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彩礼之法律分析
法律彩礼纠纷案件分析(3篇)

第1篇摘要:彩礼作为我国民间传统习俗,在婚姻关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彩礼纠纷案件逐渐增多。
本文通过对一起彩礼纠纷案件的分析,探讨彩礼纠纷的法律适用和解决途径,以期为类似案件的审判提供参考。
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农村居民。
婚前,李某家向张某家支付彩礼人民币10万元。
婚后,李某与张某感情不和,于2019年3月离婚。
离婚后,李某要求张某返还彩礼10万元。
张某认为,彩礼是双方家庭为了支持婚姻而支付的,不应返还。
双方协商不成,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彩礼是否属于婚前财产?2. 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三、法律适用1. 彩礼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由此可知,彩礼并非婚前财产。
2. 彩礼是否应当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李某与张某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感情不和,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法律规定,彩礼应当返还。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虽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感情不和,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张某返还李某彩礼人民币10万元。
1. 彩礼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社会观念的转变。
结婚要彩礼钱法律效力(2篇)

第1篇在我国,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民间。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迁,彩礼钱的问题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结婚彩礼钱的效力进行探讨。
一、彩礼的定义及传统观念彩礼,是指男方在结婚前向女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财物,以表达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感激之情。
在我国传统观念中,彩礼被视为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补偿,是婚姻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彩礼的法律效力1. 法律对彩礼的规定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彩礼的效力,因此,彩礼的法律地位在学界存在争议。
目前,主流观点认为,彩礼属于民事行为,其效力应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彩礼的法律效力分析(1)有效彩礼有效彩礼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彩礼:① 双方自愿:彩礼的支付应当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② 金额合理:彩礼金额应当符合当地风俗习惯和双方经济能力,不得过高。
③ 交付完成:彩礼的交付应当完成,即男方已经将彩礼交给女方。
在有效彩礼的情况下,彩礼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履行交付彩礼的义务。
(2)无效彩礼无效彩礼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彩礼,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 欺诈:男方在支付彩礼时,隐瞒真实情况,使女方陷入错误认识。
② 胁迫:男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女方接受彩礼。
③ 金额过高:彩礼金额超过当地风俗习惯和双方经济能力。
在无效彩礼的情况下,彩礼不具有法律效力,女方有权要求返还。
三、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1. 彩礼返还的条件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况下,女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男方原因导致离婚的。
2. 彩礼返还的比例彩礼返还的比例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参照以下标准:(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女方应返还全部彩礼;(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女方应返还部分彩礼;(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男方原因导致离婚的,女方应返还部分彩礼。
彩礼法律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婚姻观念逐渐发生变化,彩礼现象也随之普遍。
彩礼,是指男方在结婚时,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或双方约定,给予女方及其家庭的财物。
然而,由于彩礼金额的不断增加,彩礼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彩礼法律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彩礼法律纠纷的成因、法律适用及解决途径。
二、案例介绍(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男)与被告李某(女)于2019年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双方于2020年10月订婚。
根据当地风俗,男方需向女方支付彩礼。
在订婚仪式上,张某向李某支付了人民币10万元作为彩礼。
然而,在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
2021年6月,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返还彩礼。
(二)争议焦点1.彩礼的合法性2.彩礼返还的条件3.彩礼返还的金额三、案例分析(一)彩礼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彩礼是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前,男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或双方约定给予女方及其家庭的财物。
因此,彩礼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彩礼的合法性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当地风俗习惯:彩礼的合法性取决于当地风俗习惯。
如果当地风俗习惯允许彩礼,则彩礼具有合法性;反之,则不具有合法性。
2.双方约定:如果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前有明确约定彩礼的给予,则彩礼具有合法性。
3.彩礼的性质:彩礼的性质为赠与,赠与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二)彩礼返还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本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彩礼返还的条件不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况。
但根据案件事实,双方婚后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感情破裂。
