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购销及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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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珠海鸿泰半山花园高层批量精装修多层实木地板

购销及安装合同(拟定稿)

项目名称:鸿泰半山花园高层精装修多层实木地板购销及安装

项目地点:珠海市斗门区城南白藤头蟹仔山

签订地点:珠海市香洲区

签订日期:2012年月日

珠海鸿泰半山花园高层批量多层实木地板购销及安装合同

甲方:珠海市斗门区番越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标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1.定义:

1.1.设计单位:珠海市建筑设计院

1.2.监理单位:珠海市建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3.本工程:珠海鸿泰半山花园高层精装修多层实木地板购销及安装工程

1.4.本合同:珠海鸿泰半山花园高层精装修多层实木地板购销及安装工程合同

1.5.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

围内全部供货和安装并承担质量责任的款项。

1.6.图纸:由甲方提供,满足乙方供货和施工所需要的所有数量

1.7.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

1.8.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

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拒签收或延误。

2.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

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本工程合同

2.招标文件

3.标准、规范及有关质量要求文件

2.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1.本工程生产及验收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标准。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3.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鸿泰半山花园

工程地点:珠海市斗门区白藤一路

建筑面积:约11万M2

3.2.承包范围:地坪防潮层和多层实木地板的施工。

3.3.承包方式:

按施工图、招标文件要求和承包范围,以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装、、包成品保护、包税金、包验收合格和质保等综合单价大包干形式的方式进行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承包方式。

4.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4.1.合同暂定总价为**********元(大写:***********)。多层实木地板包干综合单价****元

/平方米,配套踢脚线包干综合单价****元/米。结算工程量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4.2.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

4.2.1.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等,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投

标报价的单价确定。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

的单价在本工程项目开发周期内(竣工备案前后)都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工

程的变更。

4.2.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

均已详细研究并充分理解,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已按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成品保护和包装运输及卸货到甲方指定位置、利润和税金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保证投标单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

4.3.合同价款的调整:

4.3.1 乙方在承包范围内,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且备案前后的多层实木地板单价不做任

何调整。

4.4.结算及付款方式:

4.4.1.样板房:产品安装完成并经甲方、监理完成实物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7天内

甲方一次性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在15天内一次支付。。

4.4.2.样板房所安装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满足交楼标准要求,该合同生效并延至

后续高层精装修工程。如达不到样板房所供产品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4.3.后期高层精装修房(836户):(1)乙方若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样板房产品安装任务,

且满足交楼标准要求,才具备后期精装房项目合作条件,否则后期精装修高层多层实木地板购销及安装合同失效;(2)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安装,安装进度款按每栋每十层完成进度支付至80%;(3)单栋安装完成付至该栋实际发生量的款额的90%;

(4)全部产品安装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交齐全部产品所需资料(移交甲方),经甲方、监理实物验收合格,承担招标文件规定检测甲醛含量检测费,双方结算完毕后,

7天内甲方付至结算款的95%;(5)剩余5%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满二年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在15天内一次支付。(6)甲方对后期836户精装修房供应商的选择,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要求选择乙方或第三方。

4.4.4.本合同所有款项均由甲方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每收取甲方每一笔工

程款前,开具同等金额有效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出具发票为止。本工程结算完成后,在甲方支付到结算款至95%的同时,乙方须按结算总金额开齐工程发票交甲方。

4.4.

5.本合同项下多层实木地板分项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该工作作为验收以

及付款的一部份。

4.4.6.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将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应退部份退回给乙方(无息)

5.甲方责任:

5.1.甲方有权根据现场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供货数量及施工范围调整。5.2.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3.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配合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5.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顺利施工;5.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违约金索赔,该项违约金乙方在

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已经授权可以经甲方、监理签字即可生效;

5.6.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进度无法满足甲方的要求时,在甲方书

面通知乙方的5天内,如乙方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承担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7.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用电等线路接驳口(电费由乙方负责),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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