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区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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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区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本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罐区的相关人员,包括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访客。

第三条罐区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执行。

第四条罐区安全管理应依法依规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罐区的安全工作符合规定。

第五条罐区安全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的应用,推进罐区安全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提高安全管理效果。

第六条罐区安全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和协作,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形成安全管理工作的集体作战力量。

第二章罐区安全风险评估与防控第七条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罐区内的各种潜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条罐区安全风险评估应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报告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九条罐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要求。

第十条罐区应对各类潜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风险的可控性。

第十一条罐区应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罐区应加强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化学品要进行专门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罐区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罐区应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四条罐区应制定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岗位需要,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

第十五条罐区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罐区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针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和总结,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罐区安全监管与检查第十七条罐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八条罐区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管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第十九条罐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监测设备,对重要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第二十条罐区应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测仪器,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安全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解读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解读

在现 场监 护 , 致使 液化 气与水 一起 排 出 , 且处 置不 及 时 , 液化 气遇 到 明火发 生爆 燃 。2 0 1 5年 7月 1 6日 , 山东石
大科技 石化 有 限公司 液化 气球 罐着 火爆 炸事 故 , 也 是 在 罐 区进行切 水作 业时 , 作业 人员 离开现 场 , 液 化气 泄漏 ,
3 4安 仝§ 健康 2 0 1 5 . 1 0总第 4 1 8期
搴 学 # ■
作状 态 等 。 要 原 因是在 原油油 轮 已停 止 卸油作 业 的情 况下 ,继续 向 输 油管 道 中注 入含 有强 氧化 剂的 原油脱 硫 剂 ,在 输油 管
燃( 有 毒) 气体 报警 仪 , 以 及 高 液 位 报 警 和 高 高 液 位 自 动 联锁 切 断进料措 施 , 报 警 信 号 应 发 送 至 操 作 人 员 常 驻 的
个 储罐切 换 到另一 个储 罐 : 装 卸车 是指 将储 罐 中物料 装 车 或从运输 车辆 向储罐 中输送 物料 。 切水 、 切罐 、 装 卸 车 等作 业环 节 应 当 严格 遵 守 安全
和 随意 变更储 存 介质
本条 主要规定 了油 气储罐 的使用 管理要 求 。油气储
罐 储存 介质 、 储 存 温度 、 压力、 液 位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工 艺 条 件 和工 艺控 制指标 , 这 些 指 标 超 出 控 制 范 围 会 带 来 泄 漏
着火、 爆炸 等安全 风险 。
典型 事故 案例 : 1 9 8 4年 3月 3 1日 ,河 北 省 保 定 市
石 油化工 厂油罐 发生爆 炸事故 ,造 成 1 6人死亡 、 6人重
伤 ,事故 主 要 原 因是 违 章输 入 渣油 ( 原 为 锅 炉 燃 料 油

危险化学品罐区十条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危险化学品罐区十条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危险化学品罐区十条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1.确保储罐紧急切断阀、液位测量仪表、火灾检测、可燃气体检测、联锁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泡沫系统及罐区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加强对成品油储罐氮封系统的监控,防止氮封系统失效。

2.确保防雷设施接地完好,防范雷击事故。

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雷雨天气要提前降低油罐液位,防患于未然。

3.强化作业人员在岗在位管理,严格禁止脱岗、睡岗、换岗、替岗及酒后上岗的现象;强化作业人员操作准确性,收发油品作业时不得独自操作。

4.强化岗位人员巡检力度,认真按照1小时1次的规定频次做好重点场所的现场巡查工作,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和声光报警系统,及时发现险情。

5.强化对高液位运行重点储罐区域的防范力度,通过现场作业人员的巡检、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检查、管理人员的巡查和值班领导的督查等手段,做到重点区域现场时刻有人。

6.严格执行干部值班制度,增加值班力量,调配懂生产安全的领导带班,便于正确处置突发事件。

7.完善应急授权机制,认真分析各种事故情景可能带来的后果严重程度,逐级授权,特事特办。

8.强化罐区特殊作业管理,非特殊需要不得在罐区内从事动火作业,必须进行时应提级管理。

9.提高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战备级别,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防患于未然,随时应对突发险情。

10.提高库区安全守护等级,开展防入侵安防设施完好性核查,外人不得进入库区。

罐区生产_安全管理制度

罐区生产_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罐区生产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罐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罐区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罐区生产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罐区生产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罐区生产安全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如下:(一)罐区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

