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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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
三、鼓励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2020年增加一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集中备案(方式见附件)。
教育政策
学制与待遇 档案管理
毕业待遇 学业规划
学业层次
地位转变
学业性质
第二学士学位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修业期满,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普通本科毕业证 书和学位证书。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在校期间按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届大学毕业生,发给生活补助标准费和 另加当地副食补贴。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之和的百分之九十,另加本人工龄 津贴计算,由原单位负担。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教育部宣布2014年将取消 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审批。(《中国教育报》2014-7-17第五版《第二学士学位的自由“破 冰”》第3自然段)。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二条第五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不再审批,请按照备案专业的程序申报。“而《教育部关于公布2014年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号) 于2015年3月13日发布,所以2015年的学校备案结 果要在2016年才能发布。
全日制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生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 的一种途径。
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属于普通高等教育类别,第二学士学位学历证书代码(04)待遇优于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 代码(05),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认可上,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待遇远远高于本科生。
备注:硕士学历证书代码(02),博士学历证书代码(01)。
应届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后原则上应根据国家需要,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参加双向选择和学校就业派遣; 在职人员攻读第二学士学位者,不转户口、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修业期满无论是否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均回原 单位安排工作,不参加高校的双向选择和就业派遣。只要是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 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而没有获得第二来自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国际事务管理方向)双学位班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国际事务管理方向)双学位班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国际事务管理方向)双学位班培养方案一、开设背景公共管理学院为适应我国对未来国际事务领域人才的迫切需要,在全国还没有国际事务管理专业的情况下,发挥我校的多学科优势,结合我校大类招生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率先在行政管理专业中开设了国际事务管理方向。

为提高我校学生管理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经与外国语学院等协商,现面向2006级开设行政管理(国际事务管理)双学位班。

二、培养目标国际事务管理主要培养未来国际事务领域的领导者和高级专门人才。

双学位班将通过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外交等方面专业基础知识,初步具备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分析方法来处理复杂的国际事务的能力,为从事国际组织、政府部门、商界、传媒及非政府机构等有关国际事务的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三、培养要求强调学科的融合交叉,要求学生学习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外交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国际政治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拓宽学生的知识结构,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国际政治学的前沿以及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2)了解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了解国际政治、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3)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与决策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执行能力和较高的领导艺术,善于在复杂环境中完成国际事务管理任务。

4)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

四、招生对象以外国语学院2006级学生为主,计划招生60名学生。

限制管理类学科学生报名。

学生通过现代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由公共管理学院进行审核确认。

五、教学管理由浙江大学教务处统一管理,由公共管理学院按计划确认相应学期开设课程并落实教学任务。

由公共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教学工作。

本双学位班的基础课、必修课实行单独开课,授课时间为晚上和双休日。

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中英文实用版)英文文档:Tsinghua Law Second Bachelor"s DegreeThe Tsinghua Law Second Bachelor"s Degree program is an excellent opportunity for individuals who wish to further their education in the field of law.This program is offered by one of the most prestigious universities in China, Tsinghua University, which is renowned for its high-quality education and research facilities.The program is designed to provide students with 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legal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Students will study a range of courses, including constitutional law, criminal law, civil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aw.In addition, students will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participate in internships and clinical programs, which will provide them with practical experience in the field of law.The Tsinghua Law Second Bachelor"s Degree program is ideal for individuals who are looking to pursue a career in law, or for those who wish to enhance their legal knowledge and skills.The program is highly competitive, and admission requirements include a strong academic background and satisfactory scores on the entrance examination.Overall, the Tsinghua Law Second Bachelor"s Degree program is an excellent choice for individuals who wish to pursue a rigorous andcomprehensive legal education.中文文档:清华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项目为有志于在法律领域进一步深造的人士提供了优秀的机会。