因此,彩礼返还的条件可能符合第二种情况。
(三)彩礼返还的金额关于彩礼返还的金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彩礼返还的金额通常由法院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彩礼金额:彩礼金额越高,返还的金额可能越大。
彩礼法律事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变迁,彩礼问题逐渐成为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在婚前向女方及其家庭支付的一定财物,作为对女方及其家庭的感谢和补偿。
然而,随着彩礼金额的逐年攀升,彩礼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甚至演变成法律事件。
本文将以一起彩礼法律事件为例,分析彩礼纠纷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案例介绍(一)案情简介甲男与乙女相识相恋,双方于2019年5月订婚。
在订婚仪式上,甲男向乙女及其父母支付了20万元彩礼。
同年10月,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甲男与乙女感情逐渐恶化,乙女以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诉讼中,乙女要求甲男返还20万元彩礼。
甲男认为,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返还。
乙女则认为,甲男支付彩礼是基于双方结婚的意愿,并非赠与,因此应返还彩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甲男支付的20万元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是否应返还给乙女。
三、案例分析(一)彩礼的性质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然而,对于彩礼的性质,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学界普遍认为,彩礼属于男方对女方及其家庭的赠与,具有财产性。
在本案中,甲男支付的20万元彩礼是基于双方结婚的意愿,属于赠与性质。
(二)彩礼的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后双方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本案中,甲男与乙女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感情恶化,乙女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乙女返还彩礼的请求。
(三)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关于彩礼返还的具体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结婚时间、彩礼金额、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确定。
彩礼法律处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乙双方于2018年相识,并于2019年登记结婚。
在婚前,甲向乙支付了彩礼人民币10万元。
婚后,甲、乙双方感情不和,于2020年离婚。
离婚后,甲要求乙返还彩礼人民币10万元。
乙认为,双方已登记结婚,彩礼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返还。
双方协商不成,甲遂将乙诉至法院。
二、案件焦点1. 彩礼的性质及法律地位;2. 彩礼返还的条件及标准;3. 本案中彩礼的处理方式。
三、案例分析(一)彩礼的性质及法律地位彩礼,是指男方为了表达对女方的爱意和诚意,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予女方的一定财物。
在我国,彩礼作为一种婚俗,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及法律地位。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4. 实践中还有其他导致离婚的法定原因。
根据上述规定,彩礼的性质可以视为一种赠与,具有财产性。
彩礼的法律地位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否共同生活、离婚原因等。
(二)彩礼返还的条件及标准1. 彩礼返还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彩礼返还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4)实践中还有其他导致离婚的法定原因。
2. 彩礼返还的标准彩礼返还的标准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彩礼的金额;(2)双方是否共同生活;(3)离婚原因;(4)双方经济状况;(5)其他相关因素。
(三)本案中彩礼的处理方式本案中,甲、乙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感情不和,导致离婚。
彩礼法律处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
彩礼作为婚姻习俗之一,在我国各地普遍存在。
然而,随着彩礼金额的逐年攀升,彩礼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案例将针对一起彩礼法律处理案件进行分析,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男)与被告乙(女)于2019年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双方于2020年10月举行婚礼。
婚前,甲乙双方约定彩礼金额为10万元。
婚后,甲乙双方感情出现矛盾,双方于2021年5月离婚。
离婚后,甲以乙未退还彩礼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退还彩礼10万元。
三、争议焦点1. 婚礼彩礼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2. 婚礼彩礼是否应当退还?四、案例分析(一)婚礼彩礼的性质1. 婚礼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然而,婚礼彩礼并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是婚前双方父母为子女婚姻所给予的财物,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婚礼彩礼的性质为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
在本案中,甲的父母将彩礼给予乙,乙表示接受,符合赠与的构成要件。
(二)彩礼是否应当退还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 本案中,甲乙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婚后感情出现矛盾,离婚时共同生活时间较短。
根据上述规定,甲请求退还彩礼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三)彩礼退还的金额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彩礼退还的金额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是否共同生活;(3)给付彩礼的金额;(4)给付彩礼的时间;(5)其他相关因素。
讨要彩礼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男)与乙(女)于2019年相识,双方于2020年10月订婚,约定彩礼金额为20万元。
甲向乙支付彩礼后,双方于2021年2月登记结婚。
婚后,甲与乙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乙遂于2021年10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要求乙返还彩礼,理由是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不和谐,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乙则认为,彩礼是其婚前财产,且已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不应返还。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彩礼是否属于婚前财产;2.彩礼是否应返还。
