(2)整合职能相近、业务重叠的事业单位,提高运行效率。
(3)规范内设机构设置,简化管理层级。
、能上能下。
(3)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四、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中发〔2024〕5号事业单位改革文件.pptx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供应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气。改革开放特殊 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主动探究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动教化、科技 、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阅历,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改革奠定了基础。事业单位供应 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动转制工作,可赐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赐予适当保留原 有税收等实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接着拨付。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 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与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 发和调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连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接着执行现行方 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接着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 。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 工作。
.激励社会力气兴办公益事业。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动公允准入,激励社会力气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 域。对社会力气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 ,与事业单位公允对待,并切实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税收实惠政策,激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 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大力提倡和发展志愿服务。
.分类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实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定要求,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须要。必需从改革开放 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相识分类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 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1.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
2.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4.健全事业单位监管制度,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二、分类改革原则
1.公益优先:以社会公益为导向,明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强化公益属性,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2)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妥善解决人员分流安置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制定实施方案:各级政府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改革措施:
(1)明确公益目标,强化公益属性;
(2)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创新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激发内部活力;
(4)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三)划分为生产经营类
1.功能定位: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可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2.改革措施:
(1)转企改制,实现市场化运作;
(4)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5)强化监督检查,对改革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2.实施步骤:
(1)2019年,开展事业单位分类认定工作,明确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
(2)2020年,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3)2021年,巩固改革成果,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持续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按照本方案执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通知
中央编办、财政部、⼈⼒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类⼯作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配套⽂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要求,经中央编委领导批准,现就做好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类⼯作通知如下:⼀、把科学划分类别作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程,认真组织学习相关⽂件,深刻领会精神,准确把握要求。
⼆、严格执⾏政策。
要认真落实中发[2011]5号和国办发[2011]37号⽂件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社会功能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不以机构名称、经费形式、⼈员管理⽅式等作为分类依据。
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防⽌公益类向⾏政类“挤”、经营类向公益类“靠”,防⽌将社会功能、运⾏⽅式相同的事业单位划⼊不同类别。
三、统筹安排进度。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类⼯作2013年上半年基本完成。
中央编办会同财政部、⼈⼒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成⽴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类⼯作⼩组。
3⽉⾄5⽉,各部门就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与⼯作⼩组进⾏沟通协调,形成⼀致意见。
6⽉10⽇前,各部门将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报送中央编办。
6⽉底前,中央编办商财政部、⼈⼒资源社会保障部,涉及党群事业单位商中央组织部研究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
各部门要统筹安排,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以免影响事业单位改⾰进程以及与其他相关改⾰政策的衔接。
四、严肃⼯作纪律。
各部门要从⼤局出发,切实强化责任意识。
严禁借改⾰之机,擅⾃提⾼机构规格、突击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财务管理,严禁转移、侵吞、挤占国有资产,防⽌国有资产流失。
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分类涉及⾯⼴、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
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健全⼯作机制,配备专门⼒量,扎实开展⼯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
第三十五条
聘。
第 四章
调 解 员 在 调 解 过 程 中存 在严 重 失 职 或 者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 害 当 事 人 合 法 权 益 的 . 解 委 员 会 应 当予 以解 侵 调
附则
引 发新 的矛 盾 人 力 资 源社 会保 障部 将 会 同 有关 部 门 。 就人 事
第三十六条 第 三 十 七条
民办 非 企 业 单位 、 会 团 体 开 展 劳 动争 议 协 社 本 规定 自 2 1 0 2年 1 1日起 施行 月
制 度 、收 入 分 配 制 度 和 养 老 险 制 度 等 有 关 政 策 问题 加 强 调
研 。 步完 善 政策 措 施并 指 导工 作 的 开展 。 逐
四 、 实推 进重 点 工作 。事 业 单位 改 革 涉及 面广 , 务 繁 重 扎 任
作 . 分 发 挥 人力 资 源 社会 保 障 系统 在 分 类 推 进 事 业 单位 改革 充
中的 作用 , 就 有关 问 题 通知 如 下 : 现
一
、
切实 用 文件 精 神 统一 思 想 。分 类 推 进 事业 单 位 改革 。 对
究 拟订 事 业 单 位高 层 次 人 才 激励 机 制 、 作 人 员 兼 职 兼 薪管 理 工 指 导意 见 和 主要 领 导激 励 约束 机 制 等政 策 要加 快 社会 保 险制
好 事 业 单 位 人 事 制 度 、 入分 配制 度 、 老 保 险 制 度 改 革 等 重 收 养 点 工作 的推进 。要 深 化 人事 制 度 改革 . 面 推行 聘用 制 度 。 紧 全 抓
完 善聘 后 管 理 。全 面实 施 岗 位管 理 制 度 . 快 实 现 岗 位设 置 管 尽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1996.07.08•【文号】中办发[1996]17号•【施行日期】1996.07.0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1996]17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涉及面宽、政策性强,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顺利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的大局。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始终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要按照实现事业单位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宏观管理和预算调控,逐渐减轻财政负担。
要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使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管理更加规范化。
1996年7月8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意义和指导思想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跨世纪宏伟蓝图和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是全党和全国各行业的共同奋斗目标。
事业单位分布在政治、经济、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集中了我国大部分专业技术人才,拥有大量先进的设备、设施,既是科学研究、理论宣传的骨干力量,又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双重责任,对于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起着至关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多年来,事业单位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也要看到,事业单位主要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与逐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许可多不适应的地方,政事职责不分,社会化程度不高,财政负担沉重,以及缺乏竞争机制和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发展和需要有所脱节,内设机构臃肿、人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地存在。
事业单位改革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完善、运行效率低下、缺乏活力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规定,旨在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研究。
一、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律依据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体育事业,发展文化事业,发展科学技术事业,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等。
2. 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教育体制、教育机构、教育权利和义务等。
3. 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劳动事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和终止,劳动争议的解决等。
4. 公务员法:公务员法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公务员的范围、条件、权利和义务,公务员的招录、考核、晋升、退休等。