社科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社科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社科学院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人文素养和科学知识,熟练掌握政治学理论和政治分析技能,在修读完我校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能够适应国家政策和社会建设需要,在党政机关、教育机构、科研部门、公共管理事业、新闻媒体和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事务管理、政治调查、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发展评估和预测等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本专业的毕业生应有深厚的社会科学知识基础和人文关怀,了解政治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初步具备运用专业知识分析中国政治实践和现象的能力;能熟练运用统计学等社会科学基本研究工具,具备娴熟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国际沟通技能等的基本能力。

三、学分要求选本专业为第二学位的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46学分,其中专业核心课程21学分,专业选修课15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成绩合格并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者,完成第二学位专业课程和培养环节要求后,可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能完成第二学位学习,但已修第二学位课程学分达到25学分(其中必修课程必须全部修完)、不再继续第二学位学习者,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能完成第二学位学习,但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者,可申请继续攻读第二学位,在主修专业毕业离校后两年内以旁听形式进行补修,成绩合格、符合第二学位培养要求者,可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1、只有2门(含)以下第二学士学位课程未修;2、毕业综合论文训练已经完成。

申请退出第二学位的学生可以在选修期间的每学期初提出。

四、课程设置1.专业核心课程(必修)≥21学分40700273 政治学概论 3学分40701133 西方政治思想史 3学分(新开课) 中国政治思想史3学分(新开课) 中国政府与政治 3学分30700803 行政管理学概论 3学分30700533 比较政治学基础 3学分30700383 社会科学统计学入门 3学分2.专业选修课 ≥15学分40700413 政治社会学 3学分40700723 政治经济学原理 3学分(新开课) 比较政治经济学 3学分(新开课) 公共政策分析 2学分30700823 政治学研究方法 3学分00701162 西方政治制度 2学分00700932 电影与政治 2学分30700792 国家理论研究 2 学分(新开课) 认识现代国家 3学分(新开课) 中国改革的政治经济学 2学分(新开课) 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2学分(新开课) 中国地方政府与基层治理 2学分(新开课) 社会治理的理论与方法 2 学分(新开课) 民主的历程 3学分00701032 美国的民主 2 学分70700263 现代治理技术:定量政治分析方法 3 学分80700673 政务大数据应用与分析 3 学分(新开课) 实证研究设计与实践 2 学分00700972 博弈论与政治 2 学分00700992 司法政治 2学分(新开课) 比较公务员制度 2 学分(新开课) 公法 2学分(新开课) 公共事务伦理 2学分(新开课) 政治传播学 2 学分(新开课) 组织行为学 2 学分00700982 拉丁美洲政治 2 学分 3.综合论文训练 10学分40701060 综合论文训练 10学分 进入第七学期后,由各专业方向自行安排。

清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清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清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摘要:一、引言二、清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发布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四、招生专业及名额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六、考试安排七、录取原则及入学时间八、学费及资助政策九、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正文:清华大学作为我国顶尖高校之一,近日发布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为广大学子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

清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发布,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对象主要针对全国范围内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少量优秀的专科毕业生。

报名条件包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基础和兴趣等。

本次招生涉及多个专业,包括工程、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

具体招生专业及名额会在招生简章中详细列出。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申请,考生需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报名阶段一(具体时间待定)和报名阶段二(具体时间待定)。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考试安排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报名阶段通知考生。

录取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结合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将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

新生将于次年秋季入学。

关于学费,第二学士学位的学费标准与本科普通专业一致。

同时,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招生简章的详细信息,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请务必关注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截止日期,以免错过报名机会。

总之,清华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为广大学子提供了宝贵的学习机会。

清华大学攻读公共管理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精选全文完整版

清华大学攻读公共管理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攻读公共管理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0年6月23日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2010级开始执行)一、适用学科:公共管理(Public Management),一级学科,管理学门类,学科代码:120400本方案适用于以下研究方向:1、公共政策2、政府管理3、国际经济政治与国际组织4、公民社会与治理5、区域发展与政策(含台港澳地区)6、发展规划二、培养目标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博士学位教育致力于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党政机关、非盈利机构等部门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公共管理领域的高级人才。

三、知识结构公共管理博士学位教育实行课程学习与论文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课程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学生从事本领域研究工作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