三、法律分析1.彩礼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可见,彩礼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彩礼是指男方在婚前向女方支付的财物,是男女双方在结婚过程中的一种习俗。
彩礼的性质属于赠与,但与一般赠与有所不同。
首先,彩礼具有特定性。
彩礼的支付是基于男女双方结婚的目的,具有特定的目的性。
其次,彩礼的支付具有习惯性。
彩礼的支付往往受到当地风俗习惯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
最后,彩礼的返还具有特殊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彩礼的返还成为争议焦点。
2.彩礼是否应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以下情形予以判决:(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合本案,甲与乙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因此,彩礼返还的情形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不和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不和谐,属于彩礼返还的情形之一。
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彩礼(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婚姻家庭关系日益复杂,彩礼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在结婚前向女方家庭支付的一定金额或财物。
然而,在彩礼的给付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各种纠纷,如彩礼数额过高、彩礼给付后离婚等。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彩礼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概述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于2019年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双方确定恋爱关系。
2020年,李某向王某的母亲提出结婚要求,并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彩礼人民币20万元。
婚后,双方感情尚可。
然而,在婚后一年,李某发现王某有外遇,心生怨恨。
2021年,李某提出离婚,并要求王某返还彩礼。
王某拒绝返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诉讼请求1. 判决离婚;2. 判决王某返还彩礼人民币20万元。
三、案例分析(一)彩礼的性质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其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法调整的是婚姻关系,彩礼并非婚姻关系的必要条件。
因此,彩礼的性质应属于赠与性质。
(二)彩礼返还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4. 因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
因此,彩礼返还的条件不适用于本案。
(三)彩礼返还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的;4. 因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问题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变迁,彩礼在我国部分地区仍然普遍存在。
彩礼作为传统婚俗的一部分,往往涉及到金钱、财产和情感等多方面的因素。
近年来,因彩礼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其中彩礼返还问题尤为突出。
本案例将围绕彩礼返还纠纷展开,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男方)与被告乙(女方)于2018年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双方于2019年6月订婚。
在订婚仪式上,甲向乙支付了彩礼人民币10万元。
随后,双方开始筹备婚礼。
然而,在筹备过程中,甲发现乙在恋爱期间与其他男子有染,甲感到十分愤怒,遂提出解除婚约。
乙同意解除婚约,但要求甲返还彩礼。
甲认为,彩礼是双方订婚时的约定,既然婚约解除,彩礼应当返还。
而乙则认为,彩礼是女方家庭的财产,即使婚约解除,彩礼也不应当返还。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三、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注意到以下事实:1. 甲乙双方在订婚仪式上签订了彩礼返还协议,约定如果婚约解除,彩礼应当返还。
2. 甲在支付彩礼时,乙及其家属均在场,并确认收到彩礼。
3. 乙在婚约解除后,并未将彩礼返还给甲。
根据上述事实,法院认为:1. 甲乙双方签订的彩礼返还协议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在婚约解除后,未履行返还彩礼的义务,构成违约。
3. 乙应按照协议约定,返还甲彩礼人民币10万元。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乙返还甲彩礼人民币10万元。
判决生效后,乙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彩礼返还问题。
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对于彩礼,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其归属,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婚前彩礼的法律探究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彩礼现象逐渐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彩礼,又称聘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过程中,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支付的财物。
彩礼金额的多少往往与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地方习俗等因素有关。
然而,随着彩礼金额的不断提高,彩礼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甚至成为婚姻家庭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文以一起典型的婚前彩礼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对婚前彩礼的法律问题进行探究。
二、案例简介甲男与乙女相识于大学校园,相恋三年后决定结婚。
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甲男家庭向乙女家庭支付了20万元彩礼。
然而,在结婚登记前,甲男突然发现乙女曾与前男友有婚外情,心生芥蒂。
甲男遂要求乙女退还彩礼,乙女拒绝。
双方协商无果,甲男将乙女及其家庭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彩礼。
三、婚前彩礼的法律问题1. 彩礼的性质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过程中,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支付的财物。
彩礼的性质属于赠与,具有无偿性、单务性、诺成性等特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因此,彩礼合同属于赠与合同。