(二)罐区生产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罐区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监督整改措施落实。

(四)罐区生产单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六条罐区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二)罐区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三)罐区生产设备、设施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四)事故案例分析及应急处理方法;(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罐区生产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九条罐区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罐区安全,保护罐区内人员、设施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的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罐区,涉及罐区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所有环节。

第三条主要责任1. 罐区负责人是罐区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管理规定的相关工作。

2. 罐区安全负责人是罐区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负责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3. 罐区相关人员是指参与罐区运营、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应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罐区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内容,任何工作都要以安全为前提。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措施,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3. 全员参与原则:罐区内的所有人员都应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共同维护罐区安全。

4. 法规依从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5. 过程控制原则:通过科学有效的过程控制手段,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可控。

6. 循环改进原则:通过不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提高罐区的安全性能。

第二章罐区建设与设计第五条罐区规划和选址1. 罐区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合理布局,保证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

2. 罐区选址要考虑地质地貌、交通条件、环境保护等因素,确保罐区的安全性。

第六条设施设计和布局1. 罐区设施的设计和布局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罐区的安全运行。

2. 罐区设施的布局要合理,保证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和通道的畅通。

第七条安全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1. 罐区应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安全设备,包括报警设备、消防设备等。

2. 罐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雷等。

第三章罐区运营与维护第八条人员培训与教育1. 罐区相关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与教育,了解罐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要求。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油气罐区是一种具有很高危险性的场所,如果发生火灾或爆炸,将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巨大的危害。

在这种环境下,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完整性,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的规定。

以下是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的十条规定。

一、设备精良油气罐区所使用的各类设备,必须是精良的、经过了严格的检测和维修保养的设备,以确保设备在高温高压等条件下的运行安全可靠。

二、防静电处理在油气罐区内,静电产生的风险非常高,这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了保障设备的稳定运行,必须采取防静电的措施,如设立防静电地线和防静电装置。

三、安装自动监测系统为了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减少事故的发生,必须在油气罐区内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并且定期对监测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

四、严格控制火源油气罐区内禁止带火种,必须控制好设备和人员的火源,确保不会引发爆炸事故。

五、规范存放危险品在油气罐区内,存放危险品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利用安全容器存贮危险品,标记明确,以便及时调查事故。

六、建立安全制度每个油气罐区都必须建立安全制度,并确保所有的员工都能够认真遵守制度,规范生产和操作行为。

七、定期检查设备油气罐区内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对出现问题的设备及时进行处理,并保证设备维护和检测的记录真实可靠。

八、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防火防爆的措施和常识,提升对于事故的敏锐度,减少可能的危害。

九、备用的备用方案在油气罐区内,必须建立完备的灾难备用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后续处理方案等。

在遇到意外情况时,需要立即启动备用方案。

十、完善的监测系统油气罐区内必须配备完善的监测、报警系统,以及紧急救援系统。

当事故发生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缩小可能危害范围。

结论在油气罐区的生产过程中,防火防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每个油气罐区必须按照规定的防火防爆措施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稳定,以维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罐区内的安全管理进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1. 罐区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易燃物品进入。

2. 罐区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设备,并保持设备完好有效。

3. 对罐区内的油罐、贮存设施定期进行巡视和检修,确保其无渗漏、无异常情况。

4. 罐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保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5. 罐区内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人员注意安全。

6. 罐区内应设置安全通道,并保持通道畅通,以便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

7. 罐区内严禁乱堆杂物,保持罐区内的整洁和通风。

8. 在罐区内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9. 罐区内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0. 罐区内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上报和处理罐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

请注意,上述规定仅为一般性的参考,具体的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
作中,需根据罐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罐区的安全运营。

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罐区内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保障罐区周边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技术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罐区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罐区应当制定、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

第二章罐区安全设施第四条罐区应当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包括火灾报警器、灭火器、喷淋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更新。

第五条罐区内应当设置合理的隔离设施,保证不同品种的危险物质间的隔离,并配备相应的标识牌和警示标志。

第六条罐区应当建立预警系统,及时监测和报警罐区内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罐区安全管理人员第七条罐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罐区内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安全规定。