课程知识结构主要包括:1、基础理论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本学科特点,达到坚实宽广的要求,着重学习经济学、政治学、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学的前沿理论。

2、研究领域根据本研究领域发展的特点,注重对本领域前沿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3、交叉学科鼓励学生根据论文研究的需求,跨学科选择人文、社科、经济及理工科研究生课程。

四、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1、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博士研究生入学后三周内,按培养方案制订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并报学院博士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批后,交学院业务办备案。

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

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学院业务办备案。

2、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是博士研究生完成“学科基础”课程学习后,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考试。

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第三学期初,考试内容覆盖学科基础课程,学院教学主管部门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参加考试的博士研究生。

资格考试不及格者可以重考一次,重考成绩记载与正常考试相同,但在成绩后记“重考”字样。

重考仍不及格者将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处理办法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博士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批准并报研究生院,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旨在通过对第一学位专业学业优良又学有余力、并对行政管理有兴趣的学生进行行政管理专业的系统训练,使他们具有更敏锐的意识、更开阔的视野和更专业的能力认识和分析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为将来更好从事其第一专业工作与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引领国家发展和人类进步奠定良好的多学科专业基础。

二、学制与学位授予按照学分制管理,行政管理第二学位一般需要2-3年完成。

学习结束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颁发行政管理第二学位证书:1、符合行政管理第二学位学分和综合论文要求;2、符合所在院系(第一)学士学位要求。

如在读期间第一学位延期学习,则第二学位学习相应顺延。

三、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总学分要求40学分,其中课程28学分,公共管理实践与综合论文训练12学分。

三、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1.必修课选6门,18学分经济学原理3学分政治学基础3学分中国国情概论3学分组织与管理学基础3学分公共管理概论3学分社会研究方法3学分公共政策分析基础3学分2.限选课 10学分公共经济学3学分中国政府与政治2学分公共领导力2学分公法基础2学分公共事务伦理2学分社会政策概论2学分电子政务2学分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2学分公文写作2学分公共演说1学分沟通技巧1学分政府绩效管理2学分公共政策前沿1学分公共管理前沿1学分公共危机管理1学分中国外交战略与政策2学分中国统一与台湾问题2学分3.公共管理实践与综合论文训练公共管理实践2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清华大学本科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本科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本科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经2005~2006学年度第14次校务会议讨论通过)2006年3月24日为进一步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多样化需求,学校开设部分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鼓励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以下简称学生)在学好第一学士学位(或称主修。

下同)专业课程的同时,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跨院系攻读第二学士学位。

为加强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学籍管理,根据《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攻读资格第一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跨院系攻读第二学士学位:1.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 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3.符合相应的第二学士学位开设院系的其他申请条件。

第二条符合条件的学生,经主修专业所在院系审查同意后,于规定时间向第二学士学位开设院系提出攻读申请。

第三条攻读申请获第二学士学位开设院系批准后,学生即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攻读资格。

第二章课程要求与安排第四条第二学士学位课程总学分要求一般为40学分左右,实行学分制管理机制。

第五条学生应根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要求安排修读计划。

第六条学生所选第二学士学位课程不得与主修专业课程相同。

经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开设院系批准可另选其它同类型课程。

第七条单独设教学班的第二学士学位课程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进行。

如遇第二学士学位课程与学生主修专业课程出现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应首先保证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第八条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攻读资格的学生应按照开设院系的规定办理相应的选课等手续。

第三章成绩记载第九条第二学士学位的课程管理、考核和成绩记载方式与主修专业课程要求相同。

第十条中途退出第二学士学位学习者,已修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课程成绩如实记入个人成绩单,但不列入主修专业的毕业资格审查环节。

第四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在校期间限攻读一个第二学士学位。

第十二条学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按照主修专业进行学籍管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培养方案doc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培养方案doc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培养方案篇一:清华经管学院XX级本科培养方案清华经管学院 XX 级本科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清华经管学院遵循清华大学的基本方针,把人才培养作为学院的根本任务。

