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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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箱运输下温度的标明
有关装船日期的记载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五、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审核与交付
• 根据UCP600的规定,提交的运输单据应满足如下要求:
STAT
运输单据的类型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起运地、转运地、目的地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装运日期/出单日期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运输单据上的商品名称可使用货物统称,但不得与发票上货物说明的记载相抵触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必须在运输单据予以正确表明 正副本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运输单据上不应有不良批注 包装件数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唛头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STAT
一、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的构成 二、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的流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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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业务单证
提单类
运输单证
运单类
STAT
托运业务单证
交付业务单证
口岸监管业务单证
舱单
其它相关单证
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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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海运提单等单证 托 运 人 收 货 人 多式联运单 据 托运单据 交付单据 箱管单据 多 式 联 运 经 营 人 海运承运 人 陆运单等单证 陆运承运 人 空运承运 人
空运单等单证
图3-1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关联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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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操作实务
STAT
一、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概述 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流转程序 三、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制作与签发 四、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批注 五、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审核与交付 六、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更改与重签
STAT
二、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流转程序 1、多式联运单证与各区段承运人单据的区别与 联系
项目
多式联运提单
各运输区段承运人单据(提单、 运单)
收货地
装货港 卸货港 交货地 签单地 托运人
起始收货地点
一程承运船的装港 最未程承运船卸港 最终交货地点 起始收货地点 依贸易合同而定
区段运输工具实际收货地
STAT
三、交货记录的签收 (1)收货人如何签收交货记录 (2)堆场或货运站如何签收交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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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四、无人提货的处理
确认收货人拒收或找不到收货人则应采取以下措施:
(1)联系托运人,确认其有权利(指持有提单或货款未收到 等)处理货物后,按照托运人要求将货物回运或转运,托运 人必须先确认承担有关费用; (2)如托运人对货物有货权但放弃货物,或托运人无实际货 权,则安排拍卖货物或申请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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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概述
STAT
1多式联运单据的概念
《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单证所下的定义是: “国际多式联运单证(Mulit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MTD),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 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证。” 1991年贸发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运输单据规则》所下的定义是: “‘多式联运单证’是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的单证,该单证可以 在适用法律的允许下,以电子数据交换信息取代,而且可以(a) 以可转让方式签发,或者(b)表明记名收货人,以不可转让方 式签发。”
装港 卸港 交货地 运费和其它费用 预付和到付 预付地点 付费地点 总计预付
货物栏
运费栏
承运人栏
正本提单份数
提单签发地和签发日期 承运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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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批注
集装箱交接方式应显示在提单上
超龄船条款 最终目的地 按照托运人要求并入提单的条款 装卸条款 托运人指示
是否全套正本单据交付 托运人
是否凭正本单据提货
是
凭全套正本提单提货
不是
不需要(仅需要核对身 份)
是否需要托运人签字
不需要
需要(实际业务中有例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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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 多式联运提单与海运提单的比较
(1)多式联运提单负责自收货地至交货地的运输全过程,而海运提单只负责自装运港至自的港 ;
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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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集装箱提货单与换单操作实务
STAT
一、交付业务单证构成与流转程序 二、进口换单操作实务 三、交货记录的签收 四、无人提货的处理
• 一、交付业务单证构成与流转程序
• 二、进口换单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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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O二程代理
MTO提单 公路运输 海上运输百度文库
MTO提单 收 货 人 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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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制作与签发
货主栏 托运人 收货人 被通知人
STAT
对于增加的栏目 前程运输工具 托运人 海运船
运输栏
提 单 内 容 箱号和铅封号 集装箱数 毛重、体积 总箱数/货物总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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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