第九条罐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做好安全巡查和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罐区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罐区作业安全第十条罐区作业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罐区应当建立严格的作业许可制度,在作业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发放作业许可证,并记录相关数据。

第十二条罐区内的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储存和运输,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禁止品进入罐区。

第五章罐区应急管理第十三条罐区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措施,并组织定期演练和评估。

第十四条罐区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更新。

第十五条罐区应当建立与消防、医疗、环保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及时报告并协调处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六章罚则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罐区,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内容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解读8月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共275字,规定了油气罐区在日常管理、安全设施、特殊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禁止事项。

《十条规定》主要针对近年来油气罐区发生的重大及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足于现场管理和问题导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与之相关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及行业标准等。

《十条规定》每一条都是血的教训,每一条都是生命线、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

油气罐区安全事关重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一旦失控后果严重,各企业要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十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现对《十条规定》逐条进行解读: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

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

危化品罐区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危化品罐区管理规定模版(二篇)

危化品罐区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危化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危化品罐区是指专门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封闭、独立的区域,包括存储罐、泄漏控制设施和相关设备。

第三条危化品罐区的管理策略包括规划、建设、使用、维护、检查和应急响应等环节。

第四条危化品罐区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危化品罐区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2. 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安全意识;3.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4.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装备和防护用品;5. 确保危化品罐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6.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报告和备案手续;7.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8. 制定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危化品罐区的规划和建设第五条对于新建的危化品罐区,应进行规划,并满足以下要求:1. 符合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2. 安全距离和容量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3. 确保与周边环境和设施的协调和安全性;4. 确保罐区的进出口道路畅通,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5. 确保泄漏控制设施的合理布置和可靠性;第六条危化品罐区的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1. 罐区布局合理,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2. 罐区的建筑和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3. 罐区的围护结构和排水系统应符合相关标准;4. 罐区的安全出入口和罐区标识应符合标准;5. 罐区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应按照规定进行。

第三章危化品罐区的使用第七条危化品罐区的使用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1. 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以及处理方法;2. 掌握危化品罐区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具备合格的操作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4. 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程序;5. 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安全管理之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

安全管理之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

安全管理之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前言油气罐区在纵火、雷击、局部火花、自燃、摩擦碰撞等因素的作用下,易发生爆炸事故。

因此,油气罐区的防火防爆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组织人员应当按照以下十条规定进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的管理。

管理规定1. 完善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的体系油气罐区的防火防爆管理体系应当建立和完善,确保防火防爆措施的执行和效果。

同时,还要加强财务管理,充分保障管理体系的经费。

2.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油气罐区内所有负责防火防爆工作的员工和参与生产活动的人员,应当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考核。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知识,防火防爆技术的应用等。

制定完善的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督促员工执行。

制度要明确油气罐区生产流程,明确安全风险等级,以及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4. 对油气罐区进行分类管理油气罐区的分类管理应包括技术、安全领域。

针对不同类型的罐区,应制定不同的防火防爆措施。

例如,可对重要设备和生产关键部位进行更加紧密的管理。

5. 实行油气罐区推进管理制度按照推进管理制度,针对仓储罐区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规范和完善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安全系统,并加强油气罐区的实时监控。

6. 加强油气罐区的检查和巡视巡视检查是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工作中的基础工作。

应实行周一巡视检查、月度抽检安全检查、季度设备漏损检查、半年度整改复查、年度归纳评估等多项检查和巡视制度,全面了解罐区的运转状况。

7. 严格油气罐区内的作业管理油气罐区内作业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才能进行。

在作业过程中,保护罐区的周围人员不会受到伤害,内罐的运转状态也要在作业过程中保证。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措施的实行,直接关系到罐区内运转的生命线。