经管学院本科生教育的理念是:培养每一位学生成为有良好素养的现代文明人,同时创造一种环境使得杰出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学院实现这一理念的途径是通识教育与个性发展相结合,并由此确定本科培养方案包括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和任选课程三部分。

经管学院本科项目三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分别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培养掌握数字经济时代商务活动规律,能够有效驾驭信息通信技术以提升绩效、引领创新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会计学专业培养既掌握国际前沿的会计理论研究方法,通晓全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展趋势,又熟悉国际国内经济发展与资本市场运作规律的复合型高端会计研究和实践人才。

经济与金融专业(含保险方向)培养既掌握系统的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和分析方法,又具备解决现代经济特别是金融领域中实际问题的技能,既具有国际视野同时也了解中国国情的高素质复合型经济和金融人才。

(二)基本要求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中文、英语和数学三种基础技能课,通识教育核心课(即文化素质教育核心课),以及新生研讨课等课程。

专业课程包括三个专业的共同专业基础课、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以及专业选修课。

在完成专业课学习的同时,根据个人兴趣可跨越专业界限,选修任选课程。

三个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对毕业生的要求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坚实的数学基础、系统的管理学基础、必要的经济学知识和较强的中英文沟通能力,掌握计算机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分析以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技能。

会计学专业不仅需要学习大量的会计、审计、财务、税务、会计信息系统等专业知识,还要学习经济学、金融学、战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以及数学、计算机等课程。

毕业后应具备在企业管理和资本市场中运用现代会计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从事研究型工作的能力。

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回复

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回复

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回复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是中国著名高等学府清华大学法学院设立的一个优秀的学位项目。

本文将从该学位的背景、设置、申请和学习内容等方面进行逐步回答。

一、背景清华大学作为中国顶级综合性大学之一,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高度综合素质和国际视野的人才。

随着法学领域对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的需求逐渐增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决定创设第二学士学位,以满足学生对法学专业的深度学习和挑战自己的需求。

二、设置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开设旨在为有志于深入法学领域研究的学生提供更加广阔的学术空间和机会。

该学位对学生的法学基础要求较高,且开设了一系列专业课程和研究项目,以培养学生的法学研究能力和学术素养。

三、申请申请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要求具备法学本科专业背景,并且拥有较高的法学知识水平和研究兴趣。

申请者需要填写申请表格,提交成绩单、个人陈述以及推荐信等材料,并通过面试或笔试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估。

四、学习内容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学习内容包括法学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

学生需要修读诸如法律哲学、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核心课程,并参与法学实践项目和研究课题,以加深对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选修课程,拓宽自己的知识面。

五、优势与机会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给予学生更大的学术自主权和研究空间,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

学生可以参与法学院中心和研究项目,与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学术交流,并有机会在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进行交流和合作。

此外,清华大学卓越的师资力量和资源也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术平台和发展机会。

六、毕业和就业前景取得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后,学生既可以继续深造攻读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也可以选择进入法律界从事实务工作。

拥有清华大学法学学位的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竞争力,尤其是在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司法务等职业领域有较好的就业前景和晋升空间。

总之,清华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是清华大学法学院为培养具有深入法学研究和国际竞争力的学生而设立的优秀学位项目。

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工商管理专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清华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工商管理专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本科培育方案和指导性教课计划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工商管理专业第二学位培育方案一、培育目标中国的经济建设与发展急需大量拥有扎实的本专业素质,同时又具备必定的剖析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在公司、政府以及各种非盈利性组织从事管理工作或理论研究和教课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材。

管理学工商管理专业第二学位经过对非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进行靠近管理学专业本科生系统而严格的培育,使学生具备人文精神、科学修养和诚信质量,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接受企业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培育实践能力及交流技术,以在其专业领域及其余宽泛领域中拥有国际视线、创新意识、团队精神,为未来从事本专业与管理有关的工作、或许其余与管理有关的职业确立基础。

二、基本要求培育方案中先修课的要求为专业学习供给数理基础,包含微积分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类课程。

