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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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摘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幅度增加。目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已近1.7亿吨,全国660多个城市中有3/2处于垃圾包围之中。与大气污染,水污染问题相比,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有“四最”,即“最难处置的环境问题”、“最具综合性的环境问题”、“最晚得到重视的环境问题”、“最贴近生活的环境问题”。嘉庆附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及其资源化是我国急需大力开展的工作。从2002年开始,我国政府开始提倡垃圾分类收集,但是效果却不怎么明显。要实现垃圾分类,政府首先要重视,要制定一套很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还要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因此,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收集原则收集方式必要性可行性
1.引言
我国城市垃圾已成为公害,面对不容乐观的现状,需要积极探索和研究出一套适合我国的系统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法,真正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然而目前只有少数城市开始全面推行垃圾的分
类收集。面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严峻形势,现行处理技术和政策有诸多弊端,应借鉴国外经验并探索适合国内社会文化特点
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2.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及其危害
来自城市生活日常生活或者为城市日
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厨余物、废纸屑、废塑料、废橡胶制品、废编织物、废金属、废玻璃,废旧家用电器、废旧家具等。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产生量及组分与城市人口数量、居民生活水平、生活习惯、季节气候、环境条件等伊苏密切相关。一般可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内在因素、是指直接导致垃圾产生量、成分变化的因素。例如,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人口增加,垃圾产生量必然增加;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居民消费品数量与类别增加,相应垃圾产生量和成分都会增加。第二类为自然因素,主要是指地域(地理位置和气候等)、季节因素的影响。例如夏天瓜果大量上市,产生大量易腐烂的有机垃圾。第三类为个体因素,主要是指产生垃圾的个体行为习惯、生活方式、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第四类为社会因素,是指社会行为准则、社会道德规范、法律规章制度等,是一种制约内在因素和个体行为的外部因素。同时,固体废物的危害长久而严重,可分为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对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任意露天堆放,必将占用大量的土地,破坏地貌和植被。固体废物及其淋洗和渗滤液中所含有害物
质会改变土壤的性质和结构,并对土壤中微生物产生影响。这些有害成分的存在,不仅有碍植物根系的发育和生长,而且还会在植
物体内积蓄,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而对大气的影响表现在堆放的固体垃圾废物中的细微颗粒、粉尘随风飞扬,从而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而且的废物中某些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可以长生毒气或恶臭,造成地区性空气污染。垃圾填埋场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沼气会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生活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就任意堆放,也造成许多城市地下水污染。因此城市生活垃圾的危害是巨大而严重的,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迫在眉睫。
3.我国目前生活垃圾处理和分类现状
今后30~50年是我国人口和城市化的高峰期,可以预见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系统和清运能力都日益受到严峻挑战。有的垃圾处理厂只能进行一次粗略的分拣,由于量大物杂,难以分清,并且厂区内外臭气熏天,殃及周边居民、单位;由于科技进步,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加速,游走在城市大街小巷的拾荒匠,用锤砸火烧的土法把可卖的部分取下,把铅、镉、汞、聚氯乙烯塑料、溴化二噁英等重金属、特殊污染物丢进了城市垃圾箱,其数量将成倍快速增长,这些不可能被一般垃圾处理厂或污水厂处理好的特殊垃圾,通过渗透、生物富集等作用,将对我国的土壤、水体和人民的健康造成相当大的危害。国外的一些研究指出未经过检查分类的垃圾收集会导致经济系统的衰退。
发达国家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目前,日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都先后采用了这一方式。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分类收集系统现有5种:路边循环收集系统,垃圾倾倒中心,付费回收系统,抵押系统和商业回收机构。德国制造者和流通者共同设立DSD企业(双向回收系统有限责任公司)。DSD按尺寸给包装定价,加盟企业以此定价为基准付给DSD相应的费用就可得到将DSD发行的“环境标签”贴在自己包装上的许可,消费者将贴有“绿色标签”的包装送至DSD设置的黄色垃圾分类回收箱袋,DSD将回收的包装进行以再利用为主,再生利用为辅的处理。给加盟企业发行绿色标签的特许体制既确保了DSD企业的运行费用,也最大限度地抑制了国内包装的生产企业
必须保持价格竞争优势。
4.居民的心理特点
从经济学角度看,个体总在寻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居民的心理的出发点也大致符合这个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由于个人的短视性,人们更倾向于选择短期的、可实现的利益,而此类环境问题的解决恰恰作用于公共利益,而且具有长期性,因此,绝大部分居民虽然认清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但在行动上缺少根本动力,在垃圾分类等公共利益事业上体现出墨守成规的心理特点。尽管一些社区设有分类垃圾的回收站点),但居民习惯了以往的方式,不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将纸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厨余垃圾废等混合丢弃。因此,在垃圾分类回收的第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上,垃圾分类几乎是无效用的。
5. 分类收集的必要性
1)垃圾分类收集能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将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加以
回收利用,可以大大减少环境污染,又可以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如每回收1t废纸可造新纸850kg,节省木材300kg,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t二级原料;每回收1t废钢铁可炼好钢0.9t,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
2)垃圾分类收集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垃圾的分类收集一方面实现了可回收物的
最大限度的回收,垃圾的清运及处置费用大幅减少,同时避免了对混合垃圾分选所产生的费用,使得经济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通过分类收集后,可回收物作为再生资源减缓了人们对其它资源和能源的掠夺和消耗,从而获得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3)垃圾分类收集能简化垃圾处理技术,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将其中的可燃成分进行焚烧发电,提高热效率;可以将易降解的有机物质分选出来进行堆肥处理,提高堆肥的质量;可以减少用于填埋的垃圾中湿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含量,减少环境污染。
6.城市垃圾分类回收的可行性及对策
6.1 提高居民环保意识,使垃圾分类收集深入人心
首先应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低炭生活,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指导居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1)利用海报、宣传画、电视、广播等手段宣传垃圾分类使分类收集家喻户晓;
2)设立使用垃圾分类回收标志,标注在那些使用后需回收的商品及包装上,让垃圾分类的标志,像红绿灯一样,深入人心;
3)对分类收集做得好的居民,社区要给予表扬、奖励;媒体应定期公布垃圾分类收集成绩显著和问题严重居民的情况。
6.2 借鉴国外经验,倡导使用垃圾袋(筒)制度
我们不妨借鉴一下德国、韩国等国家的经验,倡导或强制使用垃圾袋(筒)制度,一方面可以通过垃圾袋(筒)来约束居民的垃圾排放量,进而慢慢形成一种严格的垃圾排放制度,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居民分类收集垃圾的意识。
6.3 构建垃圾回收的产业链
分类、回收的目的是循环再利用,如果没有“变废为宝”的产业支持,垃圾回收很难真正落实,“环保”就只能停留在口号阶段。如废电池的特殊处理,我国每年几十亿节废电池至今找不到归宿。而那些垃圾分类做得较好的国家,大都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垃圾回收产业体系,“变废为宝”的能力都很强。这需要国家政策向回收企业倾斜,设立、扶持国营物资回收点。
6.4 推进垃圾分拣中心的建设
垃圾分拣中心对推动分类收集物的循
环利用有着重要的作用。居民先进行粗分,进一步细分和预处理应由专业化的企业——垃圾分拣中心来完成,这样才能提高再利用原料的质量,形成规模效应。分拣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可按照允许企业特许经营的方式运作。
6.5 健全法律法规,政策引导政府调控
目前,我国还未出台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收集利用无法可依。政府要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在垃圾管理包括分类收集、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