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学(第四版)朱锦余完整课后练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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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绪论
习题参考答案
1.简述我国审计发展中的重要史实。
【答】(一)我国奴隶社会时期的审计制度——官厅(政府)审计的萌芽时期
1.在夏朝,财政监督已在官厅中出现;
2.在商代,国家管理机构和官员设置初具规模,缺乏审计活动方面的明确文字记载,可能是我国审计的萌芽时期;
3.西周的审计制度在我国乃至在世界审计发展史中都具有重要地位,有极其深远的影响。西周当的审计由冢宰总抓大事,司会和宰夫进行具体工作;
4.春秋时期建立了“复计著”报告制度。这是一种逐级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上级对下级进行审核考查的制度。在《管子》中还提出了“明法审数”的主张,被誉为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古老的审计原则。
(二)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审计制度——官厅审计的形成与缓慢发展时期
1.战国时期推行“上计”制度。这是一种定期报表审核制度,其侧重点是各地的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2.秦朝推行御史监察制度,首创了由御史大夫主持上计的制度;
3.汉代继续推行御史监察制度,还颁布“上计律”,首次将上计制度上升到法律高度,从而将审计监督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4.隋朝除继续推行秦汉以来的御史监察制度外,还推行比部制度,兼具有司法和行政监督的性质;
5.唐代推行了比部制度和御史台制度。审计权限更加独立,范围更加广泛,并加强了与司法的联系。此外,还设立了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唐代还制定了考核审计人员的标准,“明于堪复,稽失无隐,为勾检之最。”;
6.宋代开始实行审计院制度,宋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年),专门设置审计院;
7.元朝开始实行监察审计制度,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从中央到地方有
一套较完善的监察审计制度。此外,废除比部,归户部管辖审计工作,由户部审计科对中央各部门、地方各官府所呈送的会计报告进行审计;
8.明朝开始实行都察院审计制度,还继承了唐宋上计制度的成规,但由户部对上计报告进行审核。
9.清代继续实行都察院审计制度,仍设都察院,下设十五道监察御史,出现了单一的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活动进行审计,采用稽查账簿为主,结合监察御史巡察的方式逐级进行审计。
(三)中华民国时期的审计制度——现代审计制度形成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由大总统批准施行《审计处暂行章程》;1929年10月,公布了《审计部组织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政府也十分重视审计工作。1931年11月,在中央机关以外,设立审计委员会;在抗日战争时期,设立各级审计机关,在部队也设有审计机构;在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设立了相应的审计机构;
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北京政府农商部颁布《会计师暂行章程》10条,谢霖先生领到了中国第一号会计师证书,标志我国民间审计伊始;1930年1月25日,国民政府立法院颁布了《会计师条例》25条,第一次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会计师职业的法律地位。1945年6月30日,公布了《会计师法》;1947年8月,我国有注册会计师1 583人。
(四)新中国时期的审计制度——现代审计重建与蓬勃发展时期
1.现代政府审计的恢复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末,实行财政与审计合一制度,不设独立审计机构。198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在国务院和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1983年9月15日,国务院成立审计署,随后各地成立了审计机关。国家审计制度正式恢复。
1985年8月29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1988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1994年8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并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2006年2月28日,修订后的《审计法》通过;2010年2月2日,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通过。《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的修订施行,标志着我国现代政府(国家)审计走向成熟。
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标志着在我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开。2010年12月和2014年7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分别颁布实施,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向了一个新阶段:将领导干部的审计级别提升到省部级;实现党委书记与行政首长经济责任“同步审”;优化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强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2014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加强国家经济安全审计、民生审计、生态审计,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自此,国家审计范围和内容得到进一步拓展。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提出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以推动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
2018年3月,组建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议决策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等。
2.现代民间审计的恢复和发展
1980年9月,甘肃成立了兰州会计事务公司,开展民间审计与咨询服务业务。同年12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1981年1月1日,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成立。随后,全国一些大中城市相继成立了会计师事务所。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恢复。1986年7月,国务院发