必修课包含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会计与金融类、战略与营销类等管理学基础性课程。

在达成必修课学习的同时,依据个人兴趣可选修任选课程。

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涵盖了管理学工商管理专业的各种课程。

专业课程对毕业生的要求为:经过第二学位的学习,拓宽全校各专业本科学生的知识视线,确立全面而有效的管理学基础;了解管理学及管理实践所波及的各项领域,在一学位专业学习的基础上,能与管理学学习联合,提升学生的经济管理能力,达到理论和实践的交融。

课程设置上,既包含必修的管理学基础理论课,也包含可供学生选择的应用性选修课。

同时为学生开辟国际化视线,培育能在国际竞争中立足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材。

三、学制与学位授与学制: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二年,按学分制管理。

授与学位:管理学第二学士学位。

四、学分要求选本专业为第二学位的学生一定修满培育方案规定的46 学分,此中必修课 6门共 18学分,均独自为第二学位学生开课。

选修课 18学分,原则上能够从培育方案所列的选修课程中随意选择。

综合论文训练 10学分。

五、课程设置1. 必修课程18 学分经济学原理3学分管理学(商学导论)3学分会计学原理3学分公司金融3学分营销管理3学分11 / 3清华大学本科培育方案和指导性教课计划战略管理3学分2. 专业选修课18 学分信息管理3学分领导力开发3学分技术创新3学分创业管理3学分运作管理3学分组织行为学3学分花费行为学3学分国际管理3学分商业伦理3学分商法3学分3.综合论文训练10 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2 / 32 3 / 3。

二学位 培养方案

二学位 培养方案

二学位培养方案二学位培养方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就业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单一学位的局限性。

为了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和适应社会的需求,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获得二学位来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和技能。

二学位培养方案是指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基础上,再学习一门不同领域或相关领域的学科,以获得第二个学位证书。

二学位的培养方案通常包括一定的学分要求和选修课程,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学习计划完成相关课程和考试。

二学位的培养方案有很多优点。

首先,获得二学位可以扩展个人的知识面,培养综合素质。

在学习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可以开阔视野,促进思维的多元化和灵活性。

其次,二学位可以增加就业机会。

在求职市场上,具备多个学位的人更容易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因为他们拥有更广泛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不同领域的工作。

此外,获得二学位还可以提升个人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地位,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要制定一份有效的二学位培养方案,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确定自己的主修专业和想要获得的第二个学位的领域或相关领域。

这需要考虑个人的兴趣和职业发展规划,并与学校的课程设置和要求相结合。

其次,需要了解学校对于二学位的培养方案的要求和规定,包括学分要求、选修课程和考试等。

在制定学习计划时,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课程,确保能够按时完成学业。

此外,还需要与导师和教务部门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学业上的问题和困惑。

在实施二学位培养方案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精力,避免主修专业和第二个学位的学习冲突。

其次,要注重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尽量选择与主修专业相关的第二个学位,这样可以更好地将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结合起来。

此外,要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拓宽自己的人脉和实践经验。

二学位培养方案是提升个人竞争力和适应社会需求的一种有效途径。

通过获得第二个学位,可以扩展知识面、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学术声誉和社会地位。

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含金融方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 清华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含金融方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 清华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含金融方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中国的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急需大批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素质,同时又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素养、包括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功底和分析方法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经济学第二学位通过对非经济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接近于经济学本专业本科生的系统而严格的培养,使学生对其专业领域及其他广泛领域的经济问题具有更加开阔的视野、深刻的思考和严谨的分析,为将来从事本专业与经济学有关的工作、或者其他与经济学相关的职业奠定基础。

从2015年秋起,将开设金融方向,旨在培养具有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知识和分析框架、同时又具备解决现代经济及金融领域实际问题的具体方法和技能的复合型经济金融人才。

从2015年秋起,将开设金融方向,旨在培养具有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知识和分析框架、同时又具备解决现代经济及金融领域实际问题的具体方法和技能的复合型经济金融人才。