为了保障油气罐区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必须由有关单位对各项防火防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进行整改。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罐区安全管理责任制
章节副标题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油气罐区安全管理责 任制应明确各级管理 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 责,确保各项安全措 施得到有效执行。
罐区应建立完善的安 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 程,并确保员工熟悉 并掌握相关规定。
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 检查和隐患排查,及 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 安全隐患。
罐区应加强应急预案 的制定和演练,提高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作业人员需在作业结束后, 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确保 无残留物。
清理现场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避免因残留气体引发火灾或
爆炸。
清理现场时应按照相关规定 进行,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罐区应急处理
章节副标题
制定应急预案
确定应急组织架构和职责 制定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和要求 确定应急资源需求和配置 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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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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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罐区防火 防爆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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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单击添加目录项标题 罐区消防安全要求 罐区安全设施 罐区作业管理 罐区应急处理
罐区安全管理责任制
单击此处添加章节标题
章节副标题
罐区消防安全要求
章节副标题
严禁烟火
油气罐区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在罐区内进行明火作业或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严禁在罐区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严禁在罐区内进行焊接、切割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启动应急预案, 按照预案要求进 行人员疏散、灭 火救援等工作。
确保应急物资准 备充足,如灭火 器、消防水带等, 并定期检查其有 效性。
定期组织应急演 练,提高员工应 对突发事件的能 力和意识。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2017 年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2017 年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2017 年
(2017 年 3 月6 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 号)公布)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
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
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
带病运行。

罐区进出管理规定

罐区进出管理规定

罐区进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罐区的进出管理,确保罐区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罐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出人员和车辆实施检查、登记制度。

第二条禁止外来人员在罐区内拍照、录像,确有需要须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后方可。

第三条外来人员、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入罐区时,门卫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检查和登记。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各查验单位、安全、消防主管部门等工作人员凭标志服或有效工作证件进入罐区。

第五条各罐区的货主、代理、公司员工等工作人员凭综合管理部办理的《仓储区进出证》进入。

第六条进入罐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合格的防火罩,经门卫值班人员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罐区内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并按要求停放。

第七条液体货物运输车辆凭“货运进出凭证”,经门卫检查合格后进入。

第八条施工单位以及其他临时需要进出罐区人员和车辆,需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仓储区临时进出证》后,方可进出。

第九条进出罐区的人员、车辆要自觉接受安全管理,遵
守罐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留。

第十条进出罐区的人员、车辆,严禁携带烟火、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

第十一条进入罐区人员禁止随便动用消防设施、器材设备、报警系统及其他设施。

第十二条进出罐区的车辆,应按照罐区道路规定路线方向通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逆行。

第十三条对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人员、车辆,门卫值班人员有权禁止进入。

第十四条在罐区出现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时,非施救人员、车辆严禁进入。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为了保障罐区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所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1. 罐区应设置明确的入口和出口,并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门、警示标识等。

2. 罐区内应设有专门的安全巡查人员,定期巡查罐区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罐区内储存的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存放,避免不同种类物品混杂存放导致安全隐患。

4. 罐区应配备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和灭火。

5. 罐区内的储罐和管道应经过定期的检验和维护,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6. 罐区应设有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机构,对罐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7. 罐区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危险源控制能力。

8. 罐区内严禁吸烟、明火等火源,严禁私拉电线、乱接乱用电器设备。

9. 罐区应定期对储罐进行静电接地和防雷处理,以防止静电火花引发火灾。

10. 罐区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罐区内的设施设备和工作过程符合安全要求,提高罐区的安全性和防灾能力。

安全管理之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

安全管理之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

安全管理之按照十条规定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
爆管理
摘要
在石油天然气工业生产中,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至关重要。


文介绍了规范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的十条规定,包括安全责任、设
施设备、作业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

通过正确遵守这些规定,可以
提高油气罐区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安全责任
1.油气罐区应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罐区无事故、无差错。

2.监测油气罐区设施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时刻有人值班,可以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设施设备
4.对油气罐区设施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并落实好备份,保证系统可靠稳定。

5.对油气管线进行定期清洗、维护,并落实好焊接、穿线等
安全工作。

作业措施
6.针对不同作业任务制定不同的安全方案,确保各种作业过
程中不发生事故。

7.对爆炸危险区域、易燃区域进行标识,并对人员进行安全
教育,确保在危险区域内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8.对各项安全工作执行监管,切实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目标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应急预案
9.制定完善、实施有效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及时
有效地得到处理。

10.对应急事件进行归纳、总结,收集有用的信息,进行总结
提炼,提高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结论
在油气罐区防火防爆管理中,安全责任、设施设备、作业措施、
应急预案等方面都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施。

只有切实加强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才能够更好地保障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事故,保障
生产人员的安全。

2023年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罐区安全运营,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罐区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罐区的建设、改建和运营管理,以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三条罐区的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应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事故的扩大。

第四条所有罐区的建设和运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罐区的安全性和环境友好性。

第五条罐区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六条罐区所在地的政府、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应对罐区进行监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罐区建设与改建安全管理第七条罐区的选址和规划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注重环境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离居民区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区要保持一定距离。