2多式联运单证种类 (1)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2)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比较项目 物权凭证 货物收据 合同证明 证明效力 收货人记载
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证 是 是 是 承托之间为初步证据, 对第三人为绝对证据 记名、指示、不记名
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 证 不是 是 是 初步证据 记名
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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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集装箱场站收据D/R与订舱操作实务
STAT
一、场站收据的构成、功能与流转 二、场站收据有关各方的责任与应注意事项 三、场站收据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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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场站收据有关各方的责任与应注意事项
场站收据制作与签发时有关各方的法律地位、责任及应注意的事 项 货物尚未进堆场或货运站,但场站收据已签发
签发人
责任区间 主要用途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承担全程责任 结汇与提货
区段承运人或其代理
区段承运人或其代理 货物交接与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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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式联运提单的流转程序
STAT
MTO 公路运单
MTO起运地代理 MTO提单 发货人
海运提单
MTO三程代理
铁路运单
MTO目的地代理
全套正本都须盖妥承运人的印章及签发日期章
应加背书的运输单据,须加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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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的更改与重签 托运人可以更改已签发的正本提单上的以下内容:
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方的更改 卸货港的更改 唛头的更改 货名的更改 货物的件数、重量和尺码的变更 货物包装形式的变更 运费支付形式的变更 交货条款的变更 涉及船方利益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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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多式联运提单与集装箱提单的比较 集装箱提单是指为集装箱运输所签发的提单。它既可能是港 到港的直达提单,也可能是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还可能是 海上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接续完成全程运输的多式联运提单。 虽然习惯上常将这三种提单统称为集装箱提单,甚至认为集 装箱提单就是多式联运提单。然而,应该明确的是,由于集 装箱运输并不一定都是多式联运,因而为集装箱运输下所签 发的集装箱提单也不一定都是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不过, 在实务中,集装箱提单大都以“港到港或多式联运(port to port or Multimodal Transport )”为提单的“标题”,以表明 本集装箱提单兼具直达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性质,而且都在 提单中设置专门条款按“港到港”运输和多式联运分别为承 运人规定了不同的责任 。
场站收据已签发,且已签发装船提单,但货物尚未装船
货物未经海关核准放行,但场站收据已签发
货物外表存在不良等情况时未能在签发场站收据时加以如实批注
有关承托双方协商确定是诸如是否允许转船、运费支付方式等可能危 及船公司利益的条款未能批注于场站收据上 货运站或堆场未经船公司授权而签收场站收据
在港至港责任下,在内陆货运站签发场站收据
《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STAT
3.1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的构成与 流转程序 3.2集装箱多式联运提单操作实务 3.3集装箱场站收据D/R与订舱操作 实务 3.4集装箱提货单与换单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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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的构成与流转程序
4、多式联运提单与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的比较
主要内容 英文名称 直达提单 Direct B/L 转运提单 Transshipment B/L 海/海 联运提单 Through B/L 多式联运提单 CTB/L, MTB/L, ITB/L 海/陆,陆/海 等
运输方式
海
海/海,海/陆 等
责任期间
• (2)多式联运提单证明已收妥货物负责运输,所以多为备运提单或收货 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不要求必须标明货已装船或 具体的装运船只名称,而海运而提单则须证明货已装船或已装上指定船 只。 • (3)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人是联合运输经营人,未必是承运人或承运代 理人,而海运提单必须由海运承运人签发。 • (4)多式联运提单要求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如海陆、海空、陆 空、陆海等),而不要求第一程必须是海运。而海运提单必须是海运。 • (5)多式联运提单中船名、装货港、卸货港如有“预期”(INTENDED) 或类似意义的修饰词,银行可予接受,因为多式运输是从起运地至目的 地的全程运输,只要起运地和交货地符合信用证规定,海运段的船名和 装卸港口虽不确定,如信用证无特别规定,银行不予过问。
提单类型 签发人 签发时间
船-船
已装船提单 海上承运人 装船后
船—船
已装船提单 海上承运人 装船后
船—船
已装船提单 海上承运人 装船后
收货—交货
收货待运提单 多式联运经营 人 收货后
签发地点
银行处理依据
装港
UCP60020条
装港
UCP 600号20
装港
UCP 600号20
收货地
UCP 600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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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多式联运》第三章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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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场站收据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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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此栏由船公司或其代理填写。通常填写的是提单号码
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 前程运输工具、收货地点、船名、航次、装货港、卸货港、交货地点 和目的地 标志、货名、包装种类、箱数件数、重量体积等货物说明栏 箱号和封号:在托运订舱时,由于货物尚未装箱 运费及支付方式:运费栏先空白不填,由船公司或其代理填写 收货方式与交货方式 货物种类 冷藏温度 危险货物栏 可否转船、可否分批、装期、有效期、金额、制单日期 提单份数和签发地点:提单的份数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集装箱箱号、封志号和件数,以及实收数、场站员签字、场站章、接 收日期 订舱确认:船公司或其代理在此栏处签章,以确认订舱
区段运输工具(船)的实际装货 港 区段运输工具(船)的实际卸货 港 区段运输工具的实际交货地 区段运输工具的收货地(港)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通知人 收货人
依贸易合同而定 依贸易合同而定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 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俄罗 斯、白俄罗斯及哈萨克、乌兹别 克等中亚国家规定铁路联运运单 上的收货人只能写实际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