二、基本要求培养方案中先修课的要求为专业学习提供数理基础,包括微积分类、线性代数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类课程。

必修课包含经济学原理、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经济类基础性课程。

在完成必修课学习的同时,根据个人兴趣可选修任选课程。

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涵盖了经管学院一学位学生可选经济学、金融学类课程。

专业课程对毕业生的要求为:通过第二学位的学习,拓宽全校各专业本科学生的知识视野,奠定全面而专业的经济学基础;培养学生尊重经济规律的思维习惯,在第一学位专业学习的基础上,能与经济学学习结合,并为经济学提供用武之地;提高学生的经济管理能力,达到理论和实践的融合。

金融方向的培养希望能更好地融合经济学与金融学教学,将学生对金融学的分析原理和操作方法的掌握,建筑在更加全面和扎实的经济学基础之上,使之更加深入和灵活;而金融学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训练,也为经济学的学习提供用武之地,达到理论和实践的融合。

课程设置上,既包括必修的经济学基础理论课,也包括较多可供学生选择的经济、金融理论或应用性选修课。

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经2016~2017学年度第25次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清华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全校本科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经由我校正式录取的本科生新生,应当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录取学院、学系(以下简称院系)按要求正式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和学校录取信息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保留入学资格至退役后两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当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五条的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七条学生应当于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前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秋季学期缴纳学费后方能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向所在院系请假,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工程管理双学位培养方案

工程管理双学位培养方案

工程管理双学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工程管理是管理学科和工程学科的交叉学科,是一门研究工程项目组织和管理的学科。

工程管理双学位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和管理实践能力,具备工程管理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受到一定的管理学科知识培养,有能力在企业、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等领域从事工程管理相关工作。

具体培养目标如下:1.培养学生具备坚实的管理学科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理解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和运用管理工具解决实际问题。

2.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规划和控制工程项目,解决复杂的工程管理问题。

3.培养学生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工程管理工具和方法,包括项目管理、成本管理、风险管理等。

4.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地领导团队完成工程项目任务。

5.培养学生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能够融入跨国企业和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合作项目。

二、培养模式工程管理双学位培养方案主要采用学分制培养模式,学生需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实习实训和论文写作。

具体培养模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完整的课程体系,包括管理学科基础课程和工程管理专业课程。

管理学科基础课程主要包括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

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工程成本管理、风险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2.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学生可以在企业、政府部门或科研机构进行实习实训,锻炼实际操作能力,了解工程管理实践。

3.提供毕业设计指导,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撰写毕业论文,表达对工程管理领域的研究和理解。

三、培养方案工程管理双学位培养方案主要分为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习实训三个部分。

学生需在规定学制内完成以下学习任务:1.基础课程管理学科基础课程:包括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

工程管理双学位课程:包括工程学导论、工程数量分析、工程经济分析等。

2.专业课程项目管理:介绍项目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项目计划、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和项目控制等。

法学院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法学院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法学院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法学院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通过对清华大学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按照法学专业的要求进行系统而严格的培养,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法双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要求:(1) 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崇高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良好的文化修养、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2) 较好地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治建设的基本动态;(3) 具备运用法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4) 具备应对现代社会的发展所需要的自然科学、管理科学以及人文社科知识和外语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学制: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二年,按学分制管理。

授予学位: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四、基本学分学时法学第二学位学习采用学分制,共要求46学分,其中必修课26学分,选修课10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布1.必修课 26学分30660082 法学绪论2学分40660353 宪法学3学分4066059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3学分40660664 民法总论4学分40660033 国际法学3学分40660744 刑法总论4学分40660293 民事诉讼法学3学分40661504 商法学4学分2.选修课 10学分法学院为法学本专业本科生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开设的所有课程以及面向全校开设的法律课程均可选修。

3. 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40661440 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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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2017年3月30日经公共管理学学位分委员会/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
实现中国经济社会转型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迫切需要大批兼具扎实的第一学位专业素质与一定行政管理素养的新型人才。