2. 彩礼的退还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该规定,婚前彩礼的退还条件主要包括:(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彩礼法律事件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彩礼,作为中国传统婚俗的一部分,通常指男方在结婚时向女方家庭支付的财物。
然而,彩礼的金额和形式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家庭中存在较大差异,有时甚至成为婚姻双方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本文将以一起彩礼法律事件为案例,分析彩礼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例简介2019年,某市甲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彩礼引发的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迅速确定恋爱关系。
在双方筹备婚礼的过程中,李某向王某的母亲表示,愿意按照当地习俗支付彩礼10万元。
王某的母亲认为这笔彩礼金额过低,遂要求李某支付彩礼20万元。
李某表示愿意支付,但要求王某的母亲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在婚后给予李某相应的经济支持。
王某的母亲同意了这一要求。
婚后,李某发现王某的母亲并未履行承诺,导致家庭矛盾不断。
李某遂以王某的母亲违背承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的母亲返还彩礼20万元。
王某的母亲则认为,彩礼金额已按照约定支付,且李某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未履行经济支持承诺。
三、案件分析1. 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作为一种婚俗,其法律性质在学术界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即以婚姻关系的成立为条件,赠与行为才发生法律效力。
另一种观点认为,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财产转移,即以婚姻关系的存续为条件,财产转移行为才发生法律效力。
在本案中,彩礼的性质属于附条件的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相互尊重的义务。
彩礼作为婚姻关系的附加条件,其目的是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
2. 彩礼的返还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2)婚前给付明显超过当地习俗的;(3)婚前给付后,因双方离婚导致彩礼返还的;(4)婚前给付后,因给付人悔婚导致彩礼返还的。
在本案中,李某要求返还彩礼的理由是王某的母亲未履行经济支持承诺。
婚前彩礼的法律探究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彩礼现象在我国部分地区日益普遍。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在结婚前向女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财物。
然而,彩礼的金额逐年攀升,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天价彩礼的现象,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在此背景下,本文将通过对一个婚前彩礼的法律探究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彩礼的法律性质、法律风险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二、案例简介某市居民张某(男)与李某(女)相识相爱,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后,双方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
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张某向李某的家人支付了20万元彩礼。
然而,在婚礼前,李某突然提出分手,并提出退还彩礼的要求。
张某认为李某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拒绝退还彩礼。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张某将李某及其家人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学术界对其性质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彩礼属于财产赠与,具有单方无偿性;另一种观点认为,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具有附条件性。
在司法实践中,彩礼的性质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在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的彩礼属于财产赠与,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任何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赠与的财产,自交付时起转移所有权。
”因此,在张某支付彩礼后,彩礼的所有权已转移至李某。
2. 彩礼的法律风险彩礼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彩礼退还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有正当理由可以撤销赠与,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本案中,如果李某有正当理由,可以在一年内要求张某退还彩礼。
(2)彩礼返还纠纷风险。
在彩礼返还纠纷中,法院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彩礼金额、婚姻关系等因素,判决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金额。
(3)彩礼诈骗风险。
在一些地方,彩礼金额过高,导致一些人为了骗取彩礼而伪造婚姻关系,给当事人带来财产损失。
3. 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的财产,自交付时起转移所有权。
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彩礼(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地,甲乙双方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三个月后,甲向乙提出结婚要求。
乙同意,并提出要求甲支付彩礼10万元。
甲同意,并于婚前支付给乙10万元彩礼。
婚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提出离婚。
乙要求甲返还彩礼10万元。
甲不同意,认为彩礼已经用于家庭生活,不应返还。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二、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甲乙双方自愿结婚,甲在婚前支付给乙的10万元彩礼,属于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前,对乙的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甲乙双方未对彩礼的归属作出约定,因此,彩礼应视为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
但甲乙双方婚后感情不和,甲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鉴于甲乙双方感情破裂,法院判决:1. 甲乙双方婚姻关系解除;2. 彩礼10万元由甲乙双方共同分割,每人返还5万元。
三、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彩礼的法律问题,具体分析如下:1. 彩礼的性质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为表示诚意而赠与女方的财物。
