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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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符合我校实际的跨越式发展之路

十八大会议对我国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产业发展与教育融合”,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就是与上述要求相适应的,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重大战略决策。提高教学质量、培养符合市场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推进科研产业化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已取得的宝贵经验。目前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在不断深入,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职业教育仍然存在着社会吸引力不强、行业企业参与不足等诸多问题。结合现实和我校将入驻中国医药城新校区的实际情况,在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学校跨越式发展,是目前比较切迫的问题。本人认为只有切实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才能更好的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只有应切实把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学院促进地方经济产业发展的突破口、作为拓宽地方各级各类技术人才的培养的通道,学院才能有长久的生存价值和空间。下面就来谈谈本人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一些认识。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是国际上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我国职业教育是以职业院校为主体,培养初入职的技术技能人才,出现了职业院校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育人的强烈需求。同时,对于正在努力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建立创新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的中国经济而言,对复合型和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也同样强烈。但也不容否认,目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也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缺乏国家性的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

目前,国家和地方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等刚性建设上,仍然十分薄弱。职业教育领域有关法律主要是1996年实施的《职业教育法》,至今还没有与其配套的下位法。虽然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了部门规章、地方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但从实施来看,显然力度和约束性明显不够。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政府在统筹协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定区域技术技能型人才发展规划等方面存在不足,政府的顶层设计出现了缺失。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运行时出现的机制、体制和模式的种种问题,又迫切需要政府沟通、协调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当然,除了法律法规等刚性约束存在漏洞外,还有从国家层面制定的职业准入、职业资格证书,与人才培养的关联性不够;校企合作的教育规范和标准不够成熟等其他问题。

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企业缺乏合作的动力

在校企合作中,企业本应该成为职业教育和培养未来员工的主体,但由于我国职业教育处于市场机制发展的初期阶段,企业表达意愿的机会和条件尚不成熟;又由于某些企业缺乏战略发展理念,社会责任意识不够,致使参与职业教育内驱力不够;此外,现有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组织管理不健全,在具体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习实训的管理等环节中,企业大多处于被动状态,缺少必要的标准和规范。其结果就是往往是学校方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而企业往往在合作中

“不买账”、“不作为”,最终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浮于表面”。通过相关文献、调研来看,上述这些问题,不仅存在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也存在在经济发达地区。

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经费上缺乏有效的保障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校企双方联合进行科技研发,共建科研和学生实训平台,双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目前我国推动产教融合的奖励性拨款制度和财政拨付机制还不完善。政府对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税费、信贷优惠政策还没落实到位,社会捐助渠道也不够畅通。按照校企深度融合共育人才的要求,企业应当全程参与教育,但是目前的校企合作关系设计多以学校为中心,无法保障企业在合作中的获益,导致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另外,从高校方来看,有些高校,经费比较充裕,可以投资兴建实训大楼、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免费为企业提供场地,而有些高校,经费本身就不充裕,这方面的投入必定受限,校企合作的深度难以保证。

四、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体系缺位

如何保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质量?从目前的情况看,应该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各环节如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都应该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学校在制定了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后,应充分与企业密切沟通,严格按章办事。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以毕业实习为例,很多高校学生实习期为一年,但如何对学生实习尤其是分散实习进行有效管理,如何规定高校和企业指导教师的职责,如何评价实习效果等,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监督体系的缺位和不完善,导致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校企合作处于散乱无序的状态,更谈不上保证质量。

针对上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本人认为,今后我校在与中国医药城相关企业开展合作时,应该开展以下几方面问题的研究。

一、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顶层设计,推进建立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

“十一五”以来,我国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先后尝试了“订单式”培养、工学交替、校中厂、厂中校、“政、校、企”三方联动等一批具有区域行业特色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实现形式,形成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理念,但是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也遇到了较多的困惑和问题。本人认为,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顶层设计,既需要政府管理部门的顶层设计,也需要院校的顶层设计。从政府角度来看,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既是一个关乎职业教育现代化的问题,又是一个可以切实解决当前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所面临的体制机制困境、保障技术应用和技能人才发展的实践问题。职业教育作为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种教育类型,肩负着面向人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关乎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结合泰州的实际,学院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与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同中国医药城的联系,推动从政府层面出台的泰州地区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从学校层面来看,

学院管理部门应转变思想、开阔思路,配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单维”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完善治理制度体系、治理指标体系、治理的制度包与工具包等建设。应敢于打破利益的束缚和“囚笼”,从大局出发、从学院的长久发展出发,将相关制度、措施,想在前面、做在前面。应制定每年对企业进行大规模走访的制度,调查企业用人需求结构的变化,制订专业调整方案和招生计划,将学院领导定期走访企业作为制度进行固化,在中国的国情下,是校企合作从口号走向务实的基础保障。

二、借鉴其他地区产业园区的经验,探索建立董事会制度,实现校企多方共赢

职业教育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实践性和社会性,是与区域经济发展和科技、社会进步联系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型。近年来,各地各职业院校都在积极尝试探索,虽然推行过程并不顺利,有些校企合作效果并不理想,但也有的推进较好的。例如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就是我省高校与产业园区合作较为成功的案例之一。我们应充分借鉴在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与苏州工业园区合作的成功经验,特别是董事会制度的建设经验,为我所用,与中国医药城园区建立紧密合作,最终实现园区、学院、学生等多方共赢。

苏州工业园区职院鉴于校企合作难于有效开展的深层次障碍在于制度缺失的客观事实,从改革办学体制入手,寻求突破,明确规定“采取股份制办学,企业化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探索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产业化的有效途径”。该校就积极倡导企业、行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到学校的建设中来,借鉴国外(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的经验,成立了由企业、政府、高校等机构组成的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该校严格按照“行业领军企业、著名品牌、实力雄厚、社会责任感”四大标准聘请董事,企业、高校和政府在董事会席位中分别占到67%、26%和7%。董事会有效融合了政府、企业和学术等资源,从政策、经费、专业等方面为该校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尤其是对该校的发展战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董事会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的关键问题,保证了该校的办学方向不会偏离企业的需求,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了良好的制度平台。

三、分工明确,制定合适的实施路径

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领导“牵线”只是开了个好头,关键还要有人去积极落实。为了较好的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议应在学校层面成立专职部门,统领全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并当成“事业发展”来重视。现实中,校企合作之难,并不在于企业不愿意合作,而更在于企业不知道如何与学校合作,缺乏共同感兴趣、也能实现共赢的路径。学院应与企业充分沟通,了解企业所需,建立学校、企业、学生等多方都能接受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模式,持之以恒、勇于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合适的实施路径。

四、配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需要,实施柔性化教学管理制度

校企合作的最大障碍,在于学校的教学安排与企业的运转规律不能保持一致,导致校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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