5.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文件,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原则、任务和步骤。
二、事业单位改革的法律法规1.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终止、登记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该条例明确了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规范了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保障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了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原则、人事制度、人事权限、人事争议处理等内容。
该条例旨在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
3.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关于《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说明(精简篇)
关于《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说明关于《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说明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现对《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说明如下:一、基本情况市林业局现有科级事业单位个,事业编制823名,其中,财政核拨16名,财政核补19名,经费自筹788名。
实有200人(在编171人,聘用29人)。
《方案》要求保留1个单位,调整8个单位,整合、重组3个单位。
调整后,要求核定总编制135名,其中财政补助事业编制135名(公益一类51名,公益二类84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0名。
二、关于任务调整将市林业局目前实际承担的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和设计职责交给事业单位承担;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工作,加强林业信息、技术、科研服务等工作。
三、关于改革内容我局属下目前共有个科级事业单位(其中一个属于挂靠性质,没有专门编制),在我局这次拟定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中,除1个单位保留外,其他单位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改革调整(或名称更改,或职能、编制调整,或机构整合等),改革调整后变为10个事业单位,具体如下:(一)XX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正科级。
现有事业编制3名(财政核拨3名、财政核补0名),实有在编3人,其中站长1名(由市林业局总工程师兼任)。
1、机构调整及名称变更。
根据职能调整后的需要,要求更名为XX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2、主要任务及分类。
主要调整为:负责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组织实施与监督;处置全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和重大外来有害生物灾害应急事件。
根据其职能任务,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
定为公益一类的理由:(1)《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职能。
(2)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实践,体现其具有行政类事业单位性质,包括有: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管理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目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抚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0.18•【字号】抚委发[2005]20号•【施行日期】2005.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委发[2005]20号)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市属事业单位党委:《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2005年10月18日抚顺市市属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实施意见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05]5号)精神,为积极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振兴抚顺老工业基地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目标和原则(一)改革目标:通过实施分类改革,使市属各类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含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布局结构合理,资源优化配置运转协调,服务高效,具有生机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解决目前事业单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构重叠、人员臃肿、机制不活、效率低下和财政负担过重等问题。
(二)改革的原则;坚持合理分类,按类实施的原则;坚持政事、事企分开的原则;坚持合理布局;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坚持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坚持总体体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改革的范围和主要内容市属事业单位均列入本次改革范围。
市属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对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政府又必须办的社会公益,对因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置的、具有强制性检测、检验单位,经认真审查审核,对职能任务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予以保留,并重新核定机构编制,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分流超编和落聘人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解读
定位 强化 公益属 性 更好地 实现政 为人 民群 众提供 更加 优质高 效的 公 养老 基本医疗 失业 工伤等 社会保 � � � 府的公共服务目标 � 益服务 � 险政策 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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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2-
5
编 辑戚成 � � � � � � 解读
资金来源多渠道 � , 保障方式多层次 � ,管 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 改革的方向是转企改制 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是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 �
如 何理解 分类 � 推进 事业 单位改 比 还有不小的差距 分类推进事 业 直接管理 进一步落实事业单 位法人 革的重大意义 �� 单位改革的根本目的 是促进公益 事 自主权 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 � 事业单位广泛分布在教育 科技 � 业 发展 满足人 民群众 公益 服务 需 事业单位 探索管办分离的有 效实现 � 文化 � 卫生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领域 � 求 改革不是简单地减人 减机构 甩 形式 是政府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 公 包袱 更不是把事业单位搞小变弱 二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面 � � 益服务是民生的基本内容 公益事业 � � 检验这项改革成败的标准 就 是 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 位 探 发展滞后 必然会积累民生方面的矛 � � 要看 它是 否有利 于调 动事业 单位 各 索 建立理 事会 董事会 管 委会等 多 盾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只有加快推 类专门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是 种形式的治理结构 对不宜建立法人 � � 进事业单位改革 促进公益事业更好 � 否有 利于 公益事 业资 源的优 化配 置 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 继续完 善现行 更快发展 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 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是否有 管理模式 � � 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利 于事业 单位 服务功 能的充 分发 挥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以转换 �
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服务领域中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过去的发展中,我国事业单位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机构设置不合理、权责不清、人事制度不完善等,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和提高服务质量效果。
为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效率,2023年将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促进事业单位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
二、宗旨和目标宗旨:通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充分发挥各类事业单位的优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效能。
目标:1. 调整事业单位类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管理体制;2. 优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3. 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激发人才活力;4. 推动互联网+事业单位服务模式创新,提升服务效能;5. 提升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实现事业单位服务能力和效果的全面提升。
三、改革内容和重点1. 调整事业单位类别针对不同的事业单位,根据其性质、功能和运行特点,将其分为公共管理类、教育科研类、医疗卫生类、文体娱乐类、社会福利类等不同类别,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的定位和职责。
2. 优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和业务需要,进行机构设置的优化调整。
对重复、冗余、功能不明确的机构进行梳理和整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推动事业单位与社会资本合理结合,引入市场化运行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和竞争力。
3. 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人事制度,推行事业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实行岗位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度,激励事业单位人员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4. 推动互联网+事业单位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推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事业单位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式服务,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
发展跨部门、跨地区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效益和用户满意度。
县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具体实施计划
县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具体实施计划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县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具体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二、改革目标1.完成事业单位分类。
根据功能类别,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2.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
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逐步实现政事分开。
3.加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建设。
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4.推进事企分开。