彩礼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是婚姻习俗的一部分。
然而,彩礼的性质在法律上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应归女方所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彩礼属于婚前赠与,应归双方共有。
本案中,法院认为彩礼应视为甲乙双方的共同财产,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彩礼是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前,对乙的赠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结婚前支付彩礼,彩礼的权利转移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前,因此,彩礼应视为赠与。
(2)甲乙双方未对彩礼的归属作出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本案中,甲乙双方未对彩礼的归属进行约定,也未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彩礼的归属应根据法律规定确定。
彩礼法律处理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在我国,彩礼作为一种婚俗,历史悠久,广泛存在于各个地区。
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变革,彩礼金额逐年攀升,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和法律纠纷。
本案例以一起彩礼纠纷案件为背景,探讨彩礼的法律处理。
二、案情简介(一)基本案情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9年1月相识,同年6月订婚。
双方约定彩礼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
2019年10月,双方举行婚礼,但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感情破裂。
2020年2月,原告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返还彩礼人民币30万元。
(二)争议焦点1. 彩礼的法律性质;2. 彩礼返还的条件;3. 本案彩礼返还的金额。
三、案例分析(一)彩礼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过程中,男方为了表达对女方的尊重和关爱,给予女方的一定数额的财物。
彩礼的法律性质属于赠与,是男方对女方的单方赠与。
(二)彩礼返还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返还彩礼: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后一方因婚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共同生活的;4. 因其他原因导致离婚的。
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符合彩礼返还的第一个条件。
(三)本案彩礼返还的金额本案中,原告李某要求被告张某返还彩礼人民币30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彩礼返还的金额应当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 双方的经济条件;2. 彩礼金额的大小;3. 双方的感情基础;4. 双方是否共同生活;5. 其他相关因素。
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相识时间较短,感情基础薄弱,且未共同生活。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判决被告张某返还彩礼人民币20万元。
新的法律规定的彩礼(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婚姻观念也在不断演变。
彩礼,作为我国传统婚姻习俗中的一部分,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彩礼过高、纠纷频发等问题逐渐凸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规范婚姻行为,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在最新修订中,对彩礼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对新《婚姻法》中彩礼规定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和对策。
一、新《婚姻法》彩礼规定的背景1. 社会经济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彩礼金额也随之攀升。
部分地区彩礼金额甚至高达数十万元,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2. 法律法规背景为了规范婚姻行为,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在2001年进行了首次修订,对彩礼问题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有的规定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因此,在最新修订中,对彩礼问题进行了更加详细和明确的规定。
二、新《婚姻法》彩礼规定的主要内容1. 明确彩礼的性质新《婚姻法》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前,由男方自愿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的财物。
彩礼的给予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
2. 规定彩礼的范围新《婚姻法》规定,彩礼的范围包括:金银首饰、房屋、车辆、现金等财物。
彩礼的具体数额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
3. 约定彩礼返还的情形新《婚姻法》规定,以下情形下,彩礼应当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未共同生活的;(3)因男方原因导致婚姻关系解除的;(4)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导致婚姻关系解除的。
4. 规定彩礼的支付时间新《婚姻法》规定,彩礼的支付应当在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前完成。
5. 禁止索要过高彩礼新《婚姻法》规定,禁止索要过高彩礼,过高彩礼的认定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新《婚姻法》彩礼规定的实施与问题1. 实施过程中的问题(1)彩礼金额难以界定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差异,彩礼金额难以统一界定。
彩礼案件的法律适用(3篇)

第1篇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彩礼在我国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然而,在彩礼纠纷案件中,法律适用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分析彩礼案件的法律适用,探讨彩礼纠纷的解决途径,以期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一、彩礼的定义及法律性质1. 彩礼的定义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在婚前为表示对女方及其家庭的尊重和感激,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向女方或其家庭支付的财物。
彩礼的多少、种类、支付方式等,均由双方当事人或其家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2. 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作为一种财物,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财产性质:彩礼是一种财产转移,男方将财物转移给女方,以表达对其家庭的尊重和感激。
