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十三五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四川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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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三五”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十三五”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四川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本规划重点支持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等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建设任务在《四川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予以体现。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规划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福利工作。“十二五”期间,中央和省级层面陆续出台了关于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工作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了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和民政精神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市、县级全覆盖,将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及自然增长机制。持

续实施患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救助行动、“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系列儿童福利项目。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救助,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救助服务网络,深化和拓展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建立残疾人补贴两项制度,完成民政工作对象重度精神病患者排查建档,面向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三无”、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障碍患者及农村五保、贫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救治、救助、康复、护理和照料等服务。

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社会福利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困境儿童无人抚养、留守儿童缺乏关爱、精神障碍患者暴力滋事等频频成为社会热点,社会福利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社会福利设施总量不足,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等提供服务的设施短缺。二是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水平不高,设施功能无法满足留守儿童临时照料、困境儿童特殊护理、精神障碍患者有效治疗等要求,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发展不平衡,部分贫困地区保障水平较为滞后,需要进一步统筹各方资源,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发展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以扶老、助残、爱幼、济困为重点,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积极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建立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儿童

福利机构福利服务网络。加快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发展。”在就业促进和社会保障重点工程专栏中提出实施“社会福利工程。加强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建设。”贯彻落实《纲要》要求,加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受保护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对于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深化社会福利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以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兜住民生底线,编密织牢民生安全网,推动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提升社会福利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困难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障基本。坚守底线,保障困难群体基本民生,牢

牢把握社会福利服务的公益属性,发挥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兜底保障功能,基本满足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等困难群体需求。

2、坚持科学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科学规划布局,尽量依托现有资源拓展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和精神卫生康复等功能,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确保服务设施实用适用。

3、坚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重点加强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和精神卫生服务设施等薄弱环节建设,支持人口规模大、服务对象多的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完善社会福利设施。

4、坚持市县为主。既要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支持,管好用好中央投资和省级补助资金,发挥其引导、带动和示范作用;更要强化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规划、土地、人员等保障措施,确保服务设施顺利建成、发挥效益。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通过健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加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等措施,重点建设一批为孤残儿童等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等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服务设施,显著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兜底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城乡一体、保障有力、服

务专业、覆盖全面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三、基本任务

(一)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

落实孤儿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孤儿的医疗、教育、就业和住房等方面的保障工作。持续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救治工作,进一步扩大救治范围,拓展服务对象,调整结算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保障儿童福利工作的资金需求。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利用“蓝天计划”二期项目,在人口规模较大和孤儿人数较多的县(市),以及在革命老区、秦巴山区和乌蒙山区的县(市),采取新建或改扩建方式,修建一批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持续推进民族地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确保民族地区孤儿在自愿前提下集中供养全覆盖。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购置设备设施。

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服务水平。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按国家要求配备护理人员,切实提高孤残儿童护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作用,理顺工作关系,扩大服务范围,充实工作内容,逐步拓展为包括散居孤儿在内的所有困境儿童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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