逐步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实现事企分开。
5.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确保事业单位正确发展方向。
三、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2023年1-3月)。
全面了解我县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生产经营活动及公益服务等情况,为后续改革提供基础数据。
2.事业单位分类(2023年4-6月)。
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对我县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明确各自的功能类别。
3.清理规范(2023年7-9月)。
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逐步实现政事分开;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推进事企分开。
4.加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建设(2023年10-12月)。
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完善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做好人员安置。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人员安置工作,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5.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1.12.26•【文号】人社部发[2011]133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作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用文件精神统一思想。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中国特色社会公益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工作和改革的实际,切实抓紧抓好。
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承担的重要职能和基本任务,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原则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抓紧部署贯彻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已经明确,各地区、各部门正在贯彻部署。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部署,按照“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分别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出安排部署,对所承担的各项改革任务逐级进行分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要求,逐一落实到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一、改革背景与目标1.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到了关键时期。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减轻财政负担,实现事业单位可持续发展。
2.本方案旨在明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原则、范围、方法与步骤,为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实施路径。
二、改革原则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坚持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事业单位高效运作。
3.坚持创新发展,鼓励事业单位探索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4.坚持依法改革,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改革范围与对象1.改革范围: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环保、地质、测绘、检验检疫、城乡规划等领域。
2.改革对象: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方法与步骤1.分类方法(1)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和业务特点,将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和经营性三类。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规定的公共服务职能,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质,如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一定的公共服务职能,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如科研、设计、咨询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4)经营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场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经营性质,如宾馆、招待所、印刷厂等领域的事业单位。
2.改革步骤(1)摸底调查:对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职能定位、经费来源等信息。
(2)分类评估: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评估,明确各单位的改革方向。
(3)制定方案:针对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制定相应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措施等。
(4)组织实施:按照改革方案,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5)跟踪评估:对改革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改革措施。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9个文件概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等9个配套文件,同时出台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配套文件明确了事业单位类别划分的原则、程序,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何改革,事业单位编制如何管理,事业单位如何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财政政策如何过渡,从事生产经营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改革中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收入如何改革,事业单位试行职业年金,事业单位深化人事制度等。
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配套政策、文件基本上已经出齐。
9个配套文件主要内容如下:一、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指: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
认定行政职能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是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是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
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指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指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
划分事业单位类别首先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近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并相应核减编制。
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标准,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和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分类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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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文件汇编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1)《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2)《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3)《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4)《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5)《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意见》(6)《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7)《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8)《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9)《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 2011年3月23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就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不断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稳步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
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总量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的任务更加艰巨。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以解决。
3.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
必须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把这项改革推向深入。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4.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5.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创新,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6.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7.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
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9.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10.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11.区分不同情况实施改革。
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特别是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五、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12.推进转企改制。
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
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13.完善过渡政策。
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
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
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
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
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14.明确改革目的。
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15.改革管理体制。
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
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
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9.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20.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
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批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21.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
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