(2)赠与性质:彩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赠与性质,男方自愿将财物赠与女方,女方接受。
(3)习俗性质:彩礼的产生与当地风俗习惯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地域性。
二、彩礼案件的法律适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自愿建立家庭关系,承担相互扶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生活的义务。
”该法并未明确规定彩礼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来处理彩礼纠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彩礼纠纷中,法院会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以及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继承应当依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在涉及彩礼纠纷的继承案件中,法院会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彩礼的归属。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该意见第十条规定:“离婚案件中,彩礼的返还问题,应根据以下情况处理:(一)彩礼数额较少,女方自愿返还的;(二)彩礼数额较大,女方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未对家庭负担有实质贡献,男方要求返还的;(三)彩礼数额较大,女方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长,对家庭负担有实质贡献,男方要求返还的,应适当考虑返还部分。
彩礼法律事件案例分析题(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现象在我国各地愈发普遍。
彩礼,即男方在结婚时向女方家庭支付的财物,是传统婚俗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彩礼金额的逐年攀升,彩礼纠纷也日益增多,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典型的彩礼法律事件,探讨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纠纷的解决途径及法律适用等问题。
二、案情简介(一)当事人原告:李某(男方)被告:王某(女方)(二)事实与理由李某与王某于2019年相识,2020年确定恋爱关系。
2021年2月,双方举行订婚仪式,男方李某向女方王某支付彩礼人民币30万元。
同年10月,双方登记结婚。
婚后,李某发现王某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告知其本人。
李某认为王某婚前隐瞒病情,违背了诚信原则,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女方王某认为彩礼是双方自愿支付的,且未影响夫妻感情,拒绝返还。
(三)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王某返还彩礼人民币30万元;2. 判令被告王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案例分析(一)彩礼的法律性质彩礼作为一种婚俗,其法律性质存在争议。
有观点认为,彩礼属于赠与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也有观点认为,彩礼属于借款行为,具有还款义务。
从法律角度分析,彩礼的法律性质应属于赠与行为。
1. 彩礼具有赠与性质。
彩礼是男方基于婚姻目的,自愿向女方家庭支付的财物。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彩礼的支付行为符合赠与的构成要件。
2. 彩礼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彩礼作为一种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其法律效力不受撤销限制。
(二)彩礼纠纷的解决途径1. 协商解决。
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诉讼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彩礼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彩礼,作为中国传统婚俗的一部分,历史悠久,流传至今。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彩礼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引发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本文将围绕彩礼案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讨。
二、彩礼案件中的法律问题1. 彩礼的定义与性质彩礼,是指男方在结婚前,为表示对女方的尊重和感谢,向女方家庭支付的财物。
彩礼的性质属于赠与,但与一般赠与不同,彩礼的支付往往伴随着婚姻关系的成立。
2. 彩礼的支付与返还(1)彩礼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彩礼的支付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
双方在结婚前,可以协商确定彩礼的数额,但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2)彩礼的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因离婚等原因导致婚姻关系解除的,彩礼应当返还。
具体返还情况如下:a.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全部返还。
b.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可以部分返还。
c.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的,彩礼可以部分返还,但具体返还比例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彩礼纠纷的解决途径(1)协商解决彩礼纠纷首先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就彩礼的支付、返还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彩礼纠纷。
三、案例分析案例一:男方在结婚前向女方支付彩礼10万元,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女方提出分手,要求返还彩礼。
法院判决,彩礼应当全部返还。
案例二:男方在结婚前向女方支付彩礼5万元,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因感情不和,双方协议离婚。
法院判决,彩礼可以部分返还,返还比例为3万元。
案例三:男方在结婚前向女方支付彩礼20万元,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婚后,因家庭暴力,女方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彩礼可以部分返还,返还比例为10万元。
彩礼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彩礼,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自古以来就承载着婚姻家庭的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变迁,彩礼问题日益凸显,引发了诸多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一起彩礼法律案件为例,探讨彩礼的法律属性、彩礼纠纷的解决途径以及婚姻与财产权益的边界。
二、案例背景2018年,张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双方在交往过程中感情升温,于2019年10月登记结婚。
