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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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核标准

为适应我院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学质量管理,优化教职工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全院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以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强化岗位责任制,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合理分配,使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特制定本办法及考核标准。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客观性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各专业系部每月对教师进行考核,学院对教师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

二、考核标准

月考核按满分100分进行量化考核,不同的岗位分工不同,职责不同,考核也不完全相同,具体的岗位均有具体的考核内容。而安全责任占10分,如有重大安全事故则一票否决。其他工作则根据所在岗位的不同作为加分项。(包括班主任工作、临时性工作、科研工作等)

三、考核方法

每月的考核以各专业系部、教务处(抽查)为考核依据。

教师考核标准

(一)师德方面(10分)

能够做到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得分10分。

1.值班教师应认真负责,按时到岗,不得私自换班。未经系领导同意换班一次扣分2分,不按时接班、迟到、接班不按时到岗等扣1分,在值班中因工作疏忽或不到岗而给学院造成损失给当事者扣5分。

2.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如上网玩游戏等),否则,每发现一次扣1分,因上网玩游戏耽误上课一次扣5分。

3.不得酒后进课堂,不得在课堂上使用移动电话,否则,每发现一次扣2分。

4.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未按规定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5.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查实一次扣2分。

(二)工作态度与考勤(15分)

1.教师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最多扣10分。

2.无故不参加升旗、政治学习、各种会议、工会活动等一次扣2分,以上情形有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

3.各系部主任不如实反映教师考勤,扣系部领导3分;类似出现包庇等情况视情节扣1-5分。

4.无故不参加教务处或各系部安排的监考阅卷,每次扣2分。

(三)教育教学方面

1.基本得分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10分)

学期初,按时制定学期授课计划,不按时上交教务处或上交后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1分,在授课的过程中,上课内容应与教学计划不得相差正负4节,若是学校原因而发生变动或其它原因的,请写出书

面申请报各系部,各系部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否则每误差1节课扣2分,不按授课计划内容上课的每次扣2分。

其中,高级职称每学期至少承担一门高职专业(核心)课,中级职称每学期至少承担一门高职课程,否则每次扣3分(学期总评中扣除)。

(2)教案(15分)

根据各系部检查的结果评定教案,采用提前备两周课制度,原则上一课一案每少一案扣1分。每月检查一次(教务处抽查),根据教案的规范、重点难点突出、教案的次数等,评出等级,分别为:优(15分)、良(13分)、合格(10分)、不合格(7分)。

(3)课堂组织及教学(12分)

1)采用学生评教与教学座谈、教务处随机课堂检查、教学反向问卷调查、教务处、随机听课的方式综合评议得出,评教原则上每月评教一次,若本月不评教,此项目按其他两项检查结果作为评定成绩的依据。每学期不少于2次学生评教(主要是教师从教学方面服务于学生的满意率),此项合计为6分。

2)授课教师未检查人数扣0.2分,前后门观察窗挡障碍物扣0.2分,桌子摆放不整齐扣0.2分,教室、实习场地每天打扫两次且要达

标,地面、桌面、台面、设备、窗台、门框、门、所辖过道中有一项不达标,每项每次扣0.1分,教学设备未正常关机或关闭扣0.2分、电源总闸未断开扣0.3分,实习、一体化课在没有教师的情况下学生进入实习场地一次扣0.2分,学生未穿实习工装每人每次扣0.1分,场地的准备、设备使用记录的检查以及安全检查记录每少填写一次扣0.5分,此项合计为6分。

(4)作业(实习报告)(5分)

作业布置科学合理,批改及时,记录齐全。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布置作业的次数、每次的作业量及批阅情况等,评出等级给分,分别为:优(5分)、良(4分)、合格(3分)、不合格(1分)。音乐、体育老师的作业评定为合格。若当月组织一次大型文娱活动,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活动(课间操)、根据教师组织活动的实际效果,分别由各系部、教务处评出等级,参照作业等级给分。

(5)教研活动(15分)

1)每位教师均有承担上公开课的责任,若不能按计划正常上课,每次扣2分。

2)每位教师都应该积极参加微课、信息化教学等比赛,其中,中级职称以上必须参加系部级比赛,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分。

3)学期初,各系部必须制定本学期的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每月必须开展一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各系部主任未能正常组织此项活动扣5分,记录不全或缺记录的,全员扣1分。(2分)

4)不能按要求完成青年教师的培养及其它教研任务的每次扣2分。

5)参加外出培训的教师要将学习的内容应用到日常的教学,不能完成者每次扣2分。

6)大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高级讲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教研活动,不能完成者每次扣2分。

(6)听课(5分)

每月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3年以上教龄的教师每月听课两次(包括3年),3年以下教龄的教师每月听课三次,1年以内教龄的教师每月听课四次。此项共计5分,每少听一次课扣1分。此项得分以各系部记录为准,但不准做假,否则全员扣1分。

(7)课外辅导及其它教学活动(3分)

1)任课教师每月不能按要求完成两次的课外辅导每次扣1分。

2)不能按时参加教务处、各系部安排的各类教学活动每次扣1分。

(四)安全责任方面(10分)

1.一学期内各班级学生、教师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2.校内无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

3.进行安全教育(理论和实习)、教育要有记录,对学生经常活动区域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

4.上课期间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若有要追究上课老师和相应班级的责任。

5.实习期间不得违规操作、注意用电、火、水的安全。

(五)教师企业实践、教学质量、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每学期进行考核,此项为扣分项。

1.未进行企业实践每学期扣5分,以教务处审批备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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