第八条罐区的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经济的要求,罐区内的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防止泄漏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罐区的建设和改建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必要时需要进行专家评审。

第十条罐区的施工和改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使用偷工减料、违法违规的行为,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罐区运营管理安全第十一条罐区的运营管理单位必须持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罐区的设备和设施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三条罐区的罐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液位、温度、压力、流量等传感器,监测相关参数,确保罐区的安全运营。

第十四条管区的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程序,加强巡检、维修和清洗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管区的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罐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管区的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和督促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报告。

重读“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重读“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重讀“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4月23日凌晨1时54分,在千余消防官兵协同奋战16小时之后,江苏泰州市靖江市危化品仓储大火终被扑灭,没有形成更大范围的连锁爆炸。

据新华网报道,22日上午9时40分许,一条火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境内的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危化品储存罐区发生大火。

德桥仓储是由新加坡上市公司——恒阳石化物流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外资企业,专业从事液态散化及油品的仓储中转、分拨、灌装业务。

火灾起火点位于该公司二号软管站,据江苏省消防总队初步判断,是一阀门漏油引燃汽油罐。

围绕起火点的是42座大型储罐,其中油品储罐12个,主要是柴油和汽油;危化品储罐30个,主要是脂类、醇类。

2015年8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并对此进行了解读。

温故而知新,让我们重新学习这十条规定。

为深刻领会、准确理解《十条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现对《十条规定》逐条进行解读。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

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的,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

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或储罐用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1984年3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输入渣油(原为锅炉燃料油罐),油温过高,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花引发爆炸。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本条主要规定了储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管理要求。

手动切水是指通过间断手动打开切水阀放出沉积在油气储罐底部的水;切罐是指将进出物料从一个储罐切换到另一个储罐;装卸车是指将储罐中物料装车或从运输车辆向储罐中输送物料。

化学罐区管理规定(3篇)

化学罐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学罐区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化学罐区,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医药、农药、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化学罐区。

第三条化学罐区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学罐区的安全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化学罐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五条化学罐区的规划与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化学罐区的选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二)避开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区;(三)避开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四)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七条化学罐区的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罐区内的罐体、管道、阀门等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法规的要求;(二)罐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等应当齐全、有效;(三)罐区内的监控设施、报警系统等应当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第八条化学罐区的消防设施应当包括:(一)消防水池、消防水泵;(二)消防水带、消防水枪;(三)消防砂池、消防砂袋;(四)消防泡沫系统;(五)其他必要的消防设施。

第三章施工与验收第九条化学罐区的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化学罐区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最新版】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最新版】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油气罐区安全事关重大,关注度高,影响面广,一旦失控后果严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十条规定》),共275字,规定了油气罐区在日常管理、安全设施、特殊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禁止事项。

下面用十个典型事故对《十条规定》进行逐条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警醒。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本条主要规定了油气储罐的使用管理要求。

油气储罐储存介质、储存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工艺条件和工艺控制指标,这些指标超出控制范围会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安全风险。

储罐在设计阶段是按照既定的某种储存介质进行设计,设计考虑的因素仅局限于该种介质的物化性质和储运工艺要求,若要变更储存介质,必须要考虑既定储罐的设计条件是否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确保储罐安全运行。

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或储罐用途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故案例:1984年3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石油化工厂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6人重伤,事故主要原因是违章输入渣油(原为锅炉燃料油罐),油温过高,大量瓦斯与罐内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遇到火花引发爆炸。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本条主要规定了储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管理要求。

手动切水是指通过间断手动打开切水阀放出沉积在油气储罐底部的水;切罐是指将进出物料从一个储罐切换到另一个储罐;装卸车是指将储罐中物料装车或从运输车辆向储罐中输送物料。

切水、切罐、装卸车等作业环节应当严格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监护人员现场指挥和全程监护下进行。

若监护不到位,极易造成油气泄漏,引发事故。

典型事故案例:1988年10月22日,上海高桥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厂小凉山球罐区发生液化气爆炸燃烧事故,造成26人死亡、15人烧伤,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员在对液化气球罐开阀切水时,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未在现场监护,致使液化气与水一起排出,且处置不及时,液化气遇到明火发生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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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号《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已经2015年7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08月04日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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