在婚前,双方约定李某需向张某支付彩礼10万元。
婚后,张某发现李某存在家庭暴力、出轨等问题,于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李某返还彩礼。
三、彩礼的法律属性1. 彩礼的性质彩礼作为一种财产转移行为,其性质在法律上存在争议。
有观点认为,彩礼是男方对女方家庭的赠与,具有无偿性;也有观点认为,彩礼是男方对女方个人的彩礼,具有附条件性。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彩礼的性质属于附条件赠与。
2. 彩礼的法律效力彩礼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彩礼的交付:彩礼的交付应当是自愿的,不得强迫。
(2)彩礼的返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出现法定离婚情形,彩礼应当返还。
(3)彩礼的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彩礼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四、彩礼纠纷的解决途径1. 协商解决在彩礼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在尊重事实、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实现彩礼的返还或分割。
2.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彩礼的返还或分割。
3. 仲裁解决在彩礼纠纷中,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仲裁机构将对彩礼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
五、婚姻与财产权益的边界1. 婚姻中的财产权益婚姻中的财产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所得的财产,可以约定为个人财产。
(3)继承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论文----彩礼

婚前财产----彩礼之我见
在我国,于婚约订立过程中给付一定数额的彩礼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尤其在广大农村,更是一种习俗。
由于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且因彩礼引发的纠纷大量存在,加之我国法律对彩礼的性质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也较缺乏,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彩礼纠纷的处理没有较统一的标准,存在一些混乱现象。
现代婚姻不是买卖,彩礼当然不能视作价金,而在送彩礼和接受彩礼的过程中,男方给付彩礼是无偿的,女方的接受行为亦如此,不需要支付对价,因此可以认为此种给付行为实际上是达成了赠与合同。
然而此种赠与合同远非简单的赠予那么明确,因为双方的内心意思实际上是以婚姻的达成为预期结果的,很多时候双方对此预期结果也有明确的表示。
那么此种预期到底会如何地影响彩礼赠与的效力,确实值得研究。
从立法上看,我国法律没有对彩礼的性质作出规定。
从司法解释上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虽有规定,但仅是对应返还彩礼的情况进行了概括。
彩礼为附条件之赠与,并且是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所附的解除条件是婚约的解除,如果条件不成就(婚约未解除),那么赠与行为继续有效,赠与物的所有权归受赠人所有;如果条件成就(婚约解除),赠与行为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赠与彩礼应当恢复到订立婚约前的状态,彩礼应当返还赠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
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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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之法律分析摘要目前,在法学界对彩礼应该如何定义,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法律概念。
当下所采用的是民间通俗的概念,关于彩礼法律规定只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虽然对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彩礼纠纷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随着这类案件的增多,彩礼纠纷趋于复杂化,单凭《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已经满足不了司法实践的需求,如彩礼在法律的框架下如何定性,在婚约财产纠纷中诉讼主体是谁,在订立婚约过程中哪些属于彩礼的范围,司法解释中“共同生活”时间划定,还有在诉讼中当事人如何举证等一系列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彩礼现象显然不应被法律承认,但是作为一种已经扎根于历史文化,并且在社会生活中有重要影响的风俗习惯,因彩礼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然而法院在审理彩礼纠纷案件时,法官往往依据的不是法律,而是自由裁量权,致使法院判决得不到当事人的认同,这样的情况下,很容易激化矛盾,民事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
所以,彩礼的立法完善势在必行。
关键词:彩礼婚约财产纠纷附解除条件赠与立法完善ABSTRACTAt present, in the field of the law should be how to define the price, there is no precise legal concept. The parties in the litigation in judicial cases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law is at present the popular concept of the bride price only "marriage law", although to solve the social life in the dowry dispute to a role, but with the increasing of dowry dispute tends to be complex, by the marriage law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has failed to meet the practice demand, such as bride price in the legal framework of how to determine the nature of marriage and property disputes in the litigation subject who is in concluding the engagement process in which belongs to the bride price range, th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of" common life "time, as well as in how the burden of a series of problems need to be further improved.