公共管理学院面向全校广大优秀本科生开展行政管理第二学位教育,培养学生的现代公共管理意识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对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一、培养目标
旨在通过对第一学位专业学业优良又学有余力、并对行政管理有兴趣的学生进行行政管理专业的系统训练,使他们具有更敏锐的意识、更开阔的视野和更专业的能力认识和分析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为将来更好从事其第一专业工作与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引领国家发展和人类进步奠定良好的多学科专业基础。

二、学制管理
按照学分制管理,行政管理第二学位一般需要2-3年完成。

学习结束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颁发行政管理第二学位证书:1、符合行政管理第二学位学分和综合论文要求;2、符合所在院系(第一)学士学位要求。

如在读期间第一学位延期学习,则第二学位学习相应顺延。

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能完成本第二学位学习,但已修第二学位课程学分达到行政管理辅修专业学分要求、不再继续第二学位学习者,可获得行政管理辅修专业证书。

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能完成行政管理第二学位学习,但只有2门(含)以下行政管理第二学位课程未修并已经完成综合论文训练者,可申请继续攻读行政管理第二学位课程,在主修专业毕业离校后两年内以旁听形式进行补修,成绩合格、符合第二学位培养要求者,可获得行政管理第二学位证书。

申请退出本第二学位的学生可以在选修期间的每学期初提出。

三、学分要求与课程结构
行政管理第二学位实行学分制,培养方案要求:
1.课程40学分(含)以上。

所修课程学分中必修课至少6门共18学分;限选课至少6门共12学分,原则上可从培养方案所列的限选课中任意选择;任选课至少6学分,原则上可从培养方案所列的任选课程中任意选择;公共管理实践4学分。

原则上每学期所修课程累计不超过10学分。

2.综合论文训练6学分。

只有2门(含)以下第二学位课程未修,方可进入综合论文部分写作环节。

行政管理辅修专业也实行学分制,培养方案要求:
课程25学分(含)以上。

所修课程学分中必修课至少4门共12学分,原则上可从培养方案所列的必修课中任意选择;限选课至少5门共10学分,原则上可从培养方案所列的限选课中任意选择;任选课至少3学分,原则上可从培养方案所列的任选课程中任意选择。

行政管理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课程安排
类别课程学分学期
必修课经济学原理 3
1秋
政治学基础 3
1秋
中国国情概论 3
1秋
组织与管理学基础 3
2春
公共管理概论 3
2春
社会研究方法 3
2春
公共政策分析基础 3
3秋
限选课中外公共管理思想史 3
3秋
公共经济学 2
3秋
中国政府与政治 2
3秋
公共领导力 2
3秋
公法基础 2
4春
公共事务伦理 2
4春
比较政府与政治 2
4春
社会政策概论 2
4春
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 2
5秋
电子政务 2
5秋
人力资源管理 2
5秋
任选课公文写作 1
3/5秋
公共沟通(公共演说或媒体沟通) 1
4/6春
社会治理创新 2
3/5秋
公共服务创新 2
3/5秋
政府绩效管理 2
4/6春
公共政策前沿(跟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或
热点问题)
1 3/5秋
公共管理前沿(跟踪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
文明建设等领域的重要管理问题)
1 4/6春
公共危机管理 2
3/5秋
中国外交战略与政策 2
4/6春
中国统一与台湾问题 2
4/6春
公共管理学院开设的MPA-P课程及为全校开设
的其他本科课程与研究生课程,经批准后可认定
为任选课课程
1-3学分
不等
每学期任选
课程安排说明:
修读本第二学位的学生须所选课程不得与其主修专业课程相同,如遇拟选修的上述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相同的情况时,应经公共管理学院批准后另选其它同类型课程作为替代。

部分课程或学分与学校有关院系的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项目共享,学生可根据课程或学分共享规则选修相关院系课程。

表中学期栏注明的选课学期仅供学生选课参考,不具有限制性,实际以每学期公布的可选课程为准。

第1学期指本第二学位入学后的第1个学期,以此类推。

除以上说明的对第二学位的要求之外,其它要求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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