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freedom of marriage, bride price phenomenon obviously should not recognized by law, but as has been rooted in history and culture, and has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customs in the social life, due to the bride price disputes are also increasing. However, court in the trial of the case of the dowry disputes, judges often is not based on the law, but discretion right, resulting in the court decision to the parties agree, under such a situation, it is easy to the intensification of the contradictions, the civil dispute evolved into criminal cases. So, the betrothal gifts legislation is imperative.Key Word;betrothal gifts;Property dispute;Grant of relief;Legislative Perfection目录序言 (1)一、彩礼的概述 (2)(一)概念 (2)(二)彩礼的特征 (2)(三)彩礼的历史及现状 (3)(四)彩礼现象的影响 (3)二、彩礼的法律属性 (5)(一)关于彩礼性质的不同学说 (5)(二)彩礼.应该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6)三、彩礼纠纷的现状及立法缺陷 (7)(一)彩礼纠纷几种情况的处理 (7)(二)当前彩礼立法中存在的缺陷 (8)四、关于完善彩礼立法的建议 (10)(一)诉讼主体应作宽泛解释 (10)(二)规定共同生活时间的界限 (11)(三)明确彩礼的范围 (12)(四)对彩礼返还比例作出规定 (12)结束语 (13)参考文献 (14)致谢词 (15)序言经过数千年的历史演变,彩礼依然作为风俗习惯,在中国大地上进行繁衍生息,并且影响着中国的婚姻制度。
“在订立婚约时,在结婚前给付彩礼”这是彩礼的基本特点,除此之外,彩礼也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发展,其本质也发生了根本变化,退婚,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人民法院受理的婚约财产纠纷的案卷也是堆积如山。
彩礼和婚约从中国古代到民国时期都颁布有正式的法律法规,新中国成立后,分三次制定和修改婚姻法,但均未对彩礼问题作出规定。
在2003年最高院颁布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首次作出了对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裁判有了法律依据。
可是彩礼问题比较复杂,加上法律法规不健全,办案法官仍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由彩礼纠纷所产生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彩礼”作为一种风俗习惯,主要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比较普遍,而我国一半以上的人口都是农村户口。
所以对彩礼问题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实习期间,就婚约财产纠纷这一类案由,就占据了民事案件总数的半壁江山。
由彩礼纠纷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甚至演变成了刑事案件。
彩礼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有利于人民法院对彩礼纠纷的公正裁判,更有利于人民对法律的信服。
彩礼不仅具有很强的民族性、传统性,而且具有深厚的文化性,所以主要集中在法律和风俗习惯的各个方面对这一问题展开分析。
在学界和实务界对“彩礼”的问题争议非常大,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成熟的理论研究成果。
本文涉及的文献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条文、法律的基本理论著作、期刊、电子文献及论文等。
目前,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对彩礼问题作出了规定。
并没有正式的立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据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根据自己所学知识,对彩礼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一、彩礼的概述(一)概念彩礼是什么,在法学界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彩礼却有一个约定成俗的概念,所谓彩礼,是指男方为了和女方订婚而赠与的财物,以此来证明婚约的成立,这一概念为大众认同。
彩礼又称聘礼,是古代中国缔结婚姻关系的必不可少的程序,即便是现在,结婚送彩礼在我国一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尤为突出。
而且数额可观,形式五花八门,甚至出现了“天价”现象。
(二)彩礼的特征有着深厚历史的彩礼,其形式已不再是单一的,作为约定成俗的习惯,彩礼具有以下特征;1、给付彩礼的目的是结婚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就是为了和女方结婚,婚约因给付彩礼而成立,婚姻也是在婚约的基础上成立的。
与买卖婚姻不同,给付彩礼是基于自愿地前提下,以结婚为目的,而买卖婚姻是被强迫的包办,以获取财物为目的。
因此在本质上二者存在根本性的差异。
2、主体和时间的特定性彩礼的给付方一般指男方,收受方一般指女方,彩礼的给付时间一般是在订婚之时,结婚之前。
3、存在特定地域性俗话说“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各地结婚彩礼的数额和形式各具特色。
这和人们思想观念有很大关系,最主要的还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彩礼作为风俗,在我国农村非常盛行。
(三)彩礼的历史及现状我国的婚姻制度最早形成于西周时期,“六礼”制度就是在西周时期确立的,并为历朝所沿用。
所谓六礼,就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道程序,其中的纳征就是给付彩礼的程序。
六礼制度对古代中国婚姻制度的发展起到十分深远的影响,虽然在后来历朝的婚姻制度中六礼制有所简化,但“纳征”即彩礼这一程序却一直流传至今,而且是有增无减。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大分别于1950年、1980年制定《婚姻法》,于2001年进行修改,但对彩礼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并且对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作出了禁止的规定。
可是在许多地方仍有把订婚送彩礼作为婚前程序执行,而且彩礼现象还很盛行,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像广大的农村和偏远地区,彩礼已作为当地的风俗而存在,并且有统一的标准,彩礼的给付数额及给付的形式,因地区差异和当事人的经济条件而不同,由于彩礼的数额一般超出当事人的收入,给当事人的造成了沉重的家庭负担,如果在婚前给付了彩礼,双方最终也未结婚,应否全部返还,在一些离婚案件中,也会出现要求退还彩礼的纠纷,因此诉诸法院的这类案件也很多。
(四)彩礼现象的影响1、彩礼对古代社会的积极意义彩礼作为一种风俗习惯,经过几千年的发展而得到沉淀,已经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之中,作为传统文化,在某种意义上讲,彩礼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报答方式,父母辛辛苦苦的把女儿抚养成人,女儿出嫁彩礼作为对父母的回报,在经济不发达的封建社会,彩礼的存在显得尤为必要,而且具有存在价值,彩礼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稳定婚姻的作用。
一旦休妻,不仅赔了彩礼媳妇也没了,再娶还要送彩礼,这样就会增加男方的经济负担。
由于封建思想的固化,休妻对双方而言都是不光彩的事,这样也就使得男女双方很珍视彼此之间的婚姻。
在封建社会,妇女几乎没有社会地位,丈夫随时可以一纸休书将妻子休掉,而妻子却没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去留全由丈夫发落,因为丈夫向妻子给付了聘礼,所以丈夫也不会轻易将妻子休掉,妻子也会本本